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On1y (Hegemony)標題 [新聞] 不放棄監視器執法 柯轟「腦袋裝大便」時間 Fri Apr 24 16:11:26 2015
蘋果日報
不放棄監視器執法 柯轟「腦袋裝大便」
2015年04月24日13:16
台北市長柯文哲在上次交通會報拋奇想,希望用監視器來抓違停,卻遭議會批評在搶錢,
且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逕行舉發要件,柯文哲今日再出席交通會議,對這樣想
法依舊不肯放棄,他強調「法律是服務人,而不是人去服務法律」,如果因為一個條文而
限制後續動作,不做任何改善,這樣的人根本是「腦袋裝大便」。
柯文哲指出,北市不少地方違停太厲害,一個月可達一萬餘次,既然如此何不裝個監視器
取締,話鋒一轉,他反問底下官員「(有人說)不能用監視器開罰單,要也可以啊,哪有什
麼不可以,沒有一個法令說不可以,只有議會說不可以」。
柯以社子島為例,強調社子島規定要防洪,最後導致40年不能開發,這樣的結果根本就是
設了一個奇怪的框框,然後把自己框在裡面,他不滿的說「奇怪耶,條文不是人訂的嗎?
條文把它改掉就好」,最後不忘補充「如果問我的評語,就是腦袋裝大便,腦袋裝強力膠
」,暗批某些人腦袋死板。
話鋒一轉,柯文哲又扯上「這就是律師跟醫師的差別」,律師按照條文辦事,對醫師來說
,難道開刀開到一半還按照書開嗎?有時候他自己就是無法忍受這種事情。
交通局長鍾慧諭表示,柯的想法是希望能減少人力浪費,他坦言「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目前規定,當員警無法執法情況下,才可以用器材進行輔助,不得一開始就採用器材執
法,這點牽涉中央修法問題,真的要執行還需進行溝通。(陳思豪/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424/598479/
心得:
腦袋裝大便
腦袋裝大便
腦袋裝大便
柯P 又失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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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thought what I'd do was, I'd pretended I was one of those deaf-mul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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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hudly: 有些是必要之笨2F 04/24 16:12
→ Teng0615: 失言了 下次市議會又有新歌可以聽了5F 04/24 16:12
→ ryan0222: 柯文哲,山腳斷層要死兩百萬人,怎麼都沒看你要處理?8F 04/24 16:13
推 vn509942: 又有得吵了 厲鬼:柯皇帝!柯皇帝!9F 04/24 16:13
推 Leeng: 支持議員集體對號入座提告 自我認證的腦袋裝大便10F 04/24 16:13
→ rayba: 柯p才腦袋裝大便 , 你這樣是要不分藍綠不給議員活路 ?12F 04/24 16:13
推 TWeng: 戰律師了16F 04/24 16:13
→ puput: 那天車禍要調個監視器 會不會有都去抓併排違停沒空的回應XD17F 04/24 16:13
推 isong199: 有些違停就很靠北 尤其是轉角的21F 04/24 16:13
→ arcanite: 這不是最強學生會長黑神的想法嗎22F 04/24 16:13
→ rayba: 違停最嚴重的就是這些里長、議員去泡茶的民眾和助理23F 04/24 16:13
推 q22w: 看看哪幾個腦袋裝屎的跳出來囉~~24F 04/24 16:14
推 g8330330: 端看是否很重要的通道 不是就別太嚴苛28F 04/24 16:14
→ rayba: 要犯罪者立法自殺 ? 醫生的想法真是無法理解R30F 04/24 16:14
