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hugh509 ((0_ 0))標題 [新聞] 婉君看過來! 阿帕契10大Q&A底加時間 Fri Aug 21 17:00:05 2015
蘋果日報
婉君看過來! 阿帕契10大Q&A底加
震驚社會的阿帕契案全獲不起訴,等於地檢署認證軍官勞乃成攜200萬阿帕契頭盔開萬聖
節變裝趴無罪,李蒨蓉登阿帕契拍照PO臉書無罪。桃檢整理了10個Q&A說明不起訴原委。
以下為10個Q&A全文(突發中心/桃園報導)
相關問題Q&A
Q1:阿帕契(AH-64E)直昇機之整合式頭盔是否為軍用武器?軍用物品?
A:
是軍用物品,非軍用武器。理由如下:
本署勘驗AH—64E整合式頭盔,其本體後方有感測器,並鎖上螺絲,不得任意拆卸,屬保
修範圍,整合頭盔的作用除保護飛行官頭部外,須接上阿帕契戰鬥直昇機的CABLE,才能
感應飛行員頭部角度;頭盔前方亦無目標辨識器,須以頭盔右側卡榫接上IHADSS後,並開
啟電源後,方能頭盔前方側鏡面顯示飛行資訊。
依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103年飛行人員個人裝備保養暨使用管理規定,阿帕契(AH-64E)直
昇機整合式頭盔是飛行頭盔,屬於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飛行人員之個人裝備,為軍用物品
,而非軍用武器。
Q2:
勞乃成擅自攜帶整合式頭盔參加萬聖節派對,有無構成陸海空軍
刑法第64條第3項之竊取或侵占軍用物品罪嫌?
A:
沒有。理由如下:
勞乃成自103年10月間起,便負責自行保管整合式頭盔,故勞乃成於103年10月29日至103
年11月2日將頭盔攜離營區,難認有何建立新的占有管理支配之事實,亦與竊取軍用物品
之構成要件有違。
勞乃成於103年11月2日返回陸軍航空第601旅營區後,又於103年11月5日、6日、7日,執
行阿帕契(AH-64E)直昇機的飛行任務,勞乃成持有頭盔返家後,即按時返營,並陸續執
行飛行任務,未有任何易持有為所有之行為,自難以侵占軍用物品罪嫌相繩。
Q3:
司法機關偵辦違反要塞堡壘地帶法及陸海空軍刑法關於洩漏軍事機密或國防秘密等案
件,得否逕依職權認定是否為要塞堡壘地帶、軍事機密或國防秘密?
A:司法機關不得逕依職權認定,
依法須函詢權責機關之國防部認定。依據如下:
1.按適用要塞堡壘地帶法之要塞、堡壘,由國防部以命令定之,要塞堡壘地帶法第18條定
有明文。
2.次按關於中華民國軍事上及國防部主管之國防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電磁紀錄
或物品之種類、範圍及等級,由國防部以命令定之,陸海空軍刑法第78條亦定有明文。
3.因此,被告勞乃成等15人進入攻二隊、拍攝阿帕契直昇機及飛行頭盔相片而上傳社群網
站臉書之行為,是否涉犯要塞堡壘地帶法之非法入出及攝影要塞處所、陸海空軍刑法之洩
漏軍事機密、洩漏國防秘密等罪嫌,須視案發當時國防部有無發布要塞、堡壘、軍事機密
、國防秘密命令之行政規範認定,本署無從逕依職權認定,此即委任立法之「空白刑法」
。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2453判決更指出:行政機關依據委任立法而制定具有填補空白
刑法補充規範之法規命令,具有等同法律之效力,該法規命令之本身,在補充法律構成要
件之事實內容,使臻明確化,於不違背法律保留原則,及不逸出法規範目的之範圍內,究
非不可供作司法審判官於認定個案事實行為時之法律構成要件及處罰價值之取捨判斷參考
。
Q4:
陸軍航空第601旅龍城營區是否屬於要塞堡壘地帶?
A:
不是。理由如下:
國防部未曾依要塞堡壘地帶法第3條第2項及第18條規定,將龍城營區(陸軍航空第601旅
駐地)公告為要塞堡壘。(依據國防部104年5月8日國法人權字第1040001087號函文)
Q5:
阿帕契(AH-64E)直昇機之儀表板是否為軍事機密或國防機密?
