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ccnoire (熱愛生活 >///<)標題 [新聞] 標錯價 明年起業者都得認帳時間 Fri Dec 13 00:19:47 2013
1.媒體來源: 蘋果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標錯價 明年起業者都得認帳(2010/11/02)
保護新制
網路商機無限,標錯價糾紛卻頻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消保官吳政學批評,
業者無法做好風險控管機制,防範下錯單,反而怪消費者不理性,
明知可能標錯價還搶著下單撿便宜,業者這種反應「令人難以理解」。
吳政學認為,在標錯價糾紛中,消費者往往是輸家,經提起訴訟,
消費者敗訴還是比勝訴多,法院似乎尚未形成統一見解,
所以本件「液晶螢幕錯標」勝訴案,很難引發類似案件判決勝訴的連鎖效應,
但明年一月一日即將實施的《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法規,將可有效解決類似爭議。
付款視為契約成立
吳政學表示,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法規的「應記載事項」第五條確認機制規定,
廠商在在標錯價的兩個工作天內能提出正當理由,否則必須接受下單,
若消費者已經付款,視為契約成立;消費者只要保留定單、匯款單據等,
就能獲得絕對的保障,反倒是業者必須舉證『標錯價』有何正當理由?
戴爾電腦總經理廖仁祥表示,網路市場對所有業者都是高難度的挑戰,
「人」、「流程」、『技術』只要有一個環節出錯,就可能出現標錯價,
戴爾發生標錯價事件後,已從這三個環節全面檢討改進,防止再標錯價。
3.新聞連結:
http://0rz.tw/NJdOH
標錯價 明年起業者都得認帳 | 蘋果日報
保護新制網路商機無限,標錯價糾紛卻頻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消保官吳政學批評,業者無法做好風險控管機制,防範下錯單,反而怪消費者不理性,明知可能標錯價還搶著下單撿便宜,業者這種反應「令人難以理解」。吳政學認為,在標錯價糾紛中,消費者往往是輸家,經提起訴訟,消費者敗訴還是比勝訴多,法院似乎尚未形成統一見解,所以本件「液晶螢幕錯標」勝訴案,很難引發類似案件判決勝訴的連鎖效應,但明年一月一日即將實施的《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法規,將可有效解決類似爭議。 ...
4.備註:
因為版面有個標錯的爆掛 所以找舊聞出來貼...
這表示 買到相機的版友都可以拿到相機嚕?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177.173.173
推 harry901:快改標題內文 不然檢舉王要板規處理了4F 12/13 00:20
推 clkdtm32:如果下定還沒付款 他就可以不認帳嗎?5F 12/13 00:20
找舊聞 就是想知道 現在是不是真的如此啊?!
海邊冷嗎?
好的
早就改了 = = 一堆人還在延遲 嘖嘖
→ akuma183:你什麼時候有了政府說話算話的錯覺?12F 12/13 00:23
→ DIDIMIN:有些廠商標錯價只是為了提高知名度吧13F 12/13 00:23
推 kutkin:很魯洨 你到底改不改標題15F 12/13 00:24
→ kutkin:500萬台就要去租倉庫了17F 12/13 00:24
推 Roystu:你可以改問卦18F 12/13 00:25
→ palajuice:消保官說的是一回事~標價懸殊真打官司的話消費者會輸~20F 12/13 00:25
看完內文好嗎 =.= 就是有法條才問的
推 bill0205:所以剛剛12780的5D3一定要出貨?21F 12/13 00:25
就是想知道這點 >///<
噓 lomgray:這種傻屌立法也立得出來,真是笑死人23F 12/13 00:28
所以 你喜歡定契約 對方可以隨便說 唉呀 手誤 然後不履行?
→ blackwindy:說缺貨就沒事了阿 傻傻 缺貨它也不能出貨
你說你能等 它就讓你等阿 等到天荒地老24F 12/13 00:28
滿確定 不能這樣搞的 =.=
→ coon182:你就承認你剛有下訂單吧26F 12/13 00:28
我也很想呀 可是 我沒搶到 不過我同學有 T_T
噓 cul287:舊聞要改標題拉28F 12/13 00:31
你延遲好久 =.= 電腦該換了
→ Microscft:我剛把法規看完了 你被報導騙了 根本沒有這規定29F 12/13 00:32
你是看哪的? 我是看行政院網頁
http://0rz.tw/iVnqE
推 horsetail:客服:缺貨喔,預計10年後會到貨,先先你還買嗎30F 12/13 00:32
→ Microscft:法規只寫應記載什麼不應記載什麼 就像法規的名稱所說的就這樣而已 去洗洗睡了
這法規只是規範定型化契約的內容
消費爭議 請洽消保法31F 12/13 00:32
規範應記載 表示定型化契約得要包含這些法規 不是廠商可以選擇
噓 superpcman:如本店無法接受您的訂單,將於收到您的訂單後二個工作日內通知您。但法令另有規定者除外。35F 12/13 00:35
好像有點自打嘴巴 你的最後一句
→ Microscft:對啊 光有寫保留訂單接受與否的權力 就把你打回票了
消費本來就是不對等 我收了訂金不想出貨退你訂金就好
你付了訂金後悔不買 抱歉訂金不能退37F 12/13 00:36
違約金 0.0/
※ 編輯: ccnoire 來自: 180.177.173.173 (12/13 00:45)
→ superpcman:網友明知標錯價還下單 店家免交車 2013年6月23日42F 12/13 00:49
噓 HXKETRTUE:我覺得要符合比例原則。店家標錯價固然不對,但如果因為某個員工標錯價而致使公司必需承受上千萬、甚至上億的損失,這似乎也不太對。還是得視個案的情況而定43F 12/13 05: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