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billy3321 (雨蒼)標題 [爆卦] 支付命令連續技大公開(完全合法!)時間 Thu Jun 4 22:18:54 2015
支付命令是簡易的督促程序,債主只要拿著借據、本票等欠債的文書,即
可到法院聲請,對欠債的人討債。只要支付命令送到欠債者戶籍地,被簽
收後,如果二十天內沒有對法院提出異議,支付命令就會確定,債主就可
拿著支付命令,從欠債者的戶頭扣錢,或拍賣欠債者的財產。
之前很多鄉民在問,支付命令要怎麼用?今天司改會的記者會已經公開囉,
小弟在這裡跟大家分享這個案例。
首先,你必須先持有一個(看起來)沒有問題的欠債證明,本票、票據都
可以。先拿這個欠債證明,去法院申請,生出一張對欠債人的支付命令A。
接著,謊稱欠債人在受害者的商號裡工作,拿這張支付命令A去申請扣押欠
債人的薪資。因為商號是假的,自然扣不到薪資。
等到過一陣子以後,再次跟法院聲稱,因為扣不到薪資,要改對受害人發
出
支付命令B。
這次,
只要受害者二十天內疏忽,忘記要異議,就會中招。
這樣做,
成本只要2~5千元,獲利後可得20~50萬元,獲利約是本金的
40~250倍,而且受害者無法救濟,可以擁有
穩定收入。
主導修法的司改會律師林易志說,這其實就是支付命令煉金術,把石頭支
付命令(支付命令A)煉出黃金支付命令(支付命令B),而且真金不怕火
煉,受害者完全沒有救濟管道讓支付命令失效。
以今天公開的案例來說,
李國祥對受害者小慧發出支付命令,因為小慧沒
有即時提出異議,因此遭到扣款,對這件事情提出各種救濟:
1. 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主張根本沒有成立商號,詐騙集團的聲稱是假的
→
已產生既判力,無法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
2. 主張送達違法
→ 支付命令是送到戶籍地,
管理員簽收,有效
3. 支
付命令A失效,對因此而來的
支付命令B提起再審
→
支付命令A和
支付命令B是兩回事,
不得提起再審。
這邊要稍作說明一下,再審的法條第9款:「為判決基礎之證物係偽造或變造者」
無法適用這個案例,因為判決的基礎是法院公文(強制令),所以是真的,不是
假的。而如果使用再審第11款,「為判決基礎之民事、刑事、行政訴訟判決及其
他裁判或行政處分,依其後之確定裁判或行政處分已變更者」,因為「民事、刑
事、行政訴訟判決及其他裁判或行政處分」不包含「支付命令」,所以支付命令
不適用第11款再審理由,再審途徑就此堵死。
4. 李國祥因為濫發支付命令,被檢察官起訴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而遭到通緝
→ 他把債權轉讓給他的老婆莊玉燕,
他老婆是善意第三人,無罪,支付命令繼
續有效。
小慧案例時間軸
http://bit.ly/1cv9ptu
小慧今天在記者會後跟我說,她的人生因為這個八年前的支付命令,已經毀了。
因為詐騙者李國祥會一直查他個資,所以小慧每到一間公司上班,支付命令就
會寄過去,老闆就要她處理好債務再去上班。因為換太多工作,現在幾乎找不
到工作,人生最精華的時期就這樣毀了。
而且更可怕的是,這位
李國祥還不斷查她周圍親友的個資,
她叔叔幫他簽收過
支付命令,過一陣子支付命令就寄過去。
李小姐批評法官,無論她提出什麼理由,法官總是跟她說,
20日內沒有異議,
就是承認債務存在,無論說什麼都沒有用。
她會出來開記者會,就是希望大家可以了解支付命令的可怕,也希望立法院可
以快點修法,不要讓支付命令產生更多受害者。
這對
李國祥、莊玉燕夫妻的詐騙對象只有小慧嗎?事實上不只。這對夫妻還
行
騙全台。他們申請支付命令成功的法院如下:
台北 21
士林 1
新北 10
基隆 3
桃園 3
新竹 1
台中 9
彰化 14
雲林 2
嘉義 1
高雄
189
花蓮 1
屏東 6
總計
261
而且,就算李國祥遭到通緝,
直到最近,仍在寄出支付命令。
【裁判字號】 104,司促,11942
【裁判日期】 1040422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4年度司促字第11942號
債權人
李國祥
也就是說,
在座的各位,你們都可能是李國祥下一個支付命令的受害者。
最後,相信大家都很關心修法狀況如何。目前司法院還在施行法的部份僵持不
下。司法院很擔心這些受害者之後會回頭提再審,增加司法院工作量,因此不
想對修法之前的受害者提供救濟管道。
小慧說,他完全無法理解司法院為什麼會這樣想。他說,
如果支付命令沒有既
判力,他打一次官司就搞定,現在這樣不斷提起再審,才是真的浪費司法資源。
目前尤美女、林國正等委員還在跟司法院周旋,
明日(6/5)上午11點還會再
次協商,希望可以力拼本會期通過。
http://on.fb.me/1IkY3qi
請大家一起關心修法,儘快補上法律的漏洞!
