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XXXXGAY (我老公是張孝全!)標題 [新聞] 網路訟棍PO文「釣魚」連告50人 鄉民付時間 Mon Nov 4 13:28:52 2013
1.媒體來源:
東森新聞雲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網路訟棍PO文「釣魚」連告50人 鄉民付兩萬和解才脫身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上網打嘴砲也能賺大錢?台大批踢踢實業坊近日出現一批「網路訟棍」,
專門在公開討論區出言挑釁「引戰」,若網友「上勾」回罵即會挨告,
目前已知有50多位鄉民為此捲入官司,有人支付了兩萬多元和解金才脫身,
「不過是推文『56不能亡』也挨告……」,但法律規定就是如此,
網友也只能斟酌用字,三思而後PO文自保。
「請各位小心特定ID的釣魚文!」時任台大批踢踢(PTT)八卦板板主的「四叉貓」
XXXXGAY(
我老公是張孝全!)上月26日發文公告,呼籲網友推文時千萬要小心,
不要掉入「訟棍陷阱」之中,「我本月也被告了,昨天早上去警察局做了筆錄」,
引發眾人熱烈討論。
網友細心找出挨告的文章,發現有人似以多重帳號,在PTT多個板面發表偏激的
「戰文」,只要下面推文出現稍微過當言論,發文者就馬上興奮地說:
「我已備份囉,大家法院見!」有網友不過說了句「你算哪根蔥?」「奧客」
也被告公然侮辱,十分無言。
據稱,提告人為了增加網友的困擾,還會憑IP位址選他地報案,
讓住在高雄的人要跑到台北做筆錄、台北人要跑到高雄來回奔波,有人不堪其擾,
選擇隱忍和解,為了幾個字就賠了2萬多元,「提告如此容易,
告訴人至少ㄠ到一次你大老遠做筆錄的機會,這難道不是法律的瑕疵嗎?」
專業律師表示,不管是不是因為對方挑釁,只要出言在網路上公開罵人,
公然侮辱罪就會成立,但成案不代表告得成,過去法院就曾判過如「天龍人」、
「瘋子」、「他媽的」,屬意見評論或俚語,不構成公然侮辱判被告無罪。
但這類案子多看法官心證,有時候真是憑運氣,律師還是建議大家上網討論,
「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或者忍耐到沒監視器的網咖再吵架,
出事的機會可能低一些。
3.新聞連結: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104/290531.htm?from=fb_et_news
4.備註:
我又上新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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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百萬深情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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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92.42
推 SpringOcean: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4F 11/04 13:29
→ e314520:我已備份囉,大家法院見!8F 11/04 13:30
噓 feit:OP還不自D?10F 11/04 13:30
推 Slap5566:今日釦打沒了~~XDDDDDDDDD11F 11/04 13:30
推 abian:輸在上色 xd12F 11/04 13:30
→ https:XDDD13F 11/04 13:30
→ LBJ23 …
推 LBJ23:五樓快告AdamCLT15F 11/04 13:30
→ Xhocer:OP啦自刪XDDDDDDDDDDDDDDDDDDD16F 11/04 13:30
推 diego99:其實這篇才是正確的格式,前一篇標題跟新聞網頁不符阿19F 11/04 13:30
→ STi2011:版主還OP 我懶得說了20F 11/04 13:30
→ ererer …
噓 ererer:會不會被張孝全告?21F 11/04 13:30
→ abian:為什麼新聞連暱稱都打出來 xddd22F 11/04 13:30
推 rbull:老公會提告嗎23F 11/04 13:30
→ F7:我老公是張孝全!........24F 11/04 13:31
推 AK00627:OPXDDDDDDDDDDD27F 11/04 13:31
推 mmes:塊陶啊28F 11/04 13:31
→ XXXXGAY:這篇才是正確格式,剛剛那篇修改標題,我要砍掉那篇(叉腰)29F 11/04 13:31
