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ar作者 HSTim (科科)標題 Re: [問題] 車子被停車場管理員撞爛..時間 Sat Nov 23 15:10:27 2013
直到這禮拜五,終於把所有賠償及後續處理全部搞定了
第一次遇到車禍,很多事情當下不知道,也都是經過後面幾天問警察、問保險
一步一步才學到經驗
難怪人家常說生活就像導師 會推著你不斷成長XD
有鑑於可能還是會有一些沒處理過車禍經驗的鄉民們會遇到
我想來這邊分享一下這次的處理心得
讓我發個「第一次車禍處理就上手」....騙騙P幣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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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 要講的是 鄉民是對的!
不論遇到什麼狀況,只要你有保險,就是「叫警察備案,然後通知保險!!」
沒錯,重複一次 「叫警察備案,通知保險!!」
這樣說好像有人會想講...「廢話!!!不然呢??」
不過有時候現場發生事故會很慌亂
如果對方很機歪下來就靠北來靠北去~那就當然報警不囉嗦
但我這次遇到的卻是對方一下來就瘋狂道歉,說他會全部負責到底
看起來非常有誠意,又很年輕,一直拜託不要出險~原廠比較貴~讓他找人修etc
看到對方一副誠懇樣,這時候稍微有道德感的人真的都會動心想幫他
不過幫了之後~絕對是噩夢的開始.....
我當下明明已經是受害者,卻還要硬裝聖人,要配合對方不辦理出險
想想真的很蠢...
我跟對方素未謀面,第一次見面是因為他撞壞我的車
而我居然還想為了他賠少一點,要放棄保險權益!?
不論如何,先損失自己權益再幫別人這種事情,真的我不會再做下一次
這樣聽起來自私了點
但是如果自己都保護不好,要怎麼幫助別人??
當初我答應幫他
結果事後在談賠償的時候
就開始一直說沒錢,叫我們再等等他一段時間
要找他出來當面談 就說要停車場老闆有空的時間再說
結果老闆一直都說沒空......
一開始我們還不以為意,想說他可能要跟親戚朋友籌錢
結果有經驗的朋友聽到~馬上跟我說
「如果讓他這樣拖過五天~你又沒知會保險公司,到時候如果他人跑了
保險公司也會因為超過知會時間不用賠」
這時候我才驚覺
「會不會他一開始的誠懇,就是在等這一刻?」
後來也因為在ptt上鄉民很熱情的回應
我也決定不管~先出險再說
等我一通知他出險~他原本避不見面的態度突然變很積極
一直要來找我們和解了...
(這邊先說明一下保險公司的程序,如果車禍五天內保險公司沒收到你的照會
那他們可以說超過時間不賠,但如果你有知會他們,不論是透過電話還是書面
那他們就會著手處理。我們是回toyota原廠填完表單,保險公司就會派理賠專員來)
如果要談和解~其實應該要在警察局備案+知會保險公司之後和解~這才是最好的時間點
因為如果談不成,至少保險公司會賠償,再行駛「代位求償」的權利向對方追討
車子修好~法務交給保險公司煩惱
這才是真正簡單的又不傷權益的做法
然後如果對方評估過他們私下和解比較划算
自然這時候就會再來找你
這時候再談 想幫他也還來得及
而且對自己比較有保障!!
最後我們談到54萬請他把車買走 其他與我們無關
包含我貸款的違約金,這段時間的交通費 還有車子折舊損壞的費用
汽車業務說談到這個價格真的很神奇
但我覺得
這樣對他來講少賠一點 我概略算他們大概少賠10幾萬
對我們來講 自己貼個10萬再換一台新車
其實也是一種雙贏
而這些雙贏~其實都在透過保險公司的保障之後
才有可能達到的...
希望這個經驗分享
能幫助到有需要的人^^"
題外話
乙式車體保險有一個叫做「免追償」條例的
加保只要幾百元,但是保了之後,如果親戚朋友不小心開你的車去撞到
也可以由保險公司支付~他們也不會再向你親戚朋友索賠
而如果是外人撞到 更可以跟他溝通
「保險公司不跟你索賠,那你少賠的一部分,是否能拿ㄧ些來貼補我的損失呢?」
搭配免追償,這也是雙贏的一種談判
畢竟車禍發生了
自己就不太可能100%沒有損失
差別只在於損失多跟少而已...
