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_Chat作者 butten986 (白色的惡魔)標題 Re: [新聞] NCC 將推兩新法!Netflix、IG、Dcard列管時間 Thu May 26 16:41:05 2022
※ 引述《medama ( )》之銘言:
: 新聞文字寫得不夠精確
: 推文很多人誤會
: 現在政府要推兩個法
: 一個是「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管理影音平台
: (包括網飛、迪士尼、HBO、動畫瘋)
: 一個是「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管理社群平台
: (包括Facebook、YouTube、Instagram、Dcard、PTT)
: 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草案也早就公布了
: https://www.ncc.gov.tw/chinese/files/17041/3861_37260_170418_1.pdf
: 第五條 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提供者
: 應就下列事項依法配合政府辦理:
: 一、國家安全。
: 二、資通訊安全。
: 三、刑事犯罪之偵查、審判或執行。
: 四、重大公共衛生或其他重大災害事件之因應及防免。
: 五、使用者利益之維護。
: 大家只要發文不涉及國家安全、資通訊安全、刑事犯罪、
: 重大公共衛生或災害
: 應該都不會有事,一切如常
: 只要別亂講話就不用太擔心
我記得當年廣電總局
正式介入香港傳播媒體禁止了幾點,
引起廣大香港人抗議
https://reurl.cc/LmaZ89
其中大部分都是在講
國家安全、社會安全、公共安全的部分,
除了國家統一的部分他們有,ncc沒有(畢竟立場不同)
然後官員說不影響香港言論自由和藝術創作,
那麼大家認為現在的香港電影、動畫、自製影片,
有被影響到嗎?
反正國家安全、社會安全的網子大的很,
也總有人喜歡支持安全的很,
「沒有做壞事,怕被人查嗎?肯定有鬼心虛」
總是有人喜歡這類說法的
而這類論點
總是類正義、類民主、類自由的大旗在手,
歷史循環不斷呢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87.194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YZpqbzB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53554469.A.F4B.html
※ 同主題文章:
Re: [新聞] NCC 將推兩新法!Netflix、IG、Dcard列管
05-26 16:41 butten986.
05-26 17:38 Birthday5566.
推 ryoma1: 這叫『微管制』2F 05/26 16:44
推 aaaaooo: 愛國主義是惡棍最後的避難所4F 05/26 16:45
推 iam0718: 沒做壞事幹嘛怕人查 這是要看分水嶺的 前後標準差異可大5F 05/26 16:45
可是一切都是從這邊開始的
推 sumarai: 還釣不夠一家子吃是吧?6F 05/26 16:46
動畫的限制法案不能討論嗎?
※ 編輯: butten986 (42.72.87.194 臺灣), 05/26/2022 16:49:48
推 dderfken: 自己白癡把別人也當白癡的意思嗎7F 05/26 16:46
推 FUPOM: 繼續釣 全家桶吃好吃滿 是說馬前卒帶路黨也是死不完的呢9F 05/26 16:47
推 vivianqq30: 前面回文有人講得很好 民眾對主管機關的信任問題10F 05/26 16:47
推 BKcrow: 政黑的人叫不停11F 05/26 16:49
推 Orianna: 愛國主義是惡棍的避難所12F 05/26 16:49
推 k1k1832002: 說到信任,我們也只能保重了,等到發現不太信任的時候,反正權柄都在它手中了13F 05/26 16:49
推 gibbs1286: 嘻嘻,台灣真的很多人很適合去對岸生活17F 05/26 16:50
推 fenix220: 怎麼時候產生權柄都會在同一人手上的幻覺18F 05/26 16:50
推 tim1112: 只要把不信任的全抓起來 剩下的自然就是信任的19F 05/26 16:50
→ iam0718: 以前不信任 也沒啥差 現在不信任 也沒啥差20F 05/26 16:50
噓 pwseki206: 你拿兩個完全不具可比性的對象做比較還蠻厲害的23F 05/26 16:51
不同國家的影音媒體法
原來拿出來比較要算不具可比性啊?
