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dingwk (不要叫我河豚!!)標題 [新聞] 19歲店員離職手滑「刪除10萬讚粉專」 女時間 Thu Jun 4 11:21:07 2020
1.媒體來源:ETtoday新聞雲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2.記者署名:記者黃翊婷
※ 沒有在這打上記者或編輯署名的新聞會被水桶14天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3.完整新聞標題:
19歲店員離職手滑「刪除10萬讚粉專」 女老闆崩潰討賠213萬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4.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彭姓女子在新竹市經營一間服飾店,沒想到黃姓女店員離職時,不慎將服飾店的臉書粉絲
專頁刪除,7年辛苦累積出來的成果瞬間泡湯,她不滿213萬多元的廣告費用全毀,氣得提
告求償,最後卻只獲得新竹地院判賠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彭女在判決書中主張,該臉書粉絲專頁是在2011年2月間創立,2017年11月起交由黃女在
上班期間代為管理,主要負責維護、發文以及回覆顧客訊息,後來兩人因為「誆騙請病假
」的事起爭執,對方一氣之下竟然在2018年9月間利用手機登入臉書,並以管理員的身分
刪除粉絲專頁。
▲▼手機,滑手機,電話,行動裝置。(圖/記者孫于珊攝)
▲黃女在離職當天不小心刪除服飾店的粉絲專頁。(示意圖/記者孫于珊攝,與本案無關
)
彭女表示,粉絲專頁被刪除之前已累積10萬按讚數,這7年來為了增加曝光度、拓展客源
,她陸續投入213萬3015元做廣告,沒想到就這樣被員工在離職當天「一鍵」刪除,不僅
讓已經下單的顧客誤以為遇上詐騙集團,導致商譽受損,就連老客戶的訂單也被一併刪除
,難以聯繫出貨事宜,導致客源流失、商品無法售出等損失,後來為了救回粉絲專頁,決
定向銀行貸款80萬元,並砸下88萬2340元重新打廣告。
對於前老闆求償213萬多元,黃女辯稱並不是故意刪除粉絲專頁,當天因為離職的關係,
登出時不小心按到移除的選項,當下馬上向彭女反應,依照臉書的使用說明,選擇移除粉
絲專頁會在14天後才永久刪除,老闆明明有14天可以挽救,卻還是錯失機會,況且粉絲專
頁重新開設之後,雖然按讚數回到1萬4000人左右,但每篇貼文僅40人按讚,應該先扣除
購買廣告曝光率的部分,用剩餘價值估算。
▲▼假人、模特兒、服飾店示意圖。(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彭女的銷售管道除了粉專頁,還有實體店面。(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
案無關)
對此,新竹地院法官表示,彭女就營業損失的部分遲遲未能提出前後對比的營收狀況,甚
至不否認「從帳面上看不出來粉絲專頁被刪除,會對營收造成明顯影響」;而在商譽損失
方面,她提出的對話紀錄內容也只有談到聯繫出貨等事情,看不出來客戶有提出是否為詐
騙等質疑,加上沒有其他證據能證明商譽受損,可見這兩部分的請求都沒有依據。
法官接著說,對於無體財產權損害的部分,因為彭女撤回鑑定,這部分的損失難以具體估
算,法院無從審酌粉絲專頁自創立後帶來多少營業收入,考量到她還擁有實體店面,最後
裁定黃女(事發時19歲)及其父母應連帶賠償1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604/17295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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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粉專刪除不是可以救回來嗎?新媒體人才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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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Us6Yc8B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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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Ppqp: 這最好會手滑 頗呵2F 06/04 11:21
噓 highyes: 慣老闆ㄘ屎 還有刪粉專的也ㄘ屎5F 06/04 11:22
噓 AOA2: 不慎手滑...以前上班都不會手滑 離職時就手滑~騙鬼喔7F 06/04 11:22
推 kk9517: 不小心手滑了一下8F 06/04 11:22
推 shivaeye: 最好手滑,要找到移除還不容易咧9F 06/04 11:22
→ ziso: 登出跟移除會搞錯?說不是故意的會有人信喔XD?10F 06/04 11:22
→ YLTYY: 台女-.-11F 06/04 11:22
→ YLTYY: 騙鬼喔13F 06/04 11:22
→ trywish: 不是老闆在管理的吧。都給小編還是員工了17F 06/04 11:23
推 neilisme: 14天不救回 老闆問題比較大吧21F 06/04 11:23
推 miacp: 故意的啦,但法官感覺只看實質財損不看動機。24F 06/04 11:23
→ miacp: 老闆可能就外行以為刪掉就刪掉了,身邊也沒人提點他。26F 06/04 11:24
推 Ryo5566: 那應該還會要你確認吧,手滑騙鬼喔XD29F 06/04 11:24
→ miacp: 別說這種很少人遇到的狀況,連改密碼都不會的都一大堆。32F 06/04 11:24
