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rpg (rpg)標題 [FB] 程家親友昨日護航程子瑄到靈堂上香時間 Mon Sep 19 10:12:03 2016
FB卦點說明:因為有記者刊登一篇程子瑄被肉搜的新聞
引起一堆人護航她
護航酒駕者會先說:誰沒酒駕過啊?
護航程子瑄者就說:闖紅燈誰沒幹過啊?
說他們這就是為了護航而護航,無差別的護航以顯示自己的清高後
有人惱羞成怒反問,我那一句話在護航了
後來就脫口說:我這麼做只是要彰顯自己人性的光明面
死者的表弟就是在那堆護航文裡寫了那篇
昨晚有問他有無ptt帳號,要不要貼到這邊來,但因為他沒有帳號
所以就幫他轉貼過來
FB連結:
https://www.facebook.com/kevinhuang9127
FB內容:
我是受害者家屬之一,
那位程女在車禍當天的確是保持緘默,而且是緘默到"一句道歉都沒有",
肇事者家屬到醫院並沒有道歉,完全沒有,
直到昨天下午到靈堂現場被我們質問時,才出現一連串的"對不起","不好意思"。
請問,如果是您的至親,您能夠接受嗎?
我的兩位親人,被撞飛掛在護欄上,死狀悽慘,都已經進棺材了,血還在流,
這都是她這個殺人兇手搶快闖紅燈所造成,而且直到現在還在詭辯,
可是事實擺在眼前,卻不願意承認錯誤,沒有真正的悔意,只想躲避輿論的壓力。
昨天下午來到靈堂,上炷香就火速落跑了,只留下我們看著冰冷的遺體及牌位哀痛!
在上香過程結束時,肇事者的母親親拍肇事者,並小聲說,辛苦了!
雖然這個動作很小很輕,我的家人都沒有注意到,卻剛好被我親眼看到,親耳聽到,
由於大家都已經到快失控的邊緣,所以我不敢告知家人,但是他們真是太可惡了。
記者大人所說的程父,其實是肇事者的姑丈,從頭到尾跟我們家裝熟,
不斷轉移話題,請他回歸正題,不要避重就輕還非常不高興,家屬要求道歉,
還說剛剛就道歉過了,態度真是.......,真有悔意的人會出說這種話嗎?
2條人命只值15萬事我說的,對不起,我一個國中生對法律不太了解,
但是我只知道有錢人家交個15萬的保釋金,就這樣,然後呢?
真的棄保潛逃呢?15萬對有錢人家是不痛不癢的,有符合比例原則嗎?
我大表哥的頭顱破碎,直到昨天還在滲著腦漿及血水,臉也開始變形,
外公的骨頭都斷了,脊椎也骨折變形,整個人都變形了,哥哥很孝順的,
外公非常敦厚老實及謙卑,怎麼就這樣離我而去。
肇事者自稱時速50公里,沒看清楚交通號誌,能把人撞飛這麼遠,連鬼都不信,
淡大畢業,每天走這條路上下班,說看不清楚交通號誌這漫天大謊也說得出口,
那是紅燈,而且是紅燈一段時間了,
因為淡金路對向車道要左轉過後,才會換忠愛街通行,
猛踩油門闖紅燈,完全沒有煞車,這叫過失嗎?這是故意殺人!
一下說沒看到,一下改口沒看清楚,要不要再來個看不懂!
這是一條直線下坡道路耶,不只交通號誌,連待轉區都看得非常清楚,
教肇事者避重就輕的,你知道什麼是因果報應嗎?什麼是禍延子孫嗎?
我還想知道到時候肇事者的律師是誰?對得起自己良心,祖先及自己家人嗎?
出去不會讓人指指點點嗎?讓家人抬不起頭嗎?
回到家,
看到滿地外公親手種植的各種愛心菜,有冬瓜、南瓜、還有其他弟弟愛吃的水果,
我的兩個表哥不僅共用房間,很多東西從小到大都是共用的,再一起16年,
突然身邊的人消失了,你讓我小表哥如何接受?
前一晚還一起去買書,書都還沒拆,隔天早上就跟外公一起去阿彌陀佛那兒了,
大舅舅及舅媽一下子失去了摯愛的父親及孩子,這椎心之痛.......
