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david75610 ()標題 [爆卦] 賴農惟老師從憲法觀點呼籲退回服貿時間 Sun Mar 23 10:52:0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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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王皓強老師臉書:
https://www.facebook.com/prisonwang
以下為逐字稿
大家好,這次服貿協議的爭議,我個人提供另外一個角度思考。
首先我們針對爭議的標的「服貿協議」的部分,盱衡整個協議條文內容及最主要的項目,
會涉及到我國人民工作權、生存權、財產權相關事項,這些事項涉及到我國中央法規標準
法第五條所說的「關於人民權利義務事項,應以法律定之」。而我們針對服貿協議,也就
是我們現在爭議的事項,我們先給它定性。
有人認為,服貿協議在法律的屬性上是屬於「行政命令」;有人認為服貿協議並不屬於行
政命令。在這種情形下,如果它不是行政命令,那麼它是一種「條約」的性質,根據我國
大法官釋字329號的概念,國家與國家或者是國家與國際組織所締結的書面協議,它是屬於
條約的性質;假如條約經過立法院審議通過,它就具有國內法的效力。
而在我國憲法第十五條的概念之下,人民的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應予保障,而我們現
在爭執的服貿協議,本身之內容及相關條款,就是會攸關到我國人民的工作權、生存權或
財產權,因此無論你今天是透過行政命令或者是透過法律的規範,都不能違反憲法第十五
條保障人民的生存權、工作權或財產權。
有人會這麼講:憲法第十五條它只講到說人民的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應予保障,有人
認為服貿協議正是要來保障人民的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但是,我們從服貿相關條文
規定來看,顯然地,人民的疑慮在於:萬一這些中國的資金與人員進入到台灣之後,會不
會剝奪人民的工作機會?造成我國人民失業率更加提高?那這顯然就會造成工作權的一種
侵害。
因此,我認為大家應該把焦點不必在所謂的程序問題上再作爭執,而應該從憲法保障人民
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的角度來看。如果說將來服貿協議通過之後正式實施,有產生對人民
生存權工作權財產權侵害的時候,那就已經違反了憲法保障的這三大基本人權,這就有違
憲之虞。因此我認為,我們現在在處理服貿爭議的時候,是不是應該跳脫出原來的角度,
從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的觀念來著眼,而不要陷於所謂的程序上問題打轉。以上就是我
對服貿爭議所發表的淺見。
而在這個服貿協議的爭議過程當中,有人用各種理由講說,這個服貿協議通過之後,對國
家經濟是有利的。但是,政府它有保障人民憲法上基本權的義務,倘若萬一實施後造成負
面影響的時候,很多人民的權利已經遭受侵害,因此服貿協議是一種有違憲之虞的協議,
所以我們呼籲政府要再仔細地為人民作規劃,我們也支持退回服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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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36.233.100.200
※ 編輯: david75610 來自: 36.233.100.200 (03/23 10:52)
推 jyekid:的確 這件事從法律來說 從憲法角度切 早應該由立院主導1F 03/23 10:52
推 imdog:總統本來就不懂憲法 王金平都說了8F 03/23 10:54
推 muller:馬英九就是要規避監督審查才硬把服貿降級10F 03/23 10:54
推 ncyc:中小企業付19K能付諸憲法嗎?15F 03/23 10:54
推 ariyrl:推賴神…感動…17F 03/23 10:54
推 Absioute:這時候他又要說兩岸之間不是國與國的關係 所以並非兩國之22F 03/23 10:55
推 jyekid:由大法官針對服貿簽約後 在我國 屬法律位階與否進行審查23F 03/23 10:56
推 albon:推!24F 03/23 10:56
→ Absioute:間的條約 自然不適用於大法官解釋26F 03/23 10:56
推 sujes:賴神28F 03/23 10:56
推 Vomi:我愛賴老師29F 03/23 10:57
→ jyekid:事實上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二項 前段 有另一條件 可以送30F 03/23 10:57
→ a85316:逐字稿看起來很冷靜 課堂上賴老師應該很暴走的吧XD31F 03/23 10:57
→ CALLING:有辦法可以宣布服貿違憲嗎?33F 03/23 10:57
→ jyekid:立法院進行審查35F 03/23 10:58
推 tiamo:老師>< 我終於等到了36F 03/23 10:58
推 ARAKI:釣到一堆國考的...40F 03/23 10:58
推 jyekid:先不說要多久 若宣告違憲 服貿就失效60F 03/23 11:01
→ jyekid:以後行政命令被大法官認為違憲 會設定多久內失效62F 03/23 11:01
推 wade0928:讚啦,我就是靠賴神考上的!!69F 03/23 11:02
推 snowcs:賴老師敲臉算出條文釋字70F 03/23 11:03
推 kenro:推賴老師 退回才是正解71F 03/23 11:03
推 winu:推!賴老師72F 03/23 11:03
→ jyekid:你如果能像古美門嘴泡 論證台商沒服貿會必死喪失生存權73F 03/23 11:03
→ winu:silencemars <<< 你有本事就回一篇如何?74F 03/23 11:04