→ Ryo5566: 這是台女的至尊對決吧33F 06/04 11:25
推 ed123123: 幹10萬粉專就要200萬...34F 06/04 11:25
推 frlair: 平時登出不會誤刪~離職前就會誤刪惹~呵呵~36F 06/04 11:25
推 boss88893: 女老闆 一定不會 臉書設定 通常員工設 編輯即可37F 06/04 11:25
噓 AOA2: 判賠10萬太少了吧40F 06/04 11:26
推 Mx1720: 不慎www44F 06/04 11:26
推 stin: 誰叫老闆只出得起香蕉 科科45F 06/04 11:26
推 TZUYIC: 刪除 會手滑?騙鬼啊!46F 06/04 11:26
推 brabra: 女老闆不想自己員工出去創業,都是藉口而已47F 06/04 11:26
推 Hooz: 這一定故意的啦 不然就是文盲48F 06/04 11:26
噓 a3831038: 最好會不小心,自己胡扯還敢在那邊嘴喔50F 06/04 11:26
推 cloudin: 這種事情有可能不小心嗎 太唬爛了吧53F 06/04 11:27
→ brabra: 一堆日常事務都員工在做,自己啥都不懂怪誰?55F 06/04 11:27
→ kris4588: 要怎麼手滑才能按一堆確定鍵?56F 06/04 11:27
推 larusa: 蓄意跟不慎,記者分不出來?59F 06/04 11:28
推 TR55: 手滑 跟不小心滑進去一樣61F 06/04 11:28
→ a3831038: 14天老闆八成也不知道吧,哈哈63F 06/04 11:28
→ aa1052026 …
→ aa1052026: 那老闆手滑把你出勤天數全畫零刪除應該也很正常64F 06/04 11:28
推 atmcola: 老闆多菜 不知道離職要變更密碼嗎65F 06/04 11:28
推 ytcc: 一定4故意的66F 06/04 11:28
推 lats: 手滑我是不信,狡猾倒是相信69F 06/04 11:29
噓 Merman19: 垃圾台女咧 幹 刪除按下去沒有問確定 騙鬼 欠告71F 06/04 11:29
推 boss88893: 台灣做老闆 真的不要太小氣 員工請假就讓他請啊73F 06/04 11:30
→ amury: 最好是手滑76F 06/04 11:31
推 WLR: 登出跟移除差這麼多,是不是瞧不起FB工程師阿78F 06/04 11:31
→ Fino5566: 他都敢說手滑了 當下有反映給老闆也不知道是真是假79F 06/04 11:31
推 yamitis: 離職時刪東西,很可能被告…81F 06/04 11:31
推 imtaku: 應該是心橫了一下83F 06/04 11:31
噓 suifong: 14天為何不處裡,事後在浪費更多時間告上法院?87F 06/04 11:32
推 a0913: 14天不救 死透了89F 06/04 11:33
→ cp296633: 刪除帳號又不是靠滑鼠點點就可以…90F 06/04 11:33
推 Murloc: 我是不相信手滑啦91F 06/04 11:33
推 Ilat: 手要怎麼滑才能登出滑到刪除粉專?我自己剛剛去滑過 連刪除粉專的選項在哪我都滑不出來92F 06/04 11:33
推 easyjob: 帳面看不出前後損失?提出來接下來就要被國稅局問發票了94F 06/04 11:33
推 razan: 不要瞎掰好嗎96F 06/04 11:34
推 solsol: 最好會手滑啦97F 06/04 11:35
推 susaku: 等一下 員工你自己也知道14天可救 你在"手滑"之後卻不救100F 06/04 11:35
→ wangsanmin: 手滑? 呵呵 刪除前我記得還有提示 好像還要輸入密碼102F 06/04 11:35
推 BDrip: 就離職了呀 幹嘛回去看(?104F 06/04 11:36
→ susaku: 然後推給老闆說是老闆過失? 這可以當作蓄意的證據了吧105F 06/04 11:36
推 myth725: 求償200萬是????107F 06/04 11:36
→ Ilat: 法官不是不懂粉專的價值 而是法理上無法認定其價值108F 06/04 11:36
推 neon666: 手滑點到什麼東西著急的想出來一直按確定才脫困111F 06/04 11:38
推 hawls: 女性職員既然知道可以救但為什麼不救?114F 06/04 11:38
→ Siu: 不公開財務沒法比較117F 06/04 11:39
推 NEWSUP: 媽的 一定要再上訴119F 06/04 11:39
推 boss88893: 離職當天 老闆就要進去踼除 管理員身份了 自己也有責任121F 06/04 11:40
→ hbj1941: 14天不救我真的看不懂,說的很重視結果是放給他去?122F 06/04 11:40
推 color3258: 臉書粉絲專頁點開FB"刪除" 請問確定"刪除"&"取消"124F 06/04 11:41
推 iamgodisme: 14天 我論老闆不知道吧 不然還特別跟銀行貸款重新搞幹嘛125F 06/04 11:41
推 wolver: 忘了萬人響應1人到場嗎?這律師真菜128F 06/04 11:41
推 newland: 一個手滑 一個14天不救 XDDDDD129F 06/04 11:41
推 mizorej: 手滑絕對是藉口 但從報導看老闆應該也蠻有問題的131F 06/04 11:41
→ boss88893: 當老闆真的不要太懶惰 親力親為 比較好132F 06/04 11:41
→ wolver: 直接打 就算粉絲團5000萬人按讚 會去買的可能只有1個133F 06/04 11:42
推 hawls: 為什麼老闆被標性別,但是職員不用?為了營造受害者是女性嗎?136F 06/04 11:42
→ tcancer: 感覺兩邊都想故意搞對方139F 06/04 11:43
→ wolver: 何況按讚造假 綠蟑螂也示範過了140F 06/04 11:43
推 icou: 10萬案讚數不少耶 哪家啊?141F 06/04 11:44
推 k1400: 手滑? 騙肖143F 06/04 11:44
→ aaronfv: FB粉絲團的訂單有入帳冊嗎?