還是單純有人內心不準比而已
推 k1k1832002: 其實各個面向都已經部份呈現了,只能講這麼多,畢竟...就這樣吧24F 05/26 16:51
噓 bomda: 笑死 還動畫限制呢27F 05/26 16:52
噓 FUPOM: 最近公關寫手也太氾濫了 是當別人都不會A一下ID的嗎29F 05/26 16:53
又公關,
你a出什麼公關證據?
還是你挑個兩篇就污蔑別人公關?
你應該有媽媽教過污蔑別人是不對的事吧?
→ k1k1832002: 反正我已經盡量享受了=_=,我珍惜,未來怎樣我也無所謂了30F 05/26 16:53
※ 編輯: butten986 (42.72.87.194 臺灣), 05/26/2022 16:57:03
→ FUPOM: 到處洗到處帶風向,薪水領到了嗎?32F 05/26 16:53
推 Orianna: 家畜的安寧 就是列管netflix33F 05/26 16:54
推 tim1112: 是誰在睡我不知道 但我猜板主要繼續桶了34F 05/26 16:54
推 wilson4969: 同文同種 炎黃子孫 一脈相傳 看到古早執政者多爽 當然也想爽一下35F 05/26 16:54
→ amdvega: 公投or選票下架都能制裁惡法 可惜偏偏大多網路喊很兇現實廢到笑37F 05/26 16:55
推 a760981: 千萬別抬頭我看就會被列為禁播了 反正有人覺得這部是乳苔 嘻嘻39F 05/26 16:55
噓 pwseki206: 有時間查歷史,沒時間查憲法,這...怎麼想都很怪吧?41F 05/26 16:55
推 fenix220: 權柄會不會換人拿也要看對方夠不夠力跟助拳人施壓的力道XD42F 05/26 16:55
推 k1k1832002: 時代有其背景因素,很可悲但事實是這樣,在講會過板線沒辦法44F 05/26 16:55
推 ctsummag: 兩岸一家親,政黑護航仔等同紅衛兵46F 05/26 16:55
推 twic: 好怕喔 抖抖47F 05/26 16:56
推 tim1112: 只要少數人別拿它來影射 政府就會繼續讓大家看48F 05/26 16:56
→ scarbywind: 以上沒做壞事的通通把身分證個戶口名簿上傳,不敢就是心虛50F 05/26 16:57
噓 pwseki206: 威權國家的法律跟民主國家可以拿來比?受教了52F 05/26 16:58
→ butten986: 連亂污蔑別人公關的都出來了,我這樣也算滑坡55F 05/26 16:59
推 BKcrow: 看起來很怕捏 抖抖抖 乖乖待政黑 不好嗎?57F 05/26 17:00
噓 bbo40453: 香港問題不在法律,在法官跟立法會被控制58F 05/26 17:00
→ scarbywind: 不在法律就不用特別搞個國安法在開始抓了好嗎62F 05/26 17:01
→ GenjiEd: 不要忘記納粹也是民主投票選出來的63F 05/26 17:01
推 Silwez: 覺得不行的話就去別的板或現實世界好好串聯搞運動
在西洽發文就只是釣魚廢文而已64F 05/26 17:01
→ butten986: 自以為別人不懂言論自由的,我看也不怎麼懂66F 05/26 17:02
→ tpc970903xyz: 不過你不用擔心 現在還只是草案 到時後送進立法院送審的時候 你可以再貼過來釣一次67F 05/26 17:02
推 tedandjolin: 壞事不壞事的定義是誰決定的? 批評時事算壞事嗎?