什麼叫以淚洗面,啊!我只知道我的心好痛......好痛.....
能不能要走大家一起走..........
==
告訴編寫那篇程子瑄被肉搜新聞的記者
蘋果日報刊出她的全名後
想說看她有沒有臉書帳號.結果找不到
用google後就發現她交保後第一件事就關掉帳號跟相簿
要讓大家查不到撞死人的程子軒是誰
記者既然能夠弄到肇事者的照片
一定知道肇事者及共乘的乘客
在交保後第一時間就將自己臉書及相簿帳號關閉
用意當然是在媒體爆出她的名字後不讓大家查到她
==大家根本不用媒體記者來牽著走
看她的行為就知道她覺得自己沒有肇事,只是看錯號誌
有開車經過那個地方的人都知道
她衝下去的那條路根本就是一路往下的斜坡
絕對不可能沒有看到或是看錯號誌
該路口紅燈一陣子後左轉的綠燈才會開始亮
所以她不是搶黃燈,而是加速衝下去時就打算闖紅燈了
因為是公司車,罰單也不是她在繳,開車習慣就是那麼差
我認為她很愛動物,所以如果撞到人以外的動物,
可能才會看到她有悔意.....但撞到人,還不夠引起她的良知
至於她的親友當著死者家屬說「大家歹運啦」
這都是表現出這個家族良知水平在什麼等級
再給那些為了彰顯自己的人性光明面去無差別護航的
程家的律師團會想出無敵棒的辯護理由
不必現在就浪費自己的人性光輝面要照亮程家
而且過失致死最高只判兩年,護航者是在替程子瑄擔心什麼
ps:我都沒有罵程子瑄喔
只有替她加上她的封號..看錯燈號撞死人程子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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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179.37
※ 文章代碼(AID): #1NtqbrjK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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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vgirl: 天天都在發生的事,不需針對個人2F 09/19 10:14
→ lolic: 直接告死這種爛咖就好6F 09/19 10:14
推 kinki999: 15萬…連辦個公祭都不夠~~~10F 09/19 10:16
推 jyekid: 這種狀況交保很正常.... 別甚麼都要未起訴就要搞羈押11F 09/19 10:16
→ avgirl: 能多開車就多開車,騎車就是肉包鐵 幫QQ12F 09/19 10:17
推 qualala: 台灣法律是保護有錢人的 然後最後大家就忘了這件事情
哥每天看酒駕 撞死了醫生 撞殘了警察 有改變什麼嗎!
啊~現實一點 早點投胎去 不一定是壞事 這世界本來就不公平13F 09/19 10:17
推 skyboy: 不覺的台灣幾乎每天都有酒駕撞死人的新聞嗎?18F 09/19 10:18
推 jyekid: 沒啊 15萬的保金普通家庭就拿得出來 要戰 法律保護有錢人19F 09/19 10:18
→ jyekid: 用這個CASE論證有點差21F 09/19 10:19
→ skyboy: 但是政府永遠都不會注意到這問題
這些立委也根本沒用 根本都沒人提修法22F 09/19 10:19
推 linph: 那個路口因為輕軌施工所以取消往三芝方向的左轉燈已經一陣24F 09/19 10:20
推 eipduolc: 15萬當然普通家庭都拿得出來,啊不就是他說保護有錢人嗎27F 09/19 10:20
→ linph: 子了28F 09/19 10:20
→ lovetina: 台灣法律是保護有錢人的+1 我姑丈兒子也曾撞死一個人...29F 09/19 10:20
→ eipduolc: 不然怎不判個1500萬交保??比例原則啊30F 09/19 10:20
→ jyekid: 我說的是 保護有錢人 的論證 拿這CASE太弱了31F 09/19 10:20