上新聞是在呼喚國稅局吧!145F 06/04 11:46
推 cp091hat: 一下子故意一下子手滑一下子不慎…這新聞149F 06/04 11:47
推 nunogomes: 一篇文兩種說法,到底手滑還是故意?150F 06/04 11:48
→ IDF5566: 十四天都不去挽救?152F 06/04 11:50
→ yanis: 如何一鍵讓戰鬥民族從你面前消失的方法154F 06/04 11:55
→ pp3435: 很明顯惡意,應該賠多點156F 06/04 12:00
推 gin10791: 搞不好粉色讚數用買的 損失當然慘重160F 06/04 12:00
噓 cwind07: 不慎?現代人都這種敢做還不敢當的臭鱉三品格阿 一堆覺青161F 06/04 12:00
推 kutkin: 10萬讚其實也很多幽靈 沒差162F 06/04 12:00
推 js52666: 手滑狂按確定Xd164F 06/04 12:02
推 qaz223gy: 最好會不慎 臉書的設計根本是不可能不慎166F 06/04 12:03
推 bite: 怕被查稅吧?167F 06/04 12:03
推 kutkin: 可能粉絲專頁都那個19歲做的,手機也是他的169F 06/04 12:03
→ rainsilver: 沒次聽到有人被上級欺負都在想 不怕被搞?174F 06/04 12:04
推 GA2006165027: 員工豪洨啊,這種刪東西至少會跳再確認一次,老闆也扯,14天可以救回都在幹嘛?175F 06/04 12:04
推 lsslz: 還怪老闆14天不處理 你刪掉的怎麼不處理178F 06/04 12:05
推 kutkin: 213萬就瞎扯了....那你這7年賺的呢
14天也是跳給員工的手機吧
管理員是員工,那他刪了跳通知也是他的手機179F 06/04 12:05
→ richard42: 有貓膩 說不定粉專是員工在經營 難怪判賠那麼少184F 06/04 12:08
推 sch452000: 哈哈臺女至尊對決 臺女的教育不能等185F 06/04 12:09
→ mij: 現在網路社群一堆炒作廣告不易外188F 06/04 12:10
推 bubbleking: 笑死 系統一定各種確認 不可能手滑 就是故意的189F 06/04 12:10
→ dog377436: 老闆辛苦經營的粉專給台女一秒刪除190F 06/04 12:10
推 fit8590: 騙誰 要刪除大概會點二次191F 06/04 12:10
推 nojydia: 跟女人網購衣服的手滑一樣啦 哈哈哈193F 06/04 12:12
推 vltw5v: 手滑不會趕快救援?根本故意的吧195F 06/04 12:12
推 kutkin: 原告前後共花費213 萬3,015 元之廣告費用予Facebo ok公司198F 06/04 12:13
→ kutkin: 增加曝光度200F 06/04 12:13
推 ultraccs: 看起來應該是故意刪除 所有管理維修回復全包 老闆不需要看也沒問題202F 06/04 12:15
→ IntoHebe: 這絕對是被壓榨後報復吧 .........206F 06/04 12:17
推 kutkin: 兩邊各請兩個律師,最後判10萬,win win209F 06/04 12:18
推 dick01411: 離職當天算上班吧?而且要也要交接。210F 06/04 12:19
→ kutkin: 四個律師成最大贏家211F 06/04 12:19
推 naidier: 手滑這麼棒的理由全世界也就台灣法官會信213F 06/04 12:20
推 IOUIOUIOU: 明明第二高權限就夠了 給到最高幹嘛216F 06/04 12:21
推 kutkin: 不管故意或過失 老闆又不舉證他的網路營收...217F 06/04 12:21
→ utf84067: 垃圾員工只給老闆債權憑證 幫QQ218F 06/04 12:21
→ kutkin: 怕被追稅吧219F 06/04 12:21
噓 A816: 手滑?騙誰220F 06/04 12:21
推 PizzaKK: 這廣告費我也是笑笑 灌水喔223F 06/04 12:22
推 Nravir: 10萬價值200萬224F 06/04 12:23
噓 dodo577: 難怪年輕人被瞧不起只能領低薪,一點基本職業道德都沒有225F 06/04 12:23
推 ljm87: 手滑推文231F 06/04 12:26
→ limyheart: 到底是一氣之下還是手滑阿 什麼拉機新聞232F 06/04 12:26
→ hw1: 最好是手滑啦233F 06/04 12:26
推 tikowm: 跟老二不小心滑進去如出一轍234F 06/04 12:27
噓 Csongs: 最好是,確定要刪除看不懂中文?
