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標題 Re: [問卦] 殺人者被殺 這需要疑惑?時間 Sun Jun 7 08:52:12 2015
※ 引述《im609 (廢文專用)》之銘言:
: 殺人者被殺 這是很簡單的道理吧
所以傷人者要被傷, 以後要改走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法律。
到這裡還能理解,
那偷東西的要怎麼辦? 拿他的東西給別人來偷嗎?
賣劣油的怎麼辦? 規定他以後吃東西只能用劣油? 政府還要顧一個人盯著?
賣搖頭丸的呢? 我不知道該怎麼判了。
詐騙集團呢?
利用實質影響力不違背職務收賄呢?
洩漏機密呢?
違反著作權法呢?
誹謗他人名聲呢?
: 今天你動用私刑殺人
: 之後在國家的法律下公開審判 互相辯駁後
: 被判處死刑 然後經由公權力來執刑
: 這不是剛剛好而已嗎?
: 一堆廢死怎麼連基本的道理都不懂?
雖然我對廢不廢死沒有一定立場
但我勸你不要當豬隊友
: 退一萬步來說
: 出來跑 遲早要還
: 今天殺人的 就已經不正常 也沒有公道
我真心希望鄉民能夠基本的認知到,
現代刑罰是一個非常高深的學問,
牽涉到非常廣泛的議題,
不是用鍵盤處刑, 就可以解決的。
已經21世紀了, 不要再搬18世紀的論調來用, 簡直各種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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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舉個最簡單的例子: 偷東西剁手。
在古代就剁啊, 反正瞎搞的時代就是這樣,
但在現代, 就是替社會製造一個傷殘人,
然後要動用國家資源、社福資源照顧。這哪招?
什麼? 犯罪就不是人所以不用照顧了?
剁完手他就服完刑了, 就是無罪之人, 當然要照顧了,
不然犯罪者都不是人, 那就犯小罪也通通拿去做雞精就好了。
你說好棒棒, 天下太平,
結果卻因為不論犯小罪還是大罪下場都一樣,
衡量成本效益後, 以後所有的小奸小惡, 都決定改行當江洋大盜,
國家治安崩潰。
現代刑罰就是這麼複雜, 懂?
所以不要再那邊「殺人者死」的喊了, 又不是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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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鳥籠公投法修正)簡單多數制、降低連署門檻、廢除審議委員會、可直接公投立修法
(選罷法修正)罷免可宣傳、罷免連署門檻降低、罷免門檻降低、簡單多數制
(政黨法
立法)政黨法立法、國民黨黨產歸還
(立法院席次修正)聯立制、降政黨門檻、票票等
值、增加席次、交錯任期制
(陽光法案修正)財產來源不明罪修正、政治獻金刑法罪、
獻金公告上網
(議會自治事項)選議長具名表決
國民黨尚未倒! 請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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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redsa12: 殺人者死 考試作弊的將來都一定要當老師讓學生作弊1F 06/07 08:53
→ ljxc …
→ ljxc: 強姦犯呢 被十幾個大漢強簽2F 06/07 08:54
推 arrenwu: 其實這討論很有趣,但一堆反廢死的沒有討論誠意4F 06/07 08:55
噓 Lans1002: 老實說,有人看得懂這篇前面在說啥?5F 06/07 08:55
推 AUwalker: 你的賣劣油只能吃劣油太吸引我了!6F 06/07 08:56
魏硬充那種有錢人
請廚師設計不需要放油的菜單就好
至於脂肪就靠肉類跟堅果類補充
這是你要的?
→ arrenwu: 前面講的就是用報復訂定刑度走不通,這樣而已7F 06/07 08:56
推 redsa12: 反廢死的發現講道理講不過 一個說看不懂 一個說很無趣8F 06/07 08:56
※ 編輯: wahaha99 (1.162.78.47), 06/07/2015 08:58:00
推 richjohn: 多數人正義的來源就是一個爽字9F 06/07 08:57
→ redsa12: 不錯 至少反廢死的還蠻幽默了10F 06/07 08:57
推 Lans1002: 那我也不懂廢死的邏輯在那啊?…12F 06/07 08:57
推 ruokcnn: 推 反廢死太多高中剛畢業的屁孩 沒讀什麼書就出來砲13F 06/07 08:58
推 arrenwu: 用終身監禁取代死刑,既可永世隔離犯人,又避免冤死 懂?14F 06/07 08:59
推 bbaad: 複雜?可笑的兩個字,一堆非黑即白的例子更可笑15F 06/07 08:59
推 NCUyee: 鄉民已經殺紅眼,認真中肯文他們也不會看得啦16F 06/07 08:59
推 momocom: 騎車撞人的就罰被機車撞一次17F 06/07 09:01
推 arrenwu: 我怎麼覺得反廢死的才喜歡跳針?19F 06/07 09:02
噓 Lans1002: 你犯了什麼錯就該怎麼被對待本來就是合理21F 06/07 09:02
所以賣搖頭丸到底該被怎麼對待?
※ 編輯: wahaha99 (1.162.78.47), 06/07/2015 09:03:35
→ superzenki: 講一大堆道理 卻提不出什麼解決方案 然後批人跳針嗎22F 06/07 09:03
→ arrenwu: 「犯了什麼錯就該怎麼被對待本來就是合理」 你確定?23F 06/07 09:03
→ redsa12: Lans1002噓了這篇文讓原PO不開心 罰你也發篇文給原PO噓24F 06/07 09:04
→ Lans1002: 我偷別人東西 別人也偷回來我也認為沒錯 很公平的25F 06/07 09:04
→ arrenwu: 解決方案就是用終生監禁取代死刑啊 這方案很好懂吧26F 06/07 09:04
→ superzenki: 三餐餵他吃搖頭丸阿 不然你覺得該怎樣對待? 摸摸他27F 06/07 09:04
噓 xomega: 是要反串多久?利用廢死玩政治動員,有趣嘛?28F 06/07 09:04
→ arrenwu: 所以你一個刑法訂下去讓小偷越來越多?這什麼鳥刑法 哈29F 06/07 09:04
→ superzenki: 的頭 說下次不可以喔 意思意思關個幾年 出來繼續賣?30F 06/07 09:04
→ redsa12: 反廢死發現自己沒理沒據 開始跳針囉31F 06/07 09:05
→ johnhmj: 學問很高深,等到臺灣成為歐盟的一部份我再來研究32F 06/07 09:05
→ superzenki: 台灣現在就沒終生監禁 你這論點不也只是跳針嗎33F 06/07 09:05
→ redsa12: 阿人家就是在推終身監禁啊35F 06/07 09:05
→ arrenwu: 台灣現在也還沒有廢死啊,不是嗎?我又沒說廢死不用配套36F 06/07 09:05
→ redsa12: 請lans大趕快發篇文來給原PO噓 不然就自己打自己臉37F 06/07 09:06
→ xomega: 明明廢死就是要立法,現在是誰跳針?故意送票給反廢死?XD38F 06/07 09:06
→ arrenwu: 小偷就是未經過我同意故意拿走我東西的人啊40F 06/07 09:06
→ superzenki: 現在只是推廢死刑 但在那之前要先推終生阿 反了?41F 06/07 09:06
→ arrenwu: 腦子裡面只有「我好愛看戲」,是要怎麼提出論點XD42F 06/07 09:07
→ arrenwu: 我從頭到尾論點也只是認為 終身監禁比死刑 優而以44F 06/07 09:07
推 redsa12: 廢盟一直都把廢死當作「最後」的目標啊 他們都先推配套super大和lans大真的是反廢死的豬隊友耶45F 06/07 09:08
→ arrenwu: 反廢死其實也有穩固的邏輯辯證,可惜都不會上八卦板 ㄏ47F 06/07 09:08
推 Lans1002: 原來廢死被人攻擊也是會回擊的?48F 06/07 09:09
噓 xomega: 廢死最後一步?最後一晚的非常上訴誰提的XDDDD49F 06/07 09:09
推 bbaad: 當法律無法達到足夠的遏阻效果,就別說著假道學的道德標準50F 06/07 09:09
→ Lans1002: 廢死的精神不是被人戰不回嗎? 怎麼口是心非呢?51F 06/07 09:10
推 redsa12: 廢死的正當防衛一樣會拿槍打死人啊 這不是廢話嗎52F 06/07 09:10