→ Fezico: 所以可以違停囉?32F 04/24 16:14
推 b389b1c: 人的腦袋哪是裝大便,看看馬冏 ......咦?33F 04/24 16:14
推 dearjohn: 法匠就是看到法律不會轉彎去鑽漏洞阿!不意外。34F 04/24 16:14
推 azdc: 誰搭腔我就罵誰啊~35F 04/24 16:14
→ omit18: 柯P真的是醫生 怕蛆蛆悶死 每次都失言 讓蛆蛆高潮40F 04/24 16:15
→ puput: 而且DPP 不就一堆律師 難道吱吱全都腦袋_______41F 04/24 16:15
推 jrshiun: 不用拘泥在即時開單阿,用檢舉的可以吧, 有規定市府不能嗎43F 04/24 16:16
推 sali921: 爽!!!! 裝水泥的法匠囂張久了 終於踢到比他聰明的醫生44F 04/24 16:16
→ kenro: 這像是內部開會的發言 其實沒什好討論的吧45F 04/24 16:16
噓 higgs: 完全沒有隱私權等法治民主觀念48F 04/24 16:17
推 cowaksor: 大便? 恐怕連大便都沒有 應該是空白ㄧ片49F 04/24 16:17
推 rookiecop: 阿輝伯會講腦袋裝水泥 直接開單就好啦50F 04/24 16:17
推 billy19: 之前不就說過了,監視器是抓交通事故/刑事案件才會使用,51F 04/24 16:17
→ billy19: 若用來抓交通違規豈不是動輒得咎?殺雞焉用牛刀?53F 04/24 16:17
推 Jiummay: 說的很對阿 一堆人固守成規不知變通54F 04/24 16:18
→ nixon: 條文又不是說改就改, 還不是要議會 通過才算數55F 04/24 16:18
→ jrshiun: 請停車費開單員看到就順便拍, 然後上傳到檢舉網站,56F 04/24 16:18
推 keny: 監視器若能抓違停 一堆里長半夜去破壞監視器57F 04/24 16:18
→ jrshiun: 這樣沒有公權力問題吧, 只怕會被追打58F 04/24 16:19
→ ssaw5166: 柯文哲直接移民新加坡吧 什麼觀念啊59F 04/24 16:19
→ kning: 所以違停才那麼多61F 04/24 16:19
→ lostkimo: 違停~~抓下去~~車流量是會順暢啦~~不過支持率嘛....=_=62F 04/24 16:19
→ rayba: 那些里長、立委、議員還有相關人士就是圍停大戶63F 04/24 16:20
推 huigi: 太直接啦!!66F 04/24 16:20
推 jtch: XDD 超讚69F 04/24 16:22
噓 marauder08: 支持的人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2條看一下好嗎70F 04/24 16:22
→ floz: 真的很擔心他對法律的態度..............71F 04/24 16:22
推 balsr: 有人連隱私權是啥都不懂 還很大聲75F 04/24 16:22
推 GenesisXD: 9.2真他媽智障 這樣都可以出來耍白吃xd76F 04/24 16:22
推 aquarian: 支持啦!!!! 交通亂源第一個就是路邊違停啦!!! 快抓!!77F 04/24 16:22
→ nixon: 刁民那麼多,警察拿個錄影設備拍違規就在靠北靠木了79F 04/24 16:23
推 einard666: 隱私權www 那路上監視器不就應該全拆光 平行時空法治?81F 04/24 16:23
推 luke7212: 他講的沒錯啊 就跟網路實名一樣啊 法本就是人訂的 一個法的訂立 本就該有後續的細則訂立跟管理啊82F 04/24 16:23
推 asiakid: 所以黑傑克才會被取消醫師執照阿XDDDDDDDDDDDDDDDDDDDDDD85F 04/24 16:23
推 signm: avbs會找御用學者說不可以86F 04/24 16:24
推 koll: 不就是一堆垃圾愛耍特權,你這樣一搞全攤在陽光下,還搞屁87F 04/24 16:24
→ einard666: 所以反對的人對新聞還是中文哪裡看不懂 條文不能修嗎?88F 04/24 16:24
噓 hihimen: 不會有人去看條例啦,柯說的都是對的90F 04/24 16:25
推 qwer11324: 那個條文哪裡有說路邊違停不能用科學儀器來抓?93F 04/24 16:25
推 playerd: 7-2條 三 違規停車而駕駛人不在場。94F 04/24 16:25