好像還真的是 這幾年都不能批評時事了69F 05/26 17:02
→ k960608: 前面桶釣一批了 這篇是在抓漏嗎71F 05/26 17:03
推 cww7911: 嫌漁獲不夠想另開漁場嗎72F 05/26 17:03
推 tim1112: 如果那是人民支持的 那就應該擁抱納粹75F 05/26 17:03
推 qqqzzz123: 納粹:民主投票出來的,反共,後來變成極權
某黨:民主投票出來的,反共,後來awjxifmhoshfkaofjsa77F 05/26 17:03
→ DorkKnight: 別傻了,要不被管,國安法、刑法、災害防治法什麼的,通通都要廢掉,難道今天沒有這個法律,PTT就是法外之地嗎80F 05/26 17:03
→ amdvega: 講民主搬納粹出來就不用討論了 直接暴露見識之短淺83F 05/26 17:04
→ Abby530424: 畢竟許多過去的哲學家 學者 他們在討論言論自由時會有先做前提 但是這個前提我們現代不一定會贊同84F 05/26 17:04
→ pwseki206: 有沒有聽過Wehrhafte Demokratie?
德文不好沒關係,這中文叫防衛式民主86F 05/26 17:04
噓 haha98: 時空背景不同88F 05/26 17:05
→ pwseki206: 然後我想請教原PO,既然閣下那麼懂,請舉出大法官對於言論自由的釋字與審查基準89F 05/26 17:05
→ scarbywind: 說嘴聖上被聖者說那是下一代的事背送社違是防衛啥?92F 05/26 17:06
→ amdvega: 防衛式民主到現在還沒動用過就是了93F 05/26 17:06
推 Peurintesa: 換人滑坡到法律都要廢除了喔 現有法條不是就能管了95F 05/26 17:07
→ tpc970903xyz: 然後納粹也是很搞笑 希特勒的確是民主制度選出來的 但是他上任硬推了一個授權法之後 把所有民主監督的機制都拔掉了 然後結論說是民主造就了納粹?98F 05/26 17:07
推 tedandjolin: 可以管阿 但標準要一樣 不要整天時空背景不同 噁心102F 05/26 17:07
推 ryuter: 好多人進攻了.原PO保重103F 05/26 17:07
推 polarbearrrr: 納粹確實是德國人民捧出來的,好奇短淺在哪?要不要發表個高見?104F 05/26 17:07
→ kirbycopy: 討論言論自由會有前提的大多是政治家 哲學家學者倒是很106F 05/26 17:07
→ k960608: 言論自由 我可以講你可以講 但 我不喜歡的你不可以講107F 05/26 17:07
→ Abby530424: 例如過去彌爾的一個極大前提就是包含惡意抹黑 誹謗
攻擊的言論不會造成較大的傷害 只會讓你不舒服108F 05/26 17:07
推 toby629a: 說實話,支持這法的建議直接搬去對岸111F 05/26 17:07
→ scarbywind: 促x會搞成那樣跟我說它們拿捏得住防禦性民主112F 05/26 17:08
→ pwseki206: 退兩百步言,即便修憲都有可能被判違憲,你真當大法官只是花瓶擺好看?113F 05/26 17:08
→ scarbywind: 秘密文件大老們都看完了小老百姓還不知道他們在炒啥117F 05/26 17:08
→ kirbycopy: 喔喔 你說的前提是比較偏向沒有限制的前提嗎118F 05/26 17:08
→ tim1112: 是多數人在噴 還是你的那一圈119F 05/26 17:08
→ k960608: 沒有人能真正分的出造謠跟臆測還有事實的界線 所以只要把120F 05/26 17:09
→ polarbearrrr: 你說納粹通過授權法拔掉民主機制,不就和現在推這法控管言論自由是幹相似的事嗎?121F 05/26 17:09
推 Bugquan: 每次說選出納粹,就知道有人根本不懂歷史,納粹不完全是選出來的123F 05/26 17:09
