看板 C_Chat作者 Sischill (Believe or not)標題 Re: [閒聊] 二創憑什麼向版權方大聲?時間 Sun Nov 4 16:36:03 2018
常看到有人說很多IP要靠二創才活的下去 維護起來 甚至大爆紅的
好吧, 請舉一些例子來聽聽吧? 順便講講沒二創後這些IP死了沒這件事
我一直始終都是堅定站在二創就是捉給他死 甚至應該要TPP公訴給他死的那一方
二創支持方永遠來來去去都那幾套就先不說 二創是不是營利? 大多數二創都是
(賣本本賣到你家虧錢是你的事 但你拿來賣就是營利沒啥好說)
再來是, 鼓勵二創 那些堅守自己原創同人的不就白痴?
違法的人沒有被懲罰 那守法的人豈不就是智障?
現在網路自由發表平台一大堆 one老師 helck還有很多作品也是免費發表
二創說表現對作品的愛不如說表現對作品的意淫 對作品紅起來想分利益
真是令人作嘔的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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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閒聊] 二創憑什麼向版權方大聲?
11-04 16:36 Sischill.
推 Lex4193: 乾脆用米老鼠條款,所有版權專利權期限無限,大家說好不好?1F 11/04 16:37
→ Xavy: 艦娘 (逃2F 11/04 16:38
→ Sischill: 1樓你可以盡量表現出你對法律的無知 愚蠢以及法律背後精3F 11/04 16:38
推 flysonics: 要不要懲罰那是版權方當事人的事 與你何干....?4F 11/04 16:38
→ a204a218: 艦C應該算吧,就他那個遊戲品質如果沒有二創應該早就涼透了5F 11/04 16:39
→ Xavy: 話說賣本本只賣成本價,這樣算營利嗎?7F 11/04 16:39
→ Sischill: 神意義"為何會這樣", 死法盲9F 11/04 16:39
→ Lex4193: 法律說穿了不過就是利益集團之間博弈出來的結果,有多少公10F 11/04 16:40
→ linzero: 前面賠錢的額度可以拿去抵扣下次的獲利嗎?11F 11/04 16:40
→ Lex4193: 平正義很值得商榷呢
從歷史的角度來看,先進國家都是偷搶拐騙,自己爬上梯子到頂端後,就把梯子踢掉不讓別人上去12F 11/04 16:40
→ lian4302: 刀劍亂舞連玩家都覺得遊戲性垃圾(就跟艦C…)然後各種腦補二創到動畫出三部舞台每年大公演 動畫還有一些梗跟二創約定成俗的妄想很像…15F 11/04 16:44
推 tim1112: 我管你啥博益 不服的話自己找塊無主島立國訂法啊
有本事你自己爬到頂端立法 不然就是乖乖守法18F 11/04 16:44
→ Sischill: 法律說穿了是利益集團的博奕呀~那照你這樣講, 任何告訴20F 11/04 16:45
→ lian4302: 原本遊戲裡面同樣是堀川派的堀川國廣根本沒和山姥切國廣山伏國廣有對話,是二創興起和樂三兄弟才回流的21F 11/04 16:45
→ Lex4193: 法律要是絕對,就不會有啥公民不服從啦,合法不一定合理23F 11/04 16:45
→ Sischill: 乃論的罪只要對方不告 就是對的囉, 舉例來說像家暴傷害24F 11/04 16:45
→ lian4302: 不吵營利只回答舉例作品的部分25F 11/04 16:46
→ Sischill: 因為許多理由而沒告 那家暴也是理所當然 因為沒被告嘛~?26F 11/04 16:46
→ tim1112: 守法是基本 討價還價不會讓行為變正當27F 11/04 16:46
→ flysonics: 用告不告懲不懲罰來決定其中有沒有正義的 不就是你先的28F 11/04 16:46
→ Sischill: 公民不服從 哈哈 你真的懂公民不服從嘛? 死 法 盲29F 11/04 16:47
→ Lex4193: 你都知道法與理不一定相等,那要不要告訴你各先進國家的黑30F 11/04 16:47
→ flysonics: 真的理解法律精神的 才不可能這麼簡單就把這個概念簡化31F 11/04 16:47
