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aseball作者 leemz ()標題 [新聞] 搭配職棒商品轉售亞錦賽門票 北院裁定不時間 Thu Dec 7 20:16:55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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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配職棒商品轉售亞錦賽門票 北院裁定不罰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劉建邦台北7日電)黃姓網友以總價2000元轉售亞錦賽300元門票及
職棒商品,警方認為商品僅值600元,黃男涉當黃牛賺門票價差。北院認為黃男搭配商品
轉售門票的行為尚屬合理,裁定不罰。
移送本案的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表示,待收到正式裁定書後,再行研議是否抗告。
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指出,北市內湖警分局文德派出所11月26日網路巡邏時,發現黃姓網友
在臉書社團「台灣職棒棒球門票(讓票、換票、求票)」上,公開刊登賣票廣告。
警方調查,黃男兜售的亞錦賽大巨蛋開幕戰門票為原價300元的身障票,但必須搭配職棒
周邊商品,以2000元價格一起購買。警方查詢周邊商品市價約600元,認為黃姓網友從中
賺取價差1100元,派出員警喬裝買家與黃男約定交易。
員警與黃男交易後出示證件表明身分進行盤查,現場查扣門票1張(2023年第30屆亞洲棒
球錦標賽,中華台北-韓國)、周邊商品鑰匙圈2個(李振昌)、徽章2個(峮峮、曼容)
、交易所得現金2000元,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台北地方法院審理。
黃姓網友否認犯行,辯稱想要2個人一起去看球,但只有1張票,所以打算賣掉,又因為不
想賣黃牛票,才搭配市價1700元的職棒球團商品一起賣;而中職中信兄弟球團官方正版扭
蛋商品,1個峮峮徽章600元、1個曼容徽章400元、2個李振昌鑰匙圈各399元,一起購買是
1700元。
裁定指出,黃姓網友告訴警方門票以原價300元販售,並搭配商品一同出售,而商品交易
價值無公定價格,足以認定黃男轉售行為尚屬合理,難以認定購票之初即有轉售圖利意圖
,也無其他積極證據足以認定黃男購買門票之初確實非供自用,不符處罰要件,本月5日
裁定不罰。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4條第2款規定:「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者,處3
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1萬8000元以下罰鍰」。(編輯:蕭博文)11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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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leemz 2023-12-07 20: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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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mmyl: 這樣之後賣黃牛票搭配滯銷商品是不是完美組合?1F 12/07 20:20
推 Yjizz: 笑死 這樣就脫關係了2F 12/07 20:21
→ Yjizz: 變賣其他商品附票 厲害了~恐龍6F 12/07 20:22
推 SakeruMT: 要看到綁瓦斯爐、綁馬桶蓋、綁藍牙耳機組門票禮包了嗎7F 12/07 20:23
→ Yjizz: 每年交換禮物拿到不要的 拿來配票~~恩典法官8F 12/07 20:24
→ samnpc: 法院認證,大禮包不等於黃牛9F 12/07 20:24
噓 LEEWY: 笑死,政府是臥底嗎,一直幫黃牛賺錢,很怕他們餓死膩?11F 12/07 20:25
推 nextpage: 我就問既然認為搭售商品無公訂價,但你因此裁定他無圖利12F 12/07 20:25
推 opwin: 搭配商品就非原價了啊 那就是圖利 北院怎麼幫黃牛開脫13F 12/07 20:25
→ nextpage: 意圖那不是自打臉嗎?
