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ar作者 st210113 (會飛的豬不稀奇)標題 [新聞] 2分鐘慘收4張罰單遭罰1.2萬元 他自力救時間 Wed Feb 9 09:54:5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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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鐘慘收4張罰單遭罰1.2萬元 他自力救濟抗罰成功 撤銷後3張罰單
民眾B先生前年(2020年)8月開車上國道時,因變換車道方向燈「未打好打滿」,在0.2公
里距離內、短短2分鐘就被連開4張罰單總計1.2萬元罰鍰,他提出行政訴訟並援引判例,
歷經1年多繁瑣過程終於勝訴,他不滿法院一審時早已判決應撤銷後面3張罰單,監理所卻
「緊咬不放」硬是繳了750元提上訴,質疑政府機關浪費太多行政資源,只為與民爭利搶
錢,呼籲和他一樣的車主不要放棄訴訟,一起爭取自身權益。
近年來「檢舉達人」依據行車影像紀錄器,透過跟車追拍進行連續檢舉,衍生不少亂象,
去年12月7日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理條例》有關「民眾舉發不得連續處罰限制」新
規定,明定民眾檢舉同一輛汽車違規,其違規時間相隔未逾6分鐘及行駛未經過一個路口
以上,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以舉發1次為限。不過民眾B先生被連續開罰,發生在上述修
法完成之前的2020年,他靠自己上訴並勝訴,成功撤銷後面3張罰單。
B先生表示,變換車道方向燈「未打好打滿」被連開4張罰單,違規發生日是2020年8月初
,但被通知罰款日卻是2020年11月30日,一般民眾行車紀錄器大多不會保留將近4個月這
麼久,因此多數民眾收到這種罰單,大多自認倒楣繳交罰款,但同時也會認為政府搶錢。
B先生表示,當時他收到4張罰單,行車紀錄器影像也早就刪除,很難為自己舉證,但他詢
問警員,0.2公里距離內、短短2分鐘被連開4張罰單並不合理,一定時間、一定距離相同
事件應只能一罰,員警卻只會回答,這是民眾的檢舉影片,無法不按照民眾的檢舉內容,
一一開罰,員警若只罰1張,檢舉人會質疑警員包庇,B先生則反問「員警難道就不怕被罰
者,質疑警察把專業度放一邊,把民眾當提款機嗎?」
B先生表示,當他繳完款後,還是提出了第一次行政訴訟,向法官陳訴並援引只罰一次的
不少前例及判例,之後法院第一審判決應撤銷後面的3張罰單,沒想到監理站還是不服,
硬是繳了750元提上訴,他質疑政府機關浪費太多法院資源及公務員時間,只為與民爭利
,又或是「緊咬不放」提上訴是要讓民眾放棄訴訟。
B先生感慨表示,他不是學法律的,對於法院回覆的內容,他花了很多時間去研究,尤其
監理所又提上訴後,來來回回長達1年多的繁瑣過程,幸好有一群朋友幫忙,否則他一度
也想放棄訴訟,和其他被罰的車主一樣自認倒楣花錢了事,畢竟懂得去做這些行政訴訟流
程的人並不多,自己提行政訴訟真的曠日費時,會去做行政訴訟的人大概更不到10分之一
。
B先生表示,監理站提上訴時,時間已經來到2021年的8月27日,後經高等行政法院駁回上
訴,去年10月28日最後判決他勝訴,當他收到退款申請書時,已經是去年11月15日了,1
年多來來回回浪費民眾時間,不合理的開罰,把民眾當提款機,卻還要民眾自己提行政訴
訟曠日費時,真的很不公平。
B先生表示,如今《道路交通管理處理條例》已修法完成「民眾舉發不得連續處罰限制」
新規定,呼籲和他一樣被連續開罰的車主,一起爭取自身權益要求撤銷罰單並退款。(許
麗珍/台北報導)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違規仔的大勝利
短短0.2公里2分鐘內就連續四次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被檢舉開罰
還有臉主張一定時間、一定距離相同事件應只能罰一次
一個吃到飽的概念
這種開車習慣就祈禱下次違規變換車道時後面不要是一台煞不住的大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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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199.89.174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Y0nxqP4 (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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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QQ5566: 後面是大車 下次他就不會違規了1F 02/09 09:56
