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Boy-Girl
作者 joanzkow (星浪)
標題 [討論] 大家對婚姻通姦除罪化的看法?
時間 Wed Mar 11 19:31:30 2020


究竟婚姻通姦要不要除罪化,已經討論很久了

這其實又觸及到很多可以討論的層面

但最慘的一種就是夫妻已經有名無實,但覺得離婚麻煩

又涉及到分財產茲事體大,另一種是有小孩因素卡在其中

分合都很痛苦

隨著新時代的到來,現在男女談戀愛講究速食文化

就算婚姻也越來越不這麼牢固

當然,從另一種角度來看,如果結婚後發現真的不適合

找下一個更理想對象對兩個人來說都是好事

但在法律層面的限制跟各種保障下,還有諸多千絲萬縷難以分清的課題

是否反過來講,這也造成現代人越來越不敢結婚呢?

雖是終身大事,但好像已經不是一情定終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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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ck0308: 被劈腿就不要靠北啊 做得到嗎1F 03/11 19:37
joanzkow: 如果沒有結婚,劈腿還真不知道要用哪條法律去制裁...2F 03/11 19:37
jasonmoon: 你家外遇要公權力介入懲罰 是一件很好笑的事情3F 03/11 19:43
sinomin: 通奸罪是刑法,除罪後外遇還是有民法………4F 03/11 19:52
Latte5566: 意義不大 除罪是刑法 還是可以民法求償 然後通姦大多都是賠錢了事 除罪後還是賠錢 差不多意思...
更別說有無小孩 打官司離婚 贍養費等等 不要覺得除罪後打官司就比較有贏面...只是沒有刑法約束...
最後說一下 2015年統計86%反對 台灣51%可以當總統
86%反對的東西 就沒啥好討論了5F 03/11 19:53
SWALLOW0716: 希望修法成綁定雙方,只能一起  或一起撤11F 03/11 20:01
cation234: 若外遇不要公權力介入 那最初的婚姻也不要法律效益嗎?如果要外遇除罪 那法律中保障的婚姻好處 又算什麼呢?12F 03/11 20:04
xdccsid: 而且對於原本就已經安份守己的那一方很慘,被綠還要乖乖吞下去,財產還要被對方搶14F 03/11 20:09
jasonmoon: 你家外遇用民法損害請求賠償就好 公權力介入懲罰幹甚麼? 婚姻也是一張契約,結果違約要用刑法公權力介入不是很好笑嗎16F 03/11 20:13
TheColor: 民事訴訟的判賠如果不合理,通姦罪仍然有撫慰被背叛的配偶的功能,如果要除罪化,就要確保配偶可以得到合情合理的判決,畢竟這個法條的存在,目的是要健全一夫一妻制19F 03/11 20:24
toloveXD: 通姦刑法量刑那麼低 有跟沒有一樣
你看新聞有看過有人通姦被抓去關的嗎?23F 03/11 20:30
moebius2: 非常棒 這樣就不用為了竹科老公和男友分手25F 03/11 20:34
toloveXD: 弄到最後也是花錢了事 刑法意義不知何在26F 03/11 20:35
kutkin: 刑法就是用來逼民法,跟車禍一樣
民事不合理也會變成合理的27F 03/11 20:50
jyekid: 成立通姦罪要關幾年? 不對 應該問 幾個月29F 03/11 20:53
toastegg: 需要以刑責介入維持的婚姻能長久嗎30F 03/11 20:54
kayliu: 千萬不要除罪化,這樣報復起來比較爽31F 03/11 21:00
TDKnight: 支持啊 現在哪個國家還在通姦有罪的32F 03/11 21:02
Zumi: 為什麼要因為你們怕麻煩導致別人不能維護自己的權益?33F 03/11 21:06
mjau24fish: 要罰也應該是罰出軌的,不然一堆罰共犯不罰主犯,拿到賠的錢還能一起花,主犯當然一直外遇爽翻,超白痴34F 03/11 21:11
little0: 還有民法啊
公權力介入感情問題滿怪的36F 03/11 21:16
SoGaBeHa: 感情事用刑法超不合理吧==38F 03/11 21:23
tomap41017: 「去刑化」不是除罪
「去刑化」不是除罪
「去刑化」不是除罪39F 03/11 21:28
Eric30523: 這個最爭議的點是常對另一半放棄提告,只告第三者,明明另一半通常才是錯最多的= =
還有不敢結婚跟通姦除罪化有關係這我第一次聽到42F 03/11 21:29
opple: 先抓違停和違反勞基法吧45F 03/11 21:50
osmanthusjo: 除罪化可以,但是民事給贍養費要有誠意啊46F 03/11 22:00
kuninaka: 完全支持阿,不需要用刑法47F 03/11 22:01
zzjb93: 支持除罪化48F 03/11 22:14
e3633577: 以刑逼民有實益啊,車禍都一堆人不想負責了49F 03/11 22:33
RaiGend0519: 刑事不是都拿來作為嚇阻作用的嗎?50F 03/11 22:34
purestone: 感情事用刑法介入不合理,但婚姻用刑法介入非常合理!51F 03/11 22:34
doorfan: 支持啊 都什麼年代了 感情還要用刑法裁決 也太廉價 感情能用法律控制的話 一點價值都沒有52F 03/11 22:40
frankcio2004: 你講到的部分跟通姦除罪化探討的部分幾乎沒什麼關聯...54F 03/11 22:56
kfcgg520: 改為民法就好了.....講的真的除罪一樣給噓56F 03/11 22:59
