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作者 r5e97nk63 (DoUNo)
標題 [問卦] 高雄氣爆裝置藝術和出國推廣與善款?
時間 Mon Apr  5 23:08:50 2021



好像一堆人有疑問

https://www.facebook.com/feelike14/posts/3920920347930829

覺得善款拿去設立裝置藝術不合理?

陳冠榮:
氣爆裝置藝術是「罹難者的紀念」;這是當初罹難者家屬的要求,原本是以紀念
碑形式,考量到地區居民的接受度所以不明言是紀念罹難者。


覺得善款拿去出國推廣觀光?

陳冠榮:
出國的事情前面有說明了,基本上就是要重振高雄觀光的一環;當時有不少捐款人指定要
用來重振高雄觀光別人出公差苦哈哈..硬要抹他們是去玩,那也難怪市府一堆公務員
都默默響應罷韓了



奇怪了,當事人一直說明,怎麼還是有人一直跳針監察院報告?

監察院報告不就拿「指定捐款」來打「觀感不佳」的政治報告而已?
而且指定捐款明細還清楚備註「沒有使用在出國旅費和音樂會上」

是一堆人越來越不常用FB所以和社會脫節了嗎?
還是PTT同溫層越來越沒有獨立思考的能力了?

補個裡面留言的八卦


--------------------
XXXXX:
陳冠榮能問問,誰拿掉前三屆的名單(善款委員會成員組成)
只剩OOO他們留在上面呢??這麼怕人知道??

陳冠榮:
O市府時期拿掉的啊
社會局的人直接跟我說市長室下來的命令說不能讓我的名字出現

---------------------

本文目的僅為說明

1. 該裝置藝術實為紀念碑,源於罹難者家屬要求,而非無中生有。

2. 觀光局出國推廣計畫之款項來自捐款單位之「指定用途」,
   而非無指定用途之善款,且該指定用途款項僅使用於「事務費」,
   未使用於出國旅費和音樂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155.141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WQoW5Rp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7635333.A.6F3.html
zxc17893: 過氣1F 04/05 23:09
ohrring: 拿災民善款出國玩很辛苦喔沒有開心玩   你們這些五毛可以閉嘴了2F 04/05 23:11
Andrew90: 他不是那個霸韓雙標四亂源之一嗎?4F 04/05 23:12
jerrychlin: 原來是家屬要求要蓋的喔5F 04/05 23:17

一個指定捐款也能開失智列車
真是可愛呢。
※ 編輯: r5e97nk63 (114.40.155.141 臺灣), 04/05/2021 23:21:37
em4: 乾 我信惹6F 04/05 23:20
trywish: 指定捐款?那該問問是不是全部都同意。有人支持,但有人反對,你要聽誰的?本來捐款就該用在災民身上,那些東西其實編列特別補助來弄也行。7F 04/05 23:22
已有指定用途

heat0204: 為什麼會捐氣爆時 指定觀光?10F 04/05 23:23
因為是觀光產業的捐款

lycppt: 紀念碑公園現在是誰的資產?促進光觀有要政府官員拿善款出國考察?不能交由當地商圈委員會處理嗎?善款等於政府11F 04/05 23:24
trywish: 編列這些款項會經過議員監督。今天如果是拿捐款去弄,那13F 04/05 23:24
lycppt: 稅收資產就是了?那政府預算都別編了,直接每個專案都募款好了。14F 04/05 23:24
觀光指定用途沒有使用在旅費。

trywish: 考察報告是不是該給災民審核?畢竟款是他們出的,他們有權力監督和提出質疑吧,之後相關措施做了什麼改善,也得向災民做市政報告。你說這議會能搞?阿這錢是地方預算,16F 04/05 23:25
已有善款委員會
https://socbu.kcg.gov.tw/kcg_gas/index.php?prog=3

stvc: 不要捐都沒事,噁心綠畜造謠國家隊19F 04/05 23:26
heat0204: 不是出國觀光跟音樂會 是考察跟記者會 這樣嗎?20F 04/05 23:26
你可以問高雄市議員還是觀光局

trywish: 還是捐款?21F 04/05 23:26
Vram: 不管內容 先噓你不用爆卦 用問卦偷渡FB文22F 04/05 23:26
※ 編輯: r5e97nk63 (114.40.155.141 臺灣), 04/05/2021 23:34:20
VOLK11: 指定捐款說要蓋裝置藝術證據拿出來23F 04/05 23:28
當事人已說明。