A:
均不是。理由如下:
國防部就阿帕契(AH—64E)直昇機機體、座艙、儀表板、飛行頭盔及各組件,
均未核定
為軍事機密或國防秘密。(依據國防部104年5月8日國法人權字第1040001087號函文)
Q6:
購置阿帕契直昇機有無與美國簽訂保密協定,以限制展示或公開直昇機?
A:
沒有。理由如下:
國防部與美方簽署之阿帕契直昇機軍購發價書,未簽訂限制展示或公開直昇機性能、內部
座艙、頭盔及其他與該直昇機相關資料之保密協定(依據國防部104年5月8日國法人權字
第1040001087號函文)。
Q7:檢視扣案勞乃成等15人之手機、電腦、相機等物,有何發現?
A:1.邱雅靖相機記憶卡【TEAM32GB】、平山直人手機【IPHONE】、石新儀手機【IPHONE
】、郭大為IPAD平板電腦、郭大為筆筆記型電腦【MACBOOK AIR】、3郭大為行車紀錄器SD
卡、郭大為手機【IPHONE】、蔡佩宜手機【IPHONE】、王君怡手機【IPHONE】、邱泰翰手
機【IPHONE】及徐紘駐(朱凱葳司機)手機【INFOCUS】經勘驗後,並未發現與本件相關
照片及文件檔案。
2.勞乃成手機【管制編號B061541】發現與本件相關照片5張。
3.邱雅靖個人電腦(TOSHIBA)發現與本件相關照片107張及行程表。
4.邱雅靖手機【SAMSUNG】發現與本件相關照片32張。
5.邱雅琦手機【IPHONE】發現與本件相關照片21張及錄影短片2段。
6.李蒨蓉手機【IPHONE】發現與本件相關照片79張。
7.李德立手機【HTC】發現與本件相關照片38張及錄影短片1段。
8.李倩蓉筆記型電腦【Macbook Air】發現與本件相關照片47張。
9.朱愷葳手機【IPHONE】發現與本件相關照片49張。
10.張婉愉手機【IPHONE】發現與本件相關照片16張。
11.郭大為手機【IPHONE】發現與本件相關照片98張及錄影短片4段。
12.王君怡CF記憶卡【16GB及8GB】發現與本件相關照片154張。
Q8:
檢視扣案勞乃成等15人前開手機、電腦、相機等物之相片,有涉
及軍事機密、國防機密?
A:
沒有。理由如下:
本署送請國防部依權責認定後,國防部104年7月1日國法人權字1040001528號函覆於下:
依國防部102年12月26日國通資安字第1020004143號令頒「國軍營內智慧型手機管理試行
要點」附件4-「國軍內營內智慧型手機禁制區綜整表」,有關「廠庫」部分,僅作計室規
範「飛彈系統作業區/廠庫(飛彈部隊)」,601旅直升機之「棚廠」、跑(滑)道並未限
制。
又依「國防部外洩機密資訊審議委員會設置及鑑定要點」鑑定基準實施鑑定,完成鑑定前
開相片結論,分項說明如次:
(1)是否有明確保密標示:
依機密資訊成就條件,其形式要件,必須依法明確標示機密要件,經審案內與本案相關照
片所攝棚廠、裝備、營舍、跑(滑)道(非禁止拍攝區域)及維保作業程序等,均未標示
機密要件。
(2)是否已核定或報請核定:
無權責長官核定為機密之紀錄或相關佐證資料。
(3)是否屬法定機密範圍:
案內與本案相關照片內容,經審不符國家機密保護法第4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5、6、7條
,以及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第5至19條等,所規範應秘密之範圍。
(4)外洩後可能造成之損害:
案內與本案相關照片內容,不符國家機密保護法及其施行細則,以及軍事機密與國防秘密
種類範圍等級劃分準則規範範疇,其外洩後不致使國家、軍事作戰及國防安全或利益遭受
損害,判屬一般資訊。
(5)是否屬未曾公開資訊:
案內棚廠機型之內(外)部、看板所列裝備、性能、諸元等,可於網際網路「維基百科」
網站蒐尋獲得,應屬公開資訊。
4.案內照片所攝棚廠、裝備、營舍、跑(滑)道及維保作業程序等,均未標示機密要件,
無核定為機密之紀錄或相關佐證資料,亦不屬機密資訊之範疇。另依美方查復及網際網路
公開審認結果,鑑定非屬機密資訊。
Q9:
勞乃成於104年3月29日帶領李蒨蓉等人進入龍城營區,有無欺
瞞衛哨?