這種員工誰敢用啊 一直報復235F 06/04 12:27
推 wenddw: 14天還原都錯過,砸80萬根本虎爛吧238F 06/04 12:28
推 azzc1031: 故意刪掉的吧,有夠沒水準的。btw臉書這塊不能再做完善點嗎?好歹加個手機驗證什麼的吧239F 06/04 12:29
推 kutkin: 手機可能也註冊小女生的呀242F 06/04 12:29
推 nakajo: 最好能不慎刪除243F 06/04 12:30
噓 ucs1: 一定是惡意 就算不是惡意也有疏失 最好這麼好砍 告死他244F 06/04 12:31
推 afrazhao: 手滑我是不信啦,但老闆娘明明有得補救卻不去挽救也很詭異,搞不好根本不在乎臉書,只想藉機讓粉專被刪然後吉一波拿賠償248F 06/04 12:32
推 saedn: 便宜253F 06/04 12:33
推 SamuelLuo: 213萬也才10萬粉絲,我一毛錢不花就有500粉絲了255F 06/04 12:33
推 kutkin: 老闆娘如果帳密都給小女生要怎麼救258F 06/04 12:34
噓 tello: 開店就要承擔風險啊。 損失這點小錢該慶幸了261F 06/04 12:34
→ lyh900531e: 我公司也發生過一摸一樣的情況,但粉專有找回來就是了。262F 06/04 12:34
→ kutkin: 娜娜服飾店 剛去查已經歇業了264F 06/04 12:35
→ kutkin: 但是網購還有,所以...266F 06/04 12:35
→ ccucwc: 不小心勒 笑死人了270F 06/04 12:38
噓 LonyIce: 兩邊都有問題吧,一邊故意刪掉,一邊故意不還原271F 06/04 12:39
推 nine5678: 不太可能手滑吧,應該都會再有確認頁面?272F 06/04 12:39
→ mia330 …
噓 mia330: 直接買粉絲都不用10萬還274F 06/04 12:39
推 bomda: 嗯 這手滑刪得掉才有鬼275F 06/04 12:40
推 WarIII: 有防呆裝置的 那有這麼好刪 不過沒去救也很蠢277F 06/04 12:40
→ physicsdk: 放心啦,那10萬大部份也都隨便看看,沒什麼損失281F 06/04 12:41
推 kutkin: 法官主要是覺得原告無法提出營收變少的證據283F 06/04 12:42
推 KEYork: 太滑了吧287F 06/04 12:42
→ kutkin: 意思就是你那10萬讚也是塑膠288F 06/04 12:42
噓 CDing: 唬爛的 不可能誤刪 粉絲頁要刪除會有緩衝期 讓你來得及後悔289F 06/04 12:43
推 KENGOD0204: 法官果然是個不食人間煙火,誤刪騙騙白痴而已292F 06/04 12:44
推 SkyReaching: 罵老闆幹嘛?這種草莓台女應該公布姓名才對,看誰以後還要用294F 06/04 12:44
推 lanjack: 所以10萬讚都是廣告公司七年點出來的啊?296F 06/04 12:44
噓 paul40807: 有14天可以挽救怎麼不是你手滑的挽救297F 06/04 12:45
推 soxgo: 法官真好騙300F 06/04 12:45
推 keyman2: 手滑太扯,說被盜帳號還比較有可能301F 06/04 12:46
推 madeathmao: 法官應該知道故意的,但是老闆提不出損失證據啊304F 06/04 12:47
噓 alau: 不小心?306F 06/04 12:48
推 sm0214: 原來跟阿雞師學的技能,滑一下309F 06/04 12:48
推 sanshin: 這法官真的智障 不食人間煙火311F 06/04 12:49
推 hsienhao: 為什麼是老闆14天內挽救而不是刪帳號的?312F 06/04 12:49
→ eDrifter: 我是不信被告沒有用可回復來辯護 這十萬就懲罰行賠償314F 06/04 12:50
→ hsienhao: 欺負法官資盲,法官欺負你法盲315F 06/04 12:50
→ avrw: 台灣母豬就是賤316F 06/04 12:52
推 ivyhoney: 賣衣服這麼好賺喔?廣告成本投這麼多320F 06/04 12:52
噓 ohwowyee99: 刪除最好這麼簡單……服飾能集到10萬粉也滿多的…321F 06/04 12:53
→ germing: 刪除這種大事應該多加一道認證手續322F 06/04 12:53