推 Aixtron: 二分鐘變換四次車道...嗯法官一定沒開過車2F 02/09 09:59
推 Zodiac10: 監理站上訴真的是傻眼......5F 02/09 09:59
→ cityport: 8+9吧..一直變換車道是蛇行嗎7F 02/09 10:02
推 OtterMan: 應該是有頭腦的8+9,不然一般的+9會有心思去鑽研9F 02/09 10:04
→ ben101068: 監理站公務員通常也懶得理 搞不好影片真的看不下去10F 02/09 10:04
推 Fattai: 違規被檢舉一次可以開六分鐘無敵星星,違規真的比較適合鬼島14F 02/09 10:09
噓 iuexeyz: 台灣簡直是違規人的天堂呢16F 02/09 10:15
→ morrishh: 我覺得重點是0.2KM內 四次
而且是國道 時速上百公里 這不就是蛇行?18F 02/09 10:17
200公尺需要開兩分鐘應該是有點塞車的狀態
我猜八成是鑽車仔插隊變換車道,然後被插隊的不爽才檢舉
※ 編輯: st210113 (124.199.89.174 臺灣), 02/09/2022 10:22:32
推 alwang: 2分鐘才跑200公尺 就是塞車時的鑽車達人22F 02/09 10:22
推 tfct: 恭喜勝訴23F 02/09 10:24
推 metroid0104: 大家在塞車,看垃圾不打燈一直亂鑽,只有檢舉四張太客氣了25F 02/09 10:29
推 tfct: 他是未打好打滿吧,這條是惡法27F 02/09 10:30
推 K999: 塞車亂鑽,當然要罰好罰滿28F 02/09 10:31
推 blairkimi: 檢舉達人真是壞到骨子 連法官都痛恨你們29F 02/09 10:31
推 morrishh: 有可能喔 塞車亂鑽 打燈又不打好打滿30F 02/09 10:33
推 rtew36: 讓垃圾跑跑法院也不錯31F 02/09 10:34
推 lonelysam: 這種不把他罰滿真的對不起其他用路人32F 02/09 10:35
推 iMANIA: 記得不一定會翻案 要看法官 但會這樣違規的87%平常開車習慣就很差 以後被檢舉的機會多得是^^34F 02/09 10:39
推 clair281: 打好打滿是三小惡法= =打燈是拿來預告等一下的行車動向,不是跟別人說:欸我現在要轉過去喔??然後這個根本不應當作連續違規,每變換一次車道,後面車輛根本不同台,分開算剛好而已39F 02/09 10:44
塞車時亂鑽又不好好打方向燈被開單,四張罰單可能都不同人檢舉的
而且開車習慣這麼爛的我猜那一段車程內違規不會只有這四次
是剛好有四個人不爽檢舉他而已
※ 編輯: st210113 (124.199.89.174 臺灣), 02/09/2022 10:49:20
推 LiveView: 內線龜不打方向燈直接下交流道也是差不多次數46F 02/09 10:50
推 yulbin98: 那是不是該改罰個危險駕駛?48F 02/09 10:53
推 tokyoto: 這個的員警怕沒開罰被說包庇 我怎麼常碰到怕生糾紛不予舉發的 這真的很看承辦人49F 02/09 10:54
推 tokyoto: 檢舉人附的影片應該不會刪吧 我是很懷疑法官有沒有52F 02/09 11:01
→ summer08818: XD 花一年多為了1.2萬的罰單 我覺得讓他多打幾次吧53F 02/09 11:01
→ tokyoto: 看完影片再做判決 0.2公里可以連續變換4次車道 根本54F 02/09 11:02
推 Baumgartner: 這種垃圾一定還以為自己技術好 會找缺口 誰不知道是大家鬆油門讓牠55F 02/09 11:03
→ tokyoto: 是一路鑽車 這種開法難怪會讓人惱怒想送他4張57F 02/09 11:03
推 xdctjh: 違規一次後面無敵星星,爽啦60F 02/09 11:14
推 ups: 笑死,台灣法律真的很棒呢63F 02/09 11:20
推 passerk: 各位聽懂了嗎?吃一次、短時間內無敵星星64F 02/09 11:23
→ chi17: 依法上訴,依法撤銷,還是法院認證的,最守法的鄉民還有意見啊65F 02/09 11:28
噓 MTBSsales: 檢舉亂象?各種垃圾駕駛行為在路上就是正面現象?67F 02/09 11:28
推 tokyoto: 這應該還可以用整段影片檢舉蛇行連續變換車道74F 02/09 11:46
推 Sighman: 有空打官司卻沒時間多花五秒打完方向燈?76F 02/09 12:03
推 QmaxQ: 違規達人才是王道的國家78F 02/09 12:16
