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loveflames (咕啾咕啾魔法陣)標題 [問卦] 特偵組說背信罪可上訴第三審時間 Mon Sep 16 09:59:34 2013
可是依照刑事訴訟法376
背信罪不能上訴三審
上訴就侵越權限
法務部依照法院組織法112
檢方侵越權限能加以警告
法務部照理講可以告知檢方不能上訴
為什麼特偵組在新聞稿說背信罪可以上訴?
視法律於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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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3.96.39
→ tetani:東廠的權力本來就比較大3F 09/16 10:00
推 wahaha99:改成 [爆卦] 特偵組公然說謊 應該可以過關4F 09/16 10:00
推 b0d:誰有聽過很守法的情報局嗎?6F 09/16 10:00
→ ev331:O.O真的嗎7F 09/16 10:01
噓 angel6502:東廠:我有總統當靠山,法律算哪根蔥?我靠山說了算8F 09/16 10:01
※ 編輯: loveflames 來自: 1.173.96.39 (09/16 10:01)
→ buddar:如果你說的是對的,那特偵組比法院、立法院權力還大9F 09/16 10:01
推 jyekid:新聞稿有說嗎?痾 想看看耶!10F 09/16 10:01
→ kilva:有連結嗎?11F 09/16 10:04
推 BigLarry:東廠:敢違背馬意 這條法律還想不想活阿混蛋12F 09/16 10:04
推 ji394xu3:特偵組快點廢一廢啦~~~當初就只是拿來鬥臭阿扁用的單位罷了 後來發現太好用了 食髓知味 現在愈來愈囂張14F 09/16 10:04
→ ji394xu3:特偵組都把自己當成法院甚至大法官了呢!!18F 09/16 10:06
→ louismen:1 2F哪裡看出這文是政問?20F 09/16 10:06
推 fisikiki:有沒有想過那為何柯建銘可上訴最高法院再發回更審?22F 09/16 10:07
推 hrpe:1 2樓 加油 好嗎23F 09/16 10:08
推 mithralin: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不屬於政府機構嗎?如果這不是25F 09/16 10:11
推 mark4664:他是東廠 早就凌駕法條之上 視法律為無物了26F 09/16 10:11
推 violetking:柯一行為同時犯刑342背信和商業會計法75條第5款~~29F 09/16 10:12
噓 warlordean:沒頭沒腦的消息和隨之起舞的無腦人,至少要有消息來源30F 09/16 10:13
推 starport:特偵組說錯就是錯 大人快鍘他34F 09/16 10:13
→ violetking:若特偵組針對商會法上訴,按刑訴348,背信會一起上訴35F 09/16 10:14
推 ZenUp:這篇應該不算政問,是在討論法律層面XD36F 09/16 10:15
→ usaku:馬蝗登基你還不知道37F 09/16 10:21
推 CALLING:國民黨愚民政策啊 以為都這年頭了人民都還是無知的38F 09/16 10:22
→ atorneychien:按商業會計法第71條是可以上訴第三審的
新竹地院97訴712判決是用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5款判的高院更審無罪判決案號是 高本院101年上更(一)92判決想看的可以去司法院把判決找出來看一下39F 09/16 10:24
http://ppt.cc/Gkrd
節錄:
又背信罪為即成犯,其於背信行為之始,
其 1,200 萬元票據債務因此欺罔行為而抵銷,
對全○電通公司即生損害,縱其後其開立票據試圖清償,
亦無解其犯行之成立。更一審認無損害成立,
其採證認事用法,不無違背法令,應有提起第三審上訴,以資救濟之必要
這段不是針對商業會計法,而是背信罪
而且即成犯問題也很大
※ 編輯: loveflames 來自: 1.173.96.39 (09/16 10:34)
推 violetking:Sorry 是第71條第5款打成75條第5款43F 09/16 10:33
推 Chris76:1.2樓可悲 口連啊~~~44F 09/16 10:37
推 violetking:也有爭議是就算是結果犯,也是討論有沒有"曾經"造成
損害的狀態,而非最終有無造成損害,不然偷了東西,被發現後,還了就不算偷嗎??46F 09/16 11:06
噓 ckgegg:媽的我東廠要上訴就上訴 還要管法律嗎?49F 09/16 11:29
→ codcape:你不懂東廠可以任意造法嗎?50F 09/16 11:31
推 abucat:馬英九與東廠就是法律51F 09/16 11:41
推 trtc:東廠:林北即法律!我話說完,誰贊成,誰反對!52F 09/16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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