→ luke7212: 然後有些人很好笑 再講一次 法是人訂的 沒有任何一條法95F 04/24 16:25
→ luke7212: 是絕對對或絕對不對的 該修正就要修正 該增減就要增減97F 04/24 16:25
→ rookiecop: 黑傑克會不會認為一堆人也是腦袋裝大便的? 科98F 04/24 16:25
→ playerd: 監視器拍駕駛有沒有下車,下車的話就能用監視器開吧100F 04/24 16:26
推 MacOSX10: 中央究竟是怎麼訂出那麼智障的法律的?101F 04/24 16:26
→ shcjosh: 1. 是可以修 2. 違停真的太多103F 04/24 16:26
→ puput: 法是人訂的沒錯阿 但就是該通盤下去做考量 不是嗎105F 04/24 16:27
推 shino95995: 想法很好 但是之前條子路口拍違規就被罵得跟狗一樣106F 04/24 16:27
推 bobo919: 違停就開單啦 議會閃邊107F 04/24 16:27
→ shino95995: 我看如果監視器抓違停上路刁民應該會哭得更兇109F 04/24 16:27
推 coolda: 警察手拍 跟 監視器拍 是有差喔 真的是腦袋裝XXX110F 04/24 16:27
推 bes: 有監視器 怎麼喬單 證據很難消除欸111F 04/24 16:27
推 yyff: 有人說第7-2條有規定違停不能用儀器舉發,我是真的沒看懂說112F 04/24 16:28
推 holydc: 違規停車都抓走啦,希望還可以全面禁止路邊停車113F 04/24 16:28
→ yyff: 有寫說不能用儀器?還是我該再複習國文課本了? 囧115F 04/24 16:28
→ nixon: 下車不代表不在場哦, 未必符合徑行舉發要件116F 04/24 16:29
→ hihimen: 修法是立法院的事,人民真的支持的話,叫立委修呀117F 04/24 16:29
→ shino95995: 話說 我還以為會有人推摸奶 看來鄉民最近有收斂一點118F 04/24 16:29
→ einard666: 不能用監視器 但可以叫警察去現場用相機拍 不就好棒棒119F 04/24 16:29
→ hihimen: 條例會這樣訂,是要有員警在場才能判斷事實120F 04/24 16:29
推 vimeo: 檢舉+獎金 拜託 這樣就夠了,設計一個系統來處理121F 04/24 16:29
→ nixon: 而且如果是壞車等不可抗力要怎麼處理122F 04/24 16:30
→ dslite: 馬英九3.0123F 04/24 16:30
推 fxntdsxdr: 7-2條有怎樣我完全看不出來阿...125F 04/24 16:31
→ einard666: 收到罰單可以申訴好嗎 你車壞就拿修車收據來佐證 很難126F 04/24 16:31
→ luke7212: 通盤該考量的就是以前沒那麼多路邊違停 現在開車的人越來越多了 要修法根本完全合理啊127F 04/24 16:31
噓 hosen: 違停要先鳴笛勸離,之後才能開勸導單或開單、拖吊130F 04/24 16:31
噓 qwer11324: 有沒有嗆人看不懂條文 結果自己才搞錯的八卦131F 04/24 16:32
→ einard666: 嗎 有沒有要處理的問題而已 何況1000個裡恐怕還沒1個勒132F 04/24 16:32
→ skhan: 上次被警察攔 他說柯市長很注重這些 我聽完後繳得心甘情願135F 04/24 16:33
→ luke7212: 更可悲的人性是規則這東西是只防君子不防小人 不裝監視器那些人就只會想辦法脫責136F 04/24 16:34
推 asole: XDDDDDDDDDDDDDDDD138F 04/24 16:34
推 yao75317: 先勸離這是以往太過講人情才有的事141F 04/24 16:35
噓 wam1029: 醫科好棒棒 律師司法官通去吃屎142F 04/24 16:35
推 Insania: 我強力推薦上下班時間來內湖瑞光路跟陽光街施行 根本停到143F 04/24 16:35
推 valenci: 這篇怪怪的,前沒說沒有法令說不可以,後面卻在說什麼律144F 04/24 16:35
推 zeumax: 監視器照了,駕駛人在不在是看不到的,當然如果系統智慧度提高,哪大概能做的事不少,當然有點科幻就是了145F 04/24 16:35