→ tim1112: 你不服從之弊自己承受32F 11/04 16:47
→ Lex4193: 歷史?歐美英日各國偷搶拐騙的歷史我都知道,因為人類文明就是這麼來的34F 11/04 16:47
→ Sischill: 飛音所以你理解的法律精神是什麼? 守法的人是白痴?36F 11/04 16:48
→ tim1112: 那誰叫你創造不了歷史呢37F 11/04 16:48
→ Sischill: 哇 連人類文明都拿出來了 那我們要不要恢復決鬥法 不到38F 11/04 16:48
→ flysonics: "守法的人是白痴"也是你講的 怎麼又套到我身上來39F 11/04 16:48
→ Sischill: 150年前決鬥殺人可是合法的哦40F 11/04 16:49
→ arcss: 真的這麼有愛,怎麼不繳授權金來養官方呢?41F 11/04 16:49
→ Sischill: 守法的人是白痴的前提是把違法的行為當不聞不問理所當然42F 11/04 16:49
→ tim1112: 還是你要辦公投 看跟你意氣相投的是否多數43F 11/04 16:50
→ Lex4193: 所以說,難道現代法律就很合理了?米老鼠條款就合理了?用45F 11/04 16:50
推 cat5672: 非得要活不下去你才願意相信B>Z47F 11/04 16:50
→ Sischill: 這句話我還得反問你, 傷害罪也是告訴乃論 打人是對還是錯?48F 11/04 16:50
→ Lex4193: 現代角度去評論過去不過是事後諸葛;法律背後的精神?那精神本身就是博弈的產物,真正的壟斷企業和大國才不管那些東50F 11/04 16:50
→ Sischill: 還是因為被打的人不告打人的 所以打人的行為就是"對"?52F 11/04 16:51
→ Lex4193: 西,制定法律的永遠都是掌權者53F 11/04 16:51
→ Sischill: LEX4193照你這樣講那我們應該把法律破壞掉 回歸無法時代55F 11/04 16:52
→ flysonics: 今天連當事人決定不對加害人進行懲罰(我們這邊先撇開一56F 11/04 16:52
→ manuscript: 二創有分,有人盈利但也有的風氣偏“不盈利”的風氣所以,所以你去看同人誌價格通常都很低(500日元左右只跟印刷打平)57F 11/04 16:52
→ flysonics: 些被威脅利誘的情況) 那為什麼輪得到你去審判對錯?61F 11/04 16:52
→ Sischill: 人民可擁權 可殺人 可強姦 吸毒等都沒問題 只要有自由這62F 11/04 16:52
推 tim1112: 不合理你修法啊 將相本無種 有本事的人自己會建梯子爬上去63F 11/04 16:52
→ Lex4193: 法律是利益博弈的產物,今天同人會存在,因為同人就是一股66F 11/04 16:53
推 cat5672: 看起來你大概很討厭模糊地帶 不過這東西就是這樣67F 11/04 16:53
→ Regition: 同人明明就是自費出版誌的泛稱 哪有分原不原創XD68F 11/04 16:53
→ Lex4193: 龐大的經濟勢力,哪天全面合法化也不是沒可能69F 11/04 16:53
→ Sischill: 真有趣, 那傷害罪明明是告訴乃論 但現行犯又能直接逮捕70F 11/04 16:53
推 GTOyoko5566: 還人類文明呢,說出一口歪理,自己就是這文明下誕生出來的肥宅71F 11/04 16:53
→ manuscript: 也有同意二創的遊戲公司:東方、偶像夢幻祭及刀劍亂舞都有同人條款,在許可範圍下可以創作73F 11/04 16:54
→ Sischill: 所以飛音你覺得這個法邏輯有沒有問題? 即然這東西是告訴75F 11/04 16:54
→ Lex4193: 要像你說的那樣捉給他死,不可能啦76F 11/04 16:54
→ Sischill: 乃論, 那就應該當事人雙方才有權處理 他人不該插手 更不77F 11/04 16:54
推 tim1112: 那麻煩你等全面合法再出來說嘴 現在的正義就是維護版權78F 11/04 16:54
推 cat5672: 不是每一種正面價值都可以收斂在一起79F 11/04 16:54
→ Sischill: 能以現行犯逮捕 還牽涉到了妨害自由 科科 如何解?80F 11/04 16:55