→ eipduolc: 兩條人命1500萬換你不逃跑,算比較值吧?32F 09/19 10:21
→ lovetina: 賠了600萬, 然後沒事繼續開砂石車.......33F 09/19 10:21
→ eipduolc: 誰不知道交保很正常,問題是人家家屬怨啊34F 09/19 10:22
推 skyboy: 民眾也都知道酒駕根本在台灣沒啥罪 才會很多人一直酒駕..35F 09/19 10:22
→ eipduolc: 難保哪天他推進國會裡全面改法哩36F 09/19 10:22
噓 svc2kxp: 女版母豬持續跳針中37F 09/19 10:23
推 jyekid: 1500萬交保?意義在哪?又不是啥都要看你身家來套比例原則38F 09/19 10:23
推 norder: 故意當街砍死前女友還親吻遺體下體的都可以用錢換免死了闖紅燈撞死人更不用說了,有錢能使鬼推磨39F 09/19 10:23
推 larenz86: 關肇事者律師啥事= = 沒辯護說不定還判決違背法令 無罪41F 09/19 10:25
→ jyekid: 用錢換免死還比較像是有錢人逃得過死刑的例子42F 09/19 10:25
→ eipduolc: 當擔保也好啊,免得到時候民事脫產賠不了半毛43F 09/19 10:25
推 VVizZ: 沒辦法 這個民事也賠不了多少因為收入低 窮人在鬼島就是45F 09/19 10:26
→ miketk: 台灣就這樣 頂多過失殺人判個兩年.緩刑46F 09/19 10:26
→ eipduolc: 就人家家屬紓發心情而已,哪需要你跳出來裝中肯47F 09/19 10:26
→ VVizZ: 賤命一條 哀48F 09/19 10:26
推 LeeAnAn: 肇事者關閉臉書,可以找她親友的臉書啊50F 09/19 10:29
推 iam0718: 天天都在鬼島上演的事51F 09/19 10:29
噓 jezz9740: 她ig還有辦法看到他姐姐 她媽媽照片喔 要用cache52F 09/19 10:29
推 likastar: 程子瑄一家人鬼話連篇 會有報應的!太可惡了55F 09/19 10:31
推 gotornado: 願往生者一路好走... 肇事者你就... 吃噴吧59F 09/19 10:37
噓 lmc66: 這個刑罰又不會很重 15萬交保哪裡有問題嗎?
又不是交保就不用面對法律責任了62F 09/19 10:38
→ lmc66: 保釋金跟有錢人沒錢人也一點關係都沒有 又不會影響判決66F 09/19 10:39
噓 shanpinlo: 不懂在想什麼 這個態度是要故意惹人生氣吧67F 09/19 10:39
推 qsxwdc: 鬼島該立法女人開車!根本殺人兇器71F 09/19 10:41
噓 baia8053: 一群人是以為國中生就可以很了解法律哦?一直糾結他的語74F 09/19 10:42
→ AAAC: 有什麼好講的?問題就出在輿論壓力太小啊!要是肇事者的朋友看到肇事者,都以鄙視的眼光去看他,或者完全不理他,看肇事者的態度還會一模一樣嗎?77F 09/19 10:42
→ emou: 15萬連辦喪事都不夠吧...80F 09/19 10:44
推 yang412yang: 笑死人,立委自己就酒駕的一大堆,噁爛的政府,藍綠都一樣。81F 09/19 10:44
推 jauruyu: 如果有些人就是需要輿論壓力才能激發良知 那肉搜剛好而已85F 09/19 10:45
推 cat1224: 這國中生思緒還真清楚!!文筆也不差86F 09/19 10:46
→ AAAC: 肇事者不道歉,那被大家以鄙視的眼光看待,本來就是剛好而已87F 09/19 10:46
推 arcc: 幫高調,底迪加油~~三寶去給我輪迴吧淦88F 09/19 10:46
推 seon520: 一定要幫你高調 不然下一次可能是我們受害90F 09/19 10:47
推 doom3: 節哀 鬼島法律就是這樣 撞死人都是交保 有酒駕也是一樣93F 09/19 10:47
→ AAAC: 反倒是知道肇事者行為的朋友們,如果不鄙視肇事者,那這種朋友也是很卑劣94F 09/19 10:47