alongalone: 就一堆人連除罪是除刑法都聽不懂了.還想期待什麼57F 03/11 22:59
NingK: 不然結婚繳保證金,外遇可以理賠怎樣58F 03/11 23:06
SxRxNx: 支持啊,誰說被外遇者一定是受害者?
愛這個東西 不是什麼條文就能真的公平規範或制裁什麼59F 03/11 23:11
dodo1234: 看一整串下來,好像沒人了解什麼是通姦(法律上定義)什麼是除罪化,什麼是刑法61F 03/11 23:30
tomap41017: 「去刑化」63F 03/11 23:33
halfmoon6: 支持刪除刑法第239條64F 03/11 23:38
sailo: 不支持65F 03/12 00:14
bimmers0: 國家幫你顧老公老婆是很奇怪的事
頂多顧好離婚時財產與小孩的安排即可66F 03/12 00:15
armedlove: 一段感情愛到最後要尋求法律來幫你保護住忠貞也真夠可悲的68F 03/12 00:24
stevenyenyen: 要罰就要一起罰,不要有什麼腦殘原諒老公老婆卻只罰另一個的事,既然是“通”姦,有可能只是單方面嗎?然後一堆說刑法保障婚姻很蠢的,那民法保障就很好?什麼可笑的邏輯
還有除罪化不是去刑化是什麼?還連續推文3次?
沒刑罰還有可能有罪嗎?70F 03/12 01:26
RoxanneC: 贊成通姦除罪
用民法結婚 用民法處罰 關刑法什麼事啊
要有罪也是背叛婚姻的那一方有罪
現行法中背叛婚姻的人還可以一起花賠償金
根本就是鼓勵通姦 鼓勵背叛婚姻
警察要去抓小偷強盜 婚姻請靠自己維持76F 03/12 01:40
teeo: 偷情跟搶小孩,偉大的法官會跟你說是兩件獨立事件82F 03/12 01:48
Chikarable: 本來就該除罪  落後國民思想才找徵信社83F 03/12 02:10
bndan: 分財產問題可以先用財產分離制來降低..但台灣就不流行這種多數人的觀念還是結婚=一輩子的事...除罪化對這些人來說是利損...84F 03/12 02:17
playthesong: 刑法該除罪啦,感情事用刑法懲罰沒道理87F 03/12 02:47
yushes920179: 為什麼要制裁劈腿的人 自由戀愛還有條件?88F 03/12 03:06
canis831025: 祝支持的被外遇 記得別該89F 03/12 05:56
lolo0129: 最希望除罪化的族群  不是小三就是小王  不然一般人
根本跟這個法絕緣   不是嗎?
乾脆連民法都不要罰  立法沒本錢外遇者關三天  這樣最棒90F 03/12 08:29
yousong: 內文為什麼都有公權力介入家庭很奇怪的論點 那你說家暴呢 性侵呢 謾罵呢 難道也都是感情事不值得規範 還是要說一段親情友情要用法律保護很可悲 只有實際傷害是傷害 心靈傷害不是傷害嗎93F 03/12 09:11
anitgirl: 文不對題...97F 03/12 09:23
nicole93: 就想問一下 會去管這條罪的是不是很怕哪天自己用得上98F 03/12 09:40
samchou77: 本來就不該浪費司法資源99F 03/12 10:33
yyc1217: 暴力行為跟是否結婚沒有關係吧100F 03/12 10:34
gen001: 劈腿的有什麼資格在那邊
靠北有的沒的101F 03/12 10:35
jeffrank: 公投都可以讓大家一起決定同性婚姻法條的問題了
那麼 用不上的人不能討論這個問題嗎?103F 03/12 10:38
joey11121: 幫新竹工程師QQ105F 03/12 10:45
bill03027: 真的說去刑化大家比較可以理解吧 不然一堆以為除罪化連賠都不賠106F 03/12 12:23
Mju0710: 通姦除罪化好像是為了保護女孩子(沒記錯的話婦女團體是支持者),因為婚姻關係破裂而不願離婚的比例上看來多數是男方,且實際上看來老婆遇到丈夫出軌通常會選擇原諒,但丈夫遇到老婆出軌通常就告到底了......
現實生活週遭有遇到丈夫多次因吸毒入獄,太太想離婚而丈夫不願離婚,等著要告太太的例子......(太太沒有新歡,丈夫故意拖著不離婚,等她有了新對象要告......)108F 03/12 12:37
adenaden2003: 重點就不是你說的那些事,而是該不該用到刑法,且有些人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小三卻可能留下前科。115F 03/12 14:31
shirleylynn: 支持除罪化117F 03/12 16:29
CALLING: 樓上M大說的是有所本的 通姦罪實際上就是在懲罰女生
補充 老公出軌老婆有可能原諒 但小三可沒那麼好運118F 03/12 16:56
pttttppttttp: 法盲不要來亂  是將婚姻這件事回歸民法而已別亂帶風向
推文有些說得很好  搞不清楚民刑法的多看推文120F 03/12 17:09
allenatptt: 除罪是除刑法改成民法,本來就該去除123F 03/12 20:34
artpoet: 除罪不是無罪,是去刑法化,專注在民法做審理
應該叫做"通姦民法化",這名詞搞到一堆人高潮也是無言124F 03/13 15:44
mumudi: 一想到婚姻的束縛而不想結婚非常合理126F 03/13 19:12
ghoul125: 講除罪化沒毛病阿,民法195又不是罪,特別強調要改去刑化何必
講去刑化反而搞得好像有罪免刑更詭異127F 03/14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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