A:
沒有,理由如下:
勞乃成是經由總值星官陶國禎同意後,使衛舍長王俊傑及哨長古
庭安放任勞乃成等人進入陸軍航空第601旅之警戒區,其等並未詳實查驗,勞乃成並無欺
瞞衛哨之行為。
Q10:
勘驗陸軍航空第601旅攻二隊監視錄影檔案,有無遭人為刪除或變造?
A:
沒有。
雖該電腦主機於104年3月7日因非正常原因導致錄影程
式停止錄影,
致無從生成104年3月7日上午11時42分起至104年3月30日上午10時20分止之
錄影檔案。惟查:
1.該電腦主機不能連接網際網路,僅能連結軍用網路,而操作該部主機時,必須在USB插
槽插入SmartKeyDongle(硬體保護鎖),其鍵盤、滑鼠才能動作,如未插入SmartKey,即
無法操作滑鼠及鍵盤。
2.該電腦自104年3月7日上午11時42分至104年3月30日上午10時20分止,並無進行錄影。
3.依該電腦高級日誌檔案所示,錄影程式自104年3月7日起即無任何紀錄,至104年3月30
日上午10時21分許,始出現「啟動系統」之紀錄,表示該段期間並無錄影,且於104年3月
30日「啟動系統」紀錄前,並無「結束系統」之紀錄,研判自104年3月7日起即有非正常
關閉錄影程式之情形。
4.該電腦主機自104年3月7日上午11時19分許,連續出現「紀錄失敗」紀錄,即電腦主機
自該時點起,已發生無法將檔案正常寫入硬碟之狀態。
5.陸軍航空第601旅攻二隊勤務組辦公室之編號102030200000001號電腦於104年3月7日上
午10時至當日中午12時間,均正常運作,均未發生異常關機情形,則可排除電源異常情形
。
6.本署再將扣案電腦主機送至法務部調查局資安鑑識實驗室鑑定發現:(1)電腦主機硬
碟經以Forensic Dossier等專業鑑識軟體鑑定,該硬碟並無壞軌發生,另依安全事件紀錄
檔及系統事件紀錄檔內容,可確認Windows 7作業系統於104年3月7日中午12時至104年3月
30日期間,並無停止運作。(2)經檢視比對安全事件紀錄檔、系統事件紀錄檔、應用程
式紀錄檔及現存全部監視影像檔資料,均未發現該監視系統中存有104年3月7日中午12時
至3月30日上午10時之影像檔資料,另用鑑識軟體之關鍵字檢索功能,並以現存之影像檔
命名規則搜尋硬碟磁區,均未發現於上述期間之影像檔案存在,而該電腦系統於104年3月
30日上午10時20分正常啟動後,隨即於同日上午10時21分即有監視錄影影像檔產生(法務
部調查局104年5月5日調資五字第10414000520號函)。
7.本署檢察官勘驗陸軍航空第601旅攻二隊電力配置及依法務部調查局資安鑑識實驗室上
開鑑定結果,排除係電力及磁碟壞軌等因素造成,而依高級日誌檔內容,該電腦主機於
104年3月7日上午11時19分,即已出現「紀錄失敗」等磁碟寫入之異常狀況。據此判斷,
應是電腦作業系統因不明原因當機致未錄影。
http://goo.gl/lDSK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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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Endder碰友~
恭喜你,保住了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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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身體健康,並請定期去各大醫院健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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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sh9911911: 所以可以揪團了嗎 沒黨政非權貴會不會被起訴?2F 08/21 17:00
噓 BBBC64: 黨證加有錢 不用廢話一堆4F 08/21 17:00
噓 edouard09: 看前面幾個就知道這篇在玩文字遊戲了