→ flysonics: 本來就當事人雙方才有權處理 官方說怎樣就該怎樣辦81F 11/04 16:55
→ dieorrun: 老實講哀最大聲的大概也不是有在畫的lul82F 11/04 16:55
→ manuscript: 我是覺得就看官方的意思ㄅ,像魔女之家很嚴那種就沒什麼人畫83F 11/04 16:55
→ Lex4193: 法律不是死的,是可以修的,不是因為訂在那裏就永遠不能動只是等什麼時候發展成熟到有人去挑戰和重新制定為止85F 11/04 16:55
→ flysonics: 誰跟你說告訴乃論不能以現行犯逮捕的.....?87F 11/04 16:56
→ Sischill: "當事人雙方才有權處理" ->告訴乃論的原則 可是你好像不88F 11/04 16:56
推 GTOyoko5566: 目前來看同人作者基本都會跟版權方妥協,倒是看免費的肥宅們氣pupu幫作者出聲,可笑至極89F 11/04 16:56
→ Sischill: 知道在刑法告訴乃論的眾多法條中都可依現行犯逮捕或第三人告發?91F 11/04 16:56
推 tim1112: 不管 我就是覺得法律不合理 你們趕快來修啦><93F 11/04 16:57
→ flysonics: 逮捕現行犯跟告訴乃論是兩回事 你基本刑訴流程有概念嗎94F 11/04 16:57
→ arcss: 不是妥協,是二創這東西本來就沒灰色地帶,沒授權就是GG95F 11/04 16:57
推 cat5672: 你要講那些的話 其實光是自由和平等這兩件事就可以有衝突了96F 11/04 16:57
→ Sischill: 啊所以你對法律一知半解呀 以為"告訴乃論"就是兩造的事98F 11/04 16:57
→ arcss: 持有著作權方的要求當然要遵守....99F 11/04 16:57
→ flysonics: 挖靠 我哪句話說不知道了 把兩個參一起不就你說的嗎???100F 11/04 16:57
推 Lex4193: 自由與平等本來就有衝突阿,所以才要博弈阿101F 11/04 16:58
→ flysonics: 流程到起訴當然只剩兩造的事 有人提告訴乃論是從逮捕開102F 11/04 16:58
→ Sischill: 那麼簡單, 那代行告訴不就假的?103F 11/04 16:58
→ Sischill: 林山田 我反要問你刑訴誰教的?105F 11/04 16:59
推 cat5672: 至於要怎麼應對 就兩種方式 持續苦惱和放棄思考106F 11/04 16:59
→ flysonics: ....你又要扯例外 代行告訴的前提是有人無法行駛告訴權107F 11/04 16:59
→ cat5672: 沒有真正意義的解法108F 11/04 16:59
推 wayne22884: 這發文根本只是想戰的 根本沒去了解自古以來智慧財產權的發展 法律的發展111F 11/04 17:00
→ flysonics: 還是你要說S4官方還是同人本作者有人無法行使的嗎?113F 11/04 17:00
推 zsp9081a: 居然在西恰能看到考試版的東西 怕115F 11/04 17:01
→ Sischill: 你知道我為什麼很喜歡把二創公訴拿出來討論嘛? 因為二創另一個性質 就是他跟很多告訴乃論不同 兩造中的其中一方完全不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犯 等到被侵犯(強姦)完了才曉得, 而這還是比較好的例子 更多的是完全不知道116F 11/04 17:02
→ Lex4193: 對私有產權的重視是典型的右派思想,但人們只會批評左派的120F 11/04 17:10
→ flysonics: 你要講這個的話 著作權法一百條修法時就有做過調整了121F 11/04 17:10
→ Lex4193: 會降低積極性,卻有意無意迴避一個右到極點的社會,結果就122F 11/04 17:10
→ flysonics: 開了兩個門給你非告訴乃論的機會 也算是給網路盜版嚇阻123F 11/04 17:11
→ Lex4193: 是階級僵化複製,一樣是消滅積極性,殊途同歸124F 11/04 17:11
推 airawesu: 令人作嘔的邪惡...我很懷疑原po看到幼童色情、虐屍之類的是不是SAN值直接掉到負的(欸126F 11/04 17:12