推 arrenwu: 那可能是某一個流派的精神吧 哈53F 06/07 09:10
→ redsa12: 反廢死真的一直和自己幻想出來的廢死在戰鬥耶55F 06/07 09:11
→ xomega: 最後一晚非上馬上被駁有沒有很傻眼?還是連非上都不懂?56F 06/07 09:11
→ arrenwu: 板上反廢死普遍的問題就是扯東扯西 最後只剩「我看了爽」57F 06/07 09:11
推 Lans1002: 那你覺得兇手該死嗎? 為何拿鎗打他?60F 06/07 09:11
→ linceass: 廢死都先推配套? 可以講一下甚麼套嗎?61F 06/07 09:11
→ superzenki: 講的好像很厲害 結果也是空洞的內容 你是不會幫轉嗎63F 06/07 09:12
推 Lans1002: 廢死的好戰精神著實讓小弟我大開眼界 好一個嘴唸經手摸XX的教義64F 06/07 09:13
→ superzenki: 廢死都不戴套硬上的阿 然後批你跳針 又不拿出東西等你終生監禁推成再來談吧 講這麼多66F 06/07 09:13
推 arrenwu: 要推也不是我去推 我沒那麼熱心69F 06/07 09:14
→ johnhmj: 廢死團體的有力人士是歐盟啦~再怎吵都沒用70F 06/07 09:14
推 Garbolin: 從頭到尾豪無邏輯 拿偷東西比隨機殺人 懶叫比雞腿71F 06/07 09:15
→ arrenwu: 終身監禁不用先推,那個就是用來取代死刑的73F 06/07 09:15
→ redsa12: 反廢死的發現自己邏輯說不過 開始人身攻擊囉75F 06/07 09:15
→ linceass: 我只看到一堆人要廢死 結果甚麼替代方案都拿不出來76F 06/07 09:15
推 K951753: 建議廢死成立基金會 專門養這些死刑犯 大家就可以回家了77F 06/07 09:15
→ arrenwu: 這篇邏輯超清楚啊,就是告訴你以牙還牙的問題79F 06/07 09:15
→ johnhmj: 歐盟跟中華民國又沒有邦交還以商逼廢死80F 06/07 09:15
→ arrenwu: 替代方案就終身監禁,不知道你覺得ok嗎?81F 06/07 09:16
→ redsa12: 所以你噓了這篇文 你就該在發篇文來給原PO噓呀83F 06/07 09:17
→ Lans1002: 這中間是不是跳過什麼了? 還是避重就輕?84F 06/07 09:17
→ superzenki: 你的替代方案都還沒推成功 就一直阻撓死刑? 真奇怪85F 06/07 09:17
我沒阻擾死刑吧。我只說以牙還牙這套概念是有問題的。
→ arrenwu: 我阻撓死刑?我啥時候阻撓死刑了?86F 06/07 09:17
靠北, 噓是噓到我的文耶 XDD 哪招
推 yisdl: 照有些人腦袋 殺人全家者判全家死刑 誅九族88F 06/07 09:17
※ 編輯: wahaha99 (1.162.78.47), 06/07/2015 09:19:04
→ superzenki: 贊同廢死成立基金會跟收容中心 專門照顧死刑犯89F 06/07 09:17
→ arrenwu: Lans1002 不如你說說跳過了什麼吧 XD90F 06/07 09:17
→ arrenwu: 你的文章有什麼好噓的,就只是個很普通的思想實驗
我的話當然會開槍啊 因為不是對方死就是我死 那我選他死92F 06/07 09:18
→ momomom: 對齁 那種做全家滅門的犯人 他的全家人也要陪著死才對94F 06/07 09:19
推 Lans1002: 哈! 的確是個思想實驗 也驗證一些人的直覺反應跟潛意識95F 06/07 09:20
→ johnhmj: 我很贊同用美國式的絞刑而不是槍斃96F 06/07 09:20
噓 shiz: 說反廢死的是小屁孩,阿是有理性到哪裡去?97F 06/07 09:20
→ Lans1002: 下的自我而已
如果你願意無緣無故甘願被他殺 我就支持你們廢死的理念98F 06/07 09:20
→ johnhmj: 假如廢死團體理性的話就不會到處抗議了101F 06/07 09:21
推 arrenwu: 用終身監禁替代死刑跟甘願被殺有啥關係XD103F 06/07 09:22
推 redsa12: lans大還在跳針XD 廢死和正當防衛有任何價值上的衝突嗎?重點不在能不能殺人 重點在不能殺錯人(冤獄)104F 06/07 09:22
推 muskox: 賣搖頭丸?就賣幾顆叫他吃幾顆,並沒收市價等值罰款107F 06/07 09:23
不對喔,
如果是這樣,
那逼人家吃搖頭丸的要怎麼罰? 也是逼人家吃幾顆就叫他吃幾顆?
但顯然逼人家吃搖頭丸的比較壞喔。
※ 編輯: wahaha99 (1.162.78.47), 06/07/2015 09:24:21
→ redsa12: 又不是支持廢死的都講求生命權 大部分支持廢死是不願意讓108F 06/07 09:23
→ momomom: 甘願被他殺和支持廢死的關聯是????109F 06/07 09:23
→ redsa12: 國家有剝奪國民生命的權力110F 06/07 09:23
→ loloman: 又一個不是一就是0的簡單偏激水腦111F 06/07 09:23
推 K951753: 每次都在提冤獄.......冤獄真的那麼多嗎?113F 06/07 09:24
→ redsa12: loloman大大 很高興你地以牙還牙可以有彈性寬鬆的解釋114F 06/07 09:24
噓 djuy: 現在就是有死刑,定讞者不打掉就是不對,法嘛。115F 06/07 09:25
→ redsa12: 希望以後你被砍一刀 只會要求砍人家0.5刀回來116F 06/07 09:25
推 muskox: 賣劣油?賣幾噸就叫他喝幾噸,沒喝完就一輩子喝到完117F 06/07 09:25
那也不對。如果今天他只是賣過期但沒有什麼害的油,
那叫他喝到完的結果大概是兩天就因為高血脂掛了。
但地溝劣油用這種喝法, 死因大概也是高血脂。
變成兩種行為的罪責一樣重了, 顯然有問題。
推 Gooddy: 某L崩潰哈阿哈哈118F 06/07 09:25
※ 編輯: wahaha99 (1.162.78.47), 06/07/2015 09:28:03
→ johnhmj: 拿冤獄來當做廢死的理由,太誇張了120F 06/07 09:26
→ redsa12: 冤獄一直都是廢死的主要理由啊121F 06/07 09:26
推 arrenwu: 反廢死豬對友典型問題:對刑法不講究客觀目的 執著於感受122F 06/07 09:26
→ redsa12: 不然幹嘛廢死? 尊重殺人犯的生命?123F 06/07 09:27
推 Lans1002: 崩潰? 我倒覺得像在看猴戲而已 (哈欠124F 06/07 09:27
→ superzenki: 其實我不太懂為什麼現行犯可以用冤獄的問題來解套啦125F 06/07 09:27
→ arrenwu: @redsa12 確實有廢死流派是尊重殺人犯生命的126F 06/07 09:27
→ oklagg: 大家關上電腦吧,反正這群廢死高等人才7%,走在路上也遇不到127F 06/07 09:27
→ arrenwu: 刑度訂定跟現行犯毫無關係,沒有解不解套的問題128F 06/07 09:28
→ redsa12: 對啦 只是我個人不認同啦 我支持廢死只是不想哪天被莫名129F 06/07 09:28
→ superzenki: 而且光終生監禁也顯得空洞 要也是讓他在裡面做事 有130F 06/07 09:28
→ arrenwu: 那 7% 裡面搞不好一堆是法官喔131F 06/07 09:28
→ redsa12: 其妙抓去當一個我根本不知道的兇案的兇手132F 06/07 09:28
推 K951753: 跟大家聊天很開心~哈哈哈133F 06/07 09:28
→ superzenki: 辦法賺到維持它自身監禁相關的花費 不然也只是養一個死刑犯 那有甚麼意義?134F 06/07 09:28
我是套用「以牙還牙」邏輯的結果。
→ arrenwu: 那個超講究人權的廢死流派我也沒辦法體會138F 06/07 09:29
※ 編輯: wahaha99 (1.162.78.47), 06/07/2015 09:30:06
推 Lordain: 冤案會讓人想到綠色奇蹟這部電影139F 06/07 09:30
推 WINDHEAD: 以牙還牙真的是毫無現代法治社會的觀念140F 06/07 09:30
→ superzenki: 而且只講求犯罪者的人權 其他一般人都沒人權就是了141F 06/07 09:30
推 Nicemaker: 反廢死酸酸都是跟腦中小劇場在戰鬥啊142F 06/07 09:30
→ redsa12: 誤判這樣叫無限放大? 希望不會有讓你後悔說出這話的一天144F 06/07 09:31
→ superzenki: 我也只是不想在路上被一個關出來的重刑犯殺死而已145F 06/07 09:31
台灣刑罰矯治功能不彰, 不代表刑罰的矯治功能都不彰。
為什麼不把精神放在督促政府改進刑罰的矯正功能上?
