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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650826 (藍)
標題 Re: [問題] 對方是車禍肇事主因反要告我方過失傷害..
時間 Fri Jun 12 22:09:18 2020


最近朋友遇到的狀況,跟原PO蠻類似的,保險也是富邦。

不同的地方是,對方騎機車從巷子,燈號為閃紅燈,朋友是開車,燈號閃黃燈,朋友右
側面撞擊機車,對方65歲撞到擋風玻璃破裂死亡,朋友車頭受損,人沒有受傷。

目前對方家屬希望朋友主動認錯,對方認定大車撞小車就是大車的錯,希望用保險理賠
,保險公司認為對方肇責比例較高,除了強制險外,目前只願意多出的金額跟對方有很
大的落差。


現在的求償金額是死亡750萬加上65-80歲的工作損失共2000多萬。簡單說,對方家屬認為死
者為大,無論對錯都要朋友完全擔負責任,調解委員會當然不可能取得共識。

對方輪番出動家屬,到朋友公司施加壓力,也找民意代表來談,但民意代表可能覺得雙
方共識相差甚遠,已經撒手不管。

我是跟朋友說,要他先去申請交通肇責比例,也建議他去先找律師諮詢,想借題請問,
現在這種情況,朋友怎麼處理對他比較好?


手機排版,如有閱讀不便之處請見諒。
※ 引述《nxrandy (nx)》之銘言
: 對方是車禍肇事主因反要告我方過失傷害...
: 各位大大好
: 年初時家人開車行經路口時與機車發生車禍,路口為閃燈號誌,我方汽車直行閃黃燈
,對
: 方機車直行閃紅燈於路口碰撞
: 我方因撞擊後安全氣囊爆開,衝撞路邊電線桿,臉部與身上有挫傷與撕裂傷,急診後
出院
: 對方因撞擊擋風玻璃後彈出,肋骨龜裂四根,急診後住院約一個月後出院後療養
: 初判表為對方閃紅燈未停未禮讓我方,為肇事主因,我方未注意車前為次因
: 我方保險(富邦)有第三責任險與超額1000萬保險
: 對方保險只有強制險
: 事發後我方都有去醫院探視,也有撥電話關心對方,直到第一次調解
: 我方財損車輛毀損修理費用30萬,已超過車輛殘值22萬
: 對方財損機車修理費用約2萬
: 我方人傷使用自身醫療險,未跟對方求償
: 對方人傷求償300萬..... 原因是對方年事已高快90歲,車禍後行走不易需請看護照顧

: 對方家人說按照自己家人餘命還可以活六年,
: 每年看護費30萬,六年共計180萬,其他精神賠償+營養品補助等,共計120萬,合計3
00萬
: 因對方單據不足,實際醫療花費不到3萬,醫生診斷書也只有寫建議在家休養3個月,
保險
: 公司只願出20萬還未先計算肇事比例
: 因對方要求落差太大,調解委員說差異太多也不用浪費時間,對方後續考慮提告,第
一次
: 調解失敗
: =================================================================
: 經做過網上功課後想請問各位大大建議
: 1.因我方也有受傷,所以對方提告我方也會提告,我方是否最多只有刑事過失傷害的
罰金
: 產生
: 2.對方提告如刑事附帶民事,民事賠償與律師部分是否保險公司會全額處理
: 3.聽說對方家人背後山很大,調解時一直說保險賠以外,我方要加賠多少.... 有保險

: 方應該不用加賠吧
: 4.我方家人一直很擔心,問說要不要請律師,我是說最多刑事要易科罰金五六萬,對
方民
: 事求償部分保險公司會處理,這樣是否正確
: 5.保險公司建議我們提告過失傷害,因為他們的經驗這種獅子大開口的很難和解,都
要上
: 法院處理,我真的很不想
: 小結
: 想說都保到超額1000萬了,結果遇到獅子大開口要300萬的,對方自己是肇事主因但完

