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noah7011 (賺爽爽)標題 [新聞] 性侵少女518次 許川殺人滅口免死定讞時間 Thu Feb 5 17:25:31 2015
自由時報
性侵少女518次 許川殺人滅口免死定讞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新北市男子許川被控性侵同居人的18歲女兒小君(化名),
5年施虐518次,許嫌為了滅口竟勒死她,性侵部分因士檢搞烏龍,弄錯起訴時間,另行
起訴,至於殺人部分,最高法院下午維持高院更一審認定,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
奪公權終身確定。
士林地檢署起訴許川性侵小君518次;一審全面採認,共判2496年,併入殺人罪的死刑,
但高院二審認為,起訴所指性侵時期是「95年間至100年9月14日前」,次數是檢方推估
故「舉證不足」,僅9月14日這最後一次,才有許嫌的精液衛生紙團為證,故只採認這
一次強制性交罪。
後來高檢署未再針對517次性侵無罪部份上訴,最高法院,認為最後一次性侵在9月14日
當天,而非14日「前」,遂認定它不在起訴範圍內,要求士檢重新起訴,最高法院遂撤
銷性侵罪,將殺人罪發回更審,至此,517次性侵全數無罪定讞,後來高院更一審判許
川死刑,獲最高法院支持。
判決指出,58歲男子許川原經營鵝肉店,與小君的母親同居,被控從95年開始性侵
小君,直到小君母親自殺過世後,小君找生父陪同報案,控告許性侵,並搬去與生
父同住,許曾因性侵入監服刑,擔心再入獄,哭求撤告,許等不到回應,萌生殺意,
同年11月29日凌晨5點,許侵入小君住處,掐死小君,再以鋼線將少女吊死床頭,偽
裝成自殺。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225262
性侵少女518次 許川殺人滅口免死定讞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新北市男子許川被控性侵同居人的18歲女兒小君(化名),5年施虐518次,許嫌為了滅口竟勒死她,性侵部分因士檢搞烏龍,弄錯起訴時間,另行起訴,至於殺人部分,最高法院下午維持高院更一審認定,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確定。士林地檢署起訴許川性侵小君518次;一審全面採認,共判2496年,併入殺人罪的死刑,但高院二審認為,起訴所指性侵時期是「95年間至100年9月14日前」,次數是檢方推估故「舉證不足」,僅9月14日這最後一次,才有許嫌的精液衛生紙團為證,故只採認這一次強制性交罪。 ...
備註:
高院....有人知道法官名嗎?
高院審判長蔡新毅(受命法官郭惠玲) 不確定最後還是不是這兩位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7.238.20
※ 文章代碼(AID): #1KqpSDJM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3128333.A.4D6.html
→ VVizZ: 有悔意2F 02/05 17:25
噓 Merkle: 幹你娘這種垃圾不用判死刑?4F 02/05 17:26
→ dearjohn: 爽!強姦到死不用死刑(而且不是未成年人)7F 02/05 17:26
※ 編輯: noah7011 (125.227.238.20), 02/05/2015 17:27:46
推 loa123: 關三十年就可以假釋呦>.^9F 02/05 17:26
→ bee12: 性侵部分因士檢搞烏龍,弄錯起訴時間 學法律的都這麼鳥嗎10F 02/05 17:27
噓 XWSL: 518次X殺人.........免死 in TW11F 02/05 17:27
噓 ams9: 到底要怎樣才會判死刑?12F 02/05 17:27
→ fkdds: 靠 這還免死13F 02/05 17:27
→ coon182: 檢察官是怎麼起訴的zzz14F 02/05 17:27
噓 xex999: 這些法官...15F 02/05 17:27
→ archon: 搞烏龍... 是不能用正確的時間再起訴一次嗎?16F 02/05 17:28
推 chosenone: 等等會有鍵盤律師來罵鄉民理盲 不懂法律17F 02/05 17:28
→ s860134: 前面517次沒有罪證 採信不足阿 有問題嗎?19F 02/05 17:28
你說得很好 所以強姦一次+殺人滅口 免死很正確嗎?