這才是治本吧。
推 K951753: red大放心 現在不是戒嚴時期 無故被抓被誣賴是不會發生的146F 06/07 09:31
→ superzenki: 因為有誤判的可能 所以不應該有死刑 鄭捷可能是誤判女童歌喉案也可能是誤判? 這不是無限放大不然是...147F 06/07 09:32
不一定是「誤判」, 可能是「定義」問題。
假設說, 有一類人的基因, 使其腦部天生就比較缺乏道德感,
我們要如何定義這類人, 這類人的行為?
現在有越來越多的科學證據, 證明確有其事。
當然, 對於看到罪犯就血脈賁張的鄉民來說這些都是多講的。
→ K951753: 倒是搭捷運跟走在路上要小心點 記得跟對方說謝謝 哈哈哈149F 06/07 09:32
推 shrincault: 的確有可能啊 搞不好別的醫生來鑑定是有病的151F 06/07 09:32
※ 編輯: wahaha99 (1.162.78.47), 06/07/2015 09:36:56
推 Lans1002: 大家只是需要一顆感恩的心而已 (^_^)/~~152F 06/07 09:33
推 regeirk: 漢摩拉比法典鄉民最愛啊153F 06/07 09:33
→ johnhmj: 廢死團體是不會站在被害人的立場著想的,他們是遊說團體154F 06/07 09:33
→ superzenki: 之前有一個老闆 幫助更生人 讓他工作 結果被殺了155F 06/07 09:33
推 redsa12: 那個當兵到一半被當作姦殺小女童兇手的也覺得不是戒嚴自己也不會被那樣惡搞吧156F 06/07 09:34
→ johnhmj: 等我抱了歐盟的大腿再來談什麼是感恩的心158F 06/07 09:34
→ superzenki: 因為當時社會犯案內容單純 所以才能以牙還牙吧159F 06/07 09:34
→ K951753: 不要再拿冤獄來講了....天 找點別的觀點讓大家開心好不老梗一直用 會讓聊天的興致消失喔160F 06/07 09:35
→ vega790205: 很多看起來很正常的想法立了法會出問題阿-.-163F 06/07 09:36
推 redsa12: 恩...所以辯論或是筆戰也不可以用一些對方一定招架不住的164F 06/07 09:36
推 tony22725385: 之前有個老闆...阿這就不是各例被無限放大?? 安安??165F 06/07 09:36
→ superzenki: 怎不提提強姦犯假釋途中又強姦人的案例 殺人犯假釋中166F 06/07 09:36
→ redsa12: 論點 反而應該是用一些開心的論點 不然會害對方失去意志?167F 06/07 09:36
→ superzenki: 又殺人的案例?
反廢死大概都覺得支持死刑的是所有罪犯都死刑吧 ㄎ168F 06/07 09:36
噓 Kmmmmmmmmmmt: 搶一百萬 叫對方還一百萬 還要坐牢 不就比 以牙還牙 還嚴重了? 以牙還牙從某個角度根本輕判 a錢時就用 以牙還牙 的論點來搞大水庫理論 a的錢<捐的 ? 不都在不詭辯 選自己有利的解釋170F 06/07 09:37
推 peggyhao: 白癡豬隊友真的好多 原Po拍拍174F 06/07 09:38
推 Lans1002: 廢死一開始的概念是很好的 只是有些情況被濫用 某種角度上跟刑罰被濫用是大同小異的175F 06/07 09:38
推 ssaw5166: 以牙還牙就是個很好笑的概念177F 06/07 09:39
→ Lans1002: 雖然目前臺灣還是執行死刑就是了178F 06/07 09:39
推 SORAChung: 推,以牙還牙本來就不是解決刑責問題的好方法179F 06/07 09:39
推 linein: 去信回教就能以牙還牙180F 06/07 09:40
噓 yunlight: 你知道日據時期對待小偷就是剁手嗎? 也不用照顧阿
日據時期治安很好阿181F 06/07 09:40
→ yunlight: 尤其台灣人那麼愛日本 這方法很不錯8184F 06/07 09:41
你去跟日本談一下 請他再來據一下
我就勉為其難配合你支持偷東西剁手如何
※ 編輯: wahaha99 (1.162.78.47), 06/07/2015 09:43:16
噓 ojizz4u: 蓄意,惡意,姦殺,重大情節者死刑,懂?185F 06/07 09:42
去對im609講啊
※ 編輯: wahaha99 (1.162.78.47), 06/07/2015 09:43:35
推 siriusx: 重大情節不是你定義的 也不是專門殺給你看的 懂?186F 06/07 09:43
看完還噓不就浪費更多時間
公三小啦 XD
※ 編輯: wahaha99 (1.162.78.47), 06/07/2015 09:45:32
噓 ojizz4u: 現在還跳針以牙還牙假設?單純防止惡性重大者再犯之可能,這樣也不行?191F 06/07 09:45
推 ekdoteen: 中肯推,鄉民已陷入以牙還牙的瘋狂言論,只要風向與本板193F 06/07 09:45
噓 cygnuses: 殺人跟偷東西相題並論?可憐......去旁邊玩沙吧194F 06/07 09:46
不知道為什麼你的言論讓我想起
「竊鉤者誅 竊國者侯」這句名言
→ ekdoteen: 不符合者,就要被冠上廢死195F 06/07 09:46
→ shinki5566: 請先建立檢察官與法官退場機制在考慮廢不廢死吧196F 06/07 09:46
※ 編輯: wahaha99 (1.162.78.47), 06/07/2015 09:47:15
推 Grammy: 這臉打好大198F 06/07 09:47
噓 ojizz4u: 分辨出重大情解跟分辨出教化可能那個比較容易?回去好好想199F 06/07 09:47
我只知道要司法能公正客觀、
改善刑罰矯正功能比較難
但鄉民都不要求, 奇怪
XDDDDDDD
※ 編輯: wahaha99 (1.162.78.47), 06/07/2015 09:48:51
噓 ntpupu: 看不到你論述的重點 抱歉201F 06/07 09:48
→ newstyle: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姦人者被姦,由受害人姦回加害人?!203F 06/07 09:49
→ ekdoteen: 現在就是言論風向就是以牙還牙,到底是誰跳針?204F 06/07 09:50
推 frafoa: 不反對有死刑。但反廢死的言論有點可怕,又姦又殺的。205F 06/07 09:51
推 redsa12: 看不懂 還有勇氣噓 我覺得這個恥力也是蠻驚人的啦207F 06/07 09:51
推 HowLeeHi: 那強姦犯更爽,姦人者就受害者再姦回來209F 06/07 09:52
推 h94g41up: 回上面幾樓推文 我倒覺得風向開始朝廢死吹了210F 06/07 09:52
→ mpcb: 殺人者死=唯一死刑 殺人者最高量刑為死=現況 這兩者是不同的211F 06/07 09:52
推 soulstar01: 如果有人為了吃免錢飯而殺人呢 真的要判他終身監禁?212F 06/07 09:52
→ mpcb: 好多噓文看文意 應該是要噓最開始的那篇文章213F 06/07 09:53
真的
※ 編輯: wahaha99 (1.162.78.47), 06/07/2015 09:54:07
→ johnhmj: 多數民意依舊支持死刑,目前沒有風向的問題215F 06/07 09:54
推 tokyoto: 光偷東西要剁手就很危險了 他為了保住他的手 萬一被看到217F 06/07 09:55
→ tokyoto: 可能就是殺人滅口219F 06/07 09:55
推 Lans1002: 吃牢飯很好啊! 比你在外面跟野狗搶垃圾桶好多了 想死殺個人就有國家正義幫你領便當了220F 06/07 09:55
推 godsmirror: 反廢死的看到理性分析文的反應就是無腦屁孩阿...222F 06/07 09:57
推 q10242: 讚同 以牙還牙不能解決問題223F 06/07 09:58
推 momomom: 就是 我不聽我不聽我不依我不依 XDDDDDDDDDD225F 06/07 09:58
推 howlong: 本就一堆不思考的白痴,何必多言227F 06/07 10:02
推 redjelly: 同意以現代觀點來看,以牙還牙並不是好的刑罰理念228F 06/07 10:02
推 variety: 可能有一類人基因使其腦部天生缺乏邏輯使他們看不懂文章229F 06/07 10:03
推 dacvoidneci: 確實以牙還牙這種論點在現代有些不倫不類 但台灣有文明到廢死還是個問號
但我覺得把槍決做政治運作的人該下地獄230F 06/07 10:03
推 williamsc: 有些人你跟他們講他們出生到現在沒想過的問題 他們直覺就認為你講錯惹235F 06/07 10:11
推 momomom: 古有半部論語治天下 今有一架鍵盤可判獄239F 06/07 10:13
噓 ASHY0211: 嚴重程度不同,拿竊盜跟殺人比,根本懶X比雞腿。還是你的基因也缺少(思考)的能力?244F 06/07 10:15
→ qwesd611: 重要是政府搖擺不定導致一堆問題246F 06/07 10:16
噓 linweijie: 終你媽的身,監你爸的禁。監獄容納&經費不足,懂?247F 06/07 10:17
我好像沒提到這幾個字。你在噓誰啊。
至於監獄容納與經費不足, 怎麼沒有人去怪執政者。
有個黨說他完全執政完全負責耶。
※ 編輯: wahaha99 (1.162.78.47), 06/07/2015 10:19:35
推 dacvoidneci: 這問題真的是門學問 不是政府槍決幾個人滿足社會氛圍就沒事了248F 06/07 10:21
推 dtdon1699: 推個 出事就拖人出來槍斃的政府有夠爛251F 06/07 10:22
噓 swgun: 18世紀的理論不一定比21世紀差253F 06/07 10:23
推 FinnF: 推255F 06/07 10:25
推 mao0104: 推 贊同有些人出生到現在都沒想過這問題所以無法接受XD256F 06/07 10:25
噓 rock0702: 不懂裝懂 侵害的法益不同 無法相提並論257F 06/07 10:26
所以你的意思是侵害財產法益就不該以牙還牙,
侵犯生命法益就該以牙還牙?
