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hamasakiayu (ayumi)標題 Re: [爆卦] 三分鐘,帶你了解政府不敢跟你說的電業法時間 Tue Oct 4 10:21:17 2016
※ 引述《yrrh ()》之銘言:
: ※ 引述《ftrain ()》之銘言:
: : 小小台灣總不可能不同發電廠自己拉線,
: : 這樣一個小台灣要重複拉多少線?
: : 就跟中華電信一樣阿,第四台也拉,台哥大也拉,
: : 遠傳也拉
: : 那不就跟小孩子賭氣一樣,人家不跟你玩啦,
: : 你要玩自己買。
: 你知道你的網路費包含上網費跟電路費嗎?
: 其實有一半的費用就是拿來付中華電信的電路維護費
: 所以民營電廠雖然不需要維護輸配電
: 但他們還是得拿出費用給台電,讓台電進行電路維護
: 就好比是台灣大哥大、遠傳之於中華電信
問題是線路維護費用民間財團表示為了不妨礙公平競爭
要求以成本出租給其他競爭者
我想問
中華電跟台哥大、遠傳是競爭關係
為什麼中華電必須要用成本租給其他電信商?
佈建當年是中華電自己佈建的
就算說到國營時期的銅纜,也是中華電自己出資買回的公司資產
而說到光纖就更別提了
是民營化後中華電自己佈建的
而中華電一家布建量遠超過其他各家總和
其他民營自己不投資
只會坐在那裏要求糖吃
否則就是不公平競爭
請問有道理?
電網也是相同的概念
今天若還是停留在目前電網的部分就算了
我們未來要推動智慧電網,要推分散式小型電網
也就跟當年民營後的中華電在布建光纖一樣,是新東西
而電業法修正案總說明裡面提到
單一式電網,造成高備轉容量率成本與高線路耗損量
是個古老陳舊的模式
因此要透過此修正案達到地區型小型智慧電網來改正
原文
===============================================================================
尤其全島單一之集中式電網的供電邏輯,不僅南電北送造成電能耗損、還以鉅額成本維持
高備用容量,已和分散式智慧電網的潮流脫節。
===============================================================================
換言之
以自由市場競爭的概念來看
大可以由各電業自行去負擔這塊投資建置
但修正案卻規定電網國營獨營
智慧電網數千億的建置成本全部都要國營自行負擔
但這時候他們已經沒有發電廠在手上
: 很多人不知道台電目前的負債已經破兆
: 低廉的電價是虧損的原因之一
: 前面有人說台電的發電效益很好
: 發電的電價是全世界第三低
: 為什麼是第三低,因為台電是虧錢在賣電
: 所以可以用低廉的價格賣給民眾
: 但虧損的金額會轉嫁到台電的負債
: 到最後大家還是要從稅金掏錢去補貼這些虧損
我再說一次
台電的成本數據都在官網上公開
一直說台電賠本賣電
麻煩按發電方式按發電量比例算給大家看
燃煤、燃氣、核能、水力這些占了超過八成以上的發電方式
現在到底有多虧錢在賣?
且說是賠錢賣
那個是在世界能源高點,每桶原油突破一百美金的時代
現在每桶原油不到當年的一半
當時累計的虧損一千多億,算他兩千億好了
之前老馬油電雙漲
之後又有浮動電價機制
前年台電進帳兩百億利潤,去年進帳六百億利潤
今年據說也有兩百億
短短三年時間營利也是千億等級
今天是政府要求發電費消費券
否則以台電的償債能力
我不認為此時此刻的現在還在大規模的賠錢賣電
另外如果你真心認為台電賠錢
那就透過浮動電價機制漲電價啊
結果呢?
台電盈餘納入平準基金 電費不調降
http://news.cts.com.tw/cts/life/201609/201609131797611.html#.V_MJ9Ch97cc
如果政府覺得台電賠錢
為啥不敢漲電價?
反而是電業自由化後開放財團進場
將原本上繳國庫的盈餘全部分潤給財團均霑
你不覺得這邏輯很弔詭?
