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Same (閃)標題 [新聞] 不願付10%服務費還告老闆 蘇溫永「奧客」踢鐵板時間 Thu May 8 18:06:55 2014
不願付10%服務費還告老闆 蘇溫永「奧客」踢鐵板
ETtoday 2014年05月7日 21:00 東森新聞凃宥丞、謝宜倫/台北報導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507/354605.htm
在網路上小有知名度的網友蘇溫永,之前曾因為網友回復他「你是奧客」遭到提告,為此
求償25萬元。只是他對於「奧客」似乎相當敏感,因為今年2月份, 他到一家餐廳用餐付
帳時卻拒絕付1成服務費,還跟老闆起爭執,後來老闆氣不過講出「 這樣的行為根本就是
奧客」,蘇溫永竟偷偷錄音還提告。不過檢察官後來以不起訴結案,其實蘇溫永爭議事件
不只這一樁,他也被反告過,他曾拿銅板攻擊過公車司機,更因為在網路回覆文章,說對
方太娘、噁心而挨告。
老闆實在搞不懂,因為開店11年,頭一次遇上有人拒絕付服務費,而且這位男子在網路上
還小有名氣。原來在今年2月份,告人的男子蘇溫永到餐廳用餐點了兩道餐點, 結帳時卻
突然說只願意付300多元的餐點費,就是不願意付1成的服務費,還跟老闆起了爭執。最後
老闆實在氣不過,脫口而出奧客,結果竟遭到對方偷錄音挨告妨害名譽。
就因為奧客兩個字結果鬧上法院,現在檢察官認定當時老闆算是抒發自己情緒,而且菜單
上頭早已寫上需多收服務費10%,檢察官認為等於蘇溫永點餐時就已經知道了, 不構成妨
害名譽,不起訴。
其實這位蘇溫永在網路上會有名,就是因為愛打抱不平,同樣今年2月份在bbs上po心得文
,遭其他網友說你是奧客,也被蘇溫永怒告,結果對方以25萬元和解了事。不過他告人也
曾被告過,因為2007年時他不但觸摸一名婦人胸部,還涉嫌毆打,甚至有公車過站才停,
蘇溫永也氣得拿銅板攻擊司機,遭判刑4個月; 接著在網路上因為回覆文章說對方很娘很
噁心,也遭到提告法院判他拘役55天。
蘇溫永父親受訪時無奈表示現在年輕人講不聽,這回蘇溫永到餐廳用餐,卻為了30多元的
服務費鬧上法院,令人好奇到底動機為何?更讓自己的爭議事件增添一筆,不過這次告人
不成,似乎也算是踢到鐵板。
東森新聞 :
http://youtu.be/2kbOgreGpN4
[東森新聞]「PTT名人」拒付服務費 老闆罵「奧客」不起訴 - YouTube 在網路上小有知名度的網友蘇溫永,之前曾因為網友回復他「你是奧客」,遭到提告,為此求償25萬元,只是他對於「奧客」似乎相當敏感,因為今年2月份,他到一家餐廳用餐,付帳時卻拒絕付1成的服務費,還跟老闆起了爭執,後來老闆氣不過講出「這樣的行為根本就是奧客」,蘇溫永竟偷偷錄音還提告,不過檢察官後來以不起訴結案。其實蘇溫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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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rapart:不願付10%服務費還告老闆5F 05/08 18:08
推 lolic:法院認證的奧客9F 05/08 18:09
推 m21423:一堆服務費都收得莫名奇妙10F 05/08 18:09
推 w113353:2F小心 話說talk520有要反擊嗎11F 05/08 18:09
推 Leo4891:我很懷疑 那位網友說奧客 實際上告的成?13F 05/08 18:09
→ shine32025:服務費本來就巧立名目 也沒服務到什麼 告的好15F 05/08 18:09
→ js104:服務費收了不是給服務生反而是給老闆 這種事在台灣才會發生18F 05/08 18:10
→ Cum5566:沒差 我有錢有閒 歡迎上法院講 我職業被訟棍20F 05/08 18:10
→ tml7415 …
推 tml7415:XDDDDDDDDDDDDDDDDDD21F 05/08 18:11
推 Leo4891:我想告不成吧, 陳述一件事實還要被告, 那大概天底下
所有的評論都要被告惹22F 05/08 18:11
推 wahdee:請鄉民小心網絡 言公 木昆 ╮(╯▽╰)/24F 05/08 18:12
→ linceass:蘇溫永「奧客」踢鐵板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25F 05/08 18:12
推 xrdx:被法院認證了26F 05/08 18:12
→ winger:偶爾會聽到消保官說不滿意服務費可以拒付,那倒底是…?28F 05/08 18:13
推 ga624641:如果店家事先有告知或是菜單有寫要收服務費那也是該付
雖然蠻多店家我是不知道哪裡有"服務" =.=....29F 05/08 18:13
推 silentence:===============以上以下要被告了====================32F 05/08 18:13
→ shine32025:有規定你就要照付 真奴性 那之前違法的學運表示:呵呵35F 05/08 18:14
→ Leo4891:檢察官是對"妨礙名譽"不起訴, 並沒有對能否加收10%作判斷39F 05/08 18:16
推 mkjay00000:發文小心,2樓請放心這樣告不成的(別傻傻和解40F 05/08 18:16
推 senma:雖不喜歡蘇,但我也支持拒付服務費,根本是變相漲價44F 05/08 18:22
推 qmaper:你可以不要消費 而不是消費完拒付45F 05/08 18:22
推 senma:我希望這種惡習消失,而不是每次都開大絕不爽不要吃46F 05/08 18:24
推 sxz:東森好有種48F 05/08 18:30
推 acsre:法院言忍言登白勺50F 05/08 18:31
推 san06182003:說到服務費啊 有些店明明幾乎是自助的也還要收真是...51F 05/08 18:33
→ ppit:服務費應該給服務生 不是給老闆53F 05/08 18:37
推 vespar:蘇溫永 呵呵54F 05/08 18:39
推 aaagang:25萬,難怪會一直告56F 05/08 18:50
→ abomgo …
推 abomgo:奧客沒有上色,失敗58F 05/08 18:51
推 a0913:法院認證的__64F 05/08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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