我的老天, 你哪個法學院畢業的。
推 Lans1002: 的確牽涉到法益問題 但我不想講 XD258F 06/07 10:28
推 stloqa: 沒必要浪費時間作法治教育啦 ....259F 06/07 10:29
推 weirdgrape: 中2板不意外 蔡英文都廢死了 不知道反廢死的是想投誰有種就投別人 不然就理性來正視問題261F 06/07 10:30
推 vagus: 不錯 這個議題釣出一堆古代人263F 06/07 10:31
※ 編輯: wahaha99 (1.162.78.47), 06/07/2015 10:35:13
→ asked …
推 asked: 推這篇 反廢死的ㄧ直在哪邊以牙還牙 真的有夠蠢265F 06/07 10:34
推 dodo888882: 有些人腦袋就是比較單向 不要怪他們嘛 哈哈哈266F 06/07 10:34
推 variety: 我覺得反廢死的人是真心認為殺人者被以牙還牙對待是沒
問題的269F 06/07 10:37
→ variety: 而且他們也認為以牙還牙只適用於殺人者身上272F 06/07 10:38
推 smallz: 做劣油給人喝 抓到被逼喝劣油很合理273F 06/07 10:38
→ ARTORIA: 開發中國家的人大多素質就那樣...別要求太多274F 06/07 10:38
推 Lans1002: 妨礙性自主的以牙還牙應該是化學去勢275F 06/07 10:39
→ variety: 而且反廢死者也不認為這種標準不一致有什麼問題276F 06/07 10:39
→ Lans1002: 並沒說因為性器不合就無法罰喔!277F 06/07 10:40
→ asked …
推 asked: 做劣油跟逼人喝劣油是一樣的事嗎 反廢死的邏輯都這程度?279F 06/07 10:40
推 momomom: 化學去勢但是生理的慾望仍在 所以他下次就用竹竿去捅女孩280F 06/07 10:40
我說不要「以牙還牙」, 為什麼會直接跳到「殺人者不處死刑」?
※ 編輯: wahaha99 (1.162.78.47), 06/07/2015 10:41:36
推 smartred: 你幹嘛打臉打這麼大力,手下留情好嗎282F 06/07 10:41
推 hau7341: 所以廢死覺得鄭捷該不該被判死刑283F 06/07 10:41
現在該怎麼處就怎麼處, 這是什麼怪問題。要不要廢死是另外的問題。
還是你覺得現行法律是「以牙還牙」為基礎? 殺人又不是唯一死刑。
※ 編輯: wahaha99 (1.162.78.47), 06/07/2015 10:45:22
如果你的避重就輕是指廢不廢死, 那恕我不在此討論這問題。
當許多鄉民連「以牙還牙」都認為是理所當然時, 討論廢死與否, 太遙遠了。
推 senior: 前面說什麼只有五樓看不懂288F 06/07 10:44
→ asked …
推 asked: 辛苦原po了 願意跟反廢死的原始人講道理290F 06/07 10:44
→ senior: 另外不是他避重就輕 他就是回應前文對核心議題論點的誤區291F 06/07 10:45
※ 編輯: wahaha99 (1.162.78.47), 06/07/2015 10:47:45
推 momomom: 這板很多人討論都是大雜燴式 根本搞不清楚人家在談啥XD292F 06/07 10:46
→ senior: 罷了 為什麼要多開戰線? 要也是前文核心議題先提更多論點293F 06/07 10:46
推 Lans1002: 那就要問廢死有沒有什麼辦法杜絕再犯294F 06/07 10:46
死了當然就沒法再犯。
但我對之前看到的一個數據感到好奇:
就是廢死國家的再犯率反而比台灣低, 或是說台灣再犯率比其他國家高。
我想這跟廢死可能關聯性不大, 但擔憂不廢死會再犯的人,
是不是應該要優先去探討這個問題? (為何台灣矯正率這麼低?)
畢竟台灣死刑犯也才幾十個, 但監獄可是關了五、六萬人在那。
這算不算是見樹不見林?