→ Insania: 昏天暗地亂七八糟147F 04/24 16:35
推 nojydia: 柯市長霸凌腦袋裝大便的人!148F 04/24 16:35
推 ken5438: 勸離很簡單阿,監視器搭載判視+蜂鳴器,有車來就鳴笛149F 04/24 16:35
推 hlchan: 抓到了,柯P霸凌馬英九150F 04/24 16:36
→ valenci: 師照法規醫師要視情況應變。151F 04/24 16:36
→ nash9328: 殺毀隱私權,你要不要說你出門路人都在侵犯你隱私算了152F 04/24 16:36
→ ken5438: 車停超過30秒鳴笛 1分鐘拍照153F 04/24 16:36
→ zeumax: 其實發檢舉獎金給賞金獵人,這效果不輸給建置一套科技設備154F 04/24 16:36
推 hw1: 又要被9.2霸凌了...什麼?9.2罵柯就不算霸凌?155F 04/24 16:37
推 max0928895: 扯什麼隱私權啊XD有隱私權問題那連監視器都不能裝156F 04/24 16:37
推 gay7788: 身為醫師怎麼可以洩漏病患資料,柯P失言,應該下臺157F 04/24 16:37
→ zeumax: 鳴笛是在停車地帶嘛?哪台北會變很吵喔158F 04/24 16:37
推 kuter: 我支持修法阿 上面有人搬條文出來幹麻w160F 04/24 16:38
→ zeumax: 鳴笛抗議的會是社區不是臨停駕駛161F 04/24 16:38
→ valenci: 法律這種東西可以自己依情況搞的話,這樣還算法律嗎?162F 04/24 16:39
推 shino95995: 一堆人在推9.2霸凌 殊不知最愛關說銷單的就是...163F 04/24 16:39
→ asd065: 先立法再說~ 不然一樣164F 04/24 16:39
→ henseneg: 修個法, 設置違停熱點裝設規範, 專人監看開罰!165F 04/24 16:39
→ valenci: 因為柯說沒有一個法令說不可以。166F 04/24 16:39
噓 rkb84: 可以用數據分析,常常違規開罰的區段裝監視器開罰單167F 04/24 16:39
→ Junticks: 白癡....這樣會干涉隱私權,那路上監視器要不要全撤?168F 04/24 16:39
→ yyff: 有法律專家可來解釋一下,現行法令到底有沒有禁止這樣做嗎?170F 04/24 16:40
→ kuter: 只好請警察三班站崗好了 XD171F 04/24 16:40
→ hosen: 柯粉就是這樣,如果柯P說廁所容易成犯罪死角,要裝監視器172F 04/24 16:40
→ hosen: 柯粉一定也是舉雙手贊成175F 04/24 16:41
→ valenci: 最後一段台北市交通局長說要先修法。176F 04/24 16:41
推 j68345517: 1984老大哥計畫正式開始!!!177F 04/24 16:42
推 turbomons: 怕被罰就別違規啊 真的是腦袋裝大便178F 04/24 16:42
→ skhan: 鳴什麼笛?吵死了180F 04/24 16:43
推 child1991: 內文都說可以修改條文了 說要看法條的你有把內文看完181F 04/24 16:44
推 yyff: 那被用超速的照片開罰,跟違停用照片開罰的不同之處是?
為何前者可罰,後者就不行@@?184F 04/24 16:44
推 wwwsky: 寧可失言 不可失職186F 04/24 16:45
→ Snoopy1111: 監視器又不會自己開罰單,還不是要靠警察看錄影之後開187F 04/24 16:45
噓 wam1029: 白色恐怖的力量又來了 不愧是蔣經國的粉絲188F 04/24 16:45
推 zeumax: 這新聞上週就有,主要問題在駕駛人在不在車上這很難判定190F 04/24 16:45
→ valenci: 就柯以為沒法條規定,然後自家局長說有。192F 04/24 16:46
→ innominate: 另外就是監視器一旦開抓違停,下次可以抓別的嗎?194F 04/24 16:46
→ zeumax: 可能要有人整天盯者監視器了195F 04/24 16:46
推 KAMESANMA: 顏色的差別啦!2.0市老早就裝很多台開單用的監視器196F 04/24 16:47
→ Snoopy1111: 不要跟我說錄影之後可以請替代役或工讀生來代開197F 04/24 16:48
→ JUSTNONE: 跳出來說話的 不就承認自己腦袋....200F 04/24 16:49