: 沒想要陪我的車損,很不想上法院但感覺好像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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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1.12.19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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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問題] 對方是車禍肇事主因反要告我方過失傷害..
06-12 22:09 a650826.
※ 編輯: a650826 (218.161.12.199 臺灣), 06/12/2020 22:10:49
tten: 我很好奇都死人了你朋友還不願意找律師協助處理嗎..1F 06/12 22:11
cvsd04957: 問問開大車的司機們阿 他們都超有經驗2F 06/12 22:13
kutkin: 65-80是有什麼工作損失 笑死人
就請他告,告輸保險公司再談3F 06/12 22:14
JerianGrant: 工作損失2000萬 XDDDDDDD5F 06/12 22:15
godchildtw: 25-65大部份人都只能賺2000萬,65-80賺2000萬?6F 06/12 22:15
朋友說,對方強調他們不缺錢,搞不好是鄉下田僑仔,收租就可以年薪百萬也未可知(攤手
cvsd04957: 這種事都是看哪一方的時間跟未來不值錢就贏了7F 06/12 22:15
JeAnnWu: 年薪百萬!8F 06/12 22:16
wisdom: 15年賺2000萬,年薪屌打台灣90%勞工。9F 06/12 22:17
godchildtw: 如果是我,就交給法官判,判多少都是保險公司付10F 06/12 22:18
wuliou: 要我付兩千萬我乾脆進去關11F 06/12 22:19
※ 編輯: a650826 (218.161.12.199 臺灣), 06/12/2020 22:21:09
nxrandy: 看了你朋友的情形,我的事感覺簡單多了... 希望你朋友順利12F 06/12 22:21
hsha: 65-80歲賺2000萬 XDDDDD14F 06/12 22:23
HT2: 你這還好,我被逆向撞上過15F 06/12 22:24
flexin: 台灣路上一堆垃圾老三寶,反正活夠本了,爛命一條。16F 06/12 22:27
goto: 給法院判吧,之後面還有一筆家屬的精神慰撫金呢17F 06/12 22:27
cvsd04957: 你朋友也是衰 直接報廢一台車 後面還這麼多鳥事18F 06/12 22:30
wphlatte: 80-100沒工作花光積蓄後晚輩要花錢照顧呢可以扣掉19F 06/12 22:33
chencjj: 65-80是要操死人嗎21F 06/12 22:35
kinetochore: 65~80賺兩千萬 應該是高階退休公務員吧22F 06/12 22:38
Apologize924: 垃圾老人23F 06/12 22:39
※ 編輯: a650826 (218.161.12.199 臺灣), 06/12/2020 22:40:20
kenny888: 最重就過失致死找啥律師,60幾歲老人,法院見也不可能判賠2000萬24F 06/12 22:41
KAOGUY0617: 年薪破百是騎車整天碰瓷嗎XD26F 06/12 22:42
a22530722: 2000是什麼概念...要錢沒有爛命一條啦27F 06/12 22:45
windowdoor: 給法官判 肇責低65歲頂多賠2 3佰萬28F 06/12 22:45
zerobx: 機車從巷子出來 汽車車速不快 怎麼可能撞死人?29F 06/12 22:46
行車記錄器及監視錄影中,兩造都未依規定停止跟減速,機車車速不比汽車慢,朋友轎車已閃至對向車道。
話說你怎麼怒成這樣?
jimmyyang: 垃圾家屬無誤 來打爛仗啊誰成為消波塊很難說30F 06/12 22:46
windowdoor: 扣掉強制險的兩百萬31F 06/12 22:46
zerobx: 你他媽的人掛了不會講話 就網路上隨便亂講喔32F 06/12 22:46
※ 編輯: a650826 (218.161.12.199 臺灣), 06/12/2020 22:55:21
※ 編輯: a650826 (218.161.12.199 臺灣), 06/12/2020 22:57:49
k7881683: 樓上家屬嗎33F 06/12 22:58
