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Knuckles 轉寄自 knuckles.bbs@ptt.cc 時間: 2011-06-28 04:25:01
看板 Gossiping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標題 [新聞] Google硬拒7日退費「大不了不賣」 北市府重罰100萬元時間 Mon Jun 27 17:50:50 2011
NOWnews.com 今日新聞網
2011年6月27日 15:50
Google拒絕針對Android智慧型手機下載程式在7天內提供退費,被北市府重罰100萬
元。(圖/翻攝自網路)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因眾多消費者投訴Google的Android智慧型手機下載付費APP後,退費機制極不友善,必須
在15分中內申請才有效,此舉已經違反消保法。在行文告知改善後,Google27日早上派請
律師前往北市府,表達不願配合立場,甚至放狠話「大不了不在台灣賣」,囂張氣燄讓北
市府決定對其重罰 100萬元。
由於台灣法院已經多次已判決確定,網路購物適用消保法中的「郵購買賣」,有鑑於購買
當下未能看到實際商品,此條款最大特色就是准許消費者在7日之內可退費。智慧型手機上
付費下載APP明顯屬於網路購物行為,因此納入消保法規範中。北市府6月7日就發文要求Go
ogle改善,直到25日Google 以連絡不上美方高層為由要求延期,展延到27日最後期限,最
後談判破局,北市府開出百萬元罰單。
北市府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表示,Google一早請台灣代表律師到達市府,由美方高層致電,
明白表示拒絕遵守台灣法律,並將停止付費應用軟體銷售,甚至放話「大不了不在台灣賣
」,明顯違反消保法,企圖藉著停止販售軟體的方式,來綁架全台灣使用者,換取拒絕遵
守法律的特權,依罰裁處100萬罰鍰,並限令Google在7月1日提出最新改善計畫,屆時若無
完整方案,不排除二次開罰。
葉慶元指出,Google退費機制複雜,且都是英文,對使用者造成「技術上阻擋」,且業者
在契約中明文規定排除退費責任,把消費者的權利變成業者施捨的恩賜,有必要加以修正
。且智慧型手機可以透過上網連線的功能,來確認消費者是否有繼續使用退費程式,既然
相關技術在蘋果APPStore上不構成困擾,Google的拒絕顯然是惡意不配合。
http://www.nownews.com/2011/06/27/327-272334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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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換蘋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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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3.90.116
→ ta29:腿了嗎O.O2F 06/27 17:51
推 w0420cc:你就滾出台灣啊 囂張什麼5F 06/27 17:52
→ jarry1007:15分鐘真的是太過份 15分鐘光是下載安裝啟用就用掉一半6F 06/27 17:52
推 tompy:15分鐘 退費 out!9F 06/27 17:52
推 F5:谷哥真的退出台灣 就換好龍斌要下跪了 不然想引進百度嗎?10F 06/27 17:52
推 polarg:15分鐘 OUT11F 06/27 17:52
→ yipi1357:老實說不爽不要買阿 給你玩爽了在給你退貨喔?12F 06/27 17:52
推 hide5566:完了完了 繼祖國之後 台灣也要氣走骨哥14F 06/27 17:52
推 lave2002:應該致電 中國 要中國廣大人民幫忙 他才會怕!15F 06/27 17:53
→ ta29:Ipad溫開水 十五分鐘OUT16F 06/27 17:53
→ jarry1007:對呀 不爽守法不要賣嘛 沒有google太陽還是會升上來呀17F 06/27 17:53