被財團拿走的那部分原本要上繳國庫的盈餘
恐怕不會小於所謂納稅人的補貼(且目前還沒發生過政府編預算補貼過)
: 另外台電虧損的原因還有來自民營電廠的購電
: 台電一年要多花一千多億跟民營電廠買電
: 每年溢價兩百多億跟民營電廠高價購電
: 但沒有多少人知道這件事情
: 台電溢價買電 轉嫁全民買單
: https://goo.gl/Xa76u4
台電溢價買電 轉嫁全民買單 - 焦點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向民間購電 比自行發電貴台電長年虧損,電價預計五月中旬大幅調漲,但虧損一大部分的原因,卻是台電扮冤大頭掏空自己,每年花一千多億元向民間電廠購電,價格不僅比他們自己發電成本高,買回來的電卻又遠高於備載容量,等於完全用不到。 ...
: 台電向民營電廠購電平均價為每度三.五八元,一年購買近四百億度電,比自己發電多花
: 兩百多億元,台電去年出現鉅額虧損的同時,民營電廠卻都享有高額利潤。民間業者投資
: 麥寮、和平、長生、新桃等四間電廠,去年度的盈餘超過一百五十億元。八十三年起分四
: 階段開放民間業者自設電廠發電,並與台電簽訂二十五年的長期合約,由台電保證收購,
: 經營民營電廠成為穩賺不賠的生意。
: 反電業法的人打了一大堆抹黑的言論
: 但沒人提到這件事,幾乎都絕口不提購電問題
: 其實讓民營電廠回歸市場競爭才是電業法的宗旨
: 這樣才可以讓台電減少每年兩百多億的冤枉支出
: http://i.imgur.com/WXZziJi.jpg
: 大家不要小看這一年兩百多億的額外花費
: 這些多花的錢全部都是進入財團的口袋裡
: 自從1999年KMT跟民營電廠簽了25年長約後
: 十多年下來,這些財團撈走大家三千多億的血汗錢
: 如果不想辦法遏止的話,未來十年他們還可以撈上千億
是反電業法修正案的人不敢提
還是你沒在關心電業?
當初修正案被丟出來的時候
一堆人都在說是IPP購電合約到期
現在正在準備換約的時候
因為現在輿論來看
不太可能按照當年能源高點的時代的價格再去跟財團簽保證二十五年
所以必須要趕緊通過電業法修正案
讓這些財團解套
老早就一堆人懷疑了
我甚至還舉過當初輿論撻伐購電過貴時
台電回頭跟這些財團想要重新檢討合約
到最後只有台電轉投資的民間電業願意"讓利"
其他財團都表示希望台電能"相忍為國"
我就在罵說這是私營企業以營利最大化為目的的最好例子
如果你真心的覺得台電被財團吸血超可憐
那你該支持的不是政院版修正案讓財團解套
而是重新議價
透過輿論的壓力
與政府的資源要求財團訂定一個合理的合約
: 台電會把這些虧損轉嫁到負債或電費上
: 到最後大家還是要從自己口袋掏錢給財團享用
若你的論點是正確的
修正案之前,最後還是從自己口袋掏錢給財團
可是
修正案之後,不用到最後,你是馬上從自己口袋掏錢給財團
請恕我魯鈍
我看不懂同樣是從自己口袋掏錢給財團
兩者差異何在?