延伸閱讀:
無良秘技Zero-Day:支付命令煉金術
http://www.jrf.org.tw/newjrf/index_new2014.asp?id=4401
記者會完整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0YIw87FhGKs
五十天誤一生的支付命令
#1LLAiWj7
支付命令即將黨團協商
#1LRPlJf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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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hister: 感謝分享 明天就去郵局寄3F 06/04 22:22
推 nickfeng: 年輕人超越22k就靠這個了…。6F 06/04 22:23
→ SuperUp: 22k梭了 全拿去買信封了 我要發達囉8F 06/04 22:24
→ sietto: 台南怎麼沒有9F 06/04 22:24
推 aa474747: 對沒不動產,薪水不經過銀行都沒皮條!11F 06/04 22:26
你的家人有不動產,也有薪水。
他是會感染的....
推 j900414: 對債權人蠻方便的制度14F 06/04 22:26
推 puppyvivi: 李國祥8年內不斷的寄支付命令給同一個人@@16F 06/04 22:27
還有周圍親友。另外他還有其他標的,不只有小慧喔。
推 chose: 法官抽多少?17F 06/04 22:28
有回告過喔,「債權不存在之訴」。
推 dderfken: 奇怪了 這種時候毒果樹就不見了19F 06/04 22:28
→ puppyvivi: 而且為什麼又是這8年,這種敏感的時間21F 06/04 22:29
還有十幾年前的海產店案例....
推 drcula: 立委,法官家裡長輩小孩的地址通通寄一寄,不用三天就過了24F 06/04 22:29
推 lalazizi: 把人的青春歲月毀滅~讓對方活不下去 自己爽爽賺~25F 06/04 22:30
推 Tulo02: 推推 之前土雞城聲請支付命令的吳春宏 也好幾件26F 06/04 22:30
→ lalazizi: 對這種垃圾加上垃圾制度只想到:買凶私刑27F 06/04 22:30
這樣你會被抓,錢還會被扣光 @@
→ SuperUp: 立委法官信箱被塞爆 20天處理不完 GG29F 06/04 22:31
→ lalazizi: 這連結 吳某跟李某根本同一集團~還爽爽過30F 06/04 22:31
推 drcula: 這種要敢惹我,老子要你有命坑我,沒命花,還會讓你生不如死31F 06/04 22:31
其實這個法案很難得,藍綠一致要推,現在是司法院在擋。
司法院的理由是,「這樣我們工作量會變大」。
→ drcula: 台灣就是對這種騙子太仁慈,一堆蠢蛋立委還去把詐騙犯從2635F 06/04 22:32
→ lalazizi: 一般上班族要領薪水都要開戶吧 不開戶通常勞動條件差36F 06/04 22:32
→ drcula: 引渡回台灣變無罪,在26就槍斃了,詐騙也該重判,依騙的錢來38F 06/04 22:33
問題是詐騙者無罪啊,你用哪條罪定他 Q_Q
→ lalazizi: 通常立委不想修法大概自己也是債權人 每月收帳款爽爽過39F 06/04 22:33
推 Linvail: 哪些人在擋的應該把姓名和地址人肉一下 讓他們收個飽40F 06/04 22:33
→ drcula: 定刑度,以前同事老爸爸辛苦一輩子存點錢,被詐騙集團騙光43F 06/04 22:34
→ lalazizi: 這時又推中國直接槍斃 新加坡:三下鞭刑 每次休息兩天再44F 06/04 22:34
連罪名都沒有,刑度沒有用啊....