廢話這麼多,所以鄉民到底可不可以去參觀啦幹6F 08/21 17:01
→ xzcb2008 …
推 xzcb2008: 第二點不就是公器私用,真會掰耶(^_^;)好悲哀10F 08/21 17:01
推 Murloc: 寫那麼長幹嘛 有黨證無罪不是很簡單13F 08/21 17:02
推 waijr: 電腦壞了... 真剛好阿 大家和和諧諧不是很好嗎15F 08/21 17:02
噓 simonjen: 那軍人不就可以擋槍回家了嗎18F 08/21 17:03
噓 edouard09: 所以到底給不給參觀啊幹,我只想問這個19F 08/21 17:03
噓 fakeiori: 非要塞XDDDDDDDDDDDDDDDDDDDDD 所以是公園喔?20F 08/21 17:03
→ nugundam: 仔細閱讀後血壓真的會昇高,慎之慎之22F 08/21 17:03
噓 ren740719: 幹你國軍KTM,那當兵禁照相手機及隨身記憶裝置禁爽的?23F 08/21 17:03
噓 kslxd: 阿就國防部說沒有就沒有 幹24F 08/21 17:04
噓 yj77885544: Q11:請問勞乃成盡責的保護頭盔要不要記功嘉獎 幹25F 08/21 17:04
推 jyekid: 有軍法專家要出來說 他們這群人弄得事件有沒有其他軍法26F 08/21 17:04
→ bimmers0: 所以,我可以跟軍機場的阿帕契自拍了嗎?28F 08/21 17:04
→ seldom: 這是在寫使用說明書嗎?29F 08/21 17:04
噓 hadumdum: 黨証申請中...........31F 08/21 17:04
推 bee12: 奇文共賞33F 08/21 17:04
噓 hide0325: 騙人沒當過兵 小兵把軍品帶出營區被抓到穩死34F 08/21 17:04
→ jyekid: 可以提告的 用上述法條或許告不成 但別的呢37F 08/21 17:04
噓 bladesinger: Q5:阿帕契不是軍事機密,誰臉皮這麼厚阿XDDDD38F 08/21 17:04
→ nugundam: 我看到三分之一就怒到看不下去了39F 08/21 17:04
噓 cko: 随便你怎么说就对了?41F 08/21 17:05
噓 sky1324: 屁話一堆,開不開放拉42F 08/21 17:05
→ jyekid: 如果真的沒有 那立法院要針對軍法重新修法了43F 08/21 17:05
推 Q12345Q: 精彩了 看立委要不要釘國防部44F 08/21 17:05
噓 Error7: 所以軍械士可以帶保管的槍機回家嗎45F 08/21 17:05
噓 waijr: 這不是蘋果記者的意見 是桃檢 看仔細46F 08/21 17:05
→ martintp6: 國軍會被看不起不是沒有原因的...47F 08/21 17:05
噓 LostInTime: 這種自慰廢文都能寫出來,國防布的下限到底在哪?49F 08/21 17:05
噓 TWeng: 不知道美國知道了之後會怎麼樣50F 08/21 17:05
→ jyekid: 私自戴頭盔出去 中華民國軍法竟然無法提告 這太好笑了51F 08/21 17:06
噓 getbacker: 我還以為這種事情十幾年前就不能這樣搞了52F 08/21 17:06
噓 andyann: 雷達車也可以開回家56F 08/21 17:06
→ jyekid: 要嘛軍法有問題 要嘛適用法律的人有問題57F 08/21 17:06
噓 x007: 偉哉國軍58F 08/21 17:06
推 creepy: 立院開議後 下令國防部1個禮拜擬好阿帕契參觀辦法60F 08/21 17:07
噓 King510: 外國人進去營區也可以唷?61F 08/21 17:07
推 Szss: 中國黨9.2 わ幹りん娘れ62F 08/21 17:07
→ sr20detll: 軍方電腦.攝影機只要有事 都自動無法寫入 攝影 真好!!63F 08/21 17:07
噓 yj77885544: Q12:我想預約看阿帕契請問要準備什麼呢?黨證嗎?64F 08/21 17:07
噓 selerven: 我看以後帶把槍出去也是任務所需了....呵呵65F 08/21 17:07
→ jyekid: 這已經太悖離有當過兵甚至是沒當過兵的國民常識了66F 08/21 17:07