噓 shin30: 抽三寶0.2公里能被開四張還有臉上訴 可撥
臭啦 幹82F 02/09 12:27
推 guenhwyvar: 應該是同一事件才只能罰一次吧,要是那種鑽來鑽去的賤人應該要罰好罰滿吧?84F 02/09 12:29
→ greenx: 違規仔還敢出來吵,丟臉啊86F 02/09 12:35
噓 autoppp: 板上鴿子出來說說,這樣對嗎?87F 02/09 12:39
噓 ewolf: 意思是走s型不打方向燈也只能開一次這樣嗎?88F 02/09 12:50
推 eddy13: 很久沒檢舉國道違規了,國年前檢舉學長時發現多了查詢同公里是否有檢舉的功能,不過沒仔細研究,不知這查詢功能能確認的範圍為何?90F 02/09 13:05
推 Js1233: 以後高速公路下匝道,中途意再分流個一兩次的分道漏打一次以後就不用再打了,至今無敵星6分鐘喔^.= 少93F 02/09 13:09
推 Adam6613: 違規天堂 各位打不贏就加入他們吧96F 02/09 13:14
噓 yujin: 花時間研究卻學不會如何使用方向燈97F 02/09 13:14
→ yujin: 200公尺可以違規4次 這文化程度驚人99F 02/09 13:16
推 kazami: 檢舉人該不會剛好就是監理站工作人員吧?很少聽到法院判撤銷還上訴的,應該沒這麼閒才對101F 02/09 13:29
推 skywalker21: 呵呵,前面一堆鄉民笑死人,法律就說不行連續舉發明明是檢舉魔人違法違規,還可以護航唷?
是怎樣?你認為對的就是正義?
把法律規則當空氣?還大聲附和,真的笑死人103F 02/09 13:45
→ Murkever: 一直鑽被罰當然啊,法官是都請司機喔109F 02/09 13:56
噓 lalauya: 監理所上訴是垃圾嗎
然後推文知不知道未打好打滿是什麼意思?又不是沒打,強迫打好打滿有什麼意義?112F 02/09 14:20
推 sted0101: 應該是有打但沒打滿,就鑽太慢了,鑽快點閃三小內進去就算打滿了115F 02/09 14:24
噓 LiveView: 只打一下就換車道,這樣你也認同?117F 02/09 14:26
推 sted0101: 2分鐘200公尺變換4次應該是塞車時,後車是跟著鑽?118F 02/09 14:28
推 ctrcbagayaro: 六分鐘是指同一種違規吧?如果紅燈右轉不打方向燈應該還是可以罰兩個120F 02/09 14:47
→ kkyo: 一堆法盲法律怎麼規定就怎麼罰不懂嗎122F 02/09 14:52
噓 iPhone3GS: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10 年度交上字第 282 號裁定
新竹的事為什麼在台北地院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123F 02/09 15:12
推 andrewkuo: 違規人找當地的法院打行政訴訟呀!萬一哪天出遊跑去台東被開單,要跑去台東打行政訴訟嗎?126F 02/09 15:36
推 steel: 方向燈裝飾用就是欠教訓128F 02/09 15:38
推 skywalker21: 真的一堆怪人怪發言,明明連續舉發不合法還振振有還在那邊講說他可能方向燈只打一下,你又知道囉?129F 02/09 15:52
推 hlb5828: 違規仔浪費一年跑法院,爽不爽啊哈哈??132F 02/09 16:29
噓 LiveView: 我說的是違規事項 你說的是違規次數 ,理解能力有問題?134F 02/09 17:14
推 willie0171: 200公尺換4次車道,連續變換車道,不然就是蛇行吧136F 02/09 17:33
噓 chencjj: 1.2萬也在打官司 浪費國家資源138F 02/09 18:50
推 gandalf2: 是沒打,還是沒打滿,差很多139F 02/09 19:22
→ iPhone3GS: 如果講究比例原則,那他每2分鐘就違規4次,好棒啊141F 02/09 19:25
→ iPhone3GS: 依行政訴訟法,對新竹監理所提起訴訟,不是新竹審?難道是以公路總局所在地萬華認定管轄地?143F 02/09 19:31
噓 phoenixzro: 方向燈隨便打隨便切,結果說檢舉人是社會亂象146F 02/09 20:10
推 andyjaw: 鑽車仔大勝利,小英政績+1149F 02/09 23:46
噓 maniaque: 0.2KM 2min = 6KM in 1hr = 時速6KM
人走路速度約在 4KM/hr ,and "This is 國道"150F 02/10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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