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時間: 2011-07-12 10:35:02
看板 Gossiping作者 hungkuang (杜康)標題 [新聞] 男失控叫囂追砍 北市警開槍打中命危時間 Mon Jul 11 11:16:52 2011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10711/4545468.html
台北市內湖區陽光街上,今天清晨有一名男子疑似情緒不穩定,
大聲吼叫,經過鄰居報案之後,警方趕往處理,男子疑似返家
拿了
西瓜刀追殺員警,結果遭到警方開槍還擊,造成男子中彈,送
醫前已經沒有生命跡象。
(杜大澂報導)
這起案件發生在凌晨四點多,位在北市內湖陽光街上,有一名林
姓男子在巷口大聲喧嘩,讓附近睡得正熟的鄰居被吵醒,受不了
噪音只好打電話向警方報案。
員警趕到之後,這名男子情緒仍然不穩定,對於警方的勸阻也不予
理會,甚至氣沖沖的回到家中拿了西瓜刀衝出來,和警方對峙,根
據了解,疑似男子持刀追砍執勤員警,警方迫於無奈,情急之下掏
槍還擊,連開了五六槍,其中一槍打中男子的腹,造成男子身受重
傷,送醫前已經沒有生命跡象。
有關這起案件的詳細經過,
員警用槍有無疏失,目前還有待進一步
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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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烏雲覆蓋的太陽 只是短暫的迷航 波麗士光芒 指引對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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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10.15.204
推 HateSHE:爽 R.I.H. 警察GJ1F 07/11 11:17
→ w3160828:警察活該給瘋子砍 開槍就是不對 吱吱!!!!3F 07/11 11:17
→ XVN:GJGJGJGJGJGJGJ4F 07/11 11:18
推 ibma46547:看到最後一段就知道家屬又要出來哭腰了10F 07/11 11:18
推 colinham:疏失疏失一天到晚疏失 哪天警察被砍死了誰負責11F 07/11 11:18
推 skylion:都拿刀要砍了 只是槍法不好吧 應該打腳12F 07/11 11:18
推 Refauth:國軍彈藥士:媽的打免費的怎麼不通知我?我這裡一堆多餘的19F 07/11 11:19
→ w3160828:法官:明知西瓜刀砍不死人還開槍 重罪!!21F 07/11 11:19
推 acool:在美國早就變成蜂窩了24F 07/11 11:20
→ yang421:如果員警沒被砍中就代表對方只是想嚇嚇他而已開槍一定過當25F 07/11 11:20
→ bg00004:這還有疏失???根本沒疏失吧...自保先啊!不然要被砍成肉醬26F 07/11 11:20
→ kimgordon:幹 這樣還有疏失? 還是說被砍斷手才沒疏失?31F 07/11 11:21
→ acool:法官:想開槍,等你被砍中了才能開,不然就是植髮過當32F 07/11 11:21
推 jimli:在美國叫你不要動你亂動就可以把你打成蜂窩了33F 07/11 11:21
→ acool:之前也是女子被跟蹤,警察說:他有對妳怎麼樣嗎,有的話在來35F 07/11 11:22
→ XVN:拿西瓜刀殺警 被打死也是剛好而已36F 07/11 11:22
推 esho:在美國早就變成蜂窩了37F 07/11 11:22
→ yang421:再說真要開槍也應先對空鳴槍後射小腿或是手臂怎可直接射殺41F 07/11 11:23
推 jrshiun:五六槍 不知道打到幾槍 或是 身中數槍 致命傷在肚子42F 07/11 11:23
→ acool:你沒看他開5~6槍都沒打中哦,不算對空鳴槍嗎44F 07/11 11:23
→ Kapenza:植髮過當XDDDDDDDDD46F 07/11 11:24
推 recx:都被要殺了還疏失47F 07/11 11:24
→ acool:都開5~6槍了,居然還敢動,還能說什48F 07/11 11:24
推 dyspnea:GJ!!!!!!!!!!!!!!!!!!!!49F 07/11 11:25
推 gihunter:法官:警察須被砍中才能開槍,故執法過當50F 07/11 11:25
→ lovetweet:人都拿刀衝上來了 有人覺得可以像拍電影冷靜 瞄哪打哪52F 07/11 11:27
推 XD456:媽的 開槍還擊剛好而已53F 07/11 11:27
推 pinkyho:受攻擊好像可以不用對空鳴槍54F 07/11 11:27
推 Bartleby:這樣還有疏失的話 我看以後佩槍只能用來自殺用了55F 07/11 11:27
推 notea:不開槍只能到陰間去開57F 07/11 11:28
推 akirakid:總不能要警察被砍中幾刀才能開槍吧59F 07/11 11:28
推 mirce:幹 這樣還執法過當 給警察配槍是用來自盡的就是了...60F 07/11 11:28