推 rookiecop: 超爽的 有此案例 軍中參觀團的生意會不錯齁67F 08/21 17:07
→ backid: 這個國家怎麼會爛成這樣!!! 一堆低能9.2不用負責嗎68F 08/21 17:07
噓 milkBK: 不看還好 越看越賭爛70F 08/21 17:07
噓 f124: 婉你媽胶 幹72F 08/21 17:07
→ rookiecop: 以後當兵 把些哩哩扣扣拿來把玩也不會怎樣囉74F 08/21 17:07
噓 Wall62: O&A勒 直接說有血統有黨證就好了 屁話一大堆75F 08/21 17:07
噓 osape: 黨證超好用76F 08/21 17:08
→ kslxd: 槍是武器 不能帶 / 不過只要是物品就可以帶了77F 08/21 17:08
→ jyekid: 果然毒瘤不清除 頭痛醫頭 腳痛醫腳 先搞死自己79F 08/21 17:08
噓 ichieh1: 我也要帶孩子去軍中玩阿帕契!!!!!!80F 08/21 17:08
噓 jorden: 翻譯1.黨證 2.黨證 3.黨證82F 08/21 17:08
→ selerven: 這範例一開 軍隊也可當觀光業了 呵呵83F 08/21 17:08
→ f124: 幹你娘 死要凹84F 08/21 17:08
推 fuda: 天喔 我第一個問題就看不完了 直接end87F 08/21 17:08
噓 yj77885544: Q13:請問槍是武器 那拆開來之後便物品就可以攜出嗎?89F 08/21 17:09
噓 abxtpml56: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90F 08/21 17:09
→ sally9ab: 美帝在你背後他看起來很火╰(‵皿′*)╯93F 08/21 17:10
噓 getbacker: 李陳十幾年的軍隊國家化,馬八年就回到戒嚴時期94F 08/21 17:10
噓 a856445: 國軍 檢調都沒救了 垃圾中的垃圾95F 08/21 17:10
※ 編輯: hugh509 (111.252.33.1), 08/21/2015 17:15:13
噓 kopune: 都你們說就好啦97F 08/21 17:10
噓 ppon: 只要國民黨多活一天 台灣司法就多黑暗一天99F 08/21 17:11
噓 libraayu: 翻譯:國防部沒規定/沒講/沒宣告 反正沒說都沒差ˊ_>ˋ102F 08/21 17:11
→ drigo: 智障媒體又在秀下線了, 這關 婉君 屁事? 又在不懂亂用103F 08/21 17:11
噓 gedicht: 帶T91回家,沒帶子彈,這樣就只是軍用物品,不是武器啦104F 08/21 17:12
→ q22w: qa你娘 操105F 08/21 17:12
→ Ives20130: 奇怪那我當兵的時候T91算我的啊,我怎麼不能帶走106F 08/21 17:12
推 Error7: 國防布:衛舍長和哨長未詳盡查驗,以不適任退伍107F 08/21 17:12
→ drigo: 扯 婉君 講的好像鄉民是有拿什麼團體錢在弄事一樣108F 08/21 17:12
噓 iamjojo: 這邏輯太扯了啦 只要沒子彈 槍砲本體請各位帶回家保管110F 08/21 17:13
推 GimO: 蘋果…114F 08/21 17:13
噓 pigpig861: 檢察官你隨便找一個當過兵的 看這些鬼話能不能說服他115F 08/21 17:13
噓 f124: 不爽罵政府的都叫網軍116F 08/21 17:13
→ oncemore: 洪慈庸一定第一個出來幹 弟弟送命蒨蓉活命118F 08/21 17:14
噓 andyann: 3/7-3/30沒有錄影這樣也正常?!扯121F 08/21 17:14
→ f124: 槍只要大部分解就可以帶回家搂~124F 08/21 17:14
噓 korsg: 看完龜懶趴火127F 08/21 17:15
噓 kininan: 知道無恥二個字怎麼寫嗎? 不敢具名報導啊??128F 08/21 17:15
噓 Q12345Q: 國防部尸位素餐啊130F 08/21 17:15
→ f124: 寫這篇的檢察官怎麼不敢具名 幹你娘垃圾出來講啊131F 08/21 17:15
噓 Cold5566: 快喔 甲駕.通信 濾心.無線電.77都可以帶出來囉~132F 08/21 17:15