更別提前者根本還是未來式
後者是現在進行式
: 除此之外台電本身的高層也很有問題
: 屢次不合理的高價購買發電用燃煤
: 讓這幾年台電的虧損加劇
與其讓你靠想像指涉
不如讓實際數據說話
台電購煤價低於國際行情 請勿用錯誤報導否定台電員工的努力
https://goo.gl/hnGMA7
針對今(12)日自由時報報導「台電燃料買貴了 全民成冤大頭」,指控與國際行情相比,
今年台電購煤應可多省50億元,台電嚴正強調燃料並沒有買貴,去年與今年的價格不能等
同而論,報導所指的實際採購價84美元是台電去(102)年的實際購買均價(長約加現貨的平
均價格),事實上,台電今(103)年的實際購買均價(長約加現貨)每公噸約只有76美元,比
報導指出的澳洲現貨價格77.5美元還低,台電盼媒體報導應仔細查證避免誤導民眾。
台電表示,購煤的價格分為長約價與現貨價兩項,而該報導所指的澳洲新堡港77.5美元是
兩年(102年與103年)現貨平均價,台電這兩年的現貨平均購買價是76.95美元,即使拿兩
方的現貨價格來比,台電的76.95美元也比報導所提澳洲新堡港的77.5美元來得低,並沒
有報導所說台電燃料買貴、高於國際價格的情事。
: 種種因素下,才會導致台電這幾年的負債破兆
負債破兆
但他的資產是大於負債的
當然,現在負債比例過高不算太健康
但是那是一堆電廠蓋了卡在中間遲遲無法運轉所致
譬如核四一座就是三千億了
跟僅有千億級的虧損並不相同(目前核四還沒被認列到虧損之中)
且自由化後要清償負債
一般企業作法就是處分資產
現在林全不斷跟我們保證不會販賣掉全民資產
賺錢的火力發電廠全會保持國營
那麼,請問修正案後
你的負債比例如何降低?
賣又不讓賣(這我也同樣反對賣電廠)
賺又不讓賺(分割成更多的小公司)
該蓋好來賺錢的電廠還是卡在那邊(深澳、核四)
怎麼不高負債?
修正案後就能解決嗎?
煩請詳細跟大家說明一下
: 所以適當的改造台電
: 這樣才有辦法跟中華電信一樣重新振作
: 最後這篇文章也有提到,雖然KMT跟DPP都推電業法
: 但他們兩者的立場並不相同
: http://enews.url.com.tw/enews/3385/
: 國民黨主要是想藉由發電市場的利益大餅的切割與讓出,來攏絡特定民間財團興建民間電
: 廠(IPP),以交換其政治效忠,另一方面更可滿足工業區中大企業對於電力穩定供應的
: 需求(IPP對於工業大戶的逐利行為,詳待後述),並為台電的後續民營化鋪路。這種「
: 一兼二顧,摸 蛤兼洗褲」的電業自由化,基本上是延續國民黨對公營事業民營化的一貫
: 態度。
: 其次,民進黨與反核團體長期以來對於台電即相當感冒,因為其長期壟斷並誤導台灣的
: 電力資訊,特別是在反核的議題上,台電動不動就拿缺電來要脅興建核四,並隱藏核電
: 成本實際上是很昂貴的這個事實真相,因此反核團體就認為,其實只要電業自由化,透
: 過市場機制的價格競爭,昂貴的核電會被市場機制所淘汰,反核四就水到渠成,甚至台
: 電這個老大哥,也將被民間電廠所淘汰
說真的立場甚麼我都不想看
光看到"反核團體認為"
我就可以判定這是篇腦殘文章了
再說一次
郝明義透過全國最高行政首長林全的授權進入台電,去開放台電
請問
到底有查出甚麼被隱藏的電力成本了嗎?
蔡英文表示核電成本很高,都沒算到後續的核廢處置
但在他當行政院副院長任內,下面就有一個核後端基金存在
負責處理核廢料與核電廠除役事宜
如果覺得每度電攤提的0.17元過低,不符成本
請問蔡英文上任突破百天了
有要求將攤提費用調漲到0.71元嗎?
再說
核電在修正案之中
居然還是維持國營
請問都說台電黑箱,台電壟斷
現在核電還放在他手裡
反核團體你能安心?
他所公布的核能成本數據還不是台電說得算?
你修正案到底解決了甚麼問題了?
我對於修正案及其支持者
一直有個疑問
你們常常提出現在電業的許多問題
最後告訴我們不透過自由化不能處理
但是實際上很多跟自由化甚麼毛關係都沒有啊~~~~~~~~~
以本篇來看
Q1.說電價過低
A1.浮動電價你就漲啊,為啥十月不調漲電價?
