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Ho1liday (江湖唯有英雄志)標題 [爆卦] 黃媽媽最新聲明時間 Thu Aug 15 03:52:31 2013
http://mo.9958.org/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805
嚴正聲明
黃媽媽 - 網站公告 | 2013-08-15 01:44:12
本人之子黃國章於1995年6月9日軍中遇害之後,有感於軍中人權保障有待改善,於是投
入全心全力,奉獻餘生於軍中人權促進,以一個媽媽的身分,為沒能夠回到家裡的孩子—
國章,進一份心力。
18年來,本人為所有軍中被害人及其家屬四處奔走,有無數的家庭獲得幫助,為他們的孩
子平反、申冤,平安回到家中。透過無數個案協助,逐步讓國防部、立法院及相關單位進
行制度變革,而軍中人權改善之情形,亦為社會大眾有目共睹。
然而,近日發生有心人士,基於特定動機,於網路上散布不實訊息,指控本人於協助家屬
時,收受報酬,企圖混淆視聽,嚴重損害本人名譽。此舉實令本人憤慨不已!
本人在此鄭重聲明,本人在這18年來,協助所有被害家屬時,從未收取任何分文報酬!
本人所有言行及為軍中人權之奮鬥,問心無愧,實不容他人抹煞,本人已委託律師進行提
告,請不肖人士自重。爾後,相關法律程序細節,全權委由律師處理,並靜待司法程序結
果,不再回應。
本人為軍事冤案受害人家屬之一,而這18年來,本人所有的辛勞、遭受到阻撓、人身的威
脅,從不為外人所知,而今政府終於願意立法廢除軍事審判,回歸司法,甚至回應1985公
民行動聯盟之要求,成立軍事冤案調查委員會。為加快改革腳步,避免行政機關怠惰拖延
,本人於8月3日公民遊行後,立即尋求各界協助,並由本會法律顧問協助撰擬軍事冤案
委員會組織條例草案版本供行政院參考。
本人雖非專業人士或學者,然身為被害人家屬,深切體會所有家屬的痛苦以及對於尋求真
相的渴望,另一方面,本人在協助其他家屬時,也與軍方交手過無數次,深知軍事單位內
部組織與運作方式,而今獲政務委員提名,以家屬代表身分進入委員會名單,軍調會之任
務重大,本人內心倍感沉重,惟幾經思考,認為能夠為所有被害家屬尋求真相,始終為本
人一生之職志,應當仁不讓!
期盼各界能夠繼續給予協助、支持與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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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Militarylife作者 tetsuro (狂悲狂喜)標題 [新聞] 惡整洪仲丘怕被錄下 桃檢:有人用黑布蓋時間 Mon Jul 22 09:22:22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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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42.53
※ Ho1liday:轉錄至看板 Militarylife 08/15 03:53
推 zeumax:大半夜的…很快就洗掉了2F 08/15 03:54
推 HydeTseng:告下去好呀 比起在媒體上你一言我一句的 這樣最直接6F 08/15 03:58
推 rescueme:怕就是不敢告,怕變成法院認證的牽猴仔7F 08/15 04:00
推 orfan:看來她不太想回應....這篇完全沒有重點 = =9F 08/15 04:01
→ maxisam:這其中一定有什麼問題 收錢不是啥大不了的 但是要講清楚11F 08/15 04:02
推 qn: 08/15 04:04
推 grahamwu:從未收取任何分文報酬 這聲明還不清楚?!23F 08/15 04:15
推 unique681:"協助所有被害家屬時,從未收取任何分文報酬!"
是怎樣 都講沒收錢了24F 08/15 04:15
→ unique681:敢這樣回應 擺明就是被抹黑阿 除非學皇冠紙廠一樣27F 08/15 04:16
推 Norther:是看不懂中文嗎? 第三段都講沒收了28F 08/15 04:16
→ kitakore:為何不說未收任何"金錢" 而是說未收"報酬"29F 08/15 04:17
→ Norther:就算收了也無可厚非 人家也沒義務要幫你 我要是受害者家屬32F 08/15 04:17
※ 編輯: Ho1liday 來自: 114.33.42.53 (08/15 04:21)
推 teamox9:qn怎麼還沒睡 半小時前看你在fb回文 結果現在還沒睡37F 08/15 04:24
推 yeh10jp:希望有媒體追這件事!給個真相38F 08/15 04:25
推 goshfju:國軍使出超級大絕招了 ? www46F 08/15 04:49
推 uice:"報酬"…也就是說,性質不屬於"報酬"的金錢,是可能有收的。若雙方講的都是事實,再來就是金錢屬性的爭議,這很難明定。50F 08/15 04:57
推 daemonshadow:樓上是說 玩完了不給錢 就不算賣
收了錢不辦事 就不算報酬 ?52F 08/15 05:09
→ iamflash:不給錢怎辦事? 說實在的給個十幾二十萬都不夠用56F 08/15 05:49
推 org277:黃媽媽去告阿,就看看這麼多受害者家屬是不是能拿出證據
來證明你真的有收錢,那就清楚啦57F 08/15 05:52
推 pemit:狂推不下!59F 08/15 05:56
推 match308:本來就不應該收錢,打的名號是幫助人,又不是營利61F 08/15 06:29
推 grahamwu:黃媽媽真的不用回應 光看這就好了 又有文盲找「報酬」碴不屬於報酬 要不偷搶來的? 自願送的? 還是對價關係? 莫名63F 08/15 06:30
→ grahamwu:蔡媽原文:自動拿紅包袋要紅包等 vs.黃媽 聲明 慢慢看下去66F 08/15 06:37
推 uice:黃媽媽很熱心的幫助人,然後受難家屬很熱情的、隨意的讚助捐助金錢(非事先講價的勞動"報酬")......
收這錢,別人的心意,收了有何"不該"?67F 08/15 06:39
推 senior:撇開該不該 "假設"照蔡聲明 情況恐怕跟樓上描述的略有不同70F 08/15 06:48
→ arcanite:就跟鬼王達一樣啊!人人有功練 這錢不是捐給我的71F 08/15 06:49
推 bobju:若是私事,收錢無可厚非,但這牽扯到社會正義,私人私相授受,這就相當不妥,立場都沒了
應該是要成立一個NPO,由NPO接受捐款會比較妥當些
NPO: 非營利組織75F 08/15 06:56
推 senior:如果跟1985一樣財務透明 煩惱會減少很多79F 08/15 06:57
推 DrBear:推!另外,bobju大應該是NGO不是NPO吧,NPO是嚴格禁食81F 08/15 07:21
推 sillymon:辦事費本來就該收 但是辦事費的帳目不列出來是沒完沒了的82F 08/15 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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