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fleeman (fleeman)標題 [新聞] 勞動刑解剖室清屍水 受刑人臉綠了時間 Mon Nov 4 07:08:49 2013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新北地檢署為讓受刑人徹底改過,數月前與新北市政府合作,讓微罪服社會勞動刑的受刑
人,到新北殯儀館解剖室工作,經此「震撼教育」,受刑人紛紛大呼「不敢再犯了!」
官員透露,市府今年4月釋出殯儀館名額,供新北檢社會勞動受刑人工作,當時的檢察長蔡
碧玉下令,凡易再犯者在殯儀館服刑時,得進解剖室工作,在遺體解剖後清理解剖室。
因傷害罪被判刑3月、折抵得服540小時社會勞動的吳姓受刑人說,第一天進解剖室清理時
,他嚇得差點昏厥;只因與鄰居糾紛,揍了鄰居一拳,「沒想到這拳竟要付出這麼大的代
價。」
他說,聲請服社會勞動刑獲准時,以為只是到社區打掃,「看到服刑通知單上的服刑地點
是新北殯儀館時,我臉都綠了!」進解剖室雖然沒有碰到大體,但清屍水「讓我永生難忘
」。
另一名陳姓女受刑人,第一天向殯儀館報到時一臉鎮定,但走到解剖室外就臉色發白、狂
吐,眼泛淚光望著觀護人說「我不要進去,我知道錯了!」
新北地檢署主任觀護人薛雅尹表示,前檢察長蔡碧玉下的這道「恐懼令」,讓已到殯儀館
服刑的近60名受刑人,紛紛宣示「未來一定好好做人」。
薛雅尹說,原本計畫讓受刑人接觸大體,但考量尊重死者及死者家屬心情而作罷,改去解
剖室清理法醫解剖完、或是大體解凍後的屍水、紗布等。
觀護人室統計,除有酗酒習慣的酒駕受刑人還有再犯狀況外,其餘受刑人都未再犯,效果
極佳,將會繼續實施。
基隆地方法院書記官長黃士元表示,依據刑法第41條,犯最重5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判6個
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者,得易科罰金,無力繳納罰金可聲請服社會勞動刑,6小時折算
1日,但必須在一年內服刑完畢。
【2013/11/04 聯合報】 @
http://udn.com/
全文網址: 勞動刑解剖室清屍水 受刑人臉綠了 | 綜合 | 國內要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8271586.shtml#ixzz2jcvELXM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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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leeman 來自: 61.60.127.28 (11/04 07:09)
推 BRANFORD:總有一天也會變成那樣 怕甚麼?2F 11/04 07:10
推 XDboy:清理屍體感覺還比較不可怕 屍水...5F 11/04 07:12
推 l981:酒駕感覺除非讓他戒酒了不然好像沒用,因想起這事就喝酒壯膽?6F 11/04 07:13
推 Tribute:這檢察官命令的好,不尊重別人與自己的生命就好好去學習7F 11/04 07:13
推 newjackle:微罪...那真正大奸大惡的都讓牠幹什麼去了?10F 11/04 07:17
推 aresa:靠盃剛剛想象一下就乾嘔10幾秒,好噁11F 11/04 07:18
推 A07:大奸大惡的用這招應該無效,當場把別人砍的肚破腸流都沒在怕了,會怕這一點屍水?14F 11/04 07:24
推 M9407120:那是還有良心的,沒良心的……17F 11/04 07:25
推 vvus:就應該這樣21F 11/04 07:38
→ pinkowa:高雄殯儀館 工作還缺人嗎? 我也想去做...22F 11/04 07:39
推 ahw12000:八嘎囧砍人都不怕了 還怕死人嗎?25F 11/04 08:17
→ scores:洗屍體六千到八千
用刑犯殯儀社省翻天了26F 11/04 08:24
推 myizumi:這個政策有點怪,有些人天生就不能碰喪的
是要他們服勞動 不應該用死人恐懼他們
尤其是有些女的 看到出殯就要閃29F 11/04 08:40
推 Luba:那些人再犯率本來是多少? 應該都是本來就不太會犯罪的人吧32F 11/04 08:44
推 myizumi:爛政策 這麼愛恐懼服刑人 乾脆叫他們去執行安樂死33F 11/04 08:49
→ sinoca:不然去清公園的公廁好了....可能會吐死吧!37F 11/04 08:56
推 myizumi:像最近板上的網路訟棍 如果鄉民被告不和解
最後真的被起訴到法院判社會勞動 去看屍塊 有必要嗎
至少要有案件類型限制吧 打一巴掌 就得去看屍塊?
這檢察長大概是年輕的時候看太多解剖 覺得很簡單
根本就是自以為是的腦包40F 11/04 09:13
推 gfneo:推3樓45F 11/04 09:26
推 nejoy:呵呵呵......不怕因此反而處動了某種人的開關嗎.....嘻嘻46F 11/04 09:29
推 vi000246:可是這是僅限小罪吧 殺人罪怎麼可能可以換成勞動刑47F 11/04 09:50
推 id:推3樓,真的要用重口味刑罰才行48F 11/04 10:00
推 godbar:感覺會有人苯團體出來靠杯抗議49F 11/04 10:00
推 mrfreud:看起來很有創意 但有沒有效等10年後統計分析有效再說嘴吧53F 11/04 10:41
推 holysea:這招厲害,看來地檢署裡還是有人才的。努力一點讓重刑犯觀禮死刑犯槍決場面54F 11/04 10:57
推 HYNO:推3樓,真的執行的話真是好政策y56F 11/04 10:58
→ holysea:這種被告就算真的敗訴也不會進去蹲拉,罰個幾萬給政府而已你不和解對方一毛也拿不到,嚇唬善良百姓而已57F 11/04 10:58
噓 roy1123:除酒駕再犯之外 酒駕表示ㄎㄎ61F 11/04 11:38
推 jardon:如果碰到會不會得到屍毒阿62F 11/04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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