推 XSUDOX: 好可怕,司法院吃屎45F 06/04 22:34
→ drcula: 結果原來身體很好,沒幾年就抑鬱而終,家人怎麼勸也沒用46F 06/04 22:34
推 djviva: 好可怕的司法煉金術47F 06/04 22:35
→ lalazizi: 老實人在台灣就是生命財產無保障 類似電影 國定殺戮日48F 06/04 22:35
→ drcula: 坑光人一輩子的努力,讓他抑鬱而終,跟直接殺死他有什麼分別49F 06/04 22:35
推 sixersai: 看得出高雄人特別腦殘 不喜歡開信箱50F 06/04 22:35
→ lalazizi: 詐騙者毀掉不只是生活基礎 還有人的希望~不該重刑嗎
法律教育這種東西在台灣國中小根本沒有~51F 06/04 22:36
→ drcula …
→ drcula: 司法院吃屎53F 06/04 22:36
推 rahim03: 修法之前 判刑也沒辦法解決民事確定力的問題55F 06/04 22:37
→ lalazizi: 問過美國留學高回來朋友的支付命令詐騙 他們居然不 知道56F 06/04 22:37
→ drcula: 不用講什麼法律教育啦,在外國也沒人這樣搞的,外國騙錢多了57F 06/04 22:37
→ rahim03: 受害者遍佈全台 和高雄人無關啦…58F 06/04 22:38
→ drcula: 關到你3輩子也關不完,恩隆案那傢伙這輩子也不用出來了59F 06/04 22:38
→ lalazizi: 花20萬跟夾帶爛法律的騙子打官司 要我用錢請黑道60F 06/04 22:38
→ drcula: 台灣根本詐騙集團天堂,法官:初犯有悔意,緩刑,再犯輕判
又再犯,意思意思關個半年,一犯再犯隨隨便便關個2年61F 06/04 22:39
→ SuperUp: KMT:我自己就是最大的...修法再等一下咩63F 06/04 22:40
→ drcula: 詐騙集團毀掉多少人的一生,比殺人犯更可惡65F 06/04 22:40
→ eeveelugia2: 這類詐騙情節嚴重者應處死刑才對 比殺人更可惡
但最可惡的還是國家制度根本鼓勵投機詐騙行為67F 06/04 22:41
推 drcula: 未成年的車手,被抓3~4次都只判保護管束,根本出法院馬上騙法官根本白癡,詐騙集團現在專門找未成年的當車手,好用安全69F 06/04 22:42
轉移給老婆喔,換你欠他老婆錢...
噓 weilin0304: 噓明顯 可以用這招對付立法委員阿 他們馬上就會改了80F 06/04 22:50
不是立委擋喔,是司法院擋....
請幫忙轉這篇文,並且把這篇文章傳給您的親朋好友看。
如果網路上有更多人轉發,立委就可以拿這個對司法院施壓,說
「民意如此,請你們照辦」。
另外,像是尤美女、林國正這些支持修法的委員,也可以到他們臉書留言
支持。
※ arbwen:轉錄至看板 PublicIssue 06/04 22:54
之前討論過囉,國賠不適用於法官喔!
推 cos810662: 這問題存在很多年,被爛用真的很糟糕87F 06/04 23:02
推 vega790205: 有一個最糟糕的事情是違法證據可以採信這件事....88F 06/04 23:03
因為支付命令只有形式審查,格式對就發出囉。
推 coffee777: 真的是幹你媽的混帳東西! 這些詐騙的通通死光光吧95F 06/04 23:08
→ dixieland999: 而且上述的案例受害者甚至連支付命令公文都沒看到郵局寄信沒人在家,貼領取單在門上,就等於送達
那張通知單被人撕掉你根本連有人記支付命令給你都不知道...這招可說是殺人於無形96F 06/04 23:09
以今天一個當事人--海產店阿雀為例,他要去申請支付命令送達
地址有問題,結果法院告知他,支付命令卷宗只保管兩年,已經銷
燬了。
掰掰~Q_Q
推 vega790205: 其實我的意思是 這幾乎是所有案件通用 看看阿扁100F 06/04 23:10
→ lulocke: 那可以一人一combo跟司法院的各級主管發出支付命令嗎 ?反正他們這麼"繁忙"應該也是代收103F 06/04 23:23
他們比較清楚這種東西,應該不太會中招。
不過你可以試試看?
