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enTalk作者 sading7 (sading7)標題 Re: [抒發] 台灣真得還是法治社會嗎?時間 Sun Mar 23 08:29:21 2014
※ 引述《Asasin (Assassin)》之銘言:
: 行政院去年六月二十五日就把服貿送到立法院備查
: 但是在立院朝野協商要改審查,好,改了
: 改了之後還加開四場公聽會,準備要來審查了喔!!
: 這時候大概去年八月
: 但是,民進黨又說不行,公聽會要開二十場,好! 再加開十六場!!
: 而且要國民黨、民進黨各八場,好!
: 於是國民黨就在去年八月到十月中間把自己的負責的八場開完
: 然後民進黨不知道為什麼,一直拖,拖到最後再度朝野協商說
: ㄟ,你這樣不行吧,拖個沒完,訂個最後期限要把公聽會開完
: 所以就訂今年三月十號之前要完成
: 好,三月十號開完了
: 要來開審查會了
: 結果民進黨又開始搶主席權
: 搶到之後民進黨當主席也不好好開
: 還發生傳紙條疑似故意要擾亂審查會的事件
: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403130182-1.aspx
: 就這樣,民進黨當主席審查會也沒開成
: 再來換國民黨張慶忠當主席
: 民進黨又不好好開,又在那邊鬧
: 所以張慶鐘就不爽直接宣布審完了,送立院二讀備查
: 接著,馬上發生民進黨立委幫學生開門進立法院、佔領立法院的事情
: 請問,民進黨到底一直在擋服貿是擋什麼意思的?
: 你說要審查也同意,要加開公聽會也同意
: 但是整個過程一直拖
: 行政院從把服貿送進立法院到現在都已經九個月了
: 現在還要把錯都怪給行政機關?
: 根本就是立法院兩黨立委的鬥爭
: 國民黨蠢,沉不住氣被激怒
: 但是民進黨賤,為了不讓服貿施行無所不用其極
: 台灣的青春就這樣被慢慢耗盡
: 原地踏步根本不意外
美國國會規定,行政機關在經貿談判前60天需通知國會
需於簽署前90天通知參眾議院
需於簽署完畢後,向參眾議院說明、並舉行辯論等
這期間,沒有時間限制
但是台灣的情況呢? 直到6月20日才被前國策顧問郝明義揭發
政府已經要簽署這個影響台灣百年國勢的巨型條約
在談判前,完全沒有人知道
在談判中,也完全沒有人知道
鄭秀玲教授指出,不僅國家經濟發展相關顧問、專家、研究員無人知道
連國民黨自己的經濟政策顧問都沒人知道
這是極少數人做的決定,這是撤頭撤尾的黑箱交易
一般而言,像這麼大的經濟貿易協定
國會議員在審查之前,須先讓民間人士了解其內容、評估其損益
然後議員得諮詢民間意見,經過分析彙整之後作為審查的根據
因此這不是拖延,公共議題需要時間醞釀和發酵
人民需要時間去理解,政府有責任向人民報告利益得失
舉個例子,美韓FTA談了近五年
06年簽署一次,但因南韓民間反彈聲浪巨大
被國會退回,經過數年重新談判,才有重新簽約
因此,馬英九說不能修改、不能重談,否則有失國際信用
乃是謊言
簽署了是一回事,要不要執行是另一回事
美韓FTA也都在兩國國會表決批准之後才真正報行
國際經貿談判時程,耗上數年是常見的事
因為各國都在大玩特玩談判藝術
中韓FTA談判已經進入第十輪,美日TPP談判最近才又因無共識而暫停
像馬政府這麼快就談好,這麼急著要簽署,才是違反常態
因此DPP拖緩政府的速度是正確,因為政府正在爆衝
每件事都有一定的步驟和流程
你總不能把懷胎十月生小孩認定為是沒效率
非得一個月就生出來才是有效率吧
像服貿這種影響和爭議都至大且鉅的條約
本來就應該匯聚民意,而要讓民眾參與就需要宣傳溝通
而這當然需要相當的時間
這不叫原地踏步,這叫事緩則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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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ading7 來自: 118.232.48.123 (03/23 08:30)
→ LUDWIN:各位也知道,馬的國際通常是春秋戰國時代的國際觀啊XXD1F 03/23 09:00
推 tmcharvard:其實就是"沒有畫面!沒有畫面!沒有畫面! 過關了"的翻版2F 03/23 09:08
推 cfceo:搞垮台灣才是馬的中心司想
從2008到現在每次做的大決定都在在是要弄垮台灣,只是沒成功4F 03/23 09:35
推 Fongin:MA19把自己當皇帝 硬幹阿6F 03/23 09:45
推 chu:推這篇 偷偷簽回來的東西 沒經過討論就拿回來的協議一定有內鬼7F 03/23 10:07
→ wed3qla:話說拿回來九個月...dpp一直拖延不審,為什麼跟個學生喊喊就洗白了呢?8F 03/23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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