→ senior: 他才有得回297F 06/07 10:46
→ sabersilver: 不過主張以牙還牙的應該回去重看霍元甲
多少就能理解現在法律在幹嘛了298F 06/07 10:46
→ senior: 應報理論不全等於以牙還牙阿 罪責相當如何相當也是學問300F 06/07 10:47
※ 編輯: wahaha99 (1.162.78.47), 06/07/2015 10:51:04
推 dacvoidneci: 只有我覺得這次槍決是政治操作嗎?大家為何要被馬操302F 06/07 10:48
→ senior: 當然個人對face派對應報看的很輕也是不以為然啦303F 06/07 10:48
推 momomom: "殺人者死""有問題"->不然殺人者要怎樣判啦 超妙XDDD304F 06/07 10:48
推 ros: 騎車撞到人就要給人家撞回去啊306F 06/07 10:49
推 HuntBear: 之前就一堆鄉民理盲無知 看到殺人者沒判死刑就起乩307F 06/07 10:49
→ ros: 賣搖頭丸就要全部買回去.........欸?309F 06/07 10:49
→ stratford: 騎車撞到人被撞回去,改天他用更極端的手法報復你全家311F 06/07 10:50
→ HuntBear: 被車輪黨黨工帶風向耍得團團轉312F 06/07 10:50
推 senior: 覺得硬掰你就回文指出他哪裡不對阿313F 06/07 10:50
推 ros: 貪污就要讓人家貪回去315F 06/07 10:51
推 Fari: 推317F 06/07 10:51
→ asked …
推 asked: 反廢死的能不能強ㄧ點 剩一些豬隊友ㄧ直出來秀下限318F 06/07 10:52
推 momomom: 犯滅門案殺了五個人的犯人也要家裡找五個人出來還才夠數319F 06/07 10:52
推 Lans1002: 流於詭辯 沒有再論的意義321F 06/07 10:53
→ Lans1002: 避重就輕的點就是忽略因果
不過再講下去也講不完了323F 06/07 10:53
推 stratford: 反廢死豬隊友一堆 論理站不住腳就開始人身攻擊了 XD325F 06/07 10:54
→ senior: 嘩 新創見阿 因果怎能不論 太精彩了 快論述rrr327F 06/07 10:54
噓 r5e97nk63: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你到底了不了解這概念?328F 06/07 10:55
推 Lans1002: 因果去年鄭捷事件就論過了 可惜版上找不到該篇329F 06/07 10:55
推 variety: 所以樓上要解釋一下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嗎?330F 06/07 10:56
→ r5e97nk63: 本意是等價值的給與懲罰 而這些懲罰也會因人的喜惡不332F 06/07 10:56
噓 atyin: 偷東西那段就知道你邏輯很有問題....333F 06/07 10:56
→ Lans1002: 還記得當時沒什麼人反對 怎現在風向變這麼快? 尚書大人334F 06/07 10:56
推 ros: 一直跳針以牙還牙的有病是不是335F 06/07 10:56
推 senior: 他可能要說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漢摩拉比事件就論過了但找不到337F 06/07 10:57
→ r5e97nk63: 同 而有所變動 古人只是無法做出更好的等價值懲罰 才以338F 06/07 10:57
推 hua0815: 但不處死不是一樣要浪費社會資源照顧這些人..339F 06/07 10:57
→ senior: 那叫罪責相當 謝謝340F 06/07 10:58
推 adonistao: 其實就只是我覺得死刑是他應受到的懲罰341F 06/07 10:58
推 momomom: 哈哈哈哈哈哈 好好笑XDDDDDD342F 06/07 10:58
→ r5e97nk63: 肉體上的互相傷害為基準 但現在不一樣 有諸多的犯罪343F 06/07 10:58
推 dacapo: 鬼島要往北歐社福社會主義邁進還是太困難...344F 06/07 10:59
→ r5e97nk63: 當然必須要不同形式 等值懲罰 時代進步你卻停留原地?346F 06/07 11:00
推 a126sam01: 推這篇,擁死派的怎麼一直秀下限啊?347F 06/07 11:01
→ r5e97nk63: 我當然也反對死刑 畢竟這也就成全了部分犯罪者"願望"348F 06/07 11:01
推 hawls: 這篇不錯349F 06/07 11:03
推 senior: 我好想看因果喔嗚嗚嗚都不講350F 06/07 11:03
→ r5e97nk63: 應該給予他們如被害者感受的懲罰..只不過科學不夠進步351F 06/07 11:03
推 Lans1002: 我怕你看不懂 又浪費我時間353F 06/07 11:03
........
推 s7904018: 古巴比倫王發明了漢摩拉比法典~356F 06/07 11:03
※ 編輯: wahaha99 (1.162.78.47), 06/07/2015 11:04:26
→ senior: 不趕快開戰線論因果你這篇戰果就是從頭被打爛打到尾耶QQ我難過357F 06/07 11:04
推 momomom: 執行槍決法警表示:我也該來死了359F 06/07 11:04
→ r5e97nk63: 沒有定奪的標準 再者"人權"更是一大阻礙......362F 06/07 11:06
噓 kendiv: 賣搖頭丸還不簡單 把自己賣的東西吃下去
假油同理364F 06/07 11:15
→ wahaha99: 後面有解釋會有問題喔 看完再噓366F 06/07 11:15
推 variety: 反廢死的沒有耐心看完啦 和自己意見不一樣先噓再說367F 06/07 11:17
推 ros: 賣搖頭丸又沒逼人吃368F 06/07 11:18
推 blueegg: 反廢死的別再出來秀下限了370F 06/07 11:19
推 durg: 這篇文裡反廢死的戰力好弱,講效益或是法理是反廢死弱向374F 06/07 11:23
→ durg: 要講反廢死的核心信念,就老實點承認就是為了受害者家屬啊376F 06/07 11:24
推 mdffc: 殺死全家所以全家要被殺377F 06/07 11:24
噓 lalight: 取暖文頗呵XDD378F 06/07 11:24
噓 revera1992: 廢死可以切結自己家人或自己被怎樣都不追究嗎379F 06/07 11:24
這什麼論調,
廢死好像沒有說過要把法律跟刑罰都廢了吧?
→ mdffc: 以牙還牙論述真的有問題380F 06/07 11:25
推 momomom: 只學過國中課本上一行漢摩拉比法典的條文有啥戰力XD381F 06/07 11:25
推 ros: 反廢死崩潰383F 06/07 11:25
→ durg: 受害者家屬需要死刑這種直接剝奪生命的處刑方式作為了斷384F 06/07 11:25
推 hunfu: 其實你說的是對的,但這跟廢不廢死無關啊啊啊啊啊385F 06/07 11:26
→ durg: 事實上這也沒錯,本來我們台灣人的教育就把復仇當成最高正義死刑是做給還活著的家屬的,讓他們可以放下去面對新的人生387F 06/07 11:26
推 s6525480: 噓三小 只會一直懂懂懂 在那邊哭 好好笑389F 06/07 11:27
→ durg: 既然事實就是這樣,那就承認有何不可?390F 06/07 11:28
推 pinso: 就說反廢死根本一堆豬隊友391F 06/07 11:28
噓 kendiv: 偷東西的就是罰錢392F 06/07 11:28
→ durg: 就承認死刑是個有很多問題的執行方式,但是台灣人目前需要393F 06/07 11:28
噓 hohoms: 別只說廢死,或攻擊反廢死的說法,說說怎麼處置罪犯和保護人民。395F 06/07 11:28
→ durg: 承認台灣人覺得需要死刑作為讓家屬了斷的正義,沒啥可恥吧397F 06/07 11:29
推 smdmaps: 中肯文,釣到一堆豬隊友398F 06/07 11:30
推 pinso: 廢死豬隊友秀下限實境秀399F 06/07 11:31
※ 編輯: wahaha99 (1.162.78.47), 06/07/2015 11:33:39
→ kendiv: 家屬是另外一回事 問題是無期監禁錢是誰出402F 06/07 11:34
推 w10211: 重點是臺灣的終身監禁都不會真的「終身」403F 06/07 11:34
推 momomom: 所以現在不就說要讓他們一定終身不得假釋嗎?404F 06/07 11:35
推 pinso: 反廢死根本沒在聽人講話啦405F 06/07 11:36
推 r80108: 豬隊友 上鉤囉~406F 06/07 11:36
推 durg: 進監獄還是要工作的,事實上死刑真的就是為家屬了斷408F 06/07 11:39
噓 lebronlon: 你只會無限上綱還在那邊自以為邏輯很強 頗ㄏ409F 06/07 11:40
噓 lifelikeplay: 內容空洞 媽的 現在新聞常常看到 殺人判刑30年 兩三年後表現良好假釋 出來又殺人 謝謝廢死
印象記得不知道幾年前的新聞殺人判的比虐待動物還輕 有廢死真好 呵呵413F 06/07 11:43
→ asked …
推 asked: 反廢死的以牙還牙論被戰爆 也只能像這樣小丑跳針了XDDD417F 06/07 11:46
噓 lifelikeplay: 這裡不是歐美國家 臺灣人的心裡素質沒好到能夠廢死的地步 別在那邊廢死廢死的害人 結果死的都是小朋友 一堆幫兇418F 06/07 11:46
噓 lom0120: 後面的舉例很沒說服力= =421F 06/07 11:46
所以你支持以牙還牙?
噓 lifelikeplay: 什麼以牙還牙論根本87 新加坡吐口香糖判鞭刑你怎不說口香糖吐他就好幹麼鞭刑?真的是蠢人說蠢話422F 06/07 11:49
你到底在說什麼? 以牙還牙不是我的論點喔?
