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aseball作者 ORK ()標題 [分享] 是法治、還是神治?時間 Fri Nov 22 09:09:04 2013
作者: 鄭又嘉
我對許銘傑認識不深,但這並不影響我對他的評價。
他永遠不是個超級王牌,但它卻是個你無法忽略的好投手,2001超火熱的世棒賽,大家只
記得一鳴驚人,最後卻也急速墜落,自毀前程的張誌家,卻忘了當年,許銘傑更是中華隊
拿到第三名的幕後英雄之一。
他不像二郭一莊,在日本職棒留下傲人成績,卻默默地,在日本職棒打了14年,投了超過
300場比賽,只差一場勝投,他在日職就可以達到50勝。
要在日職打14年,不僅要有實力跟運氣,更重要的是能融入日本的棒球文化,許銘傑的低
調、沉穩,我想是讓他可以細水長流的主因,但或許也是因為這樣的低調,讓他成為中職
認定「不太優秀的旅外球員」。
他優不優秀,每個人看法不同,我好奇的只是,優不優秀,是誰決定的?標準是什麼?我
問過相關人員,得到的答案是:「由會長認定」。
我肯定被大家捧為「鎮神」的黃鎮台會長很優秀,因為如果不是他認定郭泓志是優秀球員
,不需要經過選秀就可以加盟中職,小小郭恐怕還會把中職拒於門外,但不管評選標準是
「會長認定」或是「領隊討論」,在現在這樣的法治社會,似乎都顯得可笑又草率了點。
7年旅日經驗的陽岱鋼,被評選為優秀球員,返台不用參加選秀,我想這不會有人有異議,
但14年的許銘傑卻被拒於門外,所以,評選的標準是,陽岱鋼比較紅?球迷比較多?還是
比較帥?
林哲瑄在小聯盟熬了5 年才拚上大聯盟,近年的中華隊,他也是當然名單,中外野幾乎不
做第二人想,但中職也認為他不夠優秀,如果想回台灣打球也得乖乖參加選秀。
中華職棒走過了二十幾個年頭,最不變的特色就是,人治永遠數百倍大於法治,所有事情
都可以在領隊會議,或是會長辦公室裡拍板定案,就像對旅外球員如何不用參加選秀的資
格這件事,至今完全沒有任何標準可以依循,只新聞稿表示,「某某某不適用優秀球員條
款」,看得人還沒決定未來動向的許銘傑,心先涼了一半。
有人會說,當年的陳金鋒,不也參加選秀嗎?問題是,時代在進步,制度也該跟上來,就
像他加盟中職的那年,智慧型手機還不普及,高鐵還沒通車一樣,現在科技急速躍進,但
制度卻停滯不前。
中華職棒要往前走,一定得把所有的規定都制度化與數據化,讓所有人都有明確的規範可
以遵循,不管是「人治」或是「神治」,在那個小房間裡的密室政治,只會繼續阻礙進步
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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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250.51.166
※ 編輯: ORK 來自: 60.250.51.166 (11/22 09:09)
→ visa9527:那最佳十人跟MVP也不應該票選,一切都要用數據化去跑1F 11/22 09:10
→ suzhou:神 是不可被質疑的~2F 11/22 09:10
→ visa9527:記者忽略了根本上"以人頭票選"也是一種制度
特案資格本來就是用領隊會議投票決定那個人是否開放3F 11/22 09:11
→ tkucuh:特案名單不是由領隊提出討論表決嗎?5F 11/22 09:12
推 BenShiuan:如果各隊領隊都不想搶 就不適用優秀球員條款6F 11/22 09:12
→ ORK:原作者應該是想強調,如何定義優秀選手吧?7F 11/22 09:12
→ visa9527:這記者腦袋像公務員一樣只有考試制度沒有票選制度8F 11/22 09:13
推 bxxl:當初開特案就錯了,一錯不可再錯,以後一律選秀就好了9F 11/22 09:13
→ ORK:讓旅外選手有標準可以達到不用選秀的門檻10F 11/22 09:13
→ suzhou:只是要承認幾個月前特案是不對的 這樣很難吧11F 11/22 09:13
→ visa9527:原作者不如先定義何為中職年度MVP看看
不然以前林益全也會抱怨他不知道為何自己不算MVP
記者當時怎麼沒有幫他伸張正義要求明確數據化12F 11/22 09:13