推 ssnlee:有人付錢就會有下一波,好自為知。31F 11/04 13:33
→ nextpage:因為判是審理單位在判的,他要全PTT都告在法律上也行34F 11/04 13:33
推 OldTsai:習慣會改過長標題XD 沒注意到板規38F 11/04 13:33
推 frank8421:想問一下 如果人在國外 他能告嗎???40F 11/04 13:34
推 q3810:忍耐到沒監視器的網咖再吵架<<<感覺是一項藍海新生意XDDD42F 11/04 13:34
推 xunhuiwu:圓仔、56、馬、扁 這類型的文章都是高危險群~43F 11/04 13:34
→ Xhocer:按大T修標題就好啦44F 11/04 13:34
噓 myadam:張校全 表示:45F 11/04 13:34
推 kevev:國外ip 不用怕 台灣條子沒法調國外的isp46F 11/04 13:34
噓 seabox:你算哪根蔥 ?47F 11/04 13:34
→ frank8421:只是會不會發函給PTT要求 PTT提供ID的個人資料49F 11/04 13:35
→ nextpage:現在沒鎖的WIFI這麼多,根本不用去網咖50F 11/04 13:35
推 GalLe5566:XXXXGAY(我老公是張孝全!)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51F 11/04 13:35
噓 NotFast:四X你會不會被張孝全還是他老婆告阿?52F 11/04 13:35
推 FSGuitar:最後面還教人到沒監視器的網咖XDDD54F 11/04 13:36
→ tibon:"忍耐到沒監視器的網咖再吵架" 平時就要先養好小帳號55F 11/04 13:36
推 kuma5566:為什麼56不能亡會被告?是污辱到誰?56F 11/04 13:36
推 oxxxo:OP那篇還推到爆齁 XDD57F 11/04 13:36
推 tomdeng:對耶 萬一鄉民是在美國 那入境台灣的時候 會不會有一群警58F 11/04 13:36
噓 urdie:..............60F 11/04 13:36
推 kevev:這種小咖 國外IP是無敵的 台灣法律調不到ISP64F 11/04 13:37
推 NPITGOD:壞事不要做啊 有新聞說有人躲到圖書館上網做壞事還是被捉65F 11/04 13:37
→ tomdeng:察 一湧而上把他逮捕?67F 11/04 13:37
→ XXXXGAY:上一篇刪了,我沒OP啦(扭)70F 11/04 13:38
推 vi000246:張孝全要告你誹謗了 他根本還沒結婚74F 11/04 13:38
推 asole:板主最近也太紅77F 11/04 13:40
→ kurobane:一個月只要有兩個付錢和解 樂勝22K魯蛇79F 11/04 13:40
推 kickmeout:56不能亡算侮辱的話..這社會差不多要完蛋了81F 11/04 13:40
推 srwu:忍耐到沒監視器的網咖XDDD84F 11/04 13:40
推 seabox:胖子你今天PO五篇 自己保重85F 11/04 13:40
推 kuma5566:這樣叫全台灣數百萬56迷如何是好86F 11/04 13:41
→ NPITGOD:偷偷說一下 大一點的網咖都怕鬧事還是怎樣 老早就裝監視器87F 11/04 13:41
→ piece1:張孝全真要告你..會怎樣?89F 11/04 13:42
→ NPITGOD:我不是說啥 歹路不要走 凡走過必留下足跡 大家還是守法好90F 11/04 13:42
→ DCaty:((( 我已備份囉,大家法院見! )))91F 11/04 13:43
噓 apipas:請問「56不能亡」哪點構成公然侮辱92F 11/04 13:43
噓 ggtp:自肥啦93F 11/04 13:43
推 uafone:這種法律漏洞 沒有辦法讓他踢到鐵板嗎?94F 11/04 13:45
→ yjn:就算是到沒監視器的網咖,人家查你的ID不就知道了?95F 11/04 13:45
推 phrita:56不能亡也能告喔 = =96F 11/04 13:45
推 iverlung:seabox罵人胖子 會被告嗎!!!!!98F 11/04 13:47
推 Huntelaar:推 seabox:胖子你今天PO五篇 自己保重 已備份 床上見99F 11/04 13:47
推 zainc:綠妓曾被法院判決污辱,大家可別誤用到摟~101F 11/04 13:48
→ Cj3636736:56不能亡 是哪個字罵到人? "亡"?106F 11/04 13:51
推 euphoria01:可是"不能亡" 是 "不能死 不能消失"的意思吧= =107F 11/04 13:52
→ snowcoat:可以找更遠的在地人告回去 (誤)109F 11/04 13:54
推 seabox:4X貓才捨不得告我勒110F 11/04 13:55