Q2.說台電被IPP電廠吸血,最後納稅人掏腰包給財團
A2.現在就要換約了,蔡政府去重新議價啊
Q3.台電隱藏發電成本
A3.都公布在官網上了,還有郝明義開放台電過了,又換過董事長及一干高層了
隱藏你妹啦,且全世界電業誰向台電資訊透明的?
世界銀行評比,在資訊透明度,台電拿到滿分~~
請問到底跟修正案有個毛關係?
Q1.電價過低
A1.自由競爭可能讓電價更低
Q2.台電被IPP吸血,最後納稅人掏腰包給財團
A2.開放市場,直接掏腰包給財團
Q3.台電隱藏發電成本
A3.郝明義要求民營電廠提供數據,民營電廠拒絕
所以修正案到底解決了甚麼毛線了?
麻煩修正案,及其支持者用簡單易解
可以讓小學四年級學生聽懂的程度解說給大家聽好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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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kelyβ@βγ: 噗~最近才跟專包政府工程的包商泡過茶 03/06 23:58
→ kelyβ@βγ: 聽到核廢料桶油漆刷一刷了事,嚇的尿都快噴出來啦XD 03/06 23:58
→ kelyβ@βγ: 噗~小hama要不要問問馬殷邦博士啊XD 03/07 00:28
所以你kelyβ@βγ現在指涉馬殷邦博士涉嫌跟台電同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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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Re: [爆卦] 三分鐘,帶你了解政府不敢跟你說的電業法
10-04 10:21 hamasakiayu.
推 rain2000: 還三分鐘解釋咧 一秒解釋電業法 電業法=漲電費 懂?2F 10/04 10:28
推 WWWSENTYOU: 同意,到現在沒有人說臺電負債在自由化後會怎樣3F 10/04 10:30
推 iphyf: 中肯分析!4F 10/04 10:30
→ crocodileho: 一堆以訛傳訛的刻板印象 沒辦法 早在幾年前 人家就用7F 10/04 10:32
推 FlashMan: 財團不肯廣佈線路直接叫種花給他們用 這就民營支持者誇口的經營笑率10F 10/04 10:33
→ nevillechao: 漲電費雖然很ooxx 不過其實還好 重點是把原本進國庫 千億等級的錢 直接就這樣分給私人財團 完全就是賣國12F 10/04 10:34
推 YMSH205: 問個小問題,台電目前的應收帳款那邊可以看到明細
也有個4百多億,可是找不到明細QAQ
打錯是應該款項 帳款是3百多億14F 10/04 10:36
推 hkai: IPP剛好解套 爽翻天~19F 10/04 10:50
推 ohnotme: 推,希望大家都能看到這篇文20F 10/04 10:50
推 lovespre: 當年不是有個買煤價買在最高點 然後文件都不見的新聞??21F 10/04 10:53
推 hkai: 好笑的是輸配電資產才佔多少,卻要擔100%責任23F 10/04 10:54
推 baboosh: 你看林全說七天假不叫砍 這種睜眼說瞎話的本事
套在電業法也能通24F 10/04 10:55
噓 tcpic: 還在台電沒有發電廠 上個月就打爆了的現在又拿出來講26F 10/04 10:56
為了怕某些人玻璃心
那我說精確一點好了
台電被分拆後的電網業手上沒有發電廠
→ tcpic: 請問是不是違法了? 是的話那根電業法修不修法 有沒有關係?28F 10/04 10:58
所以我以前文章就說過了啊
電業法修正案沒有主動賣電廠
但是賣了電廠修正案也不能阻止
可是我們不能怪罪修正案
請問我論述有問題嗎?
聽說分拆成不同公司了耶
難不成台塑的獲利會分潤給遠東嗎?
如果會的話那你的假設就成立
另外感謝提供連結
我剛好補充修正案總說明的文字
再幫你貼一段修正案總說明回應你
==============================================================================
組織架構龐雜、能源種類與各電業業務交叉補貼,造成效率不彰
又第七條
條文施行前取得電業執照之電業應依發、輸、配、售電業務,建立分別計算盈虧之會計制
度,不得交叉補貼
==============================================================================
所以修正案是要用發電業去補貼電網業嗎?
