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回應的很厲害,想要避開重點去讓主管機關一起擔責任,很可惜台灣的官員最擅長的就是推諉,很快的就把狀況直接拍板決定,讓企業直接吃下大便。因為環保問題本來就是企業跟政府之間的糾葛,而主管機關本來就應該定期檢查工廠本身的排放準則跟環境衛生等問題,而直到最近才被重罰,只能說一來主管機關高層有變動或其他想法,再來就是企業跟主管機關之間的合作有瑕疵,造成利益不均等狀況發生。
而一般來說,就所我瞭解,大部分大企業只要到中階主管階層,就會相對要承擔部分的企業責任,也就是"簽名黑鍋",因為你必須要在某些文件上簽名蓋章,所以既使你知道這違法,或違反你心中的道義,但是因為你要保住工作或往上升遷,於是你必須簽署下去,然後,你就是只能跟公司同進退,所以站出來說一些違心之言,或扯一些虎皮牛皮的,這也是正常的,畢竟,被查到一樣要死,不如想辦法把土多填一些,然後可能再找機會去做污點證人,這樣子才有機會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