推 yhaui:聽別的老師說他有參加學運時留下的傷76F 03/23 11:04
推 LKN555:賴神無誤!!!80F 03/23 11:04
→ winu:賴老師是為了核四違反預算法而衝立法院被打爆頭82F 03/23 11:04
→ winu:有看過頭他頭頂上的傷口86F 03/23 11:05
→ ni1987:謝謝賴老師~~~87F 03/23 11:05
→ greengoddess:但台灣和中國北京不算兩國, 只能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協議內容不涉及法律問題,則只需行政89F 03/23 11:05
推 WaBank:推賴老師!!91F 03/23 11:06
推 airmax:賴神推 憲法聽完 後 整個茅塞頓開93F 03/23 11:06
推 BIGNOSER:??? 釋字329所謂條約 理由書明白說兩岸不適用啊 ...96F 03/23 11:07
推 a3504121:推!!!!!!!!!!! 我參與這次活動的啟蒙老師97F 03/23 11:07
推 jyekid:greengoddess 你的第五條二項前段 再看清點98F 03/23 11:07
推 kickmeout:怕是怕到時候顧不到憲法了..因為統一了100F 03/23 11:07
→ BIGNOSER:而且這個事務 兩岸條例應該算特別法 優先於中標法吧101F 03/23 11:08
推 winu:質疑的那些人 你們算老幾?104F 03/23 11:08
→ BIGNOSER:怎麼會直接跳到憲法層次去解讀...?105F 03/23 11:08
推 jhujhu:推賴老師!!106F 03/23 11:09
→ BIGNOSER:我頗訝異賴老師會提出這樣的解讀方法...108F 03/23 11:09
推 winu:再推!110F 03/23 11:10
→ BIGNOSER:前兩天蔡宗珍老師提的那個解釋方向應該比較合乎通說見解111F 03/23 11:11
→ senior:行政命令跳條約的地方有點跳躍 不過他本文都說不著重程序了112F 03/23 11:12
→ BIGNOSER:我很推崇賴老師 但老實說他這篇的法學解釋有點讓我嚇到..這篇真的是他寫的嗎...囧113F 03/23 11:13
推 jx87:推!117F 03/23 11:15
推 lbjstar:賴老師!!!!!!!!!!!!!!!122F 03/23 11:20
推 winu:!!!125F 03/23 11:22
推 ariyrl:重點是在15條啦!!我附一下影片網址~~BIGNOSER大可以看看129F 03/23 11:25
推 ariyrl:原PO可以修改,標一下顏色,讓版友們更容易看,謝謝原PO137F 03/23 11:31
推 tasya:推賴老師!143F 03/23 11:33
→ koxinga:第五條所說的「關於人民權利義務事項,應以法律定之」144F 03/23 11:33
推 ariyrl:繼續推...讓他高調145F 03/23 11:34
推 wade0928:好想再聽老師在課堂上高談時事的時候148F 03/23 11:40
推 winu:!!賴老師最高!!149F 03/23 11:41
推 miseru:想要走小路的馬英九, 對外只會一直稱呼服貿只是行政命令151F 03/23 11:43
推 h3615840:推!從憲法角度切入很有說服力!152F 03/23 11:45
推 aadm:老師已經插旗了,學生們還不快進攻~~154F 03/23 11:48
推 iiiey:推賴老師156F 03/23 11:48
噓 MVPkobe:馬冏一定會這不會危害大家的工作權 是哪裡違憲? 這論點不行,因為太難定義了吧158F 03/23 11:51
推 CRYM:老師!!!:!:!161F 03/23 11:52
→ onceuse:689有一部分人會支持學運大多是因為不滿立院30秒事件164F 03/23 11:53
→ MVPkobe:近幾年哪一次用大法官釋憲之後有用的啦
還不是講講而已 都沒生效165F 03/23 11:53
→ onceuse:主打反服貿的內容 那一部分的人會流失167F 03/23 11:54
推 rahim03:沒有審查只有在國與國之間這種事!!!!
大法官釋字329 你要讀他的意思 不是表面解釋
任何具有主權的兩個政體間的協議 依據329號 就是要審查168F 03/23 11:56
推 loel1223:賴老師!!!從學運第一天起就好期待老師的看法!!171F 03/23 11:57
噓 soarD:頗ㄏ 反中就反中還用憲法包裝 台星台紐FTA就沒聽你講憲法173F 03/23 12:02
推 atxp4869:賴神!!!!!!!!!!!!!!174F 03/23 12:02
推 CALLING:笑魚說破洞一堆 請說明破洞在哪 不要躲在推文裡說嘴178F 03/23 12:08
推 evil0108: 將台灣被中國統一包裝成經濟條約才是真。誰反中?我們很鼓勵也很支持陸客來台觀光,陸資入股台資,但堅決反對中186F 03/23 12:21
→ evil0108: 不要讓台灣變成下一個香港~191F 03/23 12:23
推 resbe:推!192F 03/23 12:23
→ fddk:這類疑問不是首見,但騜回應只有簡單的"非事實"...
目前為止官方只有說好沒有猶豫過,對騜而言沒有那問題啊194F 03/23 12:29
推 meinyu:老師當年為了修法,頭還被打破到頭破血流。198F 03/23 12:55
推 bugg:影像檔的連結直接放上去吧,比較方便201F 03/23 13:03
→ alexYu:淚,老賴果然跟年輕時一樣血性漢子208F 03/23 13:23
推 snakano:支持賴老師,依法解釋法213F 03/23 13:40
推 nicoro:賴神民法也很讚的啦~214F 03/23 14:23
推 nicoro:賴神是現代法學活字典217F 03/23 14:28
推 fish6:推218F 03/23 15:07
推 fdac:推!222F 03/23 16:41
推 herikocat:推賴老師 政府有保障人民權利的義務
但現在政府只會用依法行政來推諉225F 03/23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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