推 mizuarashi: 著作權就真的是有錢人(迪士尼)刻意修改成對他有利的樣子(但也無法如意的修成完全有利),但著作權法也不完全是惡法啦128F 11/04 17:13
→ Lex4193: 二創是有不合法的地方,但法不外乎情理,有些地方睜隻眼閉131F 11/04 17:13
推 tim1112: 私有財本就不該假公益之名被損害132F 11/04 17:13
推 czplus: 可是一個罪名之所以為告訴乃論罪,是因為法益侵害性質上的差異,而不是追訴困難啊133F 11/04 17:13
→ Lex4193: 隻眼更能促進社會的進步與和諧,我反對把既得利益者的權利135F 11/04 17:13
→ flysonics: 但是我也要講一句 人家開這兩個門當初是為了針對甚麼都136F 11/04 17:13
→ Lex4193: 無限上綱,這只會淪為掌權者的打手137F 11/04 17:14
→ flysonics: 沒更動直接複印盜版的傢伙出手的 二創本身也有新增創作139F 11/04 17:14
推 tim1112: 法不外乎情理?你有嘗顧及財產被損害者的情?141F 11/04 17:14
→ flysonics: 進去 所以你硬要說這要拿公訴來辦一定會有很多爭議142F 11/04 17:15
→ Lex4193: 如果是老美那種可以不同人創作同一主題的,說怕二創搶生意143F 11/04 17:15
→ DarkHolbach: 不過老鼠版權聽說到2023到期,到時候就看老鼠公司
會怎樣144F 11/04 17:15
→ Lex4193: 我可以理解,但日本ACG的文化就是認作者,二創不會被誤認為原作146F 11/04 17:15
→ Sischill: 從這討論中我很確信一件事 lex應該蠻支持盜版的?148F 11/04 17:16
→ flysonics: 全世界都是認作者 除非作者一開始就把自己著作權轉移掉149F 11/04 17:16
推 czplus: 而且這樣的設計又沒有斷了受害人請求國家訴追的途徑。150F 11/04 17:17
→ Lex4193: 我是中間偏左,不太喜歡右派而已151F 11/04 17:17
推 zsp9081a: 不過二創不就是基於原作設定延伸嗎? 這點就繞不過去啊152F 11/04 17:17
→ flysonics: 二創只是情況變複雜 並不會擺脫掉他建立在原作上這層關係153F 11/04 17:17
推 hpw841031: 米老鼠的創作者屍體可能已經成為植物的養分了,我猜大概沒感覺吧155F 11/04 17:17
→ Lex4193: 我是說像DC和驚奇那種,不同的作家都可以創作蝙蝠俠,這種157F 11/04 17:18
推 DaneiLJ: 說穿了,商標專利這些都是資本主義下的產物158F 11/04 17:18
→ Lex4193: 有二創的確有商業化跟原IP持有者競爭的問題159F 11/04 17:18
→ DaneiLJ: 左派當道、平民老百姓當然不支持阿XD160F 11/04 17:18
→ Lex4193: 現在的台灣明明是右派當道好嗎,支那和美國哪個不是右派161F 11/04 17:19
→ Lex4193: 藍綠都是右的,一例一休要真是左派政策,選民才不會像今天一樣失望透頂163F 11/04 17:20
→ DaneiLJ: 你以為網路上是左派多還是右派多啊XD165F 11/04 17:20
→ DarkHolbach: 台灣網路上一樣右派多啊,看看川普跟反同言論在八卦166F 11/04 17:20
→ Cishang: 真的是鬼扯 轉移話題 c c167F 11/04 17:20
→ kaj1983: 慣用右手的都偏左168F 11/04 17:20
→ DaneiLJ: 一利一休絕對是偏左好嗎XD 只是沒極左,左派都不爽拉169F 11/04 17:20
→ Cishang: 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簡單講你就是不守法 你的心中就是沒有法治概念 你想怎麼樣就怎麼樣 如此而已171F 11/04 17:21
→ Lex4193: 一例一休為什麼引起勞工不滿?因為看得到吃不到阿173F 11/04 17:21
→ DaneiLJ: 這是經濟話題好嗎?經濟左右別跟其他話題搞混了174F 11/04 17:21
