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買軍宅,其實國內,還有許多房仲在做…
但問題是,誰都無法鐵口直斷預測,買屋者最後可以順利過戶(包含仲介),
因此,很多買賣的糾紛便因而產生。
還有在簽署權利買賣書時,雙方同意的購屋價格為1,500萬元,但瀕臨交屋當年,該棟軍宅的價格已翻倍,起碼可以賣到3,000萬元以上,這讓賣方心生悔意,便拿著所有權狀向銀行貸款二胎、三胎
讓買方在房屋還沒過戶到自己名下前,房子就得面臨法拍的窘境。
(註:買軍宅最慘的情況,除了還未過戶,房子就被法拍。
不然就是還未過戶,房子已經過戶轉賣善意的第三人。)
後來也因為民事糾紛太多,許多國內大型房仲,慢慢的都不太願意接這樣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