噓 dwind: 這檢察官......................28F 02/05 17:29
※ 編輯: noah7011 (125.227.238.20), 02/05/2015 17:30:49
→ bee12: 這些文組的....不要拖累好嗎29F 02/05 17:29
→ Wang0612: 竟然免死..............好扯= =30F 02/05 17:29
謝啦
噓 dimmy1001: 台灣真的會被這些法官害死,希望以後被害者都他們家人33F 02/05 17:31
※ 編輯: noah7011 (125.227.238.20), 02/05/2015 17:31:43
推 archon: 這文字遊戲我還真看不懂,14日前,這前字,沒包含14日嗎?34F 02/05 17:31
噓 sqoo: XX35F 02/05 17:31
推 lostsky93: 真是世間已無公道了,可憐的女孩,連最後的正義都不可36F 02/05 17:31
噓 frlair: 死10次都嫌少了還免死=_=...37F 02/05 17:31
噓 openlion: 祝他們的女兒早晚被當肉便器姦殺39F 02/05 17:32
推 kid725: 性侵無罪就算了 殺人不償命是怎麼回事 有悔意嗎? 幹40F 02/05 17:32
※ 編輯: noah7011 (125.227.238.20), 02/05/2015 17:32:59
→ archon: 一般的用法,「XX日前」,應該是有把當天算在裡頭吧?41F 02/05 17:32
推 kid725: 殺人部分無期徒刑很重嗎? 幹 性侵殺人不判死還有天理?47F 02/05 17:34
噓 NJN: 渣!!!!不報應在自身上不知痛!48F 02/05 17:34
推 lostsky93: 姦殺是證據確著喔,只是法官不願判他死刑49F 02/05 17:34
噓 mananimal: 可以凌遲嗎!!? 我不想養他那麼多年!!50F 02/05 17:35
噓 apjj: 啊 我們到底活在一個什麼樣悲哀的國家?只要想到有一天他出獄51F 02/05 17:35
噓 gb0606: 肏 這太扯了52F 02/05 17:35
→ apjj: 如果有其他人 因他而再次受害 我就非常的憤怒跟悲哀56F 02/05 17:35
→ lostsky93: 以刑法273而言,殺人致死本就可判死刑57F 02/05 17:35
噓 ssnowing: 那些自命清高的法學"教授"真的害死一堆底層民眾...60F 02/05 17:36
噓 diablo81321: 很慘 因為耍烏龍讓足以判死的罪行被分成兩個免死...61F 02/05 17:36
推 chosenone: 台灣法官認為放他一條生路是做好事啊62F 02/05 17:36
噓 waijr: 沒有羈押他 讓嫌犯去殺死原告.....63F 02/05 17:37
→ diablo81321: 而且為什麼性侵致人於死會被切開來起訴?不是結合犯?64F 02/05 17:37
→ chosenone: 對法律人來說 死人是沒有權利的 但兇手還活著 還有人權65F 02/05 17:37
噓 estival: 非常不願意繳稅養這種人渣66F 02/05 17:37
→ ef9527: 鬼島法官給殺人犯鼓勵,很意外嗎?67F 02/05 17:37
推 lostsky93: 法官的邏輯是這樣,512次沒證據,只有最後一次強姦與68F 02/05 17:37
→ lostsky93: 殺人有證據,因為前面沒證據,所以後面不用判死。。。71F 02/05 17:37
噓 kid725: 媽的 死人活該就是了 幹75F 02/05 17:38
→ chosenone: 鄉民的怒罵在法律人眼中不過是不懂法律的理盲行為76F 02/05 17:38
噓 saiulbb: 法官跟馬英九一樣好77F 02/05 17:39
噓 SUZIKU: 幹 廢死快出來護航阿78F 02/05 17:39
噓 simon00195: 有悔意 就20年再出來繼續性侵人囉 幹你娘79F 02/05 17:39
→ diablo81321: 最高法院諸公們,真的不能讓殺一個人也有可能死刑嗎?80F 02/05 17:39
推 jpadesky: .................20年82F 02/05 17:40
噓 dnek: 廢死就愛這一味84F 02/05 17:41
噓 XWSL: 性侵沒證據 人死了無法舉證 去啊 法律人判無罪啊.....85F 02/05 17:41
噓 lklk0912: 看ㄧ次怒ㄧ次 馬的順從民意很難嗎86F 02/05 17:41
噓 diablo81321: 說真的性侵證據不足無罪我沒意見 可是後面殺人...88F 02/05 17:42
噓 deugene05: 法官怎麼當的 民意呢 民意呢 民意呢 !!!!!!91F 02/05 17:43
噓 phans: 幹你娘92F 02/05 17:43
噓 mopigou: 這種真要判他死刑,會找不到理由?94F 02/05 17:44
推 chosenone: 法官本來就不用甩民意 用民意壓他們 他們只會回你理盲95F 02/05 17:44
噓 weimr: 真的是沒救了96F 02/05 17:44
→ chosenone: 現在法官都不愛判死 法律系教授有幾個挺死刑的?99F 02/05 17:46
噓 jw5502: 養你這法官幹什麼100F 02/05 17:46
→ horol: 覺得很不舒服,某樓想詛咒看不順眼的法官或檢察官請便;但上綱到對方的女兒,這不過只是物化別人與極度性別歧視罷了,是有高尚到哪裡去?101F 02/05 17:46
噓 diablo81321: 不過說真的 決定生死的筆就在你手上.......唉104F 02/05 17:47
噓 bahano: 敢不敢公布法官名字105F 02/05 17:47
噓 HIUHIU: 這樣不用死會不會太誇張106F 02/05 17:49
推 chosenone: 就算你知道法官名字 又怎樣?