推 dimw: 騷年我跟你說 本本就是正義175F 11/04 17:22
→ Cishang: 開始鬼扯 轉移到政治話題 讚176F 11/04 17:22
→ Lex4193: 大家都知道談判中勞方一定是劣勢,政府把關也是個笑話177F 11/04 17:22
推 Sheltis: 有些作品的確有一些讀者是從二創開始才認識的沒錯,但是有些講得沒二創活不下去感覺只是要不到糖的在威脅原創就是了,遑論絕大多數不是創作者……話說怎麼會扯到人類歷178F 11/04 17:23
推 tim1112: 守法是基本 公民不服從就關到他服從 哪來那麼多眼可閉181F 11/04 17:23
→ tim1112: 不爽可以移民 太平洋也沒加蓋 雖然另一端也很重版權就是183F 11/04 17:24
推 Lex4193: 公民不服從是當年覺青的口號阿w184F 11/04 17:24
推 dimw: 沒本本當然不至於活不下去 但本本效益鐵定高於官方玩具185F 11/04 17:25
推 DaneiLJ: 台灣有獨創全球的公民不服從阻卻違法阿,不用關拉187F 11/04 17:25
→ dimw: 騷年 這就是人類189F 11/04 17:26
推 Sheltis: 本本官方有辦法抽成嗎……絕大多數沒辦法吧,頂多達到宣傳目的190F 11/04 17:26
→ Lex4193: 我的看法是啦,從法律上來說原創當然站得住腳,但今天同人二創市場在日本也已經大到不可能消滅了,當然,少一個作品不能二創不會死,但我要反對的是那種把二創全都當作準罪犯192F 11/04 17:26
推 czplus: 而且智財本身就不是實質上高度排他性的權利,著作權法上是如此(著作保障期間、合理使用的規定),實際著作權使用上也是如此(所以事實上二創也沒有真的完全被各公司禁止,而也有有各種各樣的授權條款、合理使用條款)195F 11/04 17:28
推 DaneiLJ: 合理使用、別營利誰會當你是罪犯?199F 11/04 17:28
→ Lex4193: 的態度,為什麼會有開放軟體?為什麼歐洲可以討論下載和二200F 11/04 17:28
→ Sischill: 公民不服從要不要順便弄些槍來? 順便打場內戰?201F 11/04 17:28
→ DarkHolbach: 公民不服從為什麼扯到槍?馬丁路德金恩就公民不服從203F 11/04 17:29
→ Sischill: 看守所應該沒軍械庫 可惜了 不然可以體驗一下法國人的公民不服從204F 11/04 17:29
推 GalLe5566: 更多的是把別人的創作用來營利 然後還在靠北別人的吧206F 11/04 17:29
→ Lex4193: 創的合法性?這是利益博弈也是左右博弈的問題207F 11/04 17:29
→ DaneiLJ: 自己要賣抱枕、本本,真愛的話幹嘛不免費貼網上209F 11/04 17:29
→ czplus: 允不允許二創,這是版權方經營政策的問題,法律也有保障這樣的權利,但我們也可以批評這樣的政策不好210F 11/04 17:30
→ Lex4193: 革命當然也有好處阿,一個保守右派到極點的社會,最後就是212F 11/04 17:30
→ Lex4193: 印度化;說穿了就算是美國在發展的歷史中也有向左妥協過214F 11/04 17:30
→ GalLe5566: 講白一點 起爭議的不就是二創+營利嗎?216F 11/04 17:31
→ Sischill: 馬丁路德金恩的公民不服從可不是叫你從違法做起 而且公217F 11/04 17:31
→ Lex4193: 沒有左派的努力甚至是共產黨的威脅,今天是絕對不會有社福218F 11/04 17:31
→ Sischill: 民不服從還涉及到"社會大眾普遍良知" 原來社會大眾挺盜219F 11/04 17:31
→ Lex4193: 制度和勞工法,不會有工時制度,工安制度和退休金,6~99歲都會被壓榨220F 11/04 17:32
→ czplus: 事實上對二創採取開放性態度也是一個能有效經營IP的方法222F 11/04 17:32
→ Sischill: 版或者是偷別人創意來營利呀? 果然是台灣人想法嘖嘖223F 11/04 17:32
推 Sheltis: 有人覺得話題歪了嗎……224F 11/04 17:32
→ Sischill: 口口聲聲左派 你對左派真的了解多少? 你的嘴巴裡跟本只225F 11/04 17:32