→ zeumax: 超速闖紅燈這些都是駕駛人一定都在車上的,可是算臨時停車還是違規停車與否,跟停的時間與駕駛人是否在車上有關了201F 04/24 16:49
推 yyff: mm,感謝解釋~~203F 04/24 16:49
推 henseneg: 基本上你沒行駛在規定道路就算是違停, 都劃紅線還靠邊開206F 04/24 16:51
推 RobertDJ: 可以在熱點設置啊 先實驗一段時間看成效如何207F 04/24 16:52
→ henseneg: 既然都靠邊開, 你不是要停車不然是要做啥?208F 04/24 16:52
噓 marauder08: yyff大 fxntdsxdr大 qwer11324大 請問如果不是第7-2條211F 04/24 16:54
推 sharkimage: 滿好奇道路上的監視器會不會侵犯隱私權 ...212F 04/24 16:54
推 zeumax: 因為是允許臨時停車的,總不可能都不讓人放人下車,只是這臨停一般來說只准兩分鐘,兩分鐘就該開走了214F 04/24 16:54
→ marauder08: 你們可以去看內政部警政署交通違規稽查與輕微違規勸216F 04/24 16:54
推 yyff: m你的問題好怪,我是請教你說,我看不出7-2條哪邊寫不能用儀217F 04/24 16:55
→ zeumax: 一般交通不繁忙壅塞,其實“臨停”可能都有半小時去了219F 04/24 16:55
推 Moratti: 為什麼不行 因為議員想要違規220F 04/24 16:56
→ yyff: 器開單啊,z大的解釋很清楚,但你有解釋嗎?221F 04/24 16:56
→ marauder08: 他有詳細解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2條222F 04/24 16:56
推 qtgeorge: 1.執法首重程序合法,才能讓立法權制衡行政權
2.交管條例又不是自治條例,柯跟市議會吵有什麼用223F 04/24 16:56
→ zeumax: 但如果5分鐘左右人在車上,警察通常把你先趕走,叫做勸導226F 04/24 16:57
推 noah7011: 我看了7-2條 請問是不是要特殊看法才能看出玄機@@227F 04/24 16:57
推 counqer: 全民攻敵 part2醫龍國228F 04/24 16:57
推 sadmonkey: 基本上這些違停嚴重的地方大多都是紅線,法律上紅線就230F 04/24 16:57
→ dannykuo: 為甚麼跟某M說的差這麼多哩 好奇怪啊232F 04/24 16:57
→ hkcdc: 又失言了,社子島還隨建商起舞233F 04/24 16:58
推 panzer1224: 要隱私滾回家啊 你在路邊違規停車跟我說要隱私 哈哈234F 04/24 16:58
→ dannykuo: 把法條亂改意思 拿來推文誤導 這樣沒有違反版規嘛236F 04/24 16:59
→ zeumax: 只要駕駛沒有收到勸導,可能就申訴不完,對警察沒差,反正237F 04/24 16:59
→ sadmonkey: 事不能臨停不管你人是否在車上,依現行科技要判別車子238F 04/24 16:59
→ zeumax: 有業績,但監理單位就要受不了了239F 04/24 16:59
→ marauder08: 用監視器執法就已經屬七、經以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其行為違規。 就為逕行舉發了240F 04/24 16:59
→ sadmonkey: 停在路邊紅線三分鐘的汽車牌照挑出來也不難242F 04/24 17:00
推 vvvi: 紅線就算了 併排停的應該用監視器就能罰了吧243F 04/24 17:02
推 RIFF: 麻煩先算算台北市有多少車位246F 04/24 17:02
噓 plice: 又推給中央啦!!!!247F 04/24 17:03
→ RIFF: 開罰單治理?? 秦始皇?248F 04/24 17:03
→ sdiaa: 新莊中正路新泰路口有一支HD的攝影機超強的 闖紅燈 超速249F 04/24 17:03
→ RIFF: 如果到處都有車位 就不會有違停問題250F 04/24 17:04
推 zeumax: 其實台北車位很多,應該是多過車輛數,但路邊車位不可能每條路上都足夠,車子會走停車場不會252F 04/24 17:04
