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james7923 (詹姆士Q)標題 [新聞] 檢舉達人太磨人 立委提修法:輕微先勸再時間 Thu Oct 15 10:46:03 2020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記者鄭媁/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檢舉達人太磨人 立委提修法:輕微先勸再罰
4.完整新聞內文: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亂象頻傳,也衍生許多糾紛。國民黨立委鄭正鈐日前提出「道路交通管
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擬規範輕微、不影響交通安全的違規檢舉案件,警察機關可先開
立勸導單,其類型由主管機關定之。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逐年攀升,光是今年上半年,檢舉案件共計273萬多件;警方統計,實
際舉發就有180萬件 ,超過半數屬於輕微違規停車。鄭正鈐認為,多數民眾已出現檢舉浮
濫、耗費警力狀況,因此提案修法規範,輕微、不影響交通安全的違規檢舉案件應「先勸
導再舉發」。
鄭正鈐接受陳情指出,許多烏龍檢舉都僅憑行車記錄器中的截圖逕行舉報,有民眾只是倒
車準備路邊停車,遭人故意以「並排停車」檢舉;另有民眾在自家門口欲倒車入庫,也被
檢舉紅線違停。
鄭正鈐表示,道交條例賦予一般民眾可行執法單位採證之事,卻毋須受有執法單位所受限
制,形成法秩序矛盾,也讓保障人民公共場域基本權利、 隱私權的意旨蕩然無存。加上
被檢舉民眾若要申訴為烏龍檢舉,舉證並不容易。
由於民進黨立委陳歐珀也曾提案修法,希望警方確定民眾舉發事件屬實時要先勸導,再犯
同一違規行為再舉發,當時獲得19名立委連署支持,但一提出就被人罵翻,質疑助長違規
,最後撤案收場。
鄭正鈐說,他理解此案提出後正反面意見都會有,經過團隊審慎討論,修正文字僅是擴大
警方的裁量空間,並針對「不影響交通安全」的違規檢舉案件,避免有心人士狹怨或連續
檢舉等情況。
現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已有規定關於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
、秩序,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可施以勸導免予舉發得規定。像是牌照汙穢、
駕照遺失或損毀、機車未依規定附載人員或物品或牽繫禽、畜、寵物在道路奔走等。
也有民眾分別透過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建議「廢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
之1規定(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檢舉) 」,以及「明定可經民眾錄影及
拍照逕行舉發項目,需重大違規採能採用,而非任意拍照檢舉」。不過二項提案民眾的響
應並不熱烈,分別只有60及68位民眾附議,距離成案門檻5000附議,還差一大段。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4/4936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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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deann: 勸你媽2F 10/15 10:46
噓 koromo1991: 修你媽逼 該修的不修 這種東西提三小 智障立委5F 10/15 10:47
→ A80211ab: 某些檢舉達人 都有專屬員警處理他的檢舉6F 10/15 10:47
推 smalltwo: 隱私權??????????????????????????????????????????????7F 10/15 10:47
噓 headcase: 笑死 全國最笨的智障出現在國會殿堂裡 真他媽台灣不幸8F 10/15 10:47
→ scum5566: 看到了吧 kmt不但舔共還保護犯罪者9F 10/15 10:48
→ syldsk: 勸完還出事你賠嗎?11F 10/15 10:48
→ tchialen: 勸你老師 勸有用就不會死那麼多人12F 10/15 10:48
→ scum5566: 開勸導單就不用警力??? kmt立委的腦子灌了什麼14F 10/15 10:48
噓 yuetsu: 可以啊 先勸導 再犯死刑16F 10/15 10:49