VOLK11: 又再騙了
指定捐款說要推展觀光更扯,詐騙24F 04/05 23:28
你可以問高雄市議員。
※ 編輯: r5e97nk63 (114.40.155.141 臺灣), 04/05/2021 23:36:00
trywish: 所以我就說啦,裡面委員會是全部都同意?甚至災民全部都同意?沒災民一開始就知道是拿來蓋裝置藝術和拚觀光吧。如果有不同意的,那本來就該尊重災民,那怕只有一個。畢26F 04/05 23:42
我也支持稅金使用方法比照如此,
我不同意的建設,應該要把稅金依比例退回給我。
trywish: 竟當初捐的款項就是要給氣爆災民,變更用途就該全體決議而並非幾個人能代表。就算有半數同意,但只要幾個不同意就不該做,他們的錢該由他們自己決定。當然也可以切割,29F 04/05 23:43
臺灣政府還我稅金
trywish: 同意者的錢拿去做那些目的,不同意的切一切直接發下去。另外問高雄議員也扯,這不是地方預算款項,你說問委員會32F 04/05 23:44
你可以問議員,議員可以拿到市府執行經費的明細。
trywish: 還比較正確。當然上面我提的一樣,委員會甚至災民,只要有人不同意就不行做。因為那是他們的錢。34F 04/05 23:46
夢醒了嗎?
angilcus: 高雄氣爆家屬都同意了,你們還亂抹什麼36F 04/05 23:55
trywish: 你的言論好好笑喔,哈哈。稅金是你的義務,捐給受災戶的錢,拿給地方政府變義務了?你說話前都不思考一下,為什37F 04/05 23:59
哈哈
e0936276915: 推文也是一堆失智列車阿39F 04/06 00:00
trywish: 麼我一直切割地方政府和災民?好啦,我知道你還在睡,連這點差異都搞不懂的,應該不可能發文章。畢竟你的說法,變成募款給地方政府變義務,嗯?哪個國家是這樣玩募款的40F 04/06 00:00
捐款不是義務,沒有必要等待每個受災戶同意,才執行計畫。
trywish: 中國好像是就是了。43F 04/06 00:01
這樣也變成中共同路人
trywish: 如果你看懂我講啥,你會對你說議員監督感到可笑,畢竟那些錢可不是地方預算,當然地方政府能監督執行者,但相關經費還是該由災民和委員會決定,雖然很麻煩,但除非委員會同意,把所有災難款項捐給地方政府,不然錢就是專款專用,而這個專是災民,並不是地方政府用。44F 04/06 00:02
對明細有問題,請直接詢問執行單位。
trywish: 如果你還不懂?今天真的全體災民都說同意送錢讓人出國去玩五天四夜,你說議員能監督?不行唷,這並不是地方預算,懂嗎?但如果災民有說,要出一份報告,議員是能監督這份報告是不是複製貼上,但充其量就這樣而已。
所以監察報告不就有了?就因為不是義務,才需要人同意,因為那是他們的錢。你的講法和中國沒兩樣,他們就是把錢49F 04/06 00:05
捐款是交給委員會運用在受災戶,而不是一對一給受災戶。
trywish: 給政府負責在給災民,災民的錢不是災民的錢。今天錢如果是災民的,那做法就我講那套。你講那套沒必要等待每戶同意?錢是那些人的,為什麼沒必要?自己想想就知道你的話有多少漏洞。如果是有急迫性(請怪手開挖、救人),你的沒55F 04/06 00:17
自創名詞
trywish: 必要才成立。不過像推廣觀光,設立裝置藝術?沒急迫性吧,那為什麼可以用沒必要這三個字總結。另外明細部分,你的說法和我的講法就是相反的兩件事,變成你覺得沒問題,我認為有問題。至於官方?監察院不是有報告,所以信哪邊?59F 04/06 00:19
監察院有報告,地方政府有新聞稿,證據都擺在那民眾自己能判斷。
trywish: 就是因為這問題,所以後來這次不是一堆人在問能不能一對一給受災戶。你自己都說給災民,給受災戶,那怎會變成推廣觀光?哪怕看起來合理的裝置藝術,也得看看是不是受災63F 04/06 00:44
因為指定用途
trywish: 戶想要的。部分受災不想要,結果你委員會蓋一個,你說這66F 04/06 00:46
陳冠榮表示裝置藝術為罹難者家屬的要求
trywish: 是正確的?你自己都說考慮接受度所以還不明言,也就是這並不是所有人都能同意的東西。那變成是否是用在"受災戶"也有點爭議。至於你說自創名詞?說沒必要等待本來就和急迫性有關,不然任何款項都得經過程序才能出去不是?你自己講出口的東西,自己都不覺得奇怪?67F 04/06 00:47
已有委員會,具有足夠代表性,能說服所有人為最佳,多數決為次佳。
詳情請見委員會審議情形
https://socbu.kcg.gov.tw/kcg_gas/index.php?prog=3
trywish: 證據就在那邊呀,所以不信的人到現在還是不信,畢竟光推廣觀光,就已經不是受災戶了。今天你和捐款的人講,你們的錢,未來可能用來拚經濟,你說合理嗎?也真不能怪有些72F 04/06 00:50
合理,指定用途不宜另做他用。
※ 編輯: r5e97nk63 (114.40.155.141 臺灣), 04/06/2021 01:01:57
trywish: 人問,要如何才能直接給災民,你的說法完全佐證,這些錢不見得都會用在受災戶身上,只要"委員會"同意,還真沒問題,可以隨便用。75F 04/06 00:51
委員會有受災戶代表,受災戶可進入委員會,審議情形有公開紀錄。
trywish: 你覺得合理,有人認為不合理,這都沒問題。只是你的說法的確說明,只要委員會同意,拿去做其他用途也可以,和那些人反應的,錢可能無法全數用在災民上,這兩點是完全符合的,還真不能說那些人有錯,畢竟照你字面解釋就是這樣回答無誤。78F 04/06 01:09
受災戶共識的用途並非其他用途