推 drcula: 初犯有悔意,重判6個月,緩刑2年,為什麼判這麼輕??有和99F 09/19 10:51
→ drcula: 解就是判這麼輕,你不和解還會被罵,不會判重多少,還拿101F 09/19 10:52
→ drcula: 不到錢唷,然後民事和解賠個1000萬有誠意吧?分N年給,一103F 09/19 10:53
→ stevenkuo: 肉搜 群體霸凌 並不會改變法官的自由心證及判決,當庭105F 09/19 10:54
→ AAAC: 期待立委加重罰則?不可能,藍綠絕大多數立委都不會願意106F 09/19 10:54
→ stevenkuo: 認錯展現誠意解決遠比公開慰問相對重要,刑事判完、還要轉民事再求償,對死者家屬也是煎熬。強制險200萬可以107F 09/19 10:54
→ stevenkuo: 先申請,其他賠償就送調解或上法院了,最重要就是錢。網路旁觀者反而要平靜看待,畢竟初步分析評判表及車輛110F 09/19 10:54
推 shsh946: 國中生?其實文筆不錯112F 09/19 10:55
→ emou: 國中生...文筆看不出來這麼小耶114F 09/19 10:55
推 tist: 高調115F 09/19 10:55
推 drcula: 個月給五萬,給個兩個月不給了。兩個月名下財產轉移完了,116F 09/19 10:56
→ AAAC: 網路旁觀者評論就是要合法,只要合法,那肇事者就不能怎樣了117F 09/19 10:56
噓 howwong: 國中生知道故意.過失.比例原則.不上哈佛還在玩FB?118F 09/19 10:56
→ drcula: 一毛錢再也拿不到,也不能再上訴,因為刑事過失致死已經定讞,現在變民事債務不履行。然後繼續開名車住豪宅玩fb119F 09/19 10:56
→ AAAC: 他國中生就是很直觀地用國文去解讀過失、故意而已,人家不見121F 09/19 10:57
噓 iso90024: 是我一定動私刑,法律根本無法保障窮人123F 09/19 10:58
→ drcula: 關懷流浪動物賺讃,至於兩條人命?who care?124F 09/19 10:58
→ AAAC: 得看到故意,就馬上想到會有人會來罵他說法律上的故意不是這樣分的125F 09/19 10:58
推 FinnF: 高調127F 09/19 10:58
推 pink02: 高調啊!!129F 09/19 11:00
→ stevenkuo: 保險很重要!如果機車死傷者若有保傷害險、任意險,理賠金可以先拿到,這事件可以由保險公司出面談判,台灣騎機車真的很危險!130F 09/19 11:01
推 sediments: 《WomenTalk》拜託幫我決定瀏海的去留133F 09/19 11:01
噓 howwong: 想要對方賠得多,應該做的是先換個律師啦134F 09/19 11:03
→ chihchuan: 唯一死刑
以後殺人者死、過失致死者也死,才有公平正義135F 09/19 11:05
推 trtc: 後續還要打官司,所以肇事者不會認錯。要是道歉了,判決會對她不利138F 09/19 11:08
推 yaya: PUSH140F 09/19 11:08
推 HNO3: 加油141F 09/19 11:09
推 hcbd: 台灣很保障加害者權益所以撞死兩個人沒有棄保潛逃的必要,143F 09/19 11:11
→ stevenkuo: (如何處理車禍糾紛?)推薦去翻翻這本書,事情發生了,147F 09/19 11:15
→ stevenkuo: 就是談錢解決,刑法的懲罰反倒是其次,而且也得要看檢察官法官及法院內雙方攻防 法條引用 證據說話;網路留言或遊行抗議對司法的影響實在有限,看洪仲丘就知道149F 09/19 11:15
推 immosha: 這國中生文筆很好154F 09/19 11:17
→ eiriyuki: 先提假扣押肇事者名下的財產比較實際155F 09/19 11:18
推 x013x: 推156F 09/19 11:20
推 yaya: PUSH158F 09/19 11:23
推 mizuhara: 要假扣押也得被害人家族有足夠的資金才行吧?(印象中160F 09/19 11:24