那些"搭售商品"在此案價值就是0元14F 12/07 20:25
→ Yjizz: 恐龍果然哪個院都有16F 12/07 20:26
→ newsnew: 幫黃牛賺錢不是買的人嗎18F 12/07 20:26
推 tue678: 很多都用夾帶的阿 球迷早就會這招 把滯銷的扭蛋商品20F 12/07 20:26
→ tue678: 跟暢銷的一起賣 你不接受我這些賣不掉的 就無法買到主商品22F 12/07 20:27
推 belucky: 詐騙黃牛天堂 台灣司法沒救了24F 12/07 20:27
→ a60525025: 不用球迷啦 現在玩具店要進熱門商品都要從業務那邊配一堆垃圾26F 12/07 20:28
→ KGarnett05: 明標價碼的商品可能還有點風險,搞個價值難定的搭配,28F 12/07 20:28
推 nextpage: 既然價值是0元,那其差價自然就是黃牛圖利29F 12/07 20:28
→ tue678: 去各隊買賣社團走一圈 可以看到很多32F 12/07 20:28
推 CCY2000: 加一包統一脆麵可以吧 國際賽贈品33F 12/07 20:29
推 ludoren: 臺北簡易庭 112 年度北秩字第 230 號刑事裁定34F 12/07 20:31
推 Q00863: 每張票附贈一罐麥香奶茶36F 12/07 20:32
推 kasim65: 一顆棒球+亞錦賽決賽一張門票 樓下多少收?37F 12/07 20:32
→ sky1542: 隨便模仿一下簽名球就可以拿來綁售了,價錢隨便喊38F 12/07 20:35
→ zeroiori: 這樣判那有啥好抓的 那還不如乾脆實名制呢42F 12/07 20:38
噓 MKIU: 8743F 12/07 20:38
→ newsnew: 合理啊 不然被告改成職棒物品賣2千送球票 那有沒有犯法44F 12/07 20:39
推 Yjizz: 上次被抓的:感謝北院教學, 難怪有些人沒被抓45F 12/07 20:39
→ a197905: 黃牛成本增加 球團獲利50F 12/07 20:41
→ shifa: 記得搭售本身也是違反公平交易法 = =51F 12/07 20:43
噓 air801130: 有夠白癡,趕快推一個合法的二手售票平台啊52F 12/07 20:44
推 a60525025: 之前PS5缺貨時 sony原廠都直接搭電視來賣了53F 12/07 20:45
→ a1256438: 一張票+ㄧ瓶金牌+保力達 多個400 500不過份吧的概念(?55F 12/07 20:46
→ newsnew: 有人買當然就會賺 問題就是有人不在乎多花錢57F 12/07 20:46
→ chdc: 現在不就一堆髮香區的票這樣賣XD58F 12/07 20:48
推 etop: 黃牛附大巨蛋悠遊卡一起賣XD59F 12/07 20:48
噓 QBRoboT: 雖然不是黃牛,但一些大電商不是已經表演過這種臭臭包銷售法了嗎ㄏㄏ60F 12/07 20:48
→ zeroiori: 政府怕惹民怨就去針對售票的唄 讓售票的去扛63F 12/07 20:50
→ LoseElk: 不想賣黃牛票 所以搭售賣2000
那為什麼不要單賣一張300就好???64F 12/07 20:51
推 yokomata: 這樣不罰...大黃牛時代開啟67F 12/07 20:53
→ LoseElk: 乾脆出驚喜包裡面包門票+周邊賣2000還比較合理69F 12/07 20:54
→ vt1009: 肉搜那個恐龍法官啊70F 12/07 20:55
推 redcardo: 價格超過太多大概會罰吧?如果明顯是炒票的話,看法官會不會求證網路商城XD74F 12/07 20:56
→ yuuuuuuuuu: 不過這個送審的速度也太快了吧 還是正常!?79F 12/07 21:00
推 Yjizz: 也覺得超快~一般都屯個一個月才到檢察官那邊81F 12/07 21:00
推 ccl007: 社維法是簡易的 走很快 跟交通差不多82F 12/07 21:00
推 chihching666: 台灣的確是犯罪天堂 重罪可教化 輕罪免裁罰 過陣子可能開放0元購83F 12/07 21:01
推 tndh: iphone剛出也是要綁一堆垃圾一起買 一樣意思
以後就賣餅乾贈球票就好85F 12/07 21:01
→ qwas65166516: 警察好不容易願意主動抓黃牛,結果法官這判例前功盡棄
以後第一線誰還想抓87F 12/07 21:02
推 foxey: 黃牛:下次收一堆便宜中職球員卡搭售就safe90F 12/07 21:03
→ Satoman: 等法官想看的票被搶了說不定就有罪了92F 12/07 21:04
→ Iukak: 等台灣會罰店家綑綁銷售再說啦 黃牛賣票+清庫存 雙贏贏兩次93F 12/07 21:09
推 kobe4523: 再罵警察阿!這樣判決 警察怎麼抓人96F 12/07 21:15
推 tcc1210: 台灣真的被恐龍法官搞得烏煙瘴氣97F 12/07 21:17
推 aibor: 就說北市府沒辦法你們就不信..哈哈哈98F 12/07 21:18
推 shachitw: 懂了,下次連扭蛋商品一起賣,黃牛解套囉104F 12/07 21:28
→ TWKaner: 這樣警察還要抓嗎105F 12/07 21:30
推 ycsheaven: 賣的東西是加油棒 門票是贈品 這樣就可以解套喔106F 12/07 21:30
