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LoveMakeLove (愛製造愛)標題 [新聞] 向馬英九砸書 男大生接到傳喚通知書時間 Thu Oct 2 00:22:27 2014
向馬英九砸書 男大生接到傳喚通知書
【中央社╱高雄1日電】
2014.10.01 09:24 pm
向總統馬英九砸書的中山大學學生顏銘緯今天接到傳喚通知書,寄發傳喚通知書的台北市
中山警分局要求7日到案說明。
顏銘緯涉嫌於9月26日在台北市大直典華飯店,朝馬總統丟擲書冊,轄區台北市中山警分
局寄發傳喚通知書。
顏銘緯是基進側翼競選總部的主任,總部表示,顏銘緯接獲傳喚通知書後曾表示坦然面對
,總部人員也安慰他不要擔心,已與律師團研究作為。
這份傳喚通知書寄到台南的顏銘緯戶籍地,今天由他的家人帶來高雄給他。
台北市中山警分局寄發的傳喚通知書,載明案由為違反社會秩序法,於9月27日發文,應
於10月7日下午2時到案說明。
另外,中山大學表示,沒有要祭出校規處分。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8972217.shtml
該來的 還是會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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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pz: 馬英九不是說不告他? XD1F 10/02 00:23
推 YESGOTO: 本人不告他 其他人要告他也管不住5F 10/02 00:24
推 AROOBA: 我想是書商想告他污辱書作者跟出版社吧6F 10/02 00:24
→ yspen: 方丈為人很小氣的 你就讓他吸出來吧7F 10/02 00:24
推 r30385: 走狗警分局 不意外11F 10/02 00:25
→ mc12355: 翻出翻了好多天 終於找到法了嗎? 另外中山大好樣的14F 10/02 00:25
推 liehen: 大哥說不告 小弟就幫大哥報仇了 顆顆15F 10/02 00:26
推 ASKA: 會不會是馬英九想跟他握手言和?(抖)16F 10/02 00:26
推 murray: 不是馬英九告的阿 我看另一則新聞是有個路人說他被書打到19F 10/02 00:26
推 smtp: 沒有小刀的日子, 方丈的火氣是不是比較大?20F 10/02 00:26
噓 neu: 不是說不告 真小人21F 10/02 00:27
推 Gi8: 真的有告訴嗎?說不定是警察故意發通知書的?22F 10/02 00:28
→ m0806449: 我是說那天不告 沒說今天不告啊24F 10/02 00:29
推 kning: 方丈為人很小心眼的25F 10/02 00:29
推 secscy: 這小弟真用心 一定升官28F 10/02 00:30
推 younglol: 他動手會弄髒他的手阿 當然讓下面的狗去做29F 10/02 00:30
→ Bschord: 方丈一開口就要有聽到謊話的心理準備了33F 10/02 00:31
推 pkjkimo: kmt找人作偽證~都裝死裝沒事情..35F 10/02 00:32
→ scarbywind: 用社維法應該是檢警提公訴吧 馬應該真的沒告36F 10/02 00:32
→ pftmax: 隨便搞一個罪名就可以辦了~ 國民黨~ 不意外37F 10/02 00:33
推 OPENGOOD: 自己不告又不等於不叫別人告38F 10/02 00:33
推 mc12355: 台灣民主退步至斯 真是可嘆 不愧是黨國政府40F 10/02 00:33
推 Gavina: 這就是馬英九 心眼比屁眼小 馬眼比頭還大42F 10/02 00:33
→ Gi8: 對齁是社維法,警察到底是用通知書還是傳票傳阿?43F 10/02 00:33
噓 nejoy: 馬說不告,但是有檢察官急著去舔啊~~~50F 10/02 00:38
推 viviya: 有什麼跟國家元首相關的特殊法條嗎?51F 10/02 00:38
噓 Taidalmc: 丟書叫做違反社會秩序法? 那一堆老師都要去警局了吧55F 10/02 00:40
推 starmiau: 方丈果然很小心眼 都來事後的56F 10/02 00:40
→ Taidalmc: 以前國中老師最愛丟書丟聯絡簿了57F 10/02 00:40
→ Szss: 馬鷹狗:不,會告學生58F 10/02 00:41