那不就是個業務交叉補貼?
其次
台電有希望修正案中將台電成立一個控股公司
下轄發配輸售四大部門
但是我前幾天看印象中沒看到
現在你給我草案內容我用"控股"搜尋也沒看到
請問不同公司如何補貼?
推 sca133: 原po你跟資資討論這……?裝睡的叫不醒好嗎33F 10/04 11:01
→ tcpic: LBJ 造謠的時候倒是不甘你的事
你只要回答一個問題就好 要賣是不是可以現在賣?34F 10/04 11:01
現在可以賣呦,國有財產法嘛
但是電業照不發我卡死你
未來修正案就要大量發放電業執照出去
以達到自由競爭
跟過去由台電獨佔,不到必要不發電業執照
時空環境不同
懂?
推 zzahoward: 以後台電本體會只有電網,其它電廠的部分都可以由其它人持股一半
樓上還是東西看清楚一點再來討論,你每次都只會拿破碎的論述來耍嘴皮36F 10/04 11:03
推 ckf1207: 樓上 為什麼值錢的都給財團 爛的都給台電呢40F 10/04 11:07
→ magamanzero: @tcpic 那我也反問以後能不能賣
你用現在沒賣來說以後不會賣 你不覺得怪怪的???
某人二十歲沒砍人 所以他四十歲一定不會砍人?41F 10/04 11:07
→ tcpic: maga 你其實拿實質影響力出來用你知道嗎
你今天沒有砍人 但是你有砍人的能力 所以你會砍人45F 10/04 11:10
→ tcpic: 我用你的邏輯描述給你聽阿 你今天沒有賣 但是你有能力賣50F 10/04 11:11
→ tcpic: 所以你會賣 這是你說的
看來真的是中文系的 你都說了國有財產法52F 10/04 11:12
→ tcpic: 那要不要賣 是不是都要依據國有財產法?55F 10/04 11:13
所以是可以賣的對吧?
所以沒有法條限制不能賣對吧?
跟我的論述有甚麼差異?
另外,補貼那節要不要順便回應啊,科科
推 otoshigod: 不要過電業法讓賣電廠的機會都沒有就好56F 10/04 11:13
→ tcpic: 那你要不要跟 認為會賣的人說 即使要賣也是依據國有財產法?57F 10/04 11:13
→ tcpic: 不好意思 依照台電賣核四設備 現在沒過一樣能賣59F 10/04 11:14
現在買電廠
阿台電自己就要獨營
財團買來做啥?
未來買電廠
財團自己可以拿來發電賣人
我幫忙澄清很多次了
現在電業法修正案沒有主動要賣電廠
但是賣了,拿他沒皮條
也沒有辦法阻止
既然電網業在電業法中都可以限定國營
附加一條現有國有電廠非經立院同意不得販售
很困難嗎?
也許對想要賣電廠的人而言的確會痛苦不堪啦,呵呵
推 zzahoward: tcpic還是沒看到重點啊,重點是台電分拆後發電廠持股會賣出一半,現在賣設備跟未來賣持股你拿來放在一起比超好笑60F 10/04 11:14
→ magamanzero: 說過拉 但那也是承認有賣的可能不是?
那問題就簡單了 賣了對國家或人民好不好?63F 10/04 11:14
推 Meerz: 邏輯清晰正確65F 10/04 11:15
→ magamanzero: 如果有賣的可能 而且賣了有不好影響 為何不訂死?
如果你覺得賣了也不會怎樣 那主題就要換另一個66F 10/04 11:15
→ tcpic: 我想你要先搞懂法律結構68F 10/04 11:17
歡迎你從頭講起
請以小學四年級學生聽得懂的程度講解
謝謝
→ tcpic: 甚麼叫做 行為法 甚麼叫做組織法 再去看 113 條69F 10/04 11:18
現在人民有此疑慮
請問在修法上面如何杜絕可能的賤賣國產?