→ jerrylin:人家就說不賣了 不然你想怎樣 去美國告他嗎18F 06/27 17:53
→ AntaresX:才100萬 夠輕了 不爽不要營業19F 06/27 17:54
推 bhstleon:反正不七天鑑賞其退費機制,大步了把手機轉賣換WP7而已21F 06/27 17:54
→ F5:沒古歌的話 大學生會先死吧 一堆人報告被當22F 06/27 17:54
→ spy9527:估狗:我不爽不賣了還不行嗎?23F 06/27 17:54
推 kobe333:可是15分鐘也太短= =25F 06/27 17:54
推 Hanahwa:沒有 google 還有 apple 哼26F 06/27 17:54
推 jijung: 都是馬冏害的啦! 台灣人真不友善 XDDD28F 06/27 17:55
→ F5:郝冰冰:我要幫偉大的祖國陸客爭取! 離開台灣退掉谷哥就不用錢29F 06/27 17:55
→ lave2002:用百度阿~偷連結 古歌 一樣 ㄏ30F 06/27 17:55
→ komushume:到底是要OP幾百次..同一件事講了又講32F 06/27 17:55
→ estupid:沒google的話apple就拿竅了33F 06/27 17:55
推 shyyo7589:七天真的太久了 玩爽就退 跟網購一樣 用完七天退再買35F 06/27 17:55
→ Ruid:google做的好37F 06/27 17:55
推 ek0519:全世界只有個國家會同意?38F 06/27 17:55
→ drigo:若google把所有服務都撤出台灣...台灣記者:啊~沒youtube抄了39F 06/27 17:56
推 zxxl:我決定買阿婆不讓谷歌囂張42F 06/27 17:57
推 nbahoop:七天還好吧... 網購有很多人玩爽就退嗎= =43F 06/27 17:57
→ kobe333:我在想估狗敢這麼硬 可能台灣市場真的沒賺多少錢吧 顆顆44F 06/27 17:57
推 coon182:----會有人跳到遊戲下載玩不到三天就破還退費46F 06/27 17:58
→ kobe333:我是沒用過android android能夠破解使用盜版軟體嗎?47F 06/27 17:58
→ lindx:有人會為了那點點錢整天在東退西退嗎?49F 06/27 17:58
→ bm061596:罰100萬算啥 根本不痛不癢 至少要罰一億50F 06/27 17:58
→ mmzznnxxbbcc:台灣人太聰明 有這個規定就會下載完拼命使用7天
用夠本再退 真的是非常聰明的台灣人阿51F 06/27 17:58
推 Maingel:超爽的 玩幾天不爽就能退錢 感謝佛心政府 以後都能玩免錢53F 06/27 17:59
→ lindx:那為啥蘋果沒碰到這種問題? 太看不起台灣人了吧54F 06/27 17:59
推 chiz2:滾出去啊 屌個屁56F 06/27 18:00
推 TauchK:軟體跟實品根本不同的東西 不用7天就玩膩了再退57F 06/27 18:00
→ shyyo7589:7天太長 15分鐘又太短 台灣法律對非現場販售商沒保障59F 06/27 18:02
推 jehow:爽 爛程式無所遁形 沒辦法先騙先贏了61F 06/27 18:03
推 lindx:一定要有退費機制 不然爛APP太多了 時間問題還是能再談再阿62F 06/27 18:05
推 sting47:七天真的太長....台灣人個性一定玩爽就退orz64F 06/27 18:05
推 suhaw:台灣為此得罪米國!68F 06/27 18:06
→ ams9:消費者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第十九條69F 06/27 18:07
推 shinichi:蘋果跟谷歌的反應另我驚訝 我以為會反過來72F 06/27 18:08
推 w0420cc:HTC:從此退出Android 投入Windows Phone (誤)73F 06/27 18:09
推 kobe333:其實完爽就對這個論點基本上都在針對遊戲類而言吧?74F 06/27 18:09
推 Makubex82:蘋果跟Google態度好像相反了 XD75F 06/27 18:09
推 Zodiac10:Google表示:不爽不要賣79F 06/27 18:13
→ iammessiah:幫消費者出聲 還一堆人幫估狗講話呢 奴性堅強的人不少81F 06/27 18:14
→ kahabu:美國牛我們也不買了,戰機也不買了......82F 06/27 18:14