推 senior: 好矛盾喔424F 06/07 11:50
※ 編輯: wahaha99 (1.162.78.47), 06/07/2015 11:51:11
推 blueman1025: 樓樓上,會假釋跟廢死有啥關係?就說要討論矯正率偏低426F 06/07 11:54
推 ros: 哈哈哈哈427F 06/07 11:54
→ lifelikeplay: 丸的叫他買搖頭丸 很聰明的論點阿 去幼稚園說給小朋友聽可能還會有人笑你呢XDDD
沒什麼好討論的 臺灣人心裡素質低下 這就是現況430F 06/07 11:55
我是在回應im609的以牙還牙不可取
我實在不知道連文章都看不懂就開噓的人素質如何
推 blueman1025: 另外到底有沒有機構專門負責被害者家屬心理重建的啊?434F 06/07 11:57
噓 weimr: 殺人償命 天經地義435F 06/07 11:57
推 senior: 我覺得命愛玩會錯意惹437F 06/07 11:59
噓 lifelikeplay: 對 鞭刑是一個取得死刑的方案 臺灣現在只能用恐懼去矯正人心438F 06/07 12:00
推 SHIU0315: 雖然挺死刑 可是這討論下去真的滿有意思的@@440F 06/07 12:00
※ 編輯: wahaha99 (1.162.78.47), 06/07/2015 12:02:21
→ lifelikeplay: 現在三寶到處跑 你看看有幾個跟你講道理的嗎?甩都不甩你喔 還想搞廢死 籌碼都搞不清楚還想賭442F 06/07 12:01
推 blueman1025: 雖然跟本文無關,誰關心被害者家屬餘生心理狀態呢?445F 06/07 12:02
→ blueman1025: 原PO,很多推文都以為你「不要以牙還牙 = 支持廢死」448F 06/07 12:03
推 momomom: 想想 性侵"被抓到"唯一死刑 的話會造成什麼後果450F 06/07 12:03
→ momomom: 就是 為了不被抓到或讓被害人不能報案 就直接....452F 06/07 12:04
推 momomom: 我不聽我不聽我不聽我不依我不依我不依455F 06/07 12:06
噓 lifelikeplay: 覽覺比雞腿式回文就高潮了?你怎麼不試試推翻我上面的論點?456F 06/07 12:08
整個離題, 你要高潮可以自己開一篇嗎。
噓 lifelikeplay: 廢死很棒啊 現死一個小朋友然後廢死沒事假釋出獄又殺了一個 倒頭來死的都是小朋友 殺人沒事 民眾開始藐視法律 棒棒?
廢死沒一個能打的╮(╯_╰)╭460F 06/07 12:10
噓 lifelikeplay: 啊是有沒有人要出來回文啊 躲起來了喔?
他們本來就一堆豬隊友 還自顧自的高潮 嘎那87465F 06/07 12:15
推 tony22725385: 這篇原意本來就是覺得以牙還牙可笑
自己進來 我覺得你 blablabla 就高潮一串
這樣就叫很能打? 阿不就好會扣帽子467F 06/07 12:16
當然你有繼續文不對題秀下限的權力,
只是大家都在看...
推 momomom: 自己blabla高潮一串XDDDDDDDDDDDDDDDDDD471F 06/07 12:17
推 ruokcnn: 反廢死沒一個能打的 每個都只能講以牙還牙 還有拿不出數475F 06/07 12:18
→ ruokcnn: 據佐證的犯罪率關係 唉唉唉478F 06/07 12:19
→ tony22725385: 現在新聞"常常" 請問假釋出來再犯的比例又有多少?現在很多人常常出來自己高潮沒人鳥就自以為戰力高阿480F 06/07 12:20
推 momomom: "感覺"很多 不管啦就是乎死啦 哈哈哈482F 06/07 12:20
※ 編輯: wahaha99 (1.162.78.47), 06/07/2015 12:23:22
推 mictaner0972: tony你講的真好笑 為了垃圾卻害了無辜的人 說比例有多少...483F 06/07 12:21
→ tony22725385: 我自己也是支持死刑 不過我支持的是家屬親自執行
最愛扯人權 劊子手沒人權??485F 06/07 12:22
噓 lifelikeplay: 給你關鍵字 假釋 殺人 自己去google 搞不好有人會說也才幾個這種屁話呢 呵呵呵487F 06/07 12:23
噓 mopigou: 這篇這麼無腦也爆?490F 06/07 12:24
當然歡迎你發一篇有腦的來爆一下。
※ 編輯: wahaha99 (1.162.78.47), 06/07/2015 12:25:51
推 pinso: 就說是反廢死秀下限實境秀了491F 06/07 12:24
噓 lifelikeplay: 為什麼某tony不敢正面反駁我的論點還說我假高潮呢?我看他有回文不是沒回文阿 呵呵
雖然沒什麼內容啦╮(╯_╰)╭492F 06/07 12:25
→ lifelikeplay: 一直找藉口逃避很厲害嗎?呵呵呵 你是要不要反駁啦 等你唷496F 06/07 12:27
我這篇是說, 支持死刑的不要用「殺人者死」這種「以牙還牙」的角度去思考,
但我並沒有對死刑置可否。
你沒有看懂就算了, 還在這篇拼命質疑人家的廢死立場,
我不知到幹麻回應你, 你若想要質疑廢死, 自己開一篇啊,
根本篇一點關係也沒有。
※ 編輯: wahaha99 (1.162.78.47), 06/07/2015 12:30:22
推 xsummerx: 這篇滿中肯的啊 刑罰目的是教育而不是報復498F 06/07 12:28
→ xsummerx: 應該不用擔心要繳稅養犯人 這些人在監獄也有工作能力吧500F 06/07 12:29
推 momomom: 話說生活像在玩大大的論點到底是什麼啊?505F 06/07 12:30
噓 gto37513: 討論死刑怎變成講一些不關死刑的事情509F 06/07 12:31
→ momomom: 剛剛回去看了一次沒發現有啥論點啊 是我漏看?510F 06/07 12:32
→ wahaha99: ....大概只是來找架吵的513F 06/07 12:33
推 Lans1002: 老實說,你後面的段落有道理,但前面的段落是多餘的,這只會引更多反廢死的來戰515F 06/07 12:33
推 momomom: 我沒同意 但我也沒同意廢死 但是你是那種我同意反廢死才要跟我說論點的嗎?.....T T517F 06/07 12:34
→ yudofu: 能不能以牙還牙跟要不要以牙還牙是兩回事,本篇就邏輯零分519F 06/07 12:34
噓 lifelikeplay: 某tony講了快半個小時還是沒做出任何反駁論點相關話題XD520F 06/07 12:35
推 momomom: 說一下論點啦 T T524F 06/07 12:37
噓 lifelikeplay: 我上面說的很清楚啊 好幾例殺人假釋又殺人 法律在民眾心中地位底下 這時又出來廢死 才會現在像這樣一堆人為了進去蹲找小朋友下手 所以廢死是那些害死小朋友的幫兇 如何?526F 06/07 12:38
推 vicklin: 理性推 討論制度不要再拿無聊的情緒語言來說了530F 06/07 12:38
推 momomom: 可是找小朋友下手那個是因為想死刑耶 他不敢自殺所以為了死讓國家殺他 他才去殺小朋友的...
按照這樣說 死刑才是害死小朋友的幫兇吧.....532F 06/07 12:39
→ momomom: 現在?? 什麼意思?537F 06/07 12:40
噓 maybecry: 你的邏輯有很大的問題,賣搖頭丸是傷害人體健康,賣只是獲取不法利益的手段540F 06/07 12:41
→ momomom: 他翻供了嗎? 還是翻供的案例是? 我是沒有注意這塊的實例543F 06/07 12:42
噓 r5e97nk63: 一個等值刑罰的概念 你的邏輯呢?544F 06/07 12:42
噓 revera1992: 事實上現在判死刑又不多 執行又有人出來吠 就放著喝545F 06/07 12:42
噓 maybecry: 我不是法律系,不過你連這麼簡單的問都搞不清楚,還要討550F 06/07 12:43
→ momomom: 有誰啊 那兩個是? 可否提供名字估狗一下資料551F 06/07 12:43
→ maybecry: 論廢死?還是這種問題你也需要去翻書?552F 06/07 12:43
→ maybecry: 殺人者死跟有期徒刑併存是有什麼問題?554F 06/07 12:45
推 nicayoung: 奇怪我都覺得很合理啊 刑罰太輕根本沒嚇阻效果555F 06/07 12:45
噓 smiling0211: 被殺掉的人人權何在?
被害者死了就活該 死刑犯活著就有人權?呵呵556F 06/07 12:48
推 mdkn35: 推啊 事後的結果才是真正要擔憂的561F 06/07 12:50
噓 f30607: 頗呵 腦部天生缺乏道德感還讓要讓他有出來的機會?563F 06/07 12:50
推 momomom: 可是這個一開始沒說他想讓國家殺死他才殺人啊564F 06/07 12:50
推 tony22725385: 都有 都有 大家都有人權 劊子手有沒有?