推 afu4869: 這姓程的整個家族都廢物啊 闖紅燈撞死兩人明明超嚴重的161F 09/19 11:26
推 lbowlbow: 垃圾,兩條人命十五萬?把你撞死兩次再給你15萬好不好?162F 09/19 11:28
推 Bonkon: 推 媽的死三寶166F 09/19 11:31
發文的黃同學媽媽有回應了
........肇事車輛沒有投保強制險
※ 編輯: rpg (114.34.179.37), 09/19/2016 11:33:17
噓 nojydia: 國中生還是搞清楚法律再來吧167F 09/19 11:32
→ vltw5v: 保釋金不等於罰金,但這國中生文筆不錯了168F 09/19 11:34
推 kazamisie: 一堆法律魔人ㄟ 吃飽很閒還是是親友?169F 09/19 11:37
之前有去查一下程家開設公司名下車子情況
該公司名下車輛有一堆交通罰單不繳
※ 編輯: rpg (114.34.179.37), 09/19/2016 11:38:49
推 help1268: 每天都有人被撞死 就是賠錢了事 台灣的玩法170F 09/19 11:38
推 tAmoloko: 國中生文筆都贏發廢文洗版的網軍 肇事者還這種態度172F 09/19 11:41
→ Waterpig: 國中生不懂就算了 底下推文真是嘆為觀止175F 09/19 11:44
推 ocbf: 以台灣目前的判決,應該不可能判多重,另外看程女家屬的嘴臉調解委員會或上法院時一定也不可能拿錢出來181F 09/19 11:55
推 beryll: 一定背景超硬183F 09/19 11:57
→ stevenkuo: 個資法的限制,保險狀況及罰單未繳建議由執法單位公開184F 09/19 11:58
推 afu4869: 非常經典的母豬典範... 真的是母豬母豬187F 09/19 12:01
推 vcyc: 呵呵190F 09/19 12:06
推 wusam4667103: 可悲的廢物 讀到大學畢業比中學生還不如 一身活到狗身上去191F 09/19 12:06
推 micsue: 垃圾!!!!!!!!197F 09/19 12:12
推 pharhan: 幫高調 我家就住忠愛街口附近 闖那個紅燈確實是太久了198F 09/19 12:12
→ micsue: 題外話,這個國中生弟弟的思慮很清晰耶200F 09/19 12:12
噓 mike42: 這種ㄉ一定緩刑繼續毒害其他用路人喇201F 09/19 12:14
推 shi21: 吉死她204F 09/19 12:14
推 techniclaire: 還以為是大人了 才國中生 屌打一堆只會瘋子谷跟魔獸的廢物QQ 辛苦你了弟弟……206F 09/19 12:16
→ friand: 沒律師還是有強制辯護的 有公設的唷212F 09/19 12:27
推 apple00: 程子瑄是誰啊 我只知道子瑜213F 09/19 12:29
推 jerrylin: 告死她啊 這種人就是要告到連車都沒得開
想闖紅燈 至少也要先看有沒有人 死白目214F 09/19 12:30
推 zzguineapig: 護航的意外嗎?一堆公x還在好正我可以是能奢望什麼219F 09/19 12:34
推 josLynYa: 肇事者和他家屬如果真是內文描述的這樣~真的很惡劣!什麼樣的家族養出什麼樣的人…224F 09/19 12:38
→ plusonezero: 不過這國中生文筆真的還不錯+1,至少能夠用文字清楚表達自己的想法,比ptt上的某些大學生強多了228F 09/19 12:39
推 BMHSEA: 這弟弟需要先知道保釋金是什麼 至於闖紅燈真的很畜生231F 09/19 12:45
推 weboau: 拍拍,加油………232F 09/19 12:47
噓 bomda: 告沒用啦 直接請人私下行刑比較快233F 09/19 12:54
推 fifi0828: 有錢人不怕賠錢怕關 希望他被關234F 09/19 12:57
推 pinis: 推,台灣法律也要修235F 09/19 12:57
推 ccps9550217: 我覺得以後我要殺人就開車去撞人好了 不是嗎?