→ sakon: 婉你妹133F 08/21 17:15
噓 Galm: XD 好啦 那我不拿槍 拿大頭盔出去總行吧?135F 08/21 17:16
噓 edouard09: 這篇真的是騙沒當過兵的,監視器最好可以壞這麼久137F 08/21 17:16
推 jyekid: 以後幹槍管也算是軍用物品了138F 08/21 17:16
→ nelso: 就這樣過去了...果然是他馬的國防部..砍掉重練啦140F 08/21 17:17
推 jkhz: 哪時可以參觀?141F 08/21 17:17
噓 herababy047: 在軍營拿走一顆假手榴彈就出大事了,這政府無恥無極142F 08/21 17:17
噓 ru04hj4: 幹 以後601可以拍照囉143F 08/21 17:17
→ Jmoe: 後台硬得很徹底啊144F 08/21 17:18
噓 sissy27: 好啦吠這麼多是要不要開放民眾比照辦理啊145F 08/21 17:18
噓 asgardgogo: 要退伍的時候大帆帽鋼盔彈袋水壺S腰帶臉盆要多少拿多146F 08/21 17:18
噓 darksol: 所以能去觀光了嗎?154F 08/21 17:20
噓 uligo: 鬼島不公不義155F 08/21 17:20
噓 Charleston: 當初應該把軍中無線電報機和密碼帶回家,因為不是武器156F 08/21 17:20
噓 enim: 當初不是說頭盔18000...要開團購嗎??159F 08/21 17:21
→ kixer2005: 你說的都對 明天就進去遊樂場觀光160F 08/21 17:21
噓 asgardgogo: 人民真的拿國防部沒皮條 洪仲丘是影機被搞掉現在一樣161F 08/21 17:22
噓 payday: 看清楚了!!所以軍品可以帶回家!!162F 08/21 17:23
噓 ccas: 說的非常好,下週開放大家去阿帕契上面拍照打卡可以嗎?164F 08/21 17:23
噓 Ives20130: 軍品可以帶回家那他媽的我退伍裝備回收殺小?還來165F 08/21 17:23
推 tobu: 內容是桃檢寫的,不要怪記者168F 08/21 17:24
→ rookiecop: 軍品帶回家把玩給親朋好友看過 只要記得帶回去 ok的?170F 08/21 17:24
噓 enim: 豆導:幹...選錯基地171F 08/21 17:25
→ jcshie: 這真的好噁心....172F 08/21 17:25
推 JACC: 真的很噁 轉彎成這樣174F 08/21 17:26
噓 narcess: 靠...根本在狡辯175F 08/21 17:26
噓 aqzzz: end 噁176F 08/21 17:26
→ JACC: 保管軍用坦克的應該可以開到馬路上等紅綠燈了178F 08/21 17:27
→ kaedey: 沒有,不是,跪安吧179F 08/21 17:27
推 udm: 我們國家連公園阿伯都可以駕軍機呢,老共你怕了吧(挺)180F 08/21 17:27
噓 ghjkl1478: 那以後裝備負責人都把裝備帶回家啦 戰駕兵還能把車
開回家耶 幹 根本硬凹182F 08/21 17:28
噓 kixer2005: 哪個單位的 竟然駐紮在非軍事堡壘的地方 野戰部隊嗎184F 08/21 17:28
→ allenJr: 幹,kmt讓國防部這樣子搞,明年到底是想拿幾票?185F 08/21 17:29
→ JACC: 坦克只要裡面沒裝砲彈就不是軍用武器而是軍用物品
砲彈只要沒裝在坦克上就不會噴發所以也不是軍用武器186F 08/21 17:29
噓 narcess: 這件事國防部長不下台的話,真的說不過去188F 08/21 17:30
噓 GaoYY: 到底要不要臉191F 08/21 17:31
噓 jovi0929: 當兵的就能把鋼盔帶出去當安全帽,國防部真貼心阿!192F 08/21 17:31
噓 power989: 他媽的國防部 無恥無下限193F 08/21 17:32
噓 Holyland: 判無罪的檢官.....邏輯怪怪的...194F 08/21 17:33
噓 narcess: 國防部長一定要下台負責!!!!!!195F 08/21 17:33
噓 higashi: 嗯,阿帕契只要不掛彈,開去支那玩個幾天也沒關係惹196F 08/21 17:33