噓 Diablue: 只有10萬 台灣司法界真的很讚324F 06/04 12:54
噓 pj520: 老闆不會設定自己也有責任吧325F 06/04 12:54
噓 OBaSon: 手滑太牽強了吧 登出和刪除完全不同地方328F 06/04 12:55
→ OBaSon: 員工真的要騙手滑好了 那怎麼不趕快復原?330F 06/04 12:56
推 semind: 故意移除。這老闆不會用也不會整理證據。應該全是店員經營的,但錢是老闆出的。所以才兩邊都沒說實話331F 06/04 12:56
→ OBaSon: 不過老闆也是很妙 老闆14天都沒上去看?333F 06/04 12:57
→ tactics2100: 怎麼不手滑 點煙打火機燒光整家店 怎麼不手滑 切個芒果整隻水果刀捅進老闆肚子336F 06/04 12:58
噓 MH3310: 老闆故意不救回來 就是因為期待求償更賺 都是爛人340F 06/04 12:59
推 et3003: 最好是不小心341F 06/04 12:59
噓 stes123456: 說14天不就得很可笑 啊員工自己不會救?他怎麼說你怎麼信喔343F 06/04 13:00
噓 siyaoran: 員工怎麼不自己救+1 根本是看老闆(和法官)不會操作347F 06/04 13:01
推 wildcat5566: 這種搞不清楚狀況的低能兒不是很多嗎?一段時間就一個。離職故意刪除公司資料結果被告到飛天的。349F 06/04 13:01
→ siyaoran: 而且法官和被這種一戳就破的謊言騙XDD352F 06/04 13:02
推 et11117: 刪除明明還會有14天鑑賞期可以反悔353F 06/04 13:02
推 summer08818: 北七 不小心刪除 你當下就該用回來 怎麼會牽拖給老闆說還有14天可以恢復358F 06/04 13:04
推 bazkrkr: 把賤人打殘了就兩清了360F 06/04 13:04
推 woula: 不小心刪除?有人相信喔?361F 06/04 13:05
推 newti: 台女真可怕 手滑咧362F 06/04 13:05
→ tactics2100: 她一定只說我不小心了可恢復 我已經不是你員工 老闆你自己操作 且沒說要十四天內363F 06/04 13:05
推 piex: 比阿基師還會滑喔365F 06/04 13:06
推 yinrw: 唉台女這種工作態度,卻整天要跟男性同酬,業主又不是白痴,誰要用台女366F 06/04 13:06
推 gary82gary: 上班辦的帳號離職後刪除很正常啊,應該是該帳號刪除連帶粉專被刪除吧?368F 06/04 13:06
推 jader: 按到移除還會瘋狂問你確定嗎371F 06/04 13:08
→ tactics2100: 誰上班辦的 內文都說是前任辦的帳號 她接手管理 前任都沒刪了 她刪什麼刪372F 06/04 13:08
推 fakejoker: 屁勒 當人不會用臉書? 要怎樣才能不小心刪除374F 06/04 13:08
推 brad001: 員工鐵定是故意的 在那邊裝可憐376F 06/04 13:09
推 bq99: 轉很大喔,廣告費幾百萬377F 06/04 13:09
推 dolp: 最好會手滑啦378F 06/04 13:09
推 Carlosan: 一個故意一個14天不救 看不懂379F 06/04 13:09
噓 frankexs: 是同工同酬,誰跟你跟男同酬380F 06/04 13:10
→ tactics2100: 老闆不知道十四天限制啊 辦的時候前任點說明都同意384F 06/04 13:13
推 superich: 手滑個鬼,怎麼滑的表演一下385F 06/04 13:13
→ tactics2100: 刪的時候警告也只有離職的看得到 怎說是故意不恢復386F 06/04 13:13
噓 virleo: 嫩妹手滑合理390F 06/04 13:15
噓 ymcaboy: 你要看台女當時怎麼講啊,連刪掉都可以說手滑,說不定當時講的含糊不清。391F 06/04 13:16
推 deray: 笑394F 06/04 13:18
噓 wryyyyyyyy: 手滑個屁 最好有這麼好刪 而且刪完也不是立刻消失395F 06/04 13:19
推 horb: 14天內可恢復。但不跟老闆講397F 06/04 13:21
推 wryyyyyyyy: FB有給反悔期限,就算真的手滑也能當下救回來398F 06/04 13:21