→ yang421:如果不能冷靜以對就不該當警察領我們納稅人的錢加一條瀆職61F 07/11 11:30
→ kirimaru73:警察應被砍到紅血才能開槍 HP未低於25%者開槍應賠到死62F 07/11 11:30
推 henry12:恐龍法官:血流沒有超過500cc開什麼槍63F 07/11 11:30
→ L4D2:上一頁不是有= =64F 07/11 11:31
噓 mirce:吏法院:用槍條例加上一條 警槍只能拿來自盡用 不可傷人67F 07/11 11:32
推 iammessiah:警察被砍=家屬哭哭 國賠 犯人中槍=家屬哭哭 國賠69F 07/11 11:32
推 CHOUWILL:最後一句看了真哭八 都去拿刀了還不能開槍?70F 07/11 11:33
→ mirce:恐龍法官:依照身體狀況計算 該名警察血流沒超過1000CC...71F 07/11 11:33
→ mirce:都還不會遭遇生命危險 連砍都沒被砍到 開什麼槍 執法過當\_/74F 07/11 11:34
推 zone0016:用手槍來制止暴衝的人事實上沒什麼效果....75F 07/11 11:35
推 upadhyaya:完蛋了...要執法過當了...拿刀只能打非致命部位76F 07/11 11:35
推 lxxlxx:用槍時機表示:77F 07/11 11:35
推 lovetweet:意元:我玩CS都能瞄腳打腳 你為什麼不行~78F 07/11 11:36
推 homer0403:拿西瓜刀只是想吃西瓜..忘了把刀放下 如此而已 過當\_/79F 07/11 11:36
→ zone0016:基於法令警察隊這種人頂多打手打腳 要很多槍才有制止力80F 07/11 11:36
→ nosay:植髮過當 ... 愛德蘭斯表示81F 07/11 11:36
→ jerrylin:怎麼不直接打死 造成醫療人員麻煩82F 07/11 11:36
→ zone0016:我覺得台灣警察可以配備電擊槍了 雖然也是可能電死人
但至少比拿手槍來制止犯人來有效...83F 07/11 11:37
噓 ppbigass:幹 報告寫不完 搞不好又會被告87F 07/11 11:38
推 GGL:如果都要當頭砍下,還需要對空鳴槍嘛88F 07/11 11:38
→ zone0016:手槍打非致命部位好幾發 人還是可以動
對於失去理智的人 除非射擊要害 要不然幾乎沒用...89F 07/11 11:39
推 kevinhang:把配槍各各改成叫善良之槍好了~只能拿來扔!再用奪命剪刀91F 07/11 11:42
推 EV1L:花媽再睡啊93F 07/11 11:42
推 umaga1:都有生命危險了 記者還在檢討有沒有疏失 真是可悲95F 07/11 11:43
推 saddog:家屬: 警察可以開槍把他的刀打掉啊, 為什麼要射他(哭)96F 07/11 11:44
推 id:警:幹,我也想開一槍啊,配90只好開5槍了97F 07/11 11:44
推 acpr:溫馨!!如果家屬告執法過當警又有罪,家屬法官吃屎98F 07/11 11:44
推 wwwsky:植髮過當 XDDDDDDDDD99F 07/11 11:48
推 chuhao:爽..GJ.....Welcome to hell101F 07/11 11:49
推 catname:還有無疏失哩!警察就活該被砍也不能還手嗎= =?這啥世界?102F 07/11 11:49
推 LazyCool:警察就是要這樣才有警察的樣子啊 家屬告個屁103F 07/11 11:49
噓 cwind07:法官:制止對方要合理使對方無法反擊即可 弄重傷行為過當105F 07/11 11:51
推 chiling0107:被砍閃過=無即時危害 砍完了=無即時危害 結論都要賠錢106F 07/11 11:52
→ iam0718:警察非得挨一刀才能開槍!107F 07/11 11:54
推 judges:做得好!!警察也有妻小 難道要被砍死才反擊嗎108F 07/11 11:57
推 wowowa:學者:應先勸導 或請求附近警方及民眾支援109F 07/11 11:57
→ atzkgb:美國用槍打死人一樣要寫報告書的啦110F 07/11 11:58
推 a670914:警械使用條例並沒有"對空鳴槍"!!行政訴訟法也沒有這規定112F 07/11 12:01
推 WKK:台灣可能要被砍死一名警察,司法才會有所改善114F 07/11 12:03
推 humorist:等著看後續 要不要開賭盤最後警察沒有過失? 我先下有115F 07/11 12:03
噓 kess:死賀 幹 送116F 07/11 12:04
推 TaiyoYuden:執法過當?? 你家的人拿西瓜刀要砍警察 警察自衛叫過當?117F 07/11 12:05
噓 amozartea:這還疏失 有沒有搞錯 對有威脅性的人用槍合理118F 07/11 12:06
→ dlevel:砍死了。家屬聲稱男子有精神病,早已斷絕來往。122F 07/11 12:07
推 cdefgh77:推文說要對空鳴槍的碰到有人爆衝過來你不直接射他才有鬼124F 07/11 12:07
推 fulyh:這篇新聞過程寫得較詳細,給推~照這樣看來,警察執法沒有過當~125F 07/11 12:08
推 k29229863:又不是打回合戰,還等你一刀我一槍的...126F 07/11 12:08
推 uwmtsa:唯一疏失應該是槍法太差嗎?127F 07/11 12:08
推 tokyoto:何瑞修都一槍斃命的 台灣警察要多學學128F 07/11 12:08