推 IamAsker: 台灣人命賤,比不過這些幾千幾百的罰金17F 10/15 10:49
噓 shomap: 智障 沒救了20F 10/15 10:49
噓 okichan: 垃圾利委全家被違規仔撞死22F 10/15 10:50
推 bebehome: 台灣紅線本來就氾濫了,配上檢舉氾濫,阿斯~23F 10/15 10:50
噓 alex01: 操他媽垃圾
台灣人是不是就愛這味呢?24F 10/15 10:50
→ druu: 現在不就都是基本先用勸的嗎? 你們立委沒上過路是不是30F 10/15 10:55
噓 a0913: 勸導定義何在 乾脆這樣好了 每台車牌一年一次罰單免費32F 10/15 10:55
推 ytkuang: 支持廢除檢舉 都給警察現場舉發 馬路就是停車場 超方便33F 10/15 10:56
→ druu: 薪水都漲了 就一堆罰款沒漲 才是問題所在吧35F 10/15 10:57
噓 ishadow: 大違停時代來臨了。趕快停起來37F 10/15 10:57
噓 gk1329: 犯罪天堂 鬼島不ey
以後我就停路中間去吃早餐 再開勸導單啊 北七38F 10/15 10:58
噓 ymsc30102: 先定義什麼是輕微 還是尚未發生事故死人就叫輕微?40F 10/15 10:59
推 alloc: 違規達人管一管好嗎44F 10/15 11:02
推 neoa01: 這個會過就是完全執政小英民進黨縱容無視違規行為了45F 10/15 11:03
噓 spencers: 不影響交通安全 不會直接廢除原先規則嗎46F 10/15 11:04
噓 tommy21332: 沒辦法解決違規現象,解決檢舉達人就對惹,真棒47F 10/15 11:05
推 chenarima: 可以啊,順便備註認為該件檢舉不影響用路人安全的認證48F 10/15 11:07
噓 gukyo: 現在併排進店裡吃飯的就一堆了,之後大概變併排回家睡覺49F 10/15 11:07
推 seabox: 乾脆發獎金給違規人好了51F 10/15 11:09
噓 Chia2323: 什麼叫輕微?委員一定沒騎機車被違停突然開車門的撞過52F 10/15 11:10
噓 JimK0511: 勸? 現在沒勸嗎?如果沒的話現在警察平常在幹嘛啊?61F 10/15 11:29
噓 wr: 身為立法委員 不考慮先去修法調整嗎65F 10/15 11:34
→ crazern: 新竹出這個立委真的滿丟臉的66F 10/15 11:35
→ oneoreo: 這些民代立委到底要害死多少百姓67F 10/15 11:37
噓 bahano: 垃圾不分藍綠,檢討檢舉人最會68F 10/15 11:39
噓 superdrift: 少來喔 亂檢舉的不會立案啦 警察才不願意當打手咧
覺得事實不符去申訴 有正常程序可以審查阿71F 10/15 11:53
噓 crazydj: 垃圾不分藍綠 違法亂紀的事都敢支持 幹75F 10/15 12:00
噓 jil: 有問題的不是檢舉達人 而是違規的 警察 還有你們這些立委76F 10/15 12:03
→ cgser: 有教化可能?77F 10/15 12:06
推 s6525480: 先嚴罰 人行道大眾運輸才有機會加速推動 不然每個人都把汽機車當輪椅 公民素質永遠養成不了
違規停車闖紅燈 未依規定行使及變換車道應該要優先開罰79F 10/15 12:10
噓 joeychiu: 不要違規就好很難 這政府邏輯被狗吃了?82F 10/15 12:13
噓 mio1987: 遵守交通規則的都是笨蛋哈哈哈哈84F 10/15 12:21
噓 whhw: 建議殺人也先勸告再逮捕86F 10/15 12:29
噓 ihczfu: 警察不舉發 幫警察忙然後說耗費警力XD邏輯死去87F 10/15 12:31
推 kronioel: 你各位懂屁 造福民眾 民調才高 這不是什麼鄉愿88F 10/15 12:31
噓 changefly: 勸說還不是要花費人力時間處理= =91F 10/15 13:01
→ CIDgreen: 是不是自己被檢舉太多了要來動法條92F 10/15 13:12
噓 edc3: 操他媽的鄭正鈐跟陳歐珀這兩隻垃圾立委。93F 10/15 13:25
噓 ichool: 以後出事先告國賠96F 10/15 13:32
→ ers545: 一堆民代都違停,當然不想讓人檢舉97F 10/15 13:43
→ leonian: 勸你老木 現在會這樣就是一直勸的下場98F 10/15 13:49
噓 nullife: 先勸再罰?難道每次被抓都是第一次啊,噁心99F 10/15 14:16
推 gamaqqq: 殺人也先勸阿 勸你媽 幹100F 10/15 14:26
噓 getx105: 現在是幹嘛?為了自己方便嗎?101F 10/15 15:16
推 F2307925: 不如立法把交通道路管理處罰條例廢掉你說好不好103F 10/15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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