噓 Shadouie: 幹你媽的廢物 回答還可以再跳針智障阿 幹197F 08/21 17:34
噓 mido: 所以到底想表達甚麼198F 08/21 17:35
推 frommr: 意思是只要彈藥庫管好,其他地方都可以開放觀光囉!201F 08/21 17:36
噓 andyann: 相關人員及貴婦團出面:檢察官終於還我們清白了205F 08/21 17:39
噓 Leeng: 晚你老木206F 08/21 17:39
推 zz199227: 裁判場地球員都是我們的 你們怎麼跟我鬥?208F 08/21 17:39
噓 PlayPtt: 不明原因當機 好巧 舉輕以明重 一隻手機 一條命211F 08/21 17:41
噓 louis5265: 悲哀的台灣百姓
大家來約一個時間揪團參觀國防部吧215F 08/21 17:44
噓 ShortP: 懶人包: 黨證219F 08/21 17:47
噓 saw123: 垃圾政府 幹你娘221F 08/21 17:47
推 mithuang: 浪費時間,每一條都寫"無罪,原因:有黨證",就好啦!222F 08/21 17:47
推 mp60707: 第七點XDDDD223F 08/21 17:48
→ yeh0416: 幹 婉君你叫的喔?225F 08/21 17:48
噓 gekkojam: 黨證啊 沒黨證就順我者生 逆我呷賽226F 08/21 17:50
噓 Crazyfire: 第七點不明原因?? 外星人最好會看得上國軍227F 08/21 17:50
推 Holyland: 拿了國軍東西回家,只要有帶回來就沒罪喔!好棒棒!!228F 08/21 17:52
噓 JYUMI: 有黨證無敵230F 08/21 17:53
噓 showback: 國軍可以把監視器全拆了 反正永遠拍不到東西236F 08/21 18:00
→ AlexKo …
噓 AlexKo: 我是期待政黨輪替之後 把做出這些認定的狗軍官要處理239F 08/21 18:04
→ yu0117: 血統與黨政超棒der240F 08/21 18:08
噓 c780412: 媽的 那軍械跟高價室二清二爽的?242F 08/21 18:10
→ doctor75: 子彈不上膛,軍人是可以帶槍回家243F 08/21 18:11
推 mithuang: 這政府讓國家放著爛,真讓人不爽,要不是明年有大選,凱道早擠爆了245F 08/21 18:12
噓 mike42: 幹你馬的有錢有勢247F 08/21 18:16
噓 balanokia: 照Q2的說法 連上的軍用品都可以帶回家用囉 收假帶回營就好囉255F 08/21 18:32
噓 vincentkuo: 司法也要做轉型正義,比照東德模式,列為不適任人員257F 08/21 18:38
噓 muvluv: 團報打8折263F 08/21 18:51
噓 evanc: 幹,那阿兵哥放假可以帶槍回家啦,反正沒帶子彈就不是武器264F 08/21 18:51
噓 death1110: 新規矩~ 執行勤務後可攜帶軍用品回家,可惡想簽!265F 08/21 18:55
噓 godmilks: 因為洪姓下士所以國防部幹你娘266F 08/21 19:00
噓 Crauser: 可憐,順便廢掉軍法可以嗎?不然一堆犯小錯的都罰得比這重勾結權勢成這樣,真祝福這些廢物死也領不到個鬼267F 08/21 19:00
噓 bilibala: 以後把槍拆一拆帶出來,反正不是武器。270F 08/21 19:06
推 fracs: 中諜感到安慰 以後都可以一體適用了276F 08/21 19:50
噓 weboau: 私密照呢277F 08/21 19:52
噓 g1409: 當人沒當過兵喔? 笑死人279F 08/21 20:23
噓 pj721911: 檢查官是怎樣,明知道錄影就只有斷某個時段,是不會資料恢復喔!明知有詭而不作為,瀆職,國防部那個鳥命令出事280F 08/21 20:35
→ pj721911: 後才補的,新法律都溯不及往,用新命令保護為非作歹的人操你媽的垃圾283F 08/21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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