無法理解都是殺人但刑責卻差很多236F 09/19 13:01
推 ImMACACO: 推 弟弟加油 長下坡+交叉路口高速通過就是一開始就要闖無誤 真的是詭辯238F 09/19 13:07
推 aghgna: (# ゚Д゚)240F 09/19 13:08
推 q5h67z: 等等法律人又要出來說不要情緒化了242F 09/19 13:11
推 susanna026: 覺得 那對不幸枉死的父子不會放過你們的 噁爛的ㄧ家子244F 09/19 13:13
推 lovejamwu: 二名無辜被她撞死的會一輩子跟著她的....246F 09/19 13:22
推 bobon0921: 這國中生寫的文筆比九成的記者文筆還好248F 09/19 13:35
推 s860382: 這種有錢人現實中還是可以活的好好的 唉249F 09/19 13:38
推 Romances: 日本撞死人要賠臺幣幾千萬,永久吊銷執照,反觀鬼島~250F 09/19 13:48
噓 deathsong: 台灣最垃圾最不事生產最該下地獄法律系
不怪酒駕抓被害人毛病是誰有病
立委自己應酬一堆 酒駕修法害到自己怎麼辦251F 09/19 13:49
噓 brke: 噓某樓 國中生為啥不知道故意 過世 比例原則 自己國中沒唸公民不要說出來讓大家笑258F 09/19 14:08
推 RLH: 這小孩文筆思路比很多記者還好262F 09/19 14:46
→ winter0723: 真的很難過,最可怕的就是這些,做錯事不懂反省,懲罰還不痛不癢的,我相信再給這女開車,不久後又會有第三、第四個受害者,我等她哪天也掛在護欄上272F 09/19 15:18
推 adon0313: 這種人 錢跟人命對她都看不重的 要關進去才會痛278F 09/19 15:25
推 amadeusli: 不是酒測值為0嗎?為什麼還有一堆推文噓酒駕呢?
怎麼看都應該是三寶闖禍吧!279F 09/19 15:34
感謝程小姐今天中午登入ptt看大家的文章
可是我全篇都沒有用不雅字眼罵你喔
期望您繼續用您的愛心照顧去動物醫院看病的動物們喔
※ 編輯: rpg (114.34.179.37), 09/19/2016 15:41:14
推 wwwqoo: 幫高 有夠慘的282F 09/19 15:44
推 tzuchun0214: 肇事者那邊的嘴臉好噁心,眼睛有狀況就不要上街害人283F 09/19 15:44
推 winter0723: 欸?是怎麼了,那個tonyfenny321是親友?小號?我記得她的帳號是x開頭啊284F 09/19 15:48
推 wwwqoo: 去公祭講這些感覺就是欺負人太良善阿!看純樸農家子弟好欺負?如果死的是黑道的親友我相信會有不一樣的應對! 科287F 09/19 15:52
推 wwwqoo: 若說車禍相互有擦傷,講一句咖歹運是還好,問題是人都撞死了講這個實在不恰當290F 09/19 15:58
推 yiyin330: 八成看手機之類的,三寶就是爛292F 09/19 16:05
推 kylie720: 常常走的路燈號不熟,說不過去。300F 09/19 19:00
推 Asucks: 肇事者絕對會有現世報307F 09/19 20:37
今天從早上8點開始淡水警察就在那邊擺超速照相機
.....速限40
剛剛閃光閃個不停
※ 編輯: rpg (219.85.198.93), 09/19/2016 20:41:39
→ winter0723: 額…不過這樣也算好事吧,限速嘛!雖然對她那種連紅綠309F 09/19 21:19
推 akay08: 中華民國的法律罰太少了310F 09/19 21:19
推 jyun34: 很意外這文筆是出自國中生,也很意外台灣法律是這樣 ...讓兩個人橫死街頭且無悔意 兩年?15萬?沒有要逼死她但總該有些教訓和交代吧312F 09/19 21:26
推 ups: 闖紅燈的垃圾316F 09/19 21:50
推 chunpiao: 換作是我,那天在會場上我就會桶死她。317F 09/19 22:03
推 dannana: 國中生文筆不錯耶,幫高調323F 09/20 01:24
推 beergap: 國中生這樣文筆算差強人意吧326F 09/20 03:36
推 a0652qj: 文筆還好啊 唉 悔悟真的很難要求 慘啊328F 09/20 07:30
推 as22133: 國中生蠻有條理的329F 09/20 07:40
推 zeldeo: 高調!!!!!!!!!330F 09/20 09:45
推 awyw: 爛人一個
應該說一家才對331F 09/20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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