→ XXXXGAY:已經提告!seabox八個月後等著收傳票吧!112F 11/04 13:56
→ weirdgrape:56 可能被認定為26衍伸字吧 56不? 能亡 哈哈113F 11/04 13:57
→ Cj3636736:可是人家在推56 跟他有什麼關係嗎= =?115F 11/04 13:59
推 starts:八卦板板主的「四叉貓」XXXXGAY(我老公是張孝全!)117F 11/04 14:01
推 Argyris:還好 我人在國外 去你媽的馬英久吃大便118F 11/04 14:02
推 doordie25:為什麼高雄人要到台北作筆錄?這法律有漏洞吧120F 11/04 14:03
推 erik777:因為他去高雄報案 就要去高雄做筆錄121F 11/04 14:05
噓 myadam:→ XXXXGAY:已經提告!seabox八個月後等著收傳票吧!124F 11/04 14:09
推 breadf:張孝全看到這篇新聞一定背脊發涼XD125F 11/04 14:10
→ jinkela1:這種事情就惡人自有惡人磨 鄉民嘴炮公然侮辱本來就當沒事有些侮辱性言辭還有版規保護 被整剛好而已126F 11/04 14:10
→ Twone:這種人浪費社會資源 他亂告不用賠喔????129F 11/04 14:17
推 klks0304:天龍人為什麼是罵人? 不懂ˊ___ˋ131F 11/04 14:21
→ BDG:50人 可以反告誣告 告不成一回事 讓你跑50份偵查庭就夠本135F 11/04 14:31
推 BingLing:某超偶的Z咖也愛在PTT亂告人137F 11/04 14:37
推 idlewolf:推56也被告喔...那改推我難過好了139F 11/04 14:54
推 cacasi:訟棍才不會管你推啥內容,全部都告就對了~142F 11/04 14:58
推 rossikao:那個不能亡的是要用什麼告.....@__@a??143F 11/04 15:00
推 teamox9:你要被張孝全告惹啦 XDDDDDDDDDDDDDDDDDDDDd145F 11/04 15:09
推 avrw:鬼島不意外 幹 要被台灣告了146F 11/04 15:11
噓 Derp:下台下台~~147F 11/04 15:11
推 xxxx5566:認真問"56不能亡"為何被告148F 11/04 15:16
推 garcia:張孝全表示:我有點想告人...149F 11/04 15:20
噓 UriahFan:公然侮辱能判多重?幹嘛付2萬和解?
錯按噓,抱歉150F 11/04 15:21
推 LULU5566:56不能亡是戳中誰的點了XDDD152F 11/04 15:24
推 BMHSEA:神訟棍經病 這樣有機會嗎>//<153F 11/04 15:24
推 akey47742:上面的推文至少20幾個講出了關鍵字怕怕DER154F 11/04 15:33
推 kinomon:XDDDD
XDDDDDD155F 11/04 15:34
噓 cheko:56不能亡是在告三小的157F 11/04 15:34
噓 organ63521:所以 以後只要罵他馬的瘋子天龍仁 都沒事?158F 11/04 15:37
→ theword:張孝全明顯是最大受害者159F 11/04 15:38
推 may0328:圓仔表示:我可以告鄉民就賺翻了160F 11/04 15:39
推 JW:google 張孝全 會出現這篇新聞~~162F 11/04 15:44
噓 lance8537:網路訟棍全都是人渣 法律不是這樣用的 拎北來修法幹163F 11/04 16:00
推 iamznon:法律怎麼被有心人玩..而法官也是同意?那立法委員錯還是用法的人錯還是確定法律的人錯..都搞混啦164F 11/04 16:03
推 mark4664:被記者爆出來 這種釣魚客會比較收斂一點167F 11/04 16:10
推 hydez:XDDDDDDDDDDDD168F 11/04 16:10
推 abckk:哇靠 56不能亡也能告..........172F 11/04 16:44
噓 Goog1e:記者也是集團之一嗎 最後一句話會害更多人被告吧
被告又不是查"你發表這個言論時的IP"
當然是發文給台大取得該使用者資料及登入的IP log 啊
亂報亂教害死人174F 11/04 17:05
推 doctor75:有哪些ID是網路訟棍?以後看到那些北七ID多罵兩句179F 11/04 17:15
推 jakalG:56不能亡 是要被告什麼? 求解181F 11/04 18:18
推 Hmmok:被濫訟的人的 可不可以用民事反告阿182F 11/04 18:19
推 polarg:張孝全不告嗎?183F 11/04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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