噓 chicham:這種數位化的東西還給你7日內不爽可退,乾脆送你好了!84F 06/27 18:17
推 Plumpy:人家看不起台灣的市場87F 06/27 18:24
→ jehow:一堆程式都敢30天試用了 遊戲也有試玩版 不敢試用是心裡有鬼88F 06/27 18:26
噓 GreenComet:如果GOOGLE不想改善的話 DESIRE將是我人生第一支也是最後一支安卓手機
這種回應法真是好大的官威啊89F 06/27 18:29
推 tokyoto:15分鐘 Android Out!92F 06/27 18:33
噓 REITs:Google是什麼樣的公司?? 100萬也敢說是重罰!!!!!!?95F 06/27 18:39
→ xxxg00w0:google表示:誰理你們!99F 06/27 18:48
推 Addidas:就跟一堆垃圾餐飲店一樣 吃定了我只做你一次生意就好100F 06/27 18:49
噓 gh34163:APPLE才潮 誰鳥你啊101F 06/27 18:50
噓 magi3Q:屌欸北市府102F 06/27 18:53
→ birdy590:這點很有問題, 不賣是沒辦法罰的, 如果上法院市政府會贏?最後的結果很有可能也不是退出市場, 而是把交易轉往國外103F 06/27 18:56
→ laechan:致google:天龍國以外的地方都願意配合,不用在天龍國賣啦105F 06/27 18:57
→ birdy590:像 facebook 多屬境外交易行為, 消保法壓根管不到106F 06/27 18:57
→ laechan:天龍國政府踏出天龍國後跟○○一樣,只能在天龍國裡自嗨107F 06/27 18:58
噓 ripeSelf:幹,不賣也不行? 台北市真GY...........108F 06/27 19:03
推 GDs:用了WM系統手機,不用安卓都不行............109F 06/27 19:25
→ KTA0619:死人罰六萬 這個罰一百萬110F 06/27 19:34
推 ankala:水 不要仗著自己成長 就不給消費者權益113F 06/27 20:04
噓 chungrew:google的作法太糟糕了114F 06/27 20:17
噓 horb:自以為比apple強116F 06/27 20:20
→ aceone:大部分會有另一個試用版啊 就是用過覺得好才買付費版117F 06/27 20:41
→ denal:自毀前程,還沒佔到龍頭就這樣搞,擺明要把市場讓給別人118F 06/27 20:41
→ aceone:官員們是有弄懂app的玩法嗎?119F 06/27 20:41
→ HCCLandRover:無 知 酸 民 藐 視 自 家 法 律 真 可 悲不 守 台 灣 法 律 就 滾 出 去120F 06/27 20:44
噓 kaoh08: evil!122F 06/27 21:23
推 simpledhadha:請問.為什麼是北市府罰??因為GOOGLE台灣公司在台北嗎123F 06/27 21:30
→ lineagewen:google:罰我一塊錢我砍一個台灣人帳號~! 乾 快備份124F 06/27 21:52
推 tkr:android的教徒瞬間消音了125F 06/27 22:05
噓 lariat:真囂張 印象大壞126F 06/27 22:24
→ WatanabeKen:軟體7天有鑑賞期是要賣什麼?
要不要連mp3都可以要求鑑賞期了?127F 06/27 22:31
推 O87:.......................大不了不賣.........................130F 06/27 22:34
噓 aaagang:罰給誰看啊....人家就不賣了131F 06/27 22:41
→ kamisun:APPLE => 潮 GOOGLE => __133F 06/27 22:44
推 yuken:不賣就不賣,稀罕喔。切~135F 06/27 23:01
推 ukfuture:台灣的法律有比GOOGLE的屌大嗎?136F 06/27 23:02
噓 kuter:臺北市政府會不會管太多 幹137F 06/27 23:23
噓 LucAngel:天龍國就一群北七啊,有種就去罰不賣你F16的人 lol140F 06/28 00:43
推 ksksks:北七到處都有 南台灣也是什麼人都有141F 06/28 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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