再一個題外話
這個年輕人一開始好像很誠懇的要跟我們談,說要負責到底
結果到最後賠償金額談定之後
馬上變了一副嘴臉 (可能也發現該賠的跑不掉了...=.=)
還說他是學法律的~要不是他願意私下和解 我們告他也不一定能拿到多少etc....
整個跟一開始他一直鞠躬道歉說要負責到底差很大
最後居然連拖吊車的費用1500
都說那不關他的事 他不要付
(不是他撞到還需要拖吊嗎= = 說好的負責到底呢?)
我相信人性本善,他一開始絕對不是惡意拖延
但是幫助別人之前,先保護好自己
因為你永遠不知道面前你所幫的人 是真正需要幫忙的人
還是利用人家同情心的壞蛋
這是我這次學到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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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3.118.58
推 bugmaker:跟權益有關的事還是一步一步照規定來吧1F 11/23 15:15
推 cz:推一個 感謝分享2F 11/23 15:20
推 blitz:推 那個停車小弟滿垃圾的7F 11/23 16:02
推 acesslai:如果我沒記錯 停車場員工不能列為免追償對象喔
如果車子"經常"性借非3等親,免追償是一定要的9F 11/23 16:10
免追償這部分是TOYOTA的業務跟我建議的,但停車廠員工有沒有成立
這可能需要請專業鄉民大大來回答XD
隊阿現在大家都用etag幹嘛修etc XD
推 r12364:感謝分享經驗12F 11/23 16:32
推 meteor05:etc是指等等等的縮寫吧@@14F 11/23 16:59
推 kazami:推原po事情順利解決16F 11/23 17:12
推 waifer:如果肇事方沒有保險的話 就經常會碰到推拖拉的賴皮狀況17F 11/23 17:20
→ e1bmwe1:當年朋友第一次被撞…當下我只“拜託”他…叫“警察”
情況態度就如同你說的…當下說的做的…隔天就不一樣18F 11/23 17:32
推 asdffdsaaa:當下沒報警 保險公司怎麼能知道車禍五天內呢????22F 11/23 17:44
這我也是後來才知道
報警有分警察到現場~和事後備案
如果警察到現場~回去之後~會把他們所看到的東西紀錄下來
如果是事後備案 他只會要你註明哪裡發生 幾點幾分 有誰看到等等
然後簽名畫個押當作紀錄...以方便日後保險公司查證
推 poeoe:所以原PO有拿到錢了嗎?23F 11/23 18:04
後來講好之後 就約一天出來簽好買賣合約
本來他們一直談要分期付款
但我後來還是希望有保障就要先拿足現金
加上也不相信停車廠老闆拿不出54萬來
堅持一陣子之後 他們就妥協了XD
所以當天出來~發現價格已經不能再談 嘴臉就變了Orz"
推 surot:M一下嘛,這才是有營養的好文章呀。24F 11/23 18:06
※ 編輯: HSTim 來自: 220.143.118.58 (11/23 18:16)
推 HJSEE:推~26F 11/23 18:09
推 yrt3168:大家都跟你講絕對要出險 結果你聽朋友的話才驚覺 哀27F 11/23 18:18
推 poeoe:原PO有拿到錢就好 拿現金比較踏實阿XD28F 11/23 18:19
推 TokyoHard:所以總結就是對方出現金 54 萬把車買走了?29F 11/23 18:45
推 konny:你沒說分期ok啊 你跟銀行貸 分期還銀行30F 11/23 18:56
推 superbabaya:學法律的年輕人...... 停車場打工...... 埃32F 11/23 19:16
推 chi17:推處理過程,沒拿到現金在手之前都不要相信對方會負責啦33F 11/23 19:23
推 loloman:你的人生閱歷又多了一頁35F 11/23 19:39
推 a09116:不管有沒有保免追償,停車場員工都不在保障範圍內...39F 11/23 21:17
推 gjack:etc幹嘛修.. 噗噗! XD41F 11/23 23:12
→ yufengz:1.報警 2.找保險公司 公事公辦不過我也是會看對方態度以及小傷的話就私下處理了42F 11/23 23:16
推 DieNuke:付錢給保險公司就是為了這種服務44F 11/23 23:20
推 TURNON:推!!!好文45F 11/23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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