推 ru899: 很明顯是故意的400F 06/04 13:22
→ bseiqwkbk: 手滑的14天不會救回來嗎?故意叫不會的老闆救?401F 06/04 13:23
→ jilluck: 還有人敢在FB上買東西喔?402F 06/04 13:25
→ gfneo: 不慎女員工,哈~~~~~~403F 06/04 13:25
→ inomanon: 這故事告訴我們,小編真的要慎選,肯定是要省錢省事404F 06/04 13:25
噓 syldsk: 拗人家管理有多給錢嗎?還要賠喔?407F 06/04 13:26
→ tactics2100: 要求員工會操作電腦 不包括online的app軟體? 不然要求員工上班當小編不行嗎?412F 06/04 13:29
噓 suifong: 一個故意刪想報復,一個故意不救想告上法院求償也想報復,半斤八兩啦,五十步笑百步。414F 06/04 13:29
噓 wetland: 呵呵 台女手滑 告到死416F 06/04 13:31
推 Faicha: 手這麼會滑呀417F 06/04 13:31
推 SidMax: 刪除後 退一萬步想,古狗一下就能救回
為何不救?419F 06/04 13:32
→ P5566: 手滑個屁423F 06/04 13:33
推 doom3: 奇怪 登出 跟 移除 要怎麼按錯 法官都敢騙424F 06/04 13:34
推 RushMonkey: 手滑個鬼....明明還會跟你再次確認...425F 06/04 13:34
噓 ronale: 內文寫一氣之下 哪來的手滑426F 06/04 13:35
噓 a1322313: 最好是不慎啦,刪除帳號還要特別點進去428F 06/04 13:35
→ aq981334: 就老闆問題,有14天反悔期不處理430F 06/04 13:35
→ aq981334: 更何況10萬人粉專哪有什麼價值,請人代洗,根本不用50萬
法官還判10萬就不錯了,遇到懂電腦的法官,知道有14天後悔期自己放棄不救,那少女就沒有任何責任,直接無罪連10萬都不用賠了432F 06/04 13:36
噓 hiimwhisper: 有當過社團/粉專管理員的都知道這一定唬爛的 絕對不438F 06/04 13:38
噓 MK47: 刪除粉絲頁還要另外確認兩次 手滑你媽439F 06/04 13:38
噓 heish1224: 自己去操作一遍,就知道要刪除多難了441F 06/04 13:39
推 s835122: 想當初我要辭退底下的人前,第一件事情就是把重要的密碼改掉,例如ERP,mail…443F 06/04 13:40
噓 eko112: 最好手滑拉,沒點進去刪除最好按的到拉445F 06/04 13:41
噓 mmichaell: 最好是會手滑啦 移除確認是不會看?446F 06/04 13:42
→ obdv: 找老半天 最好很好刪XD451F 06/04 13:43
噓 WWIII: 白癡自己權限給太高452F 06/04 13:44
推 alpho: 笑死 奶油手逆454F 06/04 13:44
噓 xdctjh: 低劣台女,之前還有一個送手機換刪檔的455F 06/04 13:46
推 alexan920: 手滑進了設定又手滑點到刪除帳號又手滑再確認了一次457F 06/04 13:47
推 Addidas: 自己懶交給限制行為能力人管 又怠於14天回復 活該拉
而且有粉專的幾乎公司 怎沒手機或信箱雙重認證? 真夠爛的459F 06/04 13:47
噓 sheep0121: 故意的你講手滑,當我三歲啊,這樣才賠10萬466F 06/04 13:52
→ mozaiwen: 這我會信,我他媽的跟你姓,明明就故意刪,台女不ey...467F 06/04 13:52
推 arue: 這麼滑469F 06/04 13:53
推 LuMya: FB防呆那麼多層 不小心刪掉也是很唬洨471F 06/04 13:53
推 SkyReaching: aw98什麼狗屁邏輯?我不小心手滑把妳女兒推下河裡,她還沒被水沖走你自己不跳下去救她,最後被水沖走死了我也可以免責嗎?垃圾腦殘...474F 06/04 13:54
→ sculp: 老闆肯定不知道14天能救吧,像我也是看到這新聞才知道,而員工若真是不慎,第一時間就會趕緊搶救,明顯就是蓄意478F 06/04 13:58
推 trolkin: 自己不恢復ㄉ 笑死我惹482F 06/04 14:02
推 wondada: 表示平時老闆沒有在過問粉絲專業,等到不對勁已經太晚了~483F 06/04 14:03