→ scarbywind: 不符板歸就算了在那邊扯不是對岸防禦民主 她媽可笑125F 05/26 17:09
→ k960608: 其中一個講成另一個 就會變成兩派人馬吵起來126F 05/26 17:09
→ Abby530424: 不管是有限制 或是沒有限制 他們的學說都會有一些前提127F 05/26 17:09
推 Peurintesa: 我很好奇為什麼有人覺得有必要再立法加強控管耶131F 05/26 17:10
推 longQQQ: 幫補血 蟑螂信徒傾巢而出132F 05/26 17:10
→ k960608: 有些人心中只要像跟非洲人一樣都是個人 就是一樣了134F 05/26 17:10
→ Abby530424: 但至少在我眼中 現在的討論很少會提到其前提135F 05/26 17:11
→ pwseki206: 如果只有台灣立法那沒意見,日本幾年前也開始立法納管136F 05/26 17:11
推 tim1112: 是之前就有必要控管了 只是現在才作138F 05/26 17:11
→ DorkKnight: 今天沒這個法,不代表網路平台不受管制,而且這整部法律只有這條說應依法辦理,那是依什麼法?那就只有現存的法律啊,除非後來有什麼新的法律,否則你要不被管制,只有廢除現存的法律140F 05/26 17:11
推 TONKEN: 嫌老百姓太自由可以罵政府當然要立法多管一點145F 05/26 17:13
→ pwseki206: 而且美國也有在爭辯要不要廢掉Section 230(社群媒體免責條文)149F 05/26 17:13
推 Peurintesa: 哦~ 所以有人覺得現在網路太自由必須管一下?151F 05/26 17:14
→ pwseki206: 所以不是我們,美日也有再慢慢觸及這塊。但這代表他們不自由?沒有吧152F 05/26 17:14
→ tpc970903xyz: 問人家為什麼要這麼做 可以先把草案下載下來看看
前面就有很長的說明告訴你立這個法案是為什麼了154F 05/26 17:14
噓 enders346: 偷換概念,請問香港是民選政府嗎?158F 05/26 17:15
推 tsukirit: 問題就是NCC標準不一,非常難看159F 05/26 17:16
推 winiS: 沒動用過ww 平行世界
納粹不是選出來的+1 ,所以現在在立法了
阿希也有一本書告訴你為何要這樣立,叫我的奮鬥160F 05/26 17:17
推 richardz: 我覺得蠻奇怪的拉 大家就不能相信黨嗎164F 05/26 17:20
→ amdvega: 從來不是沒在管 簡單說就造謠是低價值言論寬鬆審查 政治性言論高價值嚴格審查而已 各國針對這方面也是有逐步加強控管的趨勢 然後監督靠法院 不是路人甲的言論自由166F 05/26 17:23
→ pwseki206: 又來了,所以我們不需要政府與法律回歸自然狀態?169F 05/26 17:23
推 Peurintesa: 之前有個人說我們太自由了被幹飛看來時空背景又不同了170F 05/26 17:23
推 yyff: 說別人帶風向的人是死忠仔的機率有多高呢?真好奇171F 05/26 17:24
推 winiS: 而且阿希打人的理由叫緊急防衛權,歷史,總是不斷循環172F 05/26 17:24
→ yyff: 北韓也說他們是民主國家喔173F 05/26 17:25
推 jokerjuju: 你為什麼要害怕 你是心虛嗎
你為什麼那麼自信 你是掩飾心虛嗎(ry174F 05/26 17:26
推 Samurai: 少模糊焦點,問題根本不是不需要法律規範,毀謗妨礙名譽都有現行法律可以處理,搞一個國家安全的無限擴權法令就是離譜176F 05/26 17:26
→ jokerjuju: 說真的這種自由心證的爛法就別出來丟人了179F 05/26 17:27
→ pwseki206: 我說我是金城武我就真的是金城武嗎XD180F 05/26 17:27