→ sdiaa: 禁行機車 違規停車都能抓 還直接接硬碟不會底片用完~254F 04/24 17:05
→ yyff: 若是儀器進步到足以證明駕駛不在場呢?256F 04/24 17:05
→ pooznn: 本來就不該住人的地方 談什麼開發 以後作大水沖光誰要賠?257F 04/24 17:06
→ zeumax: 而且有不少還真的是臨停,只是看你臨停多久被抓到258F 04/24 17:06
推 morgan13: 很多意外都是違停害到用路人,這不用再舉例了吧259F 04/24 17:06
噓 SGBA: 現在是 柯大便了嗎?260F 04/24 17:06
→ zeumax: 吳念真買個咖啡就被拖走車的廣告不是特例啊261F 04/24 17:07
推 voyhanxu: 扯社子島。。。那反瓷器內湖開發反個屌?262F 04/24 17:08
推 dscos: 慘了 kmt 個個都要跳出來對號入座 洩漏國家機密阿!!263F 04/24 17:09
噓 seysem: 柯p做事說話真是沒腦袋 他老婆真的比他聰明很多264F 04/24 17:09
噓 alexbklin: 守法有這種困難嗎?只要不合市長皇上的意就說人家腦袋裝大便,就守個法這件事有這麼難嗎?很奇怪耶265F 04/24 17:09
推 RIFF: 它剛上任 先提醒他:會讓人找車位超過一分鐘--都是市長的錯一分鐘已經浪費這城市夠多行動力了
一分鐘,駕駛已經善盡義務了267F 04/24 17:10
推 yyff: 那全市界的市長都有錯惹270F 04/24 17:11
噓 GGisme: 最討厭議員說抓違停是搶錢,自己違法在先扯啥搶錢271F 04/24 17:11
→ yyff: 全世界272F 04/24 17:11
推 weimr: 領導人果然還是選懂得變通的醫生好.....274F 04/24 17:13
→ seysem: 就一分鐘而已 哪有差啊?275F 04/24 17:13
噓 Unrecht: 法律是規範人,不是服務人,只有獨裁者會有「法律乃供我276F 04/24 17:16
→ Unrecht: 利用」的想法。還有,覺得醫師好棒棒,偷戰法界實不可取這不是醫師跟律師的差別 是有沒有法治觀念的區別278F 04/24 17:17
推 jyekid: 柯才是腦袋裝大便吧 若他真的講過這些話280F 04/24 17:18
推 WarIII: 學習實用科學的人都會有這種想法啊 很正常281F 04/24 17:19
→ jyekid: 醫師比喻也錯誤 不快速決斷幾小時內搞定病人會掛
但這種事情需要聽那各方意見 說好的尊重專業呢?
有沒有問過法律 社會學專家這樣考量的原因282F 04/24 17:19
推 chadzen: 大便腦和阿米巴腦哪個強啊?285F 04/24 17:21
推 oomomo: 不然測速照相拆一拆啊 真的腦子裝大便289F 04/24 17:23
→ kkksteve: -.- 這傢伙認真又會做事,但嘴巴真的...291F 04/24 17:26
推 KIDDLEE: 某些地方就不好停吧…292F 04/24 17:27
→ a19870704: 有公車有捷運 台北還一堆人開車 有病293F 04/24 17:28
噓 hosen: 警察要怎麼抓違停有內政部訂的規範,你天龍國又要獨立了嗎294F 04/24 17:29
推 coolda: 中肯 不過柯P嘴臭 是事實 XDDD295F 04/24 17:29
推 adamptt: 請辭職 酸宗痛 再戰勝文296F 04/24 17:29
→ p13579: 柯P又獅顏惹297F 04/24 17:30
推 legendrl: 這樣勤務會變少,高官們會不高興299F 04/24 17:34
→ hosen: 台灣是民主自由國家,除非法律有規定限制,不然通通可以作300F 04/24 17:36
→ hosen: 就算人民違停,你政府也是要依規範程序來告發人民,因為那302F 04/24 17:37
→ hosen: 是人民的"權利",老是想不依法搞獨裁手段,果然是素人304F 04/24 17:39
噓 RbJ: 濫用監視器就該噓305F 04/24 17:39
噓 cospergod: 買不起車的才會這樣搞 不得以才停的好嗎307F 04/24 17:41
噓 bitcch: 反對這政策309F 04/24 17:42
推 spyU06: 這樣蛆蛆開車炫富沒地方停車怎麼半?311F 04/24 17:44