→ Lex4193: 社會大眾普遍良知?那今天二創在日本就是一個普遍文化阿227F 11/04 17:33
→ Lex4193: 現在擁有的自由和道德觀還不是一直爭取進步來的,以前的人可以隨便調侃公共人物和當權者嗎?229F 11/04 17:33
推 tim1112: 別把小眾肥宅當普遍231F 11/04 17:34
→ Sischill: 你拿"次文化"裡的一部份 當"普遍文化" 我快笑翻了232F 11/04 17:34
→ Lex4193: 日本政府要限制ACG創作中的色情尺度,為什麼會受到普遍反233F 11/04 17:34
→ Sischill: ACG就算在日本也不叫普遍文化 不然大部份作品還需要放深夜番?234F 11/04 17:35
→ Lex4193: 對?二次創作未來有一天全面合法化也是有可能,重點是只要有人質疑和不滿,就會去挑戰現有的制度236F 11/04 17:35
推 GalLe5566: 笑了 不要只躲在小圈圈裏面 普遍? 笑死238F 11/04 17:35
→ Lex4193: 對啦,把ACG當作教壞細漢日本也有,AV也不是什麼光彩的東西但這市場已經大到不可能回頭了239F 11/04 17:36
推 tim1112: 那修的法自然就是儘量壓榨那些盜版者了 反正他們只有利益能說嘴 法理情正義都站不住腳241F 11/04 17:38
推 cities516: “法律不外乎人情”不愧是優質台灣人243F 11/04 17:39
→ tim1112: 到頭來還是回到市場獲益 情跟理呢244F 11/04 17:39
推 Lex4193: 你以為情理法衝突的案例歐美沒有過?去查辛普森案245F 11/04 17:40
→ cities516: 誰理你情義啊 資本主義社會就是利益優先247F 11/04 17:40
推 GalLe5566: 說真的 不爽就去當原創啊 本質上的問題就是這樣248F 11/04 17:40
→ Lex4193: 先預設二創就一定是滿腦子只想賺錢對作品沒愛這也是飽了249F 11/04 17:40
→ GalLe5566: 我想不透有什麼理由一定要去搞二創250F 11/04 17:41
→ cities516: 又不是環保議題這種攸關公眾利益的事情 為什麼要通融?251F 11/04 17:41
→ Lex4193: 資本主義也有向左妥協過,否則今天的工時是每天十六小時252F 11/04 17:41
→ Lex4193: 我也不是說像歐洲一樣左過頭就好,但今天的東亞社會是普遍過度右傾的
資本主義向左派妥協過但不會承認,他們會說是資本主義自己的進步啦
事實上現代的勞工法規毫無疑問就是左派爭取來的256F 11/04 17:42
噓 cities516: 還是那句,所以畫師不畫二創會死?261F 11/04 17:44
→ madaniel: 要放多少是原創方的權力,要通融是怎樣? 原創方欠誰? 不爽自己去搞原創262F 11/04 17:44
推 GalLe5566: 開始亂扯了 大家來看啊!! 這傢伙開始亂扯了!!!264F 11/04 17:44
推 tim1112: 要修法 就得保障原創者絕對能因被二創而獲益267F 11/04 17:45
→ cities516: 畫師不畫二創 可以自己原創 可以接單268F 11/04 17:45
→ Lex4193: 現代的人權觀念不是只有會不會餓死的問題,又不是養豬
舉例來說,言論自由就是了,不講話不挑戰當權就不會死啦,為什麼要爭取言論自由呢?269F 11/04 17:45
推 madaniel: ??那本政治學書籍否認過社會福利等等等等不是資本主義的左派修正?但是這跟原創的智財必須給你用有個屁的關係????272F 11/04 17:46
推 tim1112: 耗材本就會因使用壽命而影響產品品質 因次節省使用跟定期更換本是大勢所趨275F 11/04 17:47
→ cities516: 那是什麼問題?一個人的idea未經他本人同意就被其他人拿來創作、亂搞,原創者的人權呢?277F 11/04 17:47
推 Lex4193: 這是公利和私利的博弈問題,沒有絕對279F 11/04 17:49
→ madaniel: 有誰剝奪了創作者的創作自由了嗎? (黑人問號) 有本事取得授權付版權費得到原創同意,更有本事的自己搞原創啊?