→ ORK:中職年度MVP也是有成績來當背景15F 11/22 09:14
推 BenShiuan:如果各隊領隊都不想搶 就不適用優秀球員條款16F 11/22 09:15
→ visa9527:如果林益全數據化出來成績最高,那他就是MVP,不是很好?17F 11/22 09:15
噓 ssnlee:這篇廢文還被轉到這來?18F 11/22 09:15
→ ORK:最佳十人跟金手套都有入圍的門檻,至少要入圍才能票選20F 11/22 09:15
→ visa9527:旅外拿中職優秀選手條件當努力目標那乾脆不要旅外了21F 11/22 09:15
推 shinu0750:需要一個標準吧!少了標準怎麼選都是錯的22F 11/22 09:16
→ visa9527:何況特案並不像MVP一定要選一個出來,沒人想搶達標有何用這種東西根本沒有標準可言,只有領隊想要或不想要而已23F 11/22 09:16
推 sige3:這東西到底有什好吵的 你有想加入的球隊 去找那球隊談25F 11/22 09:17
→ ORK:不管旅外到什麼時候,終究是要回家的..當然要先未雨綢繆 XD26F 11/22 09:17
→ visa9527:陳鏞基如果在他最紅時回中職,搞不好也有人想搶他當特案27F 11/22 09:17
→ sige3:人家也願意為了你放棄三輪 就這樣阿 為何要被名稱搞混28F 11/22 09:18
→ visa9527:棒球數據化的盲點就是什麼鬼東西都想用數據當標準29F 11/22 09:18
推 BenShiuan:如果把「優秀旅外球員」改個名字會不會比較好
「人氣旅外球員」?30F 11/22 09:18
→ visa9527:那以後薪水、獎項全部套公式去跑,跑出來是多少就是多少32F 11/22 09:19
推 a76126:一律選秀 就會有篇幹譙資深大聯盟選手還要選秀的新聞出現33F 11/22 09:20
→ visa9527:訂了標準,就會有標準門坎太高或太低或詭異的新聞出現34F 11/22 09:21
推 frank47147:以一個很難進第一輪的選手 要讓別人放棄三輪?35F 11/22 09:22
→ ORK:如果某個選手不需經選秀但卻乏人問津,那可以參加選秀嗎?36F 11/22 09:23
推 eric999:會長認定那句話應該就錯了,應該是要先有球隊提出申請才開會來喬。只是許跟泰山同年,有球隊會為了他放棄三輪嗎?38F 11/22 09:34
推 frank47147:老實說 他想進哪對直接跟球團談比較實際..第一輪就被攔的機會不高 如果球團有心想選 第一輪很容易選到....40F 11/22 09:36
推 eric999:O兄,選秀只有資格限制,合乎資格都可以來選,但球隊選不選你就是另一回事了。每年都有不少人落榜。42F 11/22 09:36
推 sige3:frank大 如果他們想進入統一就很難喬了44F 11/22 09:42
推 GoldenWasabi:搞特案已經是錯的 不過還有一個將錯就錯的方法
就是把"特案"變成法規"旅外選手條款"申請自由接觸球隊者 該隊伍必須放棄三輪 而不是接觸完了 才安排特案沒有簽下來 隔年不得再申請之類 而不是為了護航小小郭 毫無標準的去定義 王 陳 YOH 就是優秀 其他人則否46F 11/22 09:47
→ tsairay:標準當然有...只是不可能列成文字給你看
追求齊頭式平等沒意義的,這本來就是為了爭取有商業價值的51F 11/22 10:16
→ BenShiuan:標準就是各隊領隊要不要搶 有人要到時自然會有資格53F 11/22 10:17
→ tsairay:"球星"用的,不是在爭取高技術水準的"球員"54F 11/22 10:17
推 KiroKu:參加選秀本來就很正確 選秀本來就不是只有年輕人可以選55F 11/22 10:18
推 takewind:問題是選秀沒有簽約金,各方都故意不講這個問題
如果現在選秀一律有簽約金或許還是會有大咖回來
反正中職並沒有新人約的制度,選秀還是可以給大約56F 11/22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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