→ alskdj: 難道開刀開到一半還按照書開嗎?312F 04/24 17:47
推 agwolf11: 如果會讓路上車變少 很支持啊313F 04/24 17:47
→ mayjan: 說的好啊 台北市民盡量搭交通工具吧314F 04/24 17:48
→ mayjan: 有錢買車就給我乖乖付停車費 不然停外縣市好了316F 04/24 17:49
推 ck517: 支持勝文選總統!317F 04/24 17:49
噓 v5270: 那些議員在修可以貪污的法條就會轉彎了318F 04/24 17:49
推 jame2408: 議員可能怕監視器拍到自己的車違停吧!319F 04/24 17:52
噓 HolyBugTw: 罰金10倍,檢舉者回饋1/2,看看還有什麼鬼違停
違停我看到處都是一個月上萬次啦,有沒有檢舉而已
要不要整個台北市插滿監視器?321F 04/24 17:53
→ tort: 不念書也去看看蝙蝠俠好咩325F 04/24 17:55
→ HolyBugTw: 到時候看看誰道歉就是誰腦袋裝_了329F 04/24 18:02
推 zoe8616: 蛆蛆:不要玩食物!330F 04/24 18:02
推 kcl0801: 他的確沒什麼法治概念阿 不過我覺得這點子很有意思 也虧331F 04/24 18:06
→ kcl0801: 他想的到 不過修法再來吧 醫生的那套跟管理社會終究還是有差的 差在哪 手術台上並人只能聽醫生的 任他宰割 市長333F 04/24 18:06
→ kcl0801: 可不是這樣 他也不是什麼完人 他自己也知道這點 但是感覺八卦板都覺得他是完人 反對的就9.2336F 04/24 18:07
→ i8looimc: 抓到惹 柯P施鹽啦 請退選340F 04/24 18:12
推 ACDC69: 推 違規停車重罰 反正我沒車 YA341F 04/24 18:12
推 peehs: 馬上釣到一堆爽停就停的嘴臉342F 04/24 18:13
→ mayjan: 不要違停 不就得了 要違停還GG叫343F 04/24 18:14
推 pig726: 完了 柯p講出實話 一堆議員被發現腦袋裝大便344F 04/24 18:17
→ mayjan: 給檢舉獎金 不就好了345F 04/24 18:19
推 imhank95: 2016唯一支持連勝文選總統346F 04/24 18:20
→ gg889g8: 一堆義元真的是裝大便呀347F 04/24 18:20
→ drainn: 警察經過紅線違停裝作沒看到,修不修法有什麼差348F 04/24 18:36
推 pieceiori: 樓上幾樓的 之前是給啥背景來管理社會 結果如何?351F 04/24 18:46
推 ace4: 還好我不開車進台北市352F 04/24 18:48
→ pieceiori: 法律是要守護人民 爛到生蛆的法 還真只有腦袋裝糞在護353F 04/24 18:48
推 aadm: 掏卡爹賽354F 04/24 18:52
推 cmsisgod: 猴~~~抓到了,請柯批退選357F 04/24 19:01
推 germing: ...呃 可以繼續想辦法推 但沒事戰律師整個族群...呃 有點沒事找事做358F 04/24 19:02
推 cigi: 高速公路可以超速照相舉發 那違停為何不能錄影舉發 不解360F 04/24 19:14
→ newgpx: 蛆蛆:哪有...我是肚子裡裝大便363F 04/24 19:17
推 dafo: 開戰啦364F 04/24 19:26
→ doongmiyu: 對岸還把監控執法BOT出去,付權利金罰單做企業營收
政府就收權利金就飽了…
而企業負責全部的設備和系統維護,九成城市這樣玩法
所以對岸的安防產業發展很快 開車的都變都超乖。366F 04/24 19:31
推 pillliq: 基於人權等應因素應該不適合370F 04/24 19:38
推 Gooddy: 違停本來就是抽象危險犯了。371F 04/24 19:46
→ Gooddy: 你不去限制它,到時候出事再來哭373F 04/24 19:47
推 yokozuna: 是可以拍啦 不過拍到他人隱私呢 !?374F 04/24 19:55
→ guos: 當然不支持,因為我會被罰到375F 04/24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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