推 id:早就有被砍死的警察了,法條還是沒啥改129F 07/11 12:09
→ littlejohnny:=======可惜以上都不是法官 義警機率頗大==========130F 07/11 12:09
推 lariat:拿槍砍警察 打死真的很剛好133F 07/11 12:10
推 markoo:甚麼 還沒死0.0134F 07/11 12:11
推 visualsense:情緒不穩定就要砍人 這種不定時炸彈 死了也是剛好而已138F 07/11 12:15
推 m6990400:還疏失咧,疏你老母!不然警察乖乖站著讓你砍就好。140F 07/11 12:17
推 NoPTT:GJ141F 07/11 12:22
推 ak50:打得好143F 07/11 12:23
推 CWEBBE:有疏失!!!因為沒有一槍必命,還浪費了一點醫療資源146F 07/11 12:27
噓 doggyking:一刀才15滴血 還沒砍6刀就開槍算過當吧148F 07/11 12:33
推 wefun:死好149F 07/11 12:36
推 aerts:溫馨150F 07/11 12:36
→ fenysun:如果警察被判有罪的話 以後選舉決對不選說話的那黨...151F 07/11 12:37
→ taebo:根本不用檢討好嗎
唯一的過失是沒有打中要害152F 07/11 12:39
推 asstitle:有種判有過失看看 鄉民必定萬人響應155F 07/11 12:41
→ NaaL:"疑似情緒不穩定"156F 07/11 12:41
推 Caracal:員警為這社會清除垃圾 真該敬佩 應該頒發獎狀才對啊...157F 07/11 12:46
推 kaiandgreen:某樓的反串結果全被家屬民代拿去用 結論警查瀆職= =?158F 07/11 12:46
→ cfmusic:人本:你就讓他砍啊 砍累了他就不會砍了啊159F 07/11 12:48
噓 nanodiao:執法過當啦!!!! 去申請國賠!!!!162F 07/11 12:55
→ chiz2:打死他啦 廢物一個163F 07/11 12:57
推 ripeSelf:好死,死好,下去好好反省吧...........164F 07/11 13:01
→ troylun:都要被砍了還要討論有沒有疏失 = =|||165F 07/11 13:01
推 CTUST:個案,以後類似案件請比照辦理166F 07/11 13:01
推 DASHOCK:支持警察 這種不定時炸彈 誰被砍到誰倒楣167F 07/11 13:03
→ knightking:他姊夫出來靠北....邊走...他爸都沒說話你是在哭什麼168F 07/11 13:06
推 kiioo:對方狂奔砍人,要打中手腳很難169F 07/11 13:07
→ trtc:溫馨....173F 07/11 13:12
推 pinkjia:這種警察才是人民的褓母!!!!讚!!!176F 07/11 13:35
推 espanol:這種人打一打 應該的177F 07/11 13:39
推 Doracacazin:四大算四小時 剩下任務20小時去分配一定OK
回錯了 麻煩原PO幫修0_0>180F 07/11 13:47
→ magi3Q:給警察一個讚!182F 07/11 13:47
推 taxisy:右鍵就55滴啦 開槍剛好而已吧 又沒爆頭185F 07/11 14:05
→ monar:執法過當是打錯字 應該是適當~186F 07/11 14:14
→ xufunny:家屬這時候會出來哭哭要錢的不少189F 07/11 14:49
※ HASTALAVESTA:轉錄至看板 TPC_Police 07/11 14:52
推 fullfool:可以把他打成蜂窩 但不可以殺死他!!194F 07/11 15:25
推 mosses:警察的疏失就是開五槍才打中一槍195F 07/11 15:32
推 RingoV:你給他砍兩刀也不一定死 現在他中槍病危 誰要負責!!!! (誤196F 07/11 15:42
推 LCHEN:爽啦!!讚!!198F 07/11 16:06
推 ki84:第一次想要謝謝鴿子~199F 07/11 17:50
推 Misako:剛好而已...201F 07/11 18:31
→ chocho1981:警察加油 不要被垃圾媒體打倒!!!!!!!!!!!!!!!!!206F 07/11 20:16
推 luke93:good job!!208F 07/11 20:23
→ bathape:打賭 法官 會判執法過當…國賠210F 07/11 21:10
推 b51:GJ!!!212F 07/11 21:26
推 cicici:遲來的正義214F 07/11 21:40
→ NBC427:死好!
可惜槍開太重了 要是可以應該是瞄準腿或是手215F 07/11 21:43
推 PRSVW:按一個 讚217F 07/11 21:52
推 nathanwu:這樣還被說用槍過當 難道要乖乖站著被砍死嗎221F 07/11 22:27
推 cosy:支持警察!!!!224F 07/11 23:01
推 panda2:為民除害 應該頒發榮譽警察勳章才對226F 07/11 23:30
推 erc:幹的好阿227F 07/11 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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