→ amdvega: 你誰 跟希特勒很熟?181F 05/26 17:27
→ Peurintesa: 一直說別人滑坡 又一直滑坡到難道不需要法律182F 05/26 17:28
噓 j1300000: 我就問你一句,依香港的法,電影審查不過的不能上映,依台灣的草案,社群平台不配合政府辦理會怎樣?183F 05/26 17:28
噓 shana8312: 不是啊大哥,對法案內容根本沒有拿出來比較,法條限縮、管理了什麼多找幾篇新聞很難嗎186F 05/26 17:29
→ su4vu6: 網路的創造就是為了規避世界 等網路2 出現就好了188F 05/26 17:29
→ pwseki206: 法律的解釋是有方法邏輯的,不可能無極限189F 05/26 17:29
推 Samurai: 社維法也是法,但馬英九時代跟蔡EE 時代的用法天差地遠XD真懷念那個平民狂罵政府不會被告的時代190F 05/26 17:29
→ DorkKnight: 說現行法就能管了,那請問加強管制的地方在哪裡?192F 05/26 17:29
推 chien955401: 該問的是現有法律有什麼不足之處,需要加立這東西?193F 05/26 17:29
→ su4vu6: 其實也沒有不會被告的時代存在過196F 05/26 17:31
推 winiS: 不熟的很快就熟了,頂多 (物理197F 05/26 17:31
噓 shana8312: 草案裡面規範違反著作權法的業者(盜版)得以斷網處置(例如之前的安博盒子),不納管又說政府不做事,公布草案又急著出來帶風向198F 05/26 17:32
→ scarbywind: 上綠壩阿
不知道校想幾年惹
電信第九條草案不知道草多長惹202F 05/26 17:32
推 winiS: 著作權法不是這樣用的,不信去查油庫里205F 05/26 17:34
推 longQQQ: 溫水煮青蛙 但某些綠色青蛙會一直跟你說水溫燙不死人 明明等到真的燙死人就來不及了206F 05/26 17:35
→ kirbycopy: 那PTT上有人貼情報圖 就可以把PTT斷網關掉嗎?208F 05/26 17:35
→ pwseki206: 法律適用原來是帶有感情成分阿,真覺得法緒應該列必修209F 05/26 17:36
→ haha98: 相信NCC會好好管理的 像是華視就管得很好210F 05/26 17:36
噓 excia: 台灣有出版法規範書籍 中國也有 台灣跟中國一樣 是這個意思嗎212F 05/26 17:37
推 winiS: 阿你就不是著作人在那要求啥,要也是通報作者拿到聖杯再來214F 05/26 17:39
→ excia: 傳統的電視廣播書報雜誌都有法律規範 現在OTT 網路社群 這些新興平台 沒有相對的管理 是憑什麼可以不受規範217F 05/26 17:39
→ Abby530424: 至於情報圖 恩… 4-9 4-10我認為是洽板最危險的板規 因為沒處理好很可能會被告= =219F 05/26 17:40
→ tpc970903xyz: 草案先下載下來看啦 一直問現行法律就可以處理了
幹嘛立新法 而且內容也只有一條在講國家安全 其他都是規範網路平台業者對於資訊公開 使用者隱私保護 資料安全 服務提供品質等等的規定 怎麼都在討論網路管制...222F 05/26 17:40
→ winiS: 立個法條找理由打人而已,有問過HO粉嗎?227F 05/26 17:41
→ excia: 電視台播出盜版內容 馬上會被處理 網路業者播盜版無法可管 合理嗎228F 05/26 17:41
→ su4vu6: 有法可管阿 版權方可以告死他
處理速度會差很多就是了拉嘻嘻230F 05/26 17:42
→ amdvega: 數通法這東西歐盟在搞美國也在搞 然後你在低卡yt 有涉及什麼國安重大衛生刑事 現行法是有辦法處理 但因應現今潮流要弄個專法可以說勢在必行了 內容倒還在討論232F 05/26 17:43