很多鄉民反彈的判決 法官名字也公布了啊 所以咧?107F 02/05 17:49
噓 citywind: 恐龍法官,垃圾兩公約,TMD的馬鷹狗109F 02/05 17:50
推 billy19: 罪刑法定主義擺在那,就算心證認為有沒證據還是不醒110F 02/05 17:50
推 ufokid: 有歧視嗎 將心比心而以111F 02/05 17:50
推 chosenone: 殺人罪有成立哦 鄉民現在不爽的是殺人罪成立但沒判死113F 02/05 17:52
推 Mercury0625: 為什麼內文寫高院判死刑,獲得最高院支持,結果最後是維持高院判定,變成了無期徒刑?114F 02/05 17:52
噓 farfalla: ......至少要被工工118F 02/05 17:55
→ Ricrollp: 強姦一次+殺人滅口還是免死 鍵盤大律師都要高潮了
馬上跳出來教訓一下法盲鄉民那卑微的法學素養
今天是補習班不用上課嗎?120F 02/05 17:58
噓 kerodo: 台灣法官好可怕,一但考上根本沒人動的了
根本沒淘汰機制123F 02/05 17:59
噓 getx105: 臺灣真幸福,這種廢物都不用死,關個幾年就假釋了129F 02/05 18:03
噓 mxr: 都沒有法官家屬遇害的新聞 可惜可嘆啊130F 02/05 18:04
→ sagakey: 比照徐自強案跟蘇建和案... 唉134F 02/05 18:13
噓 rayxg: 幹你媽的法官我為啥要花錢養這垃圾138F 02/05 18:22
噓 lion410202: 無期徒刑是假命題啦,關沒幾年就假釋出來了
沒幾年出來又可以再姦殺女生了,鬼島姦殺天堂阿143F 02/05 18:31
噓 peine: 幹...145F 02/05 18:33
噓 no321: 幹你娘鬼島無良法官下地獄146F 02/05 18:34
噓 hate56: 幹你娘社會敗類147F 02/05 18:35
噓 lion410202: 在台灣死人沒人權,姦殺的敗類還活著所以有人權 他X的根本在鼓勵私刑,以後家人遇害家屬自己打死犯人算了也比被這種重視犯人人權的垃圾法院二度傷害還來的好去你的,想到一堆象牙塔法律教授在那護航姦殺犯就火大148F 02/05 18:39
→ lion410202: 這些不食人間煙火過爽爽根本該被淘汰的象牙塔法律人在護航姦殺犯真噁心,哪天自己被姦殺看看阿153F 02/05 18:43
→ lion410202: 文明社會弊病就是養出一堆象牙塔腦殘,在那護航姦殺犯156F 02/05 18:45
→ bhgkai: 法官名字應該公佈157F 02/05 18:45
噓 moto000: 幹 死鬼島 法官是誰158F 02/05 18:45
噓 slc172: 欺負死人沒辦法為自己伸冤嗎?159F 02/05 18:47
噓 lion410202: 在鬼島絕對不能被殺死,死了在法律人眼裡你就沒人權了160F 02/05 18:48
噓 moto000: 公開透明阿 只會黑箱作業 垃圾162F 02/05 18:48
→ lion410202: 還會有群悲天憫人的腦殘護航姦殺犯,反正死人沒人權嘛164F 02/05 18:49
噓 mkai: 什麼鬼?!166F 02/05 18:52
噓 TFFs: 法官自己去死刑好了167F 02/05 18:54
推 sc113943: 恐龍法官不死光臺灣不會好啦幹169F 02/05 18:55
→ Mei5566: 想殺人的快來台灣唷170F 02/05 18:56
噓 lion410202: 這種犯人就算比照性侵518次+虐殺都還嫌太少,居然無期171F 02/05 18:57
→ lion410202: 難怪性侵黑數這麼多,法院判決告訴我們先姦先贏阿173F 02/05 18:58
→ lion410202: 壞人做壞事還有一堆法律保護,受害者就活該衰小,幹175F 02/05 18:59
→ lion410202: 立法院那幫就一堆黑道阿,制定的法律當然對犯人很好178F 02/05 19:00
噓 allen60157: 幹伶良這種人活在世上有啥貢獻啦!證據這麼明顯又不是冤獄還不死刑...幹幹幹181F 02/05 19:12
噓 TAIWANSEAL: 這樣還不用判死? 只為了不被關就殺被害人 還有天理嗎184F 02/05 19:20
噓 Belanice: 鬼島對犯罪的嚇阻能力越來越低了...185F 02/05 19:25
→ CCfss: = = 好像已經沒有法官有GUTS判死刑的187F 02/05 19:43
噓 z3728: 這會有報應的189F 02/05 19:46
推 izna: 哇賽 哭求撤告 這種的在法庭上一定會盡全力哭倒表示悔意190F 02/05 19: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