這是一個人的自由不能建立在侵犯他人權益的基本概念,非常絕對。 當搞原創的智障?280F 11/04 17:49
推 Lex4193: 二創又不會剝奪原作的創作自由,不只能讓經濟更活絡,從社會角度來說更可以增加階級流動,讓基層也有抒發壓力的空間Z>B阿,我相信任何一個人當日本首相都不會去扼殺這個環境285F 11/04 17:52
→ madaniel: 二創侵害了原創的利益,沒本事自己搞原創說一聲嘛。288F 11/04 17:53
→ Lex4193: 沒有一個國家會跟經濟作對289F 11/04 17:53
推 zsp9081a: 賣爆米花嘿 一包三十 三包一百嘿291F 11/04 17:55
推 GalLe5566: 笑死人 今天我搶你的錢 我也沒有妨礙你的賺錢自由啊
我搶錢是搶錢 你還是可以去賺錢來讓我搶啊292F 11/04 17:55
推 Lex4193: 二創會造成原作的收入減少嗎?還是增加曝光率?我相信固然295F 11/04 17:56
→ GalLe5566: 好奇怪喔 為什麼你不多賺一點來讓我搶 而是要我不能搶你的錢呢?296F 11/04 17:56
推 tim1112: 以削弱獲益來扼殺原創就是跟經濟作對了298F 11/04 17:56
→ Lex4193: 有人受害,但更多的是得益,否則今天產業界一定會聯合起來消滅二創299F 11/04 17:56
→ parislove3: 一個有趣的例子 日版碧藍有二創繪師畫到被官方收編301F 11/04 17:56
→ tim1112: 原創有一定要二創增加曝光率?302F 11/04 17:57
→ GalLe5566: 因為~~~~~~ 受害的不是自己~~~~~~ 所以沒差~~~~~~~~~~303F 11/04 17:57
→ Lex4193: 二創不等於盜版,要假設所有二創的獲利都是原屬於原作,那我也是醉了306F 11/04 17:57
推 madaniel: 要給多少空間是原創方的選擇,而不是原創方應該送的,我相信任何一個人當日本首相美國總統德國總理都不會主張原創方應該吃土,智財權不能受保障的環境,但有亂扯崩潰人會大哭不能二創就不能創作,可能沒能力原創吧~308F 11/04 17:58
→ tim1112: 我辛苦創的角色被二創搞成本子王 這叫不會影響創作動力?312F 11/04 17:58
→ madaniel: 二創不等於盜版,但不被原創認同就等於盜版啊313F 11/04 17:58
噓 crash121: 去你媽的二創又不會剝奪原作的創作自由,要做出原創遠比二創辛苦多了,會有這些法律保護原作者就是尊重這些人的辛苦,你一個二創抄別人東西還那麼大聲,有時就只是尊重問題而已,還在那邊扯經濟,你連基本的尊重道德都不懂嗎314F 11/04 18:00
推 madaniel: 人家醉到良心被狗吃了怎麼會有道德318F 11/04 18:01
噓 dotZu: 講TPP怎樣的應該很久沒關心最近的進度?320F 11/04 18:02
→ madaniel: 要二創盈利就去好好取得原創同意,該取得授權就去爭取,該付授權金就好好付,不然人家原創要不要告你侵害他們權益是他們的權利。 想盈利不想付錢就"自己搞原創"321F 11/04 18:03
噓 crash121: 法律一開始建立都馬是為了保護人的權益和社會的和諧,在那邊扯左派右派確忘了法律的本質真是讓人做噁324F 11/04 18:04
推 mizuarashi: 話說私人自製的版權Figure都是有去問原作是否能作能賣才做跟賣的326F 11/04 18:05
推 valorhu: 美漫那個不都同一間公司的人在畫?跟二創有啥關係?328F 11/04 18:08