→ excia: 業者甚至還嫌現在草案規定的太寬鬆 對盜版處理反應太慢235F 05/26 17:45
→ kirbycopy: 沒有阿 新文抄啥或是翻攝啥很少被處理吧
新聞236F 05/26 17:45
→ excia: 業者對XX盒子之類的東西可是非常痛恨 法案對他們是有幫助的239F 05/26 17:47
→ amdvega: 只是很訝異有人覺得立這個法之前就能隨便講國安重大公衛跟刑事犯罪 要搞清楚從來都在管 就是法院向來會從嚴認定241F 05/26 17:47
推 ivar258: 支持立法,只是細節要討論。望文生義太多,國安很明顯是對應中資「業者」,不是一般用戶,NCC職權也不在這。政策上就像韓國科技業也在說他們技術都被中國盜光光,應該學台灣以國安角度保護半導體技術,同理用於具有外部效益的媒體平台並無不可,把中資的審查文化帶來台灣,難道是好事嗎?243F 05/26 17:48
推 nthank: 沒做壞事不怕查的 最好現在都ID改本名 直接實名制一下250F 05/26 17:49
→ Abby530424: 稍作提醒 其實現在只要法院函文 PTT站方也是會提供資料的
這個我相信大家應該知道吧…252F 05/26 17:50
→ sumarai: 國安那條上次會議紀錄被業者說過了,希望能拿掉,主持人說會再討論,最新版的還沒上傳255F 05/26 17:51
→ DorkKnight: 打錯,就是檢方也有在把關啊,更別說法院本身了257F 05/26 17:51
→ Daxin: 國安就得是院檢處理,不是由東廠組織處理258F 05/26 17:52
推 oasis404: 民主國家你以為限制自由就很難?這幾年社維法吉多少人不用我講吧259F 05/26 17:54
→ excia: 你可以造謠 別人不能告你 這是法治社會嗎261F 05/26 17:55
→ oasis404: 對啦,大部分都不起訴,但一般老百姓聽到被國家送上法院都嚇得半死了,以後你覺得他們還敢發表什麼嗎
大部分都不起訴啊,就表示大部分都濫訴的
這個數字比往年加起來都還要多262F 05/26 17:55
→ su4vu6: 那應該要怎麼做呢266F 05/26 17:57
→ excia: 不起訴或是無罪很多是因為被法院或地檢署認定情節輕微 未造成影響之類的 不代表你沒有造謠
你怎麼不說是造謠的情況越來越嚴重
這幾年智慧型手機 通訊軟體普及 很多透過網路散播假訊息的越來越多267F 05/26 17:57
推 oasis404: 社維法造謠好像要引起恐懼之類的,很多根本都沒有272F 05/26 18:00
推 thegiver210: 「一般老百姓」會大量轉貼新聞農場和line群的垃圾文章?然後這些「一般老百姓」就算不起訴也會被嚇個半死,再也不敢轉貼垃圾文章?273F 05/26 18:02
→ su4vu6: 有沒有引起看法官檢察官怎麼說 又不是主觀說的算0.0276F 05/26 18:03
推 lcw33242976: 笑死,都有告人然後不罰不起訴了
還在那邊唬爛情節都是輕微才不罰
講白了一直亂告浪費資源就是為了要底下的人乖乖閉嘴啦,不然管你是不是說實話先讓你跑幾次法院浪費幾次時間金錢,資源不足資源比不過那些更有錢的就跑到怕了,最後什麼真話也不敢講277F 05/26 18:05
→ su4vu6: 那叫覺得麻煩283F 05/26 18:05
噓 excia: 傳統廣電跟出版品都受到一定程度的管理規範 新興產業與時俱進納入管理本來就是必要 你要不要說廣電法限制言論自由XX說了算 電視都不能罵XX了
所以你不敢講了嗎284F 05/26 18:06
→ Abby530424: 我…只能說 你們這樣永遠談論不到一起啊 你們都還沒給這些名詞下定義289F 05/26 18:07
→ excia: 讓人不敢造謠不對嗎 說得好像造謠是你的權利一樣291F 05/26 1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