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Aadmiral (A將~)標題 Re: [爆卦] 小董說014不算貪汙時間 Fri Jan 11 12:41:43 2013
※ 引述《Digo99 (Digo99)》之銘言:
: http://hichannel.hinet.net/player/radio/index.jsp?radio_id=232
: 小董剛剛說014收錢是廠商自願要給他的
: 不算是貪污 沒有A到國家的錢
: 就像鄰居給小孩發傳單然後你給他一點錢一樣
: 第一次聽到這個理論Q.Q
這很好懂吧?
http://zh.wikipedia.org/wiki/贪污
貪污 -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貪污指利用職務便利,侵吞、竊取、騙取他人財產,或利用其他手段佔有公共財產的行為,屬於刑事犯罪;有貪污行為的人構成貪污罪;犯有貪污罪的官員稱為「貪官」。貪污是一種世界性的現象,例如古羅馬時期的馬利斯· 布利斯庫即因貪污多次被捕,但每次被宣布無罪。清朝雍正時夔州知府程如絲被蔡珽譽為「四川第一清官」之美名。雍正四年十一月,川陝總督岳鍾琪卻奏稱程如絲因販賣私鹽,斃傷多人[1]。雍正卻說:「多年來,曾在朕前密參的謗書有一篋之多,可朕從無理它」[2]。雍正五年(1727年)十月,程如絲才被正法。 ...
貪污指利用職務便利,侵吞、竊取、騙取他人財產,或利用其他手段佔有公共財產的行為
所以收錢不辦事,才叫貪汙
收錢辦事,,叫關說、利益輸送
八卦版都是怎樣的水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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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2.78.64.140
我只會說八卦版沒水準,不會擴張到609去
維基百科也反串了嗎?
※ 編輯: Aadmiral 來自: 112.78.64.140 (01/11 12:43)
噓 realJume:查維基不如去翻法條...........3F 01/11 12:42
法條也是如此,要判林益世貪汙必須要證明他欺佔
※ 編輯: Aadmiral 來自: 112.78.64.140 (01/11 12:44)
轉移焦點不能改變無知事實
※ 編輯: Aadmiral 來自: 112.78.64.140 (01/11 12:44)
推 MrNext:少兩條 1.有黨證 有優待 2.天龍人 則除罪10F 01/11 12:44
民進黨的黨證才是不被定罪的免罪金牌
※ 編輯: Aadmiral 來自: 112.78.64.140 (01/11 12:45)
算強暴
→ ilanese:到後來,搞不好會變成當事人贈與給014,無罪釋放呢!14F 01/11 12:46
這就是陳水扁可以受人贈與2億元。這2億元是人家送的,扁家可以安心使用
※ 編輯: Aadmiral 來自: 112.78.64.140 (01/11 12:47)
→ JBourne:阿扁: 那我算什麼?16F 01/11 12:46
→ pchunter:本來就是 那些廠商錢多 送點給014花花 不行喔?20F 01/11 12:47
→ andy3580:那這樣還不快把阿扁放出來 呵呵21F 01/11 12:47
放出來幹嘛?救國救民?
※ 編輯: Aadmiral 來自: 112.78.64.140 (01/11 12:48)
→ yoyodiy …
推 yoyodiy:真好笑教授都說報告不要超維基 而且維基被美國斷捐款管道23F 01/11 12:48
噓 lezsam:那阿扁算什麼??24F 01/11 12:48
民進黨精神領袖?
※ 編輯: Aadmiral 來自: 112.78.64.140 (01/11 12:48)
→ yoyodiy …
→ yoyodiy:都快倒閉了 資料也很久沒更新 還相信 科科26F 01/11 12:48
噓 i386:結論:阿扁無罪.27F 01/11 12:49
所以說609就是陳水扁支持者,是嗎?
※ 編輯: Aadmiral 來自: 112.78.64.140 (01/11 12:49)
噓 qq204:那阿扁也沒貪污拉 哈哈28F 01/11 12:50
噓 i386:忘了補,50珍也無罪才對..29F 01/11 12:51
噓 b6byc:總覺得藍綠標準不同30F 01/11 12:51
噓 stero: 我是收錢辦事 絕對沒有 收賄! 絕對沒有貪汙!31F 01/11 12:51
→ ljxc …
→ ljxc:爽 吱吱被打爆34F 01/11 13:06
噓 wht810090:全國法規資料庫、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表示36F 01/11 13:10
→ killerbbt:那我以後暗示一下廠商給我錢那我也不會被辦喔!
擺明鬼扯~ 把台灣人民當白痴?~37F 01/11 13:12
噓 Newschool:隨便找個片面條文就以為自己是法官囉?40F 01/11 13:17
噓 xheath:估狗一下ID 妳還說014對妳打擊很大 現在看來 也還好
抓到浮木就以為可以上岸41F 01/11 13:25
噓 steven610381: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藉勢或藉端勒索、勒徵、強占或強募財物者43F 01/11 13:27
噓 kil1ua:XDDD 弱到爆45F 01/11 13:29
噓 Runna:法條請查國家機構的網站 人家更新不會慢到哪裡去46F 01/11 13:34
噓 uhbygv45:超廢 馬上被下一篇打臉 XDY47F 01/11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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