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ar
作者 newsamwang (阿彌陀佛呢~~~~)
標題 [問題] 事故後,調閱行動電話通聯記錄請益!
時間 Sat Apr 22 00:25:54 2023


交通事故發生,
目前拿到初判表。

說明:
01.
A汽車 & B機車皆『未裝設』行車記錄器。

02.
A汽車 & B機車皆只有強制險。

03.
A汽車:車損。

04.
B機車:車損 + 人損。

查詢網路資料如下:
11.
根據 法律010
https://reurl.cc/5MyrrM

11-a:
「初判表僅供參考,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11-b:
想要了解車禍主要、次要肇因,
需要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車禍鑑定報告。

11-c:
車禍鑑定報告的申請有限制,
必須是
「經警察機關處理的案件、
尚未進入訴訟程序、
距離事發日不超過6個月」

11-d:
「車禍鑑定報告」,申請人須自費3,000元。

12.
事故發生之7天後,
可以向當初承辦的警察機關申請
「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及「現場照片」,
這兩個檔案都可以索取影本或副檔,
但若是申請要看監視器畫面,
必須要親自到派出所觀看,
警察不會提供影片畫面給當事人,
所以大部分民眾都是去領現場圖跟照片的時候,
一起看監視器畫面。

請益:
21.
A或B車主,
走到甚麼樣的程序,
有權要求調閱對方行動電話通話時間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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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9.117.87.180 (臺灣)
※ 作者: newsamwang 2023-04-22 00:25:54
※ 文章代碼(AID): #1aGhaK7U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82094356.A.1DE.html
history736: 都沒有權力調閱吧1F 04/22 00:31
pavon: 不是,你調對方通聯要幹什麼?2F 04/22 00:33
lion0208: 是要證明對方行車中使用手機?如果是的話即使有通聯紀錄還是很難吧?沒畫面的話可以說當時手機不是自己在使用3F 04/22 00:40
george31708: 都沒權力。你怎麼會覺得任何人有權力侵犯對方隱私6F 04/22 00:43
JOHN2188: 沒可能7F 04/22 00:46
maniaque: 樓主大概忘記有"藍芽耳麥"這玩意8F 04/22 00:47
JOHN2188: 有受傷提告然後跟檢察官提出這要求,然後被拒絕,大概是降9F 04/22 00:53
leoz69927: 法律上誰都不能調閱對方通聯紀錄
只有有顯著犯罪之事實告發後檢察官才能調確認不過要有證據證明
而且調通聯也不能證明什麼事情沒畫面沒聲音什麼都沒有不能當證據效力11F 04/22 00:53
taiki39: 刑案才可能調閱,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1-1條看一看16F 04/22 00:58
SiriusJinn: 車禍調通聯?是要搞對方喔17F 04/22 01:03
facebookig: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前幾年通過,不能任意調閱通聯了。19F 04/22 01:18
summer08818: ? 你調通聯要幹嘛20F 04/22 01:21

看來是行不通了。
而且有藍芽耳機,
就算有通聯記錄也無法證明些甚麼。
※ 編輯: newsamwang (159.117.87.180 臺灣), 04/22/2023 01:41:58
shamanlin: 你無法證明電話是他在使用,你也無法證明他當下是手持而不是使用耳機,簡單來說就是沒意義21F 04/22 01:41
d147258: 調通聯記錄沒用啦,要怎麼證明車禍當下對方在通話?電信公司的時間一定跟監視器時間同步嗎?就算當下他在講電話,但法規是行車時不能手持電話通話,但是開免持或者戴耳機是可以的,要怎麼證明他是手持電話?23F 04/22 01:45
PsMonkey: 結果搞了半天當事人打 line27F 04/22 01:55
snowfish104: 所以你想調閱通聯紀錄幹嘛?28F 04/22 01:57
sfking: 為什麼會有出車禍可以調別人通聯的天真想法?29F 04/22 02:10
leoz69927: 所以才一直說要有行車記錄器咩才有機會拍到對方的影像調監視器那些都糊的比芝麻糊還糊30F 04/22 02:13
vovoson: 你應該是汽車吧 對方要是知道你在想這些就先給你個刑+民的連環拳組合 你再有理都先吃過失傷害幾個月的易科罰金吧32F 04/22 02:31
info1994: 下次記得要保第三人囉^^35F 04/22 05:05
c0915397635: 哪來的天才36F 04/22 08:19
hokkaidosky: 現在有免持聽筒。沒拍到手持畫面很難證明什麼吧?37F 04/22 08:30
goodboy26: 兩邊都只有保強制險有得喬了,幫QQ38F 04/22 08:35
jkokpcu: 你要證明對方有沒有滑手機調通聯紀錄沒用39F 04/22 08:36
sazabijiang: 通聯記錄完全沒辦法證明什麼40F 04/22 09:30
skyhome: 竟然能兩個都沒行車紀錄器 也沒第三人41F 04/22 10:07
rocku112: 不過原po前陣子不是說要加保第三人嗎?沒保到?42F 04/22 11:11
kevin20541: 不懂你在想什麼43F 04/22 11:34
tokyoto: 你應該是去徵當時的行車記錄器 或是找店家看監視器有沒有拍到44F 04/22 11:40
toshiba5566: 調閱通聯?檢察官100%不會讓你調啦!46F 04/22 11:47
austin0353: 未注意車前狀況當肇因就足夠,不需管是否在用手機47F 04/22 12:48
horb: 對方不可能同意48F 04/22 13:18
Gusteau: 不要想空想縫啦 沒保第三人就是去調解會互譙 然後上法院而已49F 04/22 14:27
g80123: 單純車禍對方說要調你通聯 你不會想翻白眼嗎?51F 04/22 15:26
ryanbin: 申請通聯能幹嗎 用腦子想一下好嗎52F 04/22 15:39

--> 結論是『沒意義』+『不可能』。
謝謝各位大大釋疑。
             orz
※ 編輯: newsamwang (159.117.87.180 臺灣), 04/22/2023 18:08:23
bynablue: 2023了還有人只有強制險喔53F 04/22 19:13
akpaz: 不如你先提供自己的大家看一下?54F 04/22 19:43
samsun34567: 感覺就是自己亂開亂騎初判表被判全責想要翻盤 可憐55F 04/23 04:32
alox0330: 還有人車子只保強制險喔?可憐哪 沒錢不要開車57F 04/23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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