推 chargebro: 讚喔,以後黃牛門票也要有大禮包了107F 12/07 21:32
推 tomlee1130: 雙響炮+廖老大+超派雞排+亞錦賽門票
這樣賣個5566不為過吧109F 12/07 21:34
噓 bluesox: 白癡法官,那我綁一個麥香紅茶一起賣就合法?111F 12/07 21:35
推 CMPunk: 可憐 真的可憐
這就是台灣的司法114F 12/07 21:45
→ DMM: 這個跟主機綑綁遊戲有什麼差 爛透了117F 12/07 21:49
推 yokomata: 以後寶可夢雜魚卡牌+門票賣一萬無罪119F 12/07 21:51
推 Yjizz: 以後黃牛票(X) 垃圾同捆包(o) 法官表示:無罪!!123F 12/07 21:57
推 Kydland: 今天某一篇推文我就一直說法條的問題 就還一堆人不信
好像真的訂法之後就解決問題了
我就說了 你認定的事情 和法官認定的事情 確定是一樣的嗎?還一堆人不信在那邊爭辯啊修法有用125F 12/07 21:59
推 tommy123310: 搭個人簽名/創作更保險,藝術品更難訂價,供黃牛參考
我一張簽名賣三千送票一張,只送不賣129F 12/07 22:01
推 niceright: 法律在怎麼修都還是有漏洞啦 你能做的就是不要買132F 12/07 22:03
→ Kydland: 再回到社會秩序維護法64-2的規定
你今天要舉證他是非自用 他有圖利行為
被告不證己罪 舉證責任在檢警
而且講句實話 法院已經是用很有效率的速度在處理這件事情133F 12/07 22:03
推 yah13305: 這就是立委們審核出來的法條傑作139F 12/07 22:05
→ Kydland: 11/26警方發現 12/7法院裁定 這效率已經算很快了
法院已經認知到黃牛是重大輿論 用最快速度處理
再看看倒數第二段 你檢警要證明嫌犯非供自用啊
社維法64-2的要件就是非自用 有圖利行為140F 12/07 22:05
推 ten0618: ... 其實覺得警察蠻閒的144F 12/07 22:10
→ Kydland: 而且講難聽一點 這種賣一張在抓 不去抓那種程式掃票的
你警方是不是吃定這種案子比較好辦?
丟個訊息就把所謂嫌犯誘出來抓 多輕鬆啊
是真的有心要抓黃牛 還是 吃定這種案子辦起來比較輕鬆?145F 12/07 22:10
→ Kydland: 然後還不去舉證社維法64-2要件?150F 12/07 22:12
→ TWKaner: 一次能掃幾十張那種的本人不會現身就不抓了?151F 12/07 22:14
噓 lionsss: 扯 以後別在罵不抓黃牛了 反正抓了 法院也會放人152F 12/07 22:14
推 keler: 以後就門票+垃圾賣5000153F 12/07 22:17
推 Yjizz: 藝術無價,DIY畫個小雞拾米圖配張票賣個3~5千154F 12/07 22:19
推 QRdog: 本來就不用罰,也沒法可罰155F 12/07 22:21
推 cobras638: 法律再怎麼修都還是有漏洞啦 你能做的就是不要買158F 12/07 22:34
→ samnpc: 法官專門替這些人想理由,照這個邏輯沒有人會成立,因為永遠無法證明黃牛最開始的想法是什麼160F 12/07 22:35
噓 hoha1111: 黃牛演唱會就這樣搞了啊 配一個幾百塊的周邊然後加價兩三千165F 12/07 22:54
→ vestal: 黃牛以後都比照辦理167F 12/07 22:59
推 js9840716: 好的!我知道了!以後我都綁售自畫像來賣168F 12/07 23:00
推 hohohohohoka: 峮峮跟曼容徽章耶 這筆交易根本超級公平的好嗎
法官如果爪迷說不定還覺得賣家賣便宜了170F 12/07 23:05
→ drunkmunky: 買賣本來就是雙方之間的事,黃牛規避違法的方式百百種,買家也可以跟黃牛串供說我是買多慧周邊送門票啊!防君子不防小人啦!
買家只要說我要買的是其他東西,門票是贈品,根本無法可管。173F 12/07 23:20
推 kyakmon: 有這前例會越來越多綁賣179F 12/07 23:55
噓 pase139: 這黃牛事後應該是有生以來第一次對台灣法官有好感180F 12/07 23:56
→ serrier: 以後演唱會黃牛票也有樣學樣了~台灣法律搞笑用
火車票以後也可以這樣賣了~鬼島一個啊182F 12/08 00:36
推 Ronniecf: 搭商品賣早就習以為常了 那些為了湊金額硬買的都趁機出清184F 12/08 01:29
推 spirit119: 他這些週邊又不是垃圾,這樣有罪也太扯186F 12/08 02:02
推 js9840716: 有李多慧的總冠軍賽都綁到7、8000了^_^187F 12/08 02:15
推 dogville: 令人驚訝的是 這個開庭速度有快188F 12/08 02:32
推 gn00324893: 這還好啊,PS4跟5當初缺機還不是一堆店逼你要配幾
款垃圾game大捆包才賣,寶可夢卡牌跟勞力士也都這
樣189F 12/08 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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