就算是疊床架屋我也不在乎,反正台灣法律也不只一次了
我希望能有法條明文規定
不能賣電廠,至少要立法院多數同意
你法律好像很專業
請你說明為什麼在法律條文(其他法也行不一定要電業法)新增或修改上做不到
謝謝
→ tcpic: maga 反對派的說法一直是 修法之後會賣電廠 所以 台電
本身電廠會歸零 所以 發電只能跟民間買71F 10/04 11:19
→ tcpic: 可是從核四的事情看 不需要修法 台電還是可以出售設備
那是根源 如果台電本身保留發電廠 那他就有發電事業要處理意思是 台電就會仍有用電的市佔率 而不是全部由民間74F 10/04 11:20
再說一次
那是分拆後沒有電網的台電公司
有電網的台電公司沒有發電廠
謝謝
→ tcpic: 你自己都說有國有財產法了 還是要我貼國有財產法連結?77F 10/04 11:21
國有財產法可沒明定需要立法院通過呦
第35條
公用財產變更為非公用財產時,由主管機關督飭該管理機關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局接管。
但原屬事業用財產,得由原事業主管機關依預算程序處理之。
第36條
主管機關基於事實需要,得將公務用、公共用財產,在原規定使用範圍內變更用途,並得
將各該種財產相互交換使用。
前項變更用途或相互交換使用,須變更主管機關者,應經各該主管機關之協議,並徵得財
政部之同意。
第58條
國有財產計價方式,經國有財產估價委員會議訂,由財政部報請行政院核定之。但放領土
地地價之計算,依放領土地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有價證券之售價,由財政部核定之。
怎麼看都是行政機關處置
→ tcpic: 我就說過 了 比方說公立醫院要不要立法說不能賣設備?
那警局呢 學校呢 研究單位呢 一處定一條嘛? 當然是抽出來訂一個財產法 一起限制阿78F 10/04 11:22
可以啊,我有說我反對嗎?
那你這個配套法案先出來了沒?
其次,台灣電業自由化涉及數兆利益
與我國國力之強弱,國運之興衰
對其電業財產設立特別法因應轉型時期
我認為沒有適法性的問題
你認為有
煩請具體解說一下
→ tcpic: 14條你有沒有看 電力調度費84F 10/04 11:27
第十四條 電業所生產或購售之電能經由電力調度中心調度者,應按其接受調度總量繳交
電力調度費。
區域型綜合電業及輸電業設置之線路及變電所,應依其轉供電能數額及費率,向使用該電
業設備之電業收取費用。
前項轉供費用,得由電力調度中心代收之。
所以哩?
請問哪裡說不能賣電廠了?
→ tcpic: 是不是要講第三次 國有財產法 規定買賣的事項?
是 分拆之前就可以賣了 跟電業法無關85F 10/04 11:27
我講了一百次了
人民有疑慮
多加一條堵洞是會死嗎?
還是有不方便的地方?
→ tcpic: 還是有人要把 調度中心當作一個辦公室 跟調度者收費
然後輸電電網網丟一邊去?87F 10/04 11:28
收取電網租金
跟電廠能不能賣什麼關聯?
另外,中華電也有收租金啊,成本價
好個自由競爭市場~~
推 JHNJHNJHN: 現在會支持電業法的不是還在狀況外 不然就是既得利益89F 10/04 11:29
→ magamanzero: 所以到底拆了之後能不能賣XD 上個月討論的都是可以90F 10/04 11:30
推 chenwin25: 仔細看,民生重大議題,媒體沒聲音,鄉民不上街,背
後的力量有多大91F 10/04 11:31
→ tcpic: 實質影響力嘛 那你應該要求 所有公家機關 從總統府五院 到93F 10/04 11:32
→ magamanzero: 不過有疑慮 法訂定死是ok的 多加一條不會怎樣吧?94F 10/04 11:32
→ tcpic: 醫院 學校 通通加上一樣的限制 不然你怎麼知道不會賣95F 10/04 11:32
我還是老話一句
人民有疑慮
多加一條堵洞
到底妨礙了甚麼事情了?
到底耽誤了甚麼人了?
到底阻礙