噓 wudatou: 有玩過粉絲專頁都知道要刪除粉專會一再確認跟人員認證 這種說謊掰說不小心的不用加罰嗎==? 屁孩485F 06/04 14:07
推 liner1989: 那個要刪要輸入一堆驗證資料最好是手滑刪得掉,是說只有10萬要花兩百多萬廣告也是很扯489F 06/04 14:09
推 noyesray: 手滑一下還有時間輸入密碼492F 06/04 14:09
→ xo1100: 這跟網路亂講話事後說被盜一樣 騙誰 xd500F 06/04 14:15
推 Luver: 很會,很不小心耶501F 06/04 14:16
→ wadeedaw: 鬼才信手滑 就是要教育她什麼叫社會502F 06/04 14:17
→ xo1100: 不過老闆放14天不管問題也很大啊 11年創的最好是不會用504F 06/04 14:23
推 royfw: 上面寫不慎,下面又寫一氣之下,記者是精神分裂逆505F 06/04 14:24
推 nuturewind: 支持索賠讓他賠到吃土,這種太明顯了啦,現在報復心很重的人常常會都是做拉基事又不敢承認506F 06/04 14:25
噓 mas1995: 不管故意過失賠的金額一樣啦 重點是損失多少要證明508F 06/04 14:25
推 flashkart: 一方不爽故意刪(不知道是不是老闆有問題
另一方高傲不願解決,偏要 讓他有被告的機會 結果搞自己510F 06/04 14:28
推 showgo: 看成韓粉516F 06/04 14:31
→ Ghosta: 粉絲專業2011年創立 2017才給人管理 一堆人不看內文517F 06/04 14:33
→ cloudyst: 老闆不知道14天,員工絕對故意的522F 06/04 14:45
推 chluke: 阿基師也不慎滑了進去524F 06/04 14:49
推 mmppeegg: 幹刪除粉專哪是一個手滑就刪的掉525F 06/04 14:50
推 dcdrkim: 有14天恢復期,妓者長點知識好嗎526F 06/04 14:53
噓 jerojack5: 兩邊都在故意吧~14天不救,故意要獅子大開口吧527F 06/04 14:53
推 joytb: 台女懂玩,連互相傷害都特別精彩532F 06/04 15:00
→ akiottm: 申請刪除後14天內隨時可取消的啦533F 06/04 15:01
推 wowpoqwow: 兩百多萬拿來給顧客優惠 按讚一定更多534F 06/04 15:01
推 ryuri: 手滑?不小心????535F 06/04 15:03
噓 TANGLEE: 七年才10萬不如收一收537F 06/04 15:13
推 xhung: 廣告費用80萬 那間服飾店專賣盤子?538F 06/04 15:16
推 louis0724: 那個會確認超級多次不是嗎XD 肯定是報復啦540F 06/04 15:25
推 l85908524: 刪粉專要雙重確認加密碼 還有14天的反悔期
是要怎麼手滑541F 06/04 15:27
推 anaydh: 各位小編 知道了吧!544F 06/04 15:30
推 Tommy92C: 移除粉專肯定是故意的,當別人沒用過粉專是不是545F 06/04 15:33
推 Heling: 不慎??!546F 06/04 15:34
推 fatedate: 登出按到刪除。 唬爛也要有點程度 騙鬼
光要刪除就要問一堆問題+確認548F 06/04 15:40
推 femlro: 問題是有14可以救也跟你說了 還不救.....551F 06/04 15:47
噓 comjj45: 逃漏稅要不要查一下呢?555F 06/04 16:02
噓 zse24: 不給人請病假活該557F 06/04 16:05
推 Redchain: 移除很難找,而且還要再輸入密碼一次,說不小心哈哈558F 06/04 16:09
推 jacky336: 如果移除前幾天改資料和密碼,原先的老闆能登入救回嗎?559F 06/04 16:11
→ je789520: 笑死 那麽多步驟也能手滑 騙鬼喔560F 06/04 16:13
推 huabandd: 沒有不慎啊 內文說到一氣之下
哪有不給請病假 是說他誆騙561F 06/04 16:22
推 NaaL: “黃女辯稱並不是故意刪除粉絲專頁,當天因為離職的關係,登出時不小心按到移除的選項”563F 06/04 16:27
噓 cherryiami: 最好是這可以手滑...法官沒用過FB????