他是哪裡帶賽要帶你揹著殺人的罪惡感565F 06/07 12:52
推 momomom: 他也沒翻供吧 看報導好像是他本來就有精神疾病?567F 06/07 12:53
鄭捷想死變求活 潘建志:入獄是關鍵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鄭捷從求死轉變想拚免死,更對朋友提到,贏了,我們還有機會一起逍遙,精神科醫師潘建志認為,鄭捷的轉變「入獄是關鍵」。他解釋,鄭捷天生具反社會人格,加上外界刺激他的情緒,加速他藉由殺人來求死,入獄後,接觸相對單純,才使他「死意甚堅」的念頭日漸減少,轉想求生。潘建志說,鄭捷透過大規模殺人來求死的案例,在國外時常可見,在學理上稱做「被動式殺人」,想藉由殺死別人被當場擊斃,或經由司法判決死刑,結束生命;他說,這種人相比自殺,相同的是「死意甚堅」,不同則在沒勇氣對自己動手。 ...
→ tony22725385: 覺得殺1.2人不會被判死=>翻供他想死=>"法官"認為
他有精神疾病?573F 06/07 12:55
推 feresa: 反廢死最大的問題就是,殺人償命,OK,然後呢?受害家屬拿到一條「命」要幹嘛,可以吃嗎?579F 06/07 12:58
推 momomom: 曾那個好像他沒說自己有病吧 他說自己想被判死刑
是國家鑑定他有病??
鄭捷的我看一下喔582F 06/07 13:00
曾是指哪個我不清楚
湯姆熊案是想吃牢飯
鄭捷跟這次的龔嫌是想被處死
大概是這樣
※ 編輯: wahaha99 (1.162.78.47), 06/07/2015 13:02:47
推 a382: 中肯...一群中二頭腦簡單585F 06/07 13:01
→ momomom: 鄭捷的那則報導好像沒有寫到他用自己有精神病來求活 是國家做的心理鑑定說他有反社會人格 但反社會=精神病嗎??586F 06/07 13:02
→ a382: 強姦別人的人呢? 叫中二來雞姦他嗎?588F 06/07 13:02
推 sfh20230: 笑死 做賊的關幾年出來繼續做賊 不就好棒棒 不如砍手589F 06/07 13:02
噓 lifelikeplay: 當時這起命案震驚全台灣,遊樂場立刻被封鎖暫停營業,警方也迅速逮到曾文欽,他被逮時說因為找不到工作沒飯吃,認為在台灣殺1、2個人不會被判死刑,才會找沒有抵抗能力的小朋友下手,希望能夠吃免錢牢飯,但審判過程又翻供,表示自己本來就想死,自殺了4次都沒有成功,才會想要透過殺人,讓法院來判死刑。590F 06/07 13:03
→ momomom: 所以不就又和龔嫌一樣 是想要被判死刑才殺人的....596F 06/07 13:04
推 tony22725385: lifelikeplay: 一開始說想死 殺人進去 啊抱歉啦我 精神有問題 廢死快救我 <=?????????????????????597F 06/07 13:04
→ momomom: 所以到底死刑是嚇阻還是強化殺人啊啊啊啊599F 06/07 13:06
噓 lifelikeplay: 是一樣沒錯啊 然後假釋出獄 當沒事一樣 死的小朋友的是王八蛋 嗯?
你們廢死宗旨是這樣?600F 06/07 13:06
我這篇到底哪裡廢死,
還是說反廢死的宗旨就是把看不順眼的文章噓爆? 嗯?
→ momomom: 可是鄭捷不是被判死刑嗎?? 他有可以假釋?603F 06/07 13:07
推 st12231: 換個角度想,流浪狗沒殺人為何被安樂死?605F 06/07 13:09
※ 編輯: wahaha99 (1.162.78.47), 06/07/2015 13:10:37
推 momomom: 這個張添銘的無期是還可以假釋的嗎??Y607F 06/07 13:10
推 st12231: 用殺生命者死的邏輯其實許多方面都是邏輯謬誤608F 06/07 13:10
→ momomom: 如果是的話 真的要落實終身監禁不得假釋609F 06/07 13:11
→ st12231: 酒駕致死者是不是更應該唯一死刑610F 06/07 13:12
噓 lifelikeplay: 101年1月,假釋中的張嫌吸毒後在花蓮市打電話叫計程車,途中他懷疑有仇家 追殺跟蹤,要陳姓運將開快一點,運將將車開到新城鄉地瓜園旁,張竟開槍殺死對方。612F 06/07 13:12
→ momomom: 看他一次未成年殺人 兩次殺人未遂 一次成年殺人616F 06/07 13:13
→ lifelikeplay: 我發現某些人的步數簡直跟黨工一摸一樣 或許我可以試著提報看看XD
是啊 一次服刑完畢 一次假釋617F 06/07 13:13
推 tony22725385: 噓 lifelikeplay: 不是你的嗎?我怎麼覺得好像是你 講的話 <=????????????????????????????????????一下我覺得你 一下又我沒說你623F 06/07 13:18
噓 lifelikeplay: 你怎麼知道我在說你啊XDDD自知之明嗎?哈哈好
我提報你看看好了XDDS626F 06/07 13:19
推 momomom: 感謝生活像在玩大大提供最後一個案例629F 06/07 13:20
→ momomom: 不過可以好好討論不用那個劍拔弩張啦632F 06/07 13:21
噓 dryadg27724: 無聊 逼他吃搖頭丸是因為他違法販售 逼是處罰 拿處罰來問說這處罰該怎麼辦根本智障635F 06/07 13:21
→ lifelikeplay: 你看看 有兩個人同時跟我辯論 一個敢正面談 一個卻只會逃避拉塞打手槍637F 06/07 13:23
你沒說我支持廢死,
但是在我的文拼命噓廢死是哪招。
自己開一篇去戰如何。
※ 編輯: wahaha99 (1.162.78.47), 06/07/2015 13:27:00
→ lifelikeplay: 黨工素質真是底下阿 就你這種心裡素質好意思談廢死 呸 裝清高640F 06/07 13:24
→ lifelikeplay: 可是他被我說服了呢 你卻還是只會逃避 你們黨部這樣教人的嗎XDDD643F 06/07 13:25
推 momomom: (不過要提醒一下除了最後一個前面的那幾個都有點難成立645F 06/07 13:25
噓 cownock: 歐盟推廢死 還不是以"報復"心態 轟炸伊斯蘭國,還可能造647F 06/07 13:25
→ momomom: (假設要用來持你的論點的話648F 06/07 13:25
→ momomom: 我沒有被說服啦XDD 只是感謝提供而已650F 06/07 13:26
→ moonlind: 如果殺人者要被殺 那殺兩個跟殺三個不都一樣 乾脆殺夠本655F 06/07 13:27
推 cownock: 成更多平民受傷 那不是很矛盾嗎656F 06/07 13:27
→ tony22725385: lifelikeplay: 一開始說想死 殺人進去 啊抱歉啦我精神有問題 廢死快救我659F 06/07 13:28
→ moonlind: 廢不廢死不管 就鄭捷來講 不覺得讓他一兩槍斃命太便宜嗎661F 06/07 13:28
推 momomom: 讓想死的人一兩槍斃命就報復要報到最大值論來說 的確是很662F 06/07 13:29
→ momomom: 便宜 讓他們得其所哉了664F 06/07 13:29
→ tony22725385: 再來曾 他是被法官判定有精神病 不是他自己
再來鄭也沒主張他自己有精神疾病668F 06/07 13:31
推 euphoria01: 之前鄭捷時就吵一次了 結果現在再吵一次 某些還是沒670F 06/07 13:31
→ moonlind: 就算鄭捷改變心意不想死了 兩槍斃了他還是便宜了啊= =672F 06/07 13:32
推 yousong: life真的太逗了 我喜歡這種娛樂節目675F 06/07 13:33
→ moonlind: 要知道 他殺了幾個不想死的 怎麼是一個人就還得回來呢676F 06/07 13:33
推 momomom: 就以牙還牙來說 殺幾個就要幾個家人來陪才算有等值吧?680F 06/07 13:34
→ moonlind: 不 我堅持鄭捷該賠 應該要照順序 每一個致命傷都讓他受681F 06/07 13:34
→ moonlind: 一次 反正醫學這麼發達 一個人雖然不能死好幾次 但是承684F 06/07 13:35
推 pzyc79: 殺人者死殺人者死殺人者死殺人者死殺人者死殺人者死殺人685F 06/07 13:35
→ moonlind: 受致命傷好幾次 應該是做得到的686F 06/07 13:35
噓 lifelikeplay: 共通點就是在臺灣殺人沒事 進去蹲個幾年出來又是一條好漢 這就是現下臺灣人對於法律的想法 才會帶來後面的弒童案
這樣可以?687F 06/07 13:36
鄭捷跟龔嫌犯案時明明是想被死刑好嗎,
你到底是在說什麼啊....