→ dixieland999: 可以拒收嗎? XD 不行的話就算他們不會中招,但也只有一個選擇就是提出異議...10人寄他就要跑法院10次105F 06/04 23:27
推 sggs: 買通帝寶管理員,簽收後壓20天,整間帝寶都我的 (誤)107F 06/04 23:31
→ IHD: 小慧自己支持現在的法律 那就是自己挺得住啊 別人死都活該啊109F 06/04 23:33
小慧支持修法啊@@
→ tyai: 高調110F 06/04 23:33
→ IHD: 現在輪到自己了 自己比較高級? 邏輯好像怪怪的113F 06/04 23:33
→ eiw123: 50萬 嗯?鄉民說要給詐騙集團 還是請......114F 06/04 23:33
→ eiw123: 能住帝寶的 你玩他 可能過幾天就GG了阿
司法院再檔 叫立尾修憲把他們廢掉啦 沒甚麼路用116F 06/04 23:34
推 BIGETC: 找到那兩個人 殺掉就好了119F 06/04 23:36
推 ffnt95141: 幫高調!僵化的司法比黑道更可怕!120F 06/04 23:36
推 w76530: 法律人: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122F 06/04 23:38
推 JJTDK: 高調124F 06/04 23:39
推 vaper: 看完這篇文章,求生技能Get!!!126F 06/04 23:40
推 serica: 寄給小英和馬冏,看他們二個怎麼說127F 06/04 23:40
→ Timcanpy: 建議弄個臉書連結,這樣鄉民可以直接分享文章,還可以看到讚的數量
啊,內文有啦,沒看到縮網址xd128F 06/04 23:40
→ vaper: 其實要破很簡單,叫黑道找李國祥,然後逼他寫下放棄債權書132F 06/04 23:42
→ vaper: 對付流氓人就用流氓步,只會當良民在現今真的活不下去135F 06/04 23:43
→ silentence: 法官你們還是累死好了 省的這對混仗在那害人136F 06/04 23:43
推 eo32: 幹 這會不會太扯......137F 06/04 23:44
推 silentence: 司法運作到底是解決問題還是衍生更多問題? 混帳法匠140F 06/04 23:47
推 vaper: 不修法的原因應該非增加業務量這麼單純...141F 06/04 23:47
→ vaper: 最大的因素還是在"財團生錢機器--銀行討債"的原因吧144F 06/04 23:48
→ vaper: 正義vs利益 對張下,獲勝的永遠是利益...(正義能當飯吃嗎?146F 06/04 23:49
推 Timcanpy: 高調,這比下面那一堆政治文重要147F 06/04 23:49
→ vetjeff: 支付命令只能寄戶籍地嗎?我相信司法院的高層有很多不會只有一棟房子!148F 06/04 23:50
→ zxvbnm: 這比軍火毒品還好賺阿150F 06/04 23:51
超好賺,而且穩定收入!三十歲年收入百萬就靠他了!
※ Lxr:轉錄至看板 home-sale 06/04 23:51
推 tomokazu: 一人一信給司法院高官 就算他不中招每天提異議他就飽了151F 06/05 00:01
推 eighchin: 支付命令AB差別是什麼,不太懂152F 06/05 00:02
這是兩個針對不同對象的支付命令喔!
可以參照一下時間軸,應該會清楚很多!
推 uujidggl: 高調.看到文件就要問一下153F 06/05 00:06
推 qwepoo: 在台灣好像詐騙集團比搶銀行還好賺 罪又比較輕154F 06/05 00:07
推 moto000: 垃圾法 還不肯修是不是有油水可以撈155F 06/05 00:08
推 fallen01: 感謝分享 明天來去寄大宗掛號156F 06/05 00:10
推 pkp: 二千萬人每人都寄一張給司法院長,讓他試試這種滋味吧!158F 06/05 00:13
推 CO2: push159F 06/05 00:14
推 sissyfox: 高調 這法真的很誇張!!!160F 06/05 00:17
推 chung74511: 垃圾法院去你媽的工作量變大 不爽作就滾蛋啦 無恥161F 06/05 00:22
推 tareki: 有統計他到底賺了多少錢嗎?164F 06/05 00:33
推 Rayio: 如果是想用這個方法詐財還是會吃上詐欺官司的172F 06/05 01:02
推 PPK33: 推181F 06/05 01:37
推 d3osef: 不只恐龍法官 還多了恐龍司法院呢 有些事看多了真覺得悲哀182F 06/05 01:38
推 zeldeo: 希望順利通過!!!183F 06/05 01:46
噓 swgun: 法律系不意外 永遠菁英主義184F 06/05 01:47
推 onthesea: 1 找到李國祥 2 殺掉他185F 06/05 02:42
3. 你被判刑關起來
4. 李國祥債權移轉,你繼續要還錢
Q_Q
推 joke610291: 民訴邱大師修法嗎 好像都沒聽到他的意見
*贊成186F 06/05 02:45
推 attitudium: 現代鍊金術啊 想的到這個也不簡單 但真的很垃圾188F 06/05 03:28
推 WuDhar: 這個沒有違反人權啦~ 誤判沒關係,也比較輕鬆^^190F 06/05 06:40
噓 yi708027: 你的支付命令A沒必需要合法送達,未異議才有執行力
多打一個沒194F 06/05 07:44
支付命令A當然要送達啊,問題是被害人根本不知道那是誰啊。
我怎麼知道支付命令A之後會申請出要搞我的支付命令B?