SA01: zerobx 是家屬嗎? 不用爭..送鑑定就好34F 06/12 22:58
※ 編輯: a650826 (218.161.12.199 臺灣), 06/12/2020 22:59:03
SSSONIC: 不會講話倒是能要錢 XD35F 06/12 22:59
SA01: 65-80歲還可以要求工作損失? 然後又說家裡不缺?一來達退休年齡 二來你除非還在扛家計...但又說家裡不缺?
送鑑定上法院就好... 畢竟網路上真真假假36F 06/12 23:01
geniusofgod: 汽車是能橫移喔 要怎麼用側面撞人 還是你朋友甩尾啊? 照你說的撞擊點根本是被撞吧 送鑑定上法院吧40F 06/12 23:03
這邊表達的不好,是車頭右側邊角。
朋友當然明白他有他應負的責任,對方提的金額遠超出他能負擔的範圍,遇到人命關天的事
delnet: 不要和解 要鬧來鬧 擺明就是要錢啊42F 06/12 23:06
v0981: 這種到法院會被法官酸啦 兩千萬 搶比較快43F 06/12 23:08
yha: 家屬出現?!44F 06/12 23:09
※ 編輯: a650826 (218.161.12.199 臺灣), 06/12/2020 23:09:41
ffvr4: 對方不缺錢 又要求2000萬 笑死 65歲都可以勞退了
 最好可以工作到80歲45F 06/12 23:10
goto: 建議你朋友沒事多念點判決書,降低恐慌47F 06/12 23:11
※ 編輯: a650826 (218.161.12.199 臺灣), 06/12/2020 23:16:24
※ 編輯: a650826 (218.161.12.199 臺灣), 06/12/2020 23:25:20
Samurai: 民事賠錢反而是小事,因為上法院不可能判兩千萬,48F 06/12 23:42
SakuraHana: 鬼島兩輪的人權比較大…49F 06/12 23:42
Samurai: 但沒和解過失致死可能逃不了?建議還是花點錢找律師50F 06/12 23:42
lusifa2007: 別鬧了,臺灣民法損害賠償根本沒有餘命價值這種東西好嗎?誰知道你會不會活到80歲?這段期間是敗家還是賺錢
過失致死即便和解失敗也是看情況的,獅子大開口導致的和解失敗,有誠意的被告也是會給緩刑的51F 06/12 23:46
gx9900824: 死者為大~56F 06/12 23:53
※ 編輯: a650826 (218.161.12.199 臺灣), 06/12/2020 23:54:06
rexagi1988: 死者為大正夯啊57F 06/12 23:54
takabashi: 找律師吧 過失致死也沒到上千萬 會依過失比例去罰這種獅子大開口的 就是用死者為大 大撞小一定錯壓你58F 06/13 00:08
pr9558: 給他告就好 反正你繳錢給國家沒差60F 06/13 00:21
as6633208: 撞死人基本上就賠不完了啦61F 06/13 00:35
william7713: 我記得法院判這個都不可能超過一千萬吧
所以大車都....62F 06/13 00:36
wowwowwow: 建議找律師,當初有保富邦刑事訴訟險就好了64F 06/13 00:42
Anikk: 站得住腳一定要硬到底!!!!!65F 06/13 01:14
berryc: 大車撞小車,幹道也救不了你..如果是被撞就不同了66F 06/13 01:19
sliey: 律師請下去 不要怕上法院67F 06/13 01:46
xxctsd: 交給法院判才是明智選擇68F 06/13 02:01
kylin123: 親戚也遇到一樣的,要了三千萬,一樣給法院判69F 06/13 02:18
leoz69927: 上法院談阿有什麼好談的
上法院判完有沒有一百都很難說還兩千萬笑死人70F 06/13 02:29
lahugh: 法院判了準 民代都不管了想必……72F 06/13 04:35
Cyatenza: 這就上法院啦73F 06/13 06:41
ming791218: 死者為大顆顆,新解很棒
kylin大,後續如何?74F 06/13 07:06
td770715: 死者為大這四個字真好用76F 06/13 07:50
gedicht: 上法院以後有一百萬就不錯了77F 06/13 07:54
ericekin: 亂騎有亂開的垃圾,感覺好像互收的78F 06/13 08:07
wirecut: 65歲也是去GG輪班的嗎?79F 06/13 08:09
MaLan: 公道價三百萬啦80F 06/13 08:42
refgdata: 死者為大81F 06/13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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