→ Gi8: 社維法案件好像沒有檢察官介入,警察裁處或送法院裁定而已
通知後不到,雖然不能拘提,但是警察可以逕行裁處59F 10/02 00:42
噓 hw1: 得罪了方丈還想走 沒那麼容易61F 10/02 00:44
推 saint01: 不是馬違反社會秩序法嗎62F 10/02 00:44
推 pay17: 幹拎娘咧 一堆垃圾政客養的狗63F 10/02 00:45
推 fjdkqp: 社維法的主管機關是警察局66F 10/02 00:49
推 seabox: 我覺得丟總統被告是應該的 但馬英九說不告結果被告 簡直把人民當白痴67F 10/02 00:51
推 kazuyaya: 壞人黑臉給局長做呀 馬娘炮要做白臉70F 10/02 00:52
噓 d59203z: 垃圾行徑 垃圾馬狗 期待有生之年能看到這廝被砸死71F 10/02 00:52
推 BigCat: 小刀傳送醫所以找點事玩玩?72F 10/02 00:52
推 ct412133: 8個維按人員被懲處。馬不告他。也會有人動他的。。。73F 10/02 00:52
推 fjdkqp: 不會被關 繳錢就好了76F 10/02 00:56
推 henry9: 果然馬娘娘一開口就是要說謊耶,說謊已成習慣,罄竹難書了77F 10/02 00:56
推 adkue: 果然很小心眼78F 10/02 00:56
推 johnnyd: 方丈為人很小心眼的80F 10/02 00:57
推 gunbf109: 揣測還是一樣的官方說法:本人不提告,
但不干涉且「尊重他人提告」的權利。84F 10/02 01:04
推 tobu: 方丈為人很小心眼的88F 10/02 01:11
→ satyrs05: 這是拍馬屁成分居多,聖上說不告,奴才可不敢不追究
該盡的禮數要周延,往日不能升官,誰知是這件事?90F 10/02 01:15
→ lingsk: 違反社會秩序法... 感覺上哪裡怪怪的- -a93F 10/02 01:18
推 Akirasbo: ===國家名器要動用國家機器囉===94F 10/02 01:24
推 Maziger: 不是說不告嗎? 方丈為人很小心眼的95F 10/02 01:25
→ KCKCLIN: 馬英九:又不是我告的,是下面的人they要這樣做的
根本不用自己出馬,底下的狗為了討主子歡心早就伺機而出97F 10/02 01:31
推 wowkg21: 先猜結法院認證
結果99F 10/02 01:41
推 cvop720: 警察機關因警察人員發現、民眾舉報、行為人自首或其他
情形知有違反本法行為之嫌疑者,應即開始調查。
通知書應該有載明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逕行裁處之意旨101F 10/02 01:59
→ tyifgee: 馬英九真的很會記仇..104F 10/02 02:02
推 cvop720: 應該是用第85條妨害公務,影片條子不是一直說他動手打警印象中好像是,一陣混亂,條子上前摟抱他一起倒地~~~107F 10/02 02:09
推 yanchou: 呵 風向有點怪 明明有賣書目的的有夠噁心110F 10/02 02:25
推 ooicq: 馬娘娘不告但是她下面有一群急著護主的狗,怎麼可能不告?111F 10/02 04:41
推 aahoo: 沒在怕的啦113F 10/02 05:18
推 senior: 沒差啦社維法115F 10/02 05:33
推 vul3vmp4: 有夠小心眼 整個就是小女人心態117F 10/02 06:48
噓 www2967: 馬:我看報紙我才知道那位已經坐牢了.我只跟小刀說...120F 10/02 07:30
→ Elfgj: 奈米心眼121F 10/02 07:53
推 Asucks: 從來不相信馬英九會放過攻擊他的人,果然秋後算帳了122F 10/02 08:17
推 fabien12: 這群KMT忠誠公務人員不趕快趁機狗腿一下才怪!123F 10/02 08:18
噓 cvnn: 馬英九説的話能信 是你們太天真嗎?124F 10/02 08:57
推 wsx26997785: 一個國家元首氣度竟是這麼小 阿對吼 他是尊貴的先生125F 10/02 09:08
噓 q1122: 自己不告卻叫底下狗告,果然是馬應告127F 10/02 10:07
噓 impactwar: 微反秩序?馬應狗 把台灣人當奴隸?128F 10/02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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