推 DaneiLJ: 看就不懂法,以為法律沒有在穩定社會制度阿329F 11/04 18:08
→ lian4302: Figure是因為立體物日本有別的規範,包含立牌好像也算他們在立體物的規定上面比較嚴331F 11/04 18:10
→ dephille: 要舉例子嗎?艦娘要是沒二創大概早就演吳港大空襲了333F 11/04 18:11
→ lian4302: 所以日本很多做週邊當作贈品而不是拿來賣的作者
立體物取得授權後還只有特定場合可以賣334F 11/04 18:11
推 Lupin97: 好像看過樓主類似的文章,是那個自稱認識黑道然後跑去讀法律的那位嗎= =?西洽一條樂336F 11/04 18:12
推 valorhu: 可是艦娘應該有禁周邊商品吧?338F 11/04 18:14
→ crash121: 舉屁例子,艦娘那種特例不用講啦,大多數的例子都是原創優秀二創去寄生人家來賺錢,一個好的ip跟作品根本不需要二創去豐富他也能活的好好的339F 11/04 18:19
推 cactus44: IP不紅會想搞二創的根本沒幾個343F 11/04 18:27
→ Puye: 我覺得不管是不是靠二創救的 但人家不給用是他的權利347F 11/04 18:32
推 Lupin97: #1RBTyZyv原來是馬娘那一串文348F 11/04 18:33
→ Puye: 把二創講得很偉大 我是看不懂 這東西不就是出於自身喜愛
所以腦補去創作的嗎? 想和同好分享沒問題 但基本上現在營利349F 11/04 18:33
→ Puye: 的 也不在少數 有些就只是賺錢罷了352F 11/04 18:35
→ valorhu: 喜愛作品想推廣不是都是買三套分收藏/觀看/推廣用嗎?x353F 11/04 18:35
→ hutten: "原創同人"...噗354F 11/04 18:57
→ valorhu: 原創同人怎麼了嗎?355F 11/04 19:01
→ bdong: 美漫也不都是同一作者,這算不算二創?358F 11/04 19:03
噓 Fuuin: 原來是正義魔人呀 你還是逛逛書展就好 同人場不適合你362F 11/04 19:28
噓 Kagero: 給個紅字365F 11/04 19:42
→ SALLUNE: 銀英有本啊...還吉永史出的...www
那個只是時代太久遠der問題368F 11/04 19:52
→ fragmentwing: 銀英後來就被禁了齁,不過是二創白目的問題
有人寄本本給田中,不知道在想啥
話說二創打造知名度的最強例子,不就三國演義和金瓶梅?370F 11/04 19:57
→ dephille: 要人舉例然後舉了例子又說是特例,都給你說就好kappa
真要講啦,檯面上那些什麼藍什麼GO的沒同人幫忙捧
保證人氣先砍一半再說啦。376F 11/05 03:17
噓 f124: 耍正義的更讓人作噁拉 滾379F 11/05 07:51
噓 sbq0001: 灰色地帶的形成不就代表了一種妥協?硬要光明勝過黑闇然後強加在人身上的sjw,滾離開這,你帶來的只有想戰人的想法,沒有交流,只是要戰,巴哈姆特跟k島最適合你去。381F 11/05 09:09
噓 breadking: 好多圍觀的論述很糟糕...
二創也不一定是紅才有阿 p站幾乎每個作品都有圖吧384F 11/05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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