推 riches: 推 以後槍斃就先幹100條 反正判100個死刑又如何?691F 06/07 13:37
推 tony22725385: 不好意思哪裡有你這段話的數據/文獻可以閱讀
如果沒有 我就感覺你在腦補692F 06/07 13:37
推 moonlind: 所以重點在:殺人者應得到相應的懲罰 至於懲罰死不死嘛694F 06/07 13:39
推 mao0104: 吃了一頓飯回來怎麼有人還在跳針XD696F 06/07 13:39
※ 編輯: wahaha99 (1.162.78.47), 06/07/2015 13:41:21
推 tony22725385: 請問這新聞裡面哪裡提到他認為殺人沒事?????
奇怪中文不是我們的母語 怎麼有人中文不太好
抱歉 我忘記 ╮(╯_╰)╭ 這個惹698F 06/07 13:40
→ lifelikeplay: 姊妹,辯稱「心中有惡魔」要他殺人,以罹患精神病為由脫罪,判刑12年減刑成6年;2010年出獄3個月後,他又拿棍棒把一名27歲林姓少婦打死
你中文不好大家都知道 不用自介 謝謝706F 06/07 13:43
這個案例跟廢不廢死有啥關聯啊,
現在沒廢死他也沒被判死刑, 甚至沒有判到無期徒刑,
拿這個戰廢死太奇怪了吧?
司法制度有缺失、受刑人的狀態判定與矯治能力不足,
那就應該要潮這方向改善, 戰廢死會讓事情有一絲的解決嗎?
※ 編輯: wahaha99 (1.162.78.47), 06/07/2015 13:45:44
→ tony22725385: 他是一直用精神病脫罪 所以我說那個現下台灣人對法律的想法呢?
在哪 抱歉我中文不好找不到ㄛ710F 06/07 13:44
推 momomom: 他用精神病脫罪是報導說的 他到底有沒精神病啊???
不然法官採信的依據是??713F 06/07 13:45
這篇也跟廢死無關啊,
你該不會是廢死來反串的吧
推 JamieWu: 推 刑罰制定罪刑不相當付出的社會成本會更多717F 06/07 13:47
性侵517次無罪 殺人滅口也免死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新北市男子許川被控性侵同居人的18歲女兒小君(化名),5年施虐518次,許男為了滅口,竟用煞車鋼線勒死她,性侵部分因士檢搞烏龍,弄錯起訴時間,另行起訴,至於殺人罪部分,最高法院昨維持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無法證明許川泯滅人性,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確定。沒有賠償也沒道歉 ...
※ 編輯: wahaha99 (1.162.78.47), 06/07/2015 13:48:51
推 momomom: 所以要戰的到底是司法還是廢死XDD724F 06/07 13:48
你拿著跟廢死無關的司法問題, 在沒有要廢死的文章裡面戰廢死,
這到底是怎樣....
推 jimmy00520: 奇怪 這篇也沒在談廢不廢死 明明就在探討司法728F 06/07 13:50
※ 編輯: wahaha99 (1.162.78.47), 06/07/2015 13:52:23
推 momomom: 感覺是一種大鍋炒的做法 吼 吃我昇龍大拌飯731F 06/07 13:53
→ tony22725385: 所以我說那個嫌犯用精神疾病脫罪+現下台灣人對法律的看法呢? 辜狗哥 蛤?
窩剛從加哪大輝來 窩鐘文餔胎好732F 06/07 13:54
推 TSbb: 精神疾病脫罪? 精神疾病要永遠關在病監還爽哩735F 06/07 13:58
你要先解釋為什麼是廢死的問題啊....
開車撞死人當過失殺人干廢死屁事, 現在的法律有規定過失殺人要死刑嗎?
來亂就沒意思了好嗎
※ 編輯: wahaha99 (1.162.78.47), 06/07/2015 14:02:52
推 tony22725385: 不然是誰的問題? 許川那偏從頭到尾他自己講了啥?
撞癱也是兩個人推拖 法官認為證據不明確740F 06/07 14:03
推 catnip1024: 反廢死也可以理性但是偏偏一堆豬隊友XDDDDD743F 06/07 14:04
推 momomom: 反廢死真的好好談或許會有一些東西出來....745F 06/07 14:06
推 tony22725385: 警方針對陳敏治三嫌殺人未遂...........不文不問
所以這些東西是誰的問題? 罪犯?
還是司法系統有問題?
所以我說那個嫌犯用精神疾病脫罪+現下台灣人對法律的看法呢? 李嚴 這等的有點久喔746F 06/07 14:06
對台灣司法有什麼想法倒底跟整個主題何干啦,
說不定就有人支持廢死但希望司法能重判、引入鞭刑的人。
不要隨便亂連結一些概念然後在這邊亂噓人好嗎.
※ 編輯: wahaha99 (1.162.78.47), 06/07/2015 14:10:20
→ tony22725385: 所以現在是你在避戰你自己提出的這兩點?
司法系統有問題跟死刑犯脫罪的正相關到底在哪757F 06/07 14:09
推 momomom: 說真的後來這些和廢死不廢死沒啥關聯啊....冏762F 06/07 14:11
就是來亂的嘛。
※ 編輯: wahaha99 (1.162.78.47), 06/07/2015 14:12:35
→ lifelikeplay: 殺人者假釋出獄 被殺的都是王八蛋 廢死都是幫兇 你覺得呢?764F 06/07 14:12
我覺得你瞎扯
現在我國司法尚未廢除死刑、法律本來就對精神病有減刑
所以這個案例跟廢不廢死無關, 而是司法的矯治能力、法官權限有關
(好比法官應該除刑度以外, 加判一個隔離治療到治癒, 但現行法律很難做這樣的判決)
用似是而非的概念, 亂連結一通,
反廢死的豬隊友就是在說你這種行為啊
※ 編輯: wahaha99 (1.162.78.47), 06/07/2015 14:15:30
→ tony22725385: 因為有廢死 所以他出來又殺人 是這樣?
看不懂這到底有啥關係你希望我回啥
貼出來的東西完全不能證明 現在又另闢戰場770F 06/07 14:14
推 momomom: 可是那些因為想被判死刑而去殺人的怎辦.....775F 06/07 14:15
噓 lifelikeplay: 廢死不是主張殺人犯再教育論嗎?但是好幾個假釋出來又殺人了呢
所以廢死是幫兇嗎XDD776F 06/07 14:16
搞清楚 現在台灣還沒廢死 連無期徒刑也都還存在
那麼這些人沒判死所以能出來 都是因為廢死的錯嗎
這些人出獄後沒有矯正成功 也是廢死的錯嗎
亂扯一通 有比較能反廢死嗎
太奇怪了
※ 編輯: wahaha99 (1.162.78.47), 06/07/2015 14:19:57
→ tony22725385: 如果你的論點是 "因為"有廢死 "所以"他又殺人
這樣我同意廢死是在這段因果裡面的幫兇
但你要如何證明犯人是因為有廢死才去殺人?
沒東西證明是不是我可以認為這段因果是腦補?781F 06/07 14:17
※ 編輯: wahaha99 (1.162.78.47), 06/07/2015 14:21:28
推 pinso: 實境秀還沒結束阿785F 06/07 14:22
推 momomom: 可是台灣沒廢死有死刑 放他們假釋出來的是有死刑的台灣..因為缺乏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所以按照法律只好讓他們出來..786F 06/07 14:23
推 lcomicer: 台灣確實民智未開...
建議腦充血的先去緩和一下血壓再回來討論791F 06/07 14:42
推 ericeric91: 法就是法,怎麼不同刑責邏輯會不同呢,回應超有趣796F 06/07 15:20
推 Atvancia: 反廢死不懂這種邏輯的,他們都是用感情在判斷是非
還想要推陪審制 太可怕了797F 06/07 15:32
推 benz31205: 不是要殺人者償命 而是因為死刑是所有罰則裡最重的799F 06/07 15:32
推 OoJudyoO: 現在廢死和反廢死的 根本就只是在吵架 公開辯論啦800F 06/07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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