老闆14天內不救回粉專也很怪566F 06/04 16:29
推 dryabi: 刪除要等七天吧...568F 06/04 16:30
噓 chysh: 這法官是不是不食人間煙火啊569F 06/04 16:34
→ NaaL: 老闆跟法官都不太熟粉專操作的樣子……572F 06/04 16:36
噓 mbmy224321: 登出跟移除鍵剛好就在隔壁 你信嗎 我是不信啦573F 06/04 16:41
推 tokyoto: 不小心真是萬用的574F 06/04 16:41
→ mbmy224321: 老闆不積極去救粉專 反而心用在離職店員上也很有問題575F 06/04 16:42
噓 will331: 逃稅垃圾服飾店啊!577F 06/04 16:47
→ Enalin12345: 老闆沒在用粉專,哪會知道有14天可以救
即使2100-2016是老闆自行管理也不會知道阿,除非他按過刪除才會看到14天的標示579F 06/04 16:54
推 lnelssyc: 手滑不小心摸到隔壁女生的屁股蛋,咦?582F 06/04 17:05
→ sol785632: 手真滑阿 kkk說謊也找好一點的理由嘛583F 06/04 17:07
推 t0kyohot: 欸欸,台女手滑要賠200多萬,是不是只能去賣了?585F 06/04 17:11
推 yosora4: 這種東西沒有可能手滑就刪的啦,這理由要笑死人586F 06/04 17:11
推 z3728: 這肯定是故意的 不懂可以請教專業 裝懂亂判沒有比較行好嗎591F 06/04 17:25
噓 seraph67: 有沒有看過怎麼刪粉專啊,最好手滑就能刪啦…595F 06/04 17:37
推 avans: 十萬換兩百萬 划算w596F 06/04 17:44
推 jenny789: 當老闆太小氣會被員工懲罰啊 再慣老闆啊603F 06/04 18:25
推 losage: 為什麼不救回來,想賭200萬?604F 06/04 18:27
噓 tactics2100: 怎麼不問刪掉的人 怎麼不救回來 想送老闆兩百萬?
十四天也是刪除的人才看得到 有時間跟老闆說明 沒時間自己救回?
有沒有跟老闆說限時十四天都還是問題605F 06/04 18:32
推 Markbas: 我連移除在哪都不知道,你會剛好手滑?609F 06/04 18:34
推 sonny044: 如果他還是管理員的話是要怎麼告 啊他就是管理員啊610F 06/04 18:38
推 kzoae: 說真的我也不知道14天內可救回613F 06/04 18:41
推 ff20: 台女內戰614F 06/04 18:46
推 d1216d: 黃女很會辯,有高人指點616F 06/04 18:50
→ knuzzz: 也太滑了吧618F 06/04 18:56
→ delnet: 這會不小心 吃屎故意就說619F 06/04 19:00
推 shenyi9185: 知道可以救回來粉專,打工人怎麼不跟老闆說621F 06/04 19:02
推 Pixis: 最好是手滑啦622F 06/04 19:03
→ games: 不小心看到了這個625F 06/04 19:09
推 knik119: 花了200多萬經營的粉專,被刪了,法官說價值難估算,罰10萬626F 06/04 19:14
推 winnie55: 好的老闆員工會這樣?挺老闆的奴性頗重630F 06/04 19:26
推 Csongs: 怎怪起老闆?633F 06/04 19:36
推 kemmok: 不用檢討受害者。不是每個老闆都懂得粉專634F 06/04 19:44
→ Wall62: 不慎手滑... 騙誰啊636F 06/04 19:47
噓 NIKOGAKU: 推文還有人可以護航垃圾員工 敢做敢當啦 事後才變臭俗辣 笑死637F 06/04 19:53
推 j7johnny: 屁啦,粉專就算刪除有需要一定時間後才會完成,剛開始只是隱藏而已639F 06/04 20:05
推 aeiou1015: 手滑的頭啦 要找刪除選項比登出麻煩 還在離職前這樣
呵呵641F 06/04 20:14
噓 yusanhu: 最好可以不小心刪除,那麼多次確認646F 06/04 21:40
推 kattte: 兩邊都有問題啦647F 06/04 21:45
推 adonistc: 所以說讀書很重要,費用不屬於資產怎麼認列損失?既然無法認列損失,從這邊出發提高,當然無法成立648F 06/04 21:49
推 ksxo: 簡單說 兩邊在互鬥 一個報復 一個也想反吃你650F 06/04 21:51
推 hsienhao: 法官真好騙 難怪一堆人殺人裝神經病652F 06/04 22:14
推 lost999: 爽啊 老闆你行你上啊653F 06/04 22:18
→ simonkko: 200多萬廣告費才10萬讚 也太可撥了吧655F 06/04 23:25
推 randy061: 刪除不會再三確認嗎? 怎麼可能手滑!657F 06/05 00:46
推 ididono: 哪有可能手滑,連貼文要刪都馬會有再次確認的視窗是否刪658F 06/05 01:37
推 Qua3small: 老闆可能以為等14天 就可以現賺213萬
用213萬 再開一間服飾店660F 06/05 06:54
推 shiniko: 之前要刪帳號時找半天,要刪時fb還很囉嗦一再確認,根本不可能誤刪662F 06/05 06:57
推 zardmih: 最好是不小心手滑啦...要刪除粉絲專頁是只要按一鍵就能刪膩 = =665F 06/05 07:40
→ Csongs: 不懂檢討老闆的點在哪@@
價格的部分嗎668F 06/05 08:08
推 tmwolf: 14天不動 我也是廠廠670F 06/05 09:31
推 Chillz5566: 一堆離職就懷恨砍公司東西的 真的很沒品 應該要全業界封殺才對671F 06/05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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