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XXXXGAY (我老公是張孝全!)標題 Re: [問卦] 有沒有網路發言可以不顧禮節的八卦?時間 Mon Nov 4 11:26:32 2013
※ 引述《kerkerkerbe (科)》之銘言:
: 那你不會跟著挑釁引誘回去嗎
: 那不就變成你告他了嘛
: 說到底還是人與人的互相尊重喪失所致
: 發言不管任何責任
: 留言不顧處世禮儀
: 有沒有網路發言可以暢所欲言,不管任何責任,不顧處世禮儀的八卦?
今天我們討論是網路訟棍,這種人根本就是地圖炮無差別攻擊,
有些鄉民看熱鬧,推了一句『製造了不少獾笑與快樂』就被告,
他告你罵他是『獾』這種動物,
有些鄉民不想讓訟棍在推文內打廣告文也被告,
有些版主甚至把釣魚文置底提醒大家也被告,
理由是未盡善良人責任殺小的......
只能請大家多加小心囉,我自己是絕對不會和解的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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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百萬深情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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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92.42
→ kgb1019:歡笑那個也不行哦 還有梗的說2F 11/04 11:27
只要他個人認定是針對他,他就可以去警察局報案。
※ 編輯: XXXXGAY 來自: 61.64.92.42 (11/04 11:28)
推 ascii:還好我都只罵凱達格蘭水母王5F 11/04 11:27
→ Israfil:那如果說XXXX是肥貓會被告嗎?6F 11/04 11:27
推 eugena:太誇張了...7F 11/04 11:28
推 Pro2:推 還是四叉貓人最好8F 11/04 11:28
推 zppoi:文字獄啊9F 11/04 11:28
推 jcto04:沒時間的只能乖乖和解10F 11/04 11:28
推 https:好想發廢文被水桶 但又怕被告水桶中不能發道歉文 ˊ<_ˋ15F 11/04 11:31
推 u70098:訟棍的手法基本上就是不管告不告得成 一律先告了在說
反正告不成他也不吃虧 被告如果沒時間跟原告玩只能乖乖和解17F 11/04 11:31
推 rickcoo:最討厭網路網路訟棍、簡直是魯蛇中的魯蛇23F 11/04 11:33
→ kimkim:真的想告你寫的有笑有推也是照樣告你啦 管你成不成罪25F 11/04 11:33
噓 rocfrank:你不早點下台 八甲板早晚變成你的個板地26F 11/04 11:34
推 u70098:不要說有笑有推啦 你就算推個空白文都有可能被告 原告如果認為你推文就是贊成該篇文章的想法 那你就是共犯
污告前面已經討論過了 告成功機率很低 而且很花時間28F 11/04 11:34
推 johnny3:ptt不能營利 請站方封他們帳號就好32F 11/04 11:39
推 loveswim:誣告重點在舉證對方為何誣告你,不能舉證當然不成功33F 11/04 11:39
推 ott: 看了這麼多 還不曉得是哪一位 這種事情 就是要攤在陽光下34F 11/04 11:41
推 soga0309:樓上難得是推文,不是貼網誌耶!35F 11/04 11:42
推 kgh:哪一篇阿36F 11/04 11:42
推 Skydier:ott居然沒貼網址 塊陶啊~~~~~~~~~~~37F 11/04 11:43
→ ott: 沒有頭緒 怎麼貼聯結阿 我本來也是很有興趣的阿 38F 11/04 11:43
→ ott: 可是看來看去 就找不到 entry point
沒資料 就沒辦法整理阿40F 11/04 11:44
推 DALUGI:對於訟棍 沒有法規可以反制嗎? 不能制定由檢察官提起公訴嗎42F 11/04 11:45
推 starts:還是4x人最好了 (抱43F 11/04 11:46
→ ott: 我覺得 就是公佈 ID 一方面 可了解是否毀謗 還有警惕作用44F 11/04 11:47
推 mstar:就跟某些版權蟑螂一樣啊,十個裏面有兩個怕了而和解就有賺45F 11/04 11:48
推 ketoimo:要跟四X貓和解 要脫衣服道歉才有誠意46F 11/04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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