妥善處理指定用途之款項是市政府職責
trywish: 而我還是重新聲明,如果是所有災民同意,那我沒話講,但既然是專款專用,那怕一個不同意就不該執行。因為款項就是給災民的。除非那款項真的是為災民好。至於推廣觀光這點就讓我很無言了,當然如果他能提出全數災民皆認同,那我就沒意見,畢竟那是收災戶的錢,他們爽就好。83F 04/06 01:11
委員會具足夠代表性,不需苛求至全體同意。
trywish: 對了,忘記說,普通地方預算也有推廣觀光這條唷,我怕你不清楚先和你提一下,經費不足(破產)另當別論,不過本來就有相關費用情況下,要說合不合適?只能笑笑而已。88F 04/06 01:15
指定用途款項應遵循指定用途。
trywish: 並非其他用途這句話也很好笑。就直接問對象是不是"受災戶91F 04/06 01:19
是。 委員會共識具足夠代表性,可視為受災戶之代表。
trywish: "就好,不然任何款項都可以說是為了台灣,台灣當然包含受災戶不是?為了捐款有剩下,可以轉去發展經濟?92F 04/06 01:20
※ 編輯: r5e97nk63 (114.40.155.141 臺灣), 04/06/2021 01:22:38
trywish: 所以啦,我才說,真的不能怪那些人質疑,畢竟你的回答就是他們質疑的東西。差別在於,你把這回答當作是合情合理,而他們就認為於理不符而已。94F 04/06 01:22
若受災戶有所疑問請直接聯絡委員會
委員會成員名單
https://socbu.kcg.gov.tw/kcg_gas/index.php?prog=31&act_code=A201409004
trywish: 講難聽點,新北市的說法好多了。對方是說,直接給災民,中央列舉的那四條,有兩項就不該捐款出。因為那些平常就有編列預算。
當然我反對捐款,主要還是因為,這樣普通車禍、重大車禍是不是也該統一募款就是了。
像醫療費用由捐款出。我就問,這東西不是台鐵嗎?如果照你說法,委員會同意就能出。搶了台鐵的份去了不是?
社會重建?這東西也是台鐵該負責,鐵道部分中央該負責。冠上社會重建,還真的可以隨便使用。當然我相信會"光明正大"的使用。不過就像你講的,只要委員會同意,拿去發展台灣觀光,拚台灣經濟,也是符合使用。你講的大致上就是這種講法,自然你的文章完完全全無法解釋什麼。97F 04/06 01:24
本文僅針對高雄氣爆事件民間捐款專戶進行討論。
※ 編輯: r5e97nk63 (114.40.155.141 臺灣), 04/06/2021 01:30:10
trywish: 別人質疑你1+1=王?你回說,對呀,1+1就是王。別人問,1+1不是等於2?結果你還是說,那邊有一組人認定,1+1=王兩邊都沒錯的情況下,自然說服不了任何人。而另一邊是比較大眾的想法罷了。
一樣的東西,你的講法就是說服不了任何人的講法。你只會回答委員會有同意。我提出是不是所有災民同意,你還是回答那句。那就扯回,捐款到底是給委員會還是給災民。
而普遍認知一定是災民。但你一定又會扯到,委員會具有代表力這樣。那自然沒下文。畢竟在你心中,受災戶一兩個同不同意之類根本不重要。另一邊則是,他們的錢當然要他們同意,就只是這樣而已。109F 04/06 01:28
否,捐款款項自是信任該帳戶管理單位,
並且由管理單位提供明細解釋金流,
捐款者可憑藉此明細進行判斷。

本文目的僅為說明
1. 該裝置藝術實為紀念碑,源於罹難者家屬要求,而非無中生有。
2. 觀光局出國推廣計畫之款項來自捐款單位之「指定用途」,
   而非無指定用途之善款,且該指定用途款項僅使用於「事務費」,
   未使用於出國旅費和音樂節。

※ 編輯: r5e97nk63 (114.40.155.141 臺灣), 04/06/2021 01:48:23
※ 編輯: r5e97nk63 (114.40.155.141 臺灣), 04/06/2021 01:50:17
jerrychlin: 這篇好用心120F 04/06 07:52
ter2788: 提振觀光就是要出國考察啦121F 04/06 08:11
younggrass: 只要用有指定就可以帶過去 乾脆各種用途都開一個帳戶想要讓官員出國考察的就自己捐過去122F 04/06 09:12
Jiapie: 不用寫了想造謠的人還是再講啊~124F 04/06 09:42
evanc: 在八卦版想講道理? 你是不是誤會了什麼125F 04/06 13:17
rexqwer: 看完了上面一串就知道 現在想在八卦版講道理和事實就是不可能的126F 04/06 16:39
tim2468x: 這裡是八卦 陳菊只能是母豬 懂嗎128F 04/06 16: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