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bigbigeyes (目目)標題 [新聞] 北一女家長會擬提告 PO網婦人:放過我 別時間 Fri Aug 26 13:39:07 2016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北一女家長會擬提告 PO網婦人:放過我 別再講了
3.完整新聞內文:
2016-08-26 12:25
聯合報 記者江孟謙╱即時報導
新北市李姓婦人搭乘台北捷運,嗆2名北一女學生未主動讓座,並把學生拍照PO網。北一
女家長會已議請律師事務所追究李婦的法律責任,律師周武榮今天透過臉書聲明指出,李
婦的言行觸犯個資法、妨害名譽。李女聽聞遭提告,僅回應,「事情已經落幕,放過我,
不要再講了!」
李姓婦人在新北市新店區經營糕餅店,這兩天店門深鎖,並未營業。今天中午她對記者表
示,事情已經落幕,希望大家不要再關注,語氣間透露無奈。
●律師周武榮聲明如下:
一、針對李姓婦人,關於台北市第一女子高級中學(下稱:北一女)兩名學生,於捷運上
因病痛在普通座上,未主動讓座,擅自於臉書上發送學生照片,發言「這是誰家女兒該作
雞吧」、「穿北一女制服卻不給小朋友讓座真是可恥」!
二、該等言行恐已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刑事妨害名譽罪責,並有損及北一女校譽,李姓
婦人於發言後,非僅未誠心反省,竟仍託詞「作雞,是說雞孵蛋」等語,又提及未讓座是
可恥,再觸犯妨害名譽罪!
三、案經北一女家長會,議請本所追究李姓婦人前揭不法行為,提出嚴正抗議並同時於先
行告發後,待兩位學生及其家長,決定是否補正告訴!
四、本所擔任北一女法律顧問,爾後再有任何損及北一女及其學生之不法情事,定當依法
追究民刑事責任,絕不再容忍寬貸!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udn.com/news/story/7320/1920690
5.備註:
你們好壞喔 害人家哭哭了啦^__<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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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vgirl: 哈哈哈 活該 罵完人不用負責喔3F 08/26 13:39
→ Merkle: 還是不知道自己錯在哪4F 08/26 13:39
→ asked …
→ asked: 放你媽 吉死你6F 08/26 13:39
噓 richardh: 妳說上網就上網,說落幕就落幕喔9F 08/26 13:40
噓 haha98: 之前po文怎麼沒放過人家10F 08/26 13:40
→ GayLord: 政府快開放合法獵殺三寶12F 08/26 13:40
→ MrXD: 做啥糕餅 去做基13F 08/26 13:40
推 kkjjrtlym: 事情已經落幕???????????????????????????????????????15F 08/26 13:40
→ avgirl: 如果你因此賠錢,看還有沒有一堆假鬼假怪擺老的在那罵19F 08/26 13:40
→ SuperUp: 一定要吉 正義魔人和道德魔人的行為愈來愈囂張了20F 08/26 13:40
推 cul287: 又不是死小孩 成年人別再裝24F 08/26 13:41
噓 t13thbc: 妳有放過那些女學生??25F 08/26 13:41
→ deki4506: 台灣就一堆這種的啦,做事不考慮後果,大難臨頭了才在哭哭啼啼29F 08/26 13:41
推 Mooooose: 落幕在哪邊? 還在嘴硬 去法院跟法官講吧33F 08/26 13:42
噓 gankgf: 當初po公審文有想過放過這個年輕人們?34F 08/26 13:42
噓 hogu134: 好意思叫人放過你==35F 08/26 13:42
推 stevenkuo: 南韓不讓座給老人會被打,她是韓國人嗎36F 08/26 13:42
噓 KB722: 幹,告下去啦。這種行為超7837F 08/26 13:42
→ linceass: 狡辯說雞孵蛋 然後又講學生不讓座很可恥 告到底剛好而已47F 08/26 13:43
→ laim: 大億食品商行 另一家店,營業登記許可也沒登記確實!51F 08/26 13:43
噓 ruqoo: 嘴巴很癢喔57F 08/26 13:44
→ lordwill: 放心啦,這種咖小連自殺的勇氣都沒有58F 08/26 13:44
推 MacOSX10: 主動單挑北一女然後立刻投降是什麼概念61F 08/26 13:44
推 qozxcv: 中秋節快到 糕餅店生意....62F 08/26 13:44
→ oldbear: 當初PO網的時候有想過放過人家嗎?現在又要人家放過自己63F 08/26 13:44
噓 norder: 當時這三寶有放過別人嗎?有不講別人嗎?65F 08/26 13:44
噓 otld: 幹 大放厥詞之後 現在想息事寧人 那些被你錯怪的人怎麼辦66F 08/26 13:45
→ REI3173: 推w大,只要出來哭為生活賺辛苦錢大家就會心軟放過淡忘。67F 08/26 13:45
→ asked …
→ asked: 吉到她自殺就對了68F 08/26 13:45
噓 eipduolc: 妳當初放過北一女學生不就無事了69F 08/26 13:45
→ REI3173: 想想當初看見臺灣那些違建跟設施,現在勒?71F 08/26 13:45
→ rogergon: 她講別人雞的時候有放過她們嗎?72F 08/26 13:45
噓 suntower: 根本沒誠意道歉還想落幕 被告剛好73F 08/26 13:45
→ lolic: 那妳道歉了沒 無恥 糙78F 08/26 13:46
→ az64: 再加一條兒少法79F 08/26 13:46
→ acbwanatha: 下次別所高中的女生遇到相同事情沒有人理的話,就是他83F 08/26 13:46
噓 canhong: 自己挑起事端 怪誰86F 08/26 13:46
噓 chrisbbs: 就是常縱放這種人社會風氣才這麼差87F 08/26 13:46
噓 aabbcdcd: 要被吉了才哭哭 公審別人前怎不會這樣想 活該89F 08/26 13:46
推 t88652: 要人放過你 你放過別人惹嗎 賠錢啦91F 08/26 13:46
推 KEMOS: 拜託別讓她落幕!! 讓大家好好看看網路酸民未必年輕人!94F 08/26 13:47
→ dabogoulina: 最主要是掛著牌子 然後叫她每天定時出來站在某地
供眾人辱罵吐恐水95F 08/26 13:47
噓 trohlens: 幾歲的人還不懂那些事可做那些事不能做 被告剛好罷了98F 08/26 13:48
噓 norder: 台灣怎麼從超商到捷運都有這種三寶自以為是的脫軌行為?99F 08/26 13:48
→ az64: 李香蘭是日本人,不是漢奸101F 08/26 13:48
→ ionchips: 正式道歉都沒有還落幕個屁R 自以為逆105F 08/26 13:48
推 canoneos: 現在我想做個好人 好!跟法官說去 看他要不要讓你當好人107F 08/26 13:49
推 nnyy5566: 放別人照片在網路公審之前,就要想到後續的發展才對,都108F 08/26 13:49
→ acbwanatha: 沒考上有龐大家長會的高中,只好自已吃自已了。109F 08/26 13:49
→ nnyy5566: 是一個成年人了,要懂得負責任110F 08/26 13:49
→ ionchips: 最討厭錯了還狡辯的 女高中生一點錯都沒有還在說她不對111F 08/26 13:49
→ KEMOS: 做錯了就應該負起對應的責任 不能再姑息三寶了113F 08/26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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