要搞任何人都可以喔,包含您。
推 llll: A的錯判責任在法院,恐龍法官幫詐騙者一起害人
200多個案例,正常人都知有鬼,只有法官不知道198F 06/05 08:28
推 chichung: 支付命令不具債權效力怎麼能跟b扣薪 說明也要講清楚200F 06/05 08:40
推 kiwi0530: 很明顯法官有違背一些原則去判啊203F 06/05 10:05
推 fujkokwj: 高調 食人的法令請儘速廢止..204F 06/05 10:09
推 aethe: 推,這招好用啊..大家一起寄司法院所有人事208F 06/05 11:05
推 goldflower: 可不可以集體對司法院長官提支付命令來迫使他們改善呢213F 06/05 11:28
推 TIPPK: 有人這樣搞我 我大概會先搞爆他..214F 06/05 11:46
推 deathclub: 那寄錯地址是不是有100%成功率215F 06/05 12:10
推 no1361: 1請問如果收到支付A提出異議就可以嗎?
2真的欠錢可以這樣讓對方還債嗎?216F 06/05 12:27
推 pinis: 真的是爛法,拜託,ㄧ定要修改222F 06/05 13:40
推 funnyrain: 馬的 是誰在擋 公布姓名啦 王八蛋223F 06/05 14:04
推 Endon2012: 那如果職業是管理員,阿不就代簽整棟大樓就飽了...224F 06/05 14:09
噓 lc301: 唬扯一通227F 06/05 15:20
推 Lilim: 想請問下,對付這種造假的支付命令,有何法律途徑 ? 能告 ?236F 06/05 16:05
推 coolda: 給樓上Lilim大 在支付命令送達二十日內 未提異議 沒有途徑237F 06/05 16:08
推 lion410202: 支付命令這個學者吵幾十年了,司法院就是死都不改
推
推238F 06/05 16:11
推 xyz1981: 其實這個案例怪怪的 用相同事實聲請支付命令應該是會被駁回才對 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 就算法院沒發現真的核發了 還是可以聲請再審駁回支付命令B241F 06/05 16:39
推 xyz1981: 這樣就只會有一個用假證據聲請的支付命令A 應該不會有以假換真的問題才對245F 06/05 16:42
請看時間軸喔,他是用不同事實申請。
推 xyz1981: 1沒有扣到錢不會創造一個新事實247F 06/05 16:46
同學,請先看時間軸好嗎?
http://bit.ly/1cv9ptu
李X祥對法院聲稱,李X慧收到支付命令以後,沒有把李X松2007年10月到2008年
3月的8萬2500元薪資還給李X祥,因此聲請對李X慧核發支付命令(雄院97年度
促字第19876號)。
→送達地址: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
字號都給你了,你可以查一下啊。
噓 urreed: 殺了詐騙人或法官 就會重視了249F 06/05 18:24
推 tleo: 第一,台灣立法委員素質真的爛,本業不好好搞都在搞副業撈第二,法界的 *惡法亦法* 這個觀念真的很爛250F 06/05 18:28
→ leolarrel: 護航組:"花五分鐘打個電話給法院不會嗎?"252F 06/05 18:40
推 by216: 好誇張喔!!254F 06/05 18:43
噓 atxp4869: 我幹他媽的只是因爲工作量會變大就要把全國人民拖去死,255F 06/05 18:47
推 adamptt: 狗娘養的司法院混吃等死?納稅讓你們擺爛的?
這樣的話我建議之後的受害可以提兩桶____去司法院辦大事256F 06/05 19:07
噓 destroyfire: 別胡扯了,最好查的到在那裡上班,領現金的工作你查看看
一堆沒玩過債權債務的在那邊瞎推
個資最好那麼好查259F 06/05 19:44
→ scarbywind: 惡法亦法是唬爛你的... 最多只有惡法不是你說的算263F 06/05 19:48
推 wayne9616: 公開透明成為懶人包 大家有樣學樣 燒到該燒的 就解決了264F 06/05 19:53
※ 編輯: billy3321 (140.109.220.235), 06/05/2015 21:08:30
→ EdwardY: 如果真的有人欠我一大筆錢賴了十幾年(有借據)我可以拿這這招/支付命令逼他還錢嗎????266F 06/05 23:10
→ kalaggpon: 不然,拿去搞司法院的人。讓他們體驗一下,搞不好就馬上說要修法了。269F 06/05 23:33
推 liga504123: 如果成功提異議順便告對偽造文書呢?可以成案嗎?272F 06/06 15:53
推 feresa: 八成有財團施壓,畢竟這可是最強大的討債工具欸273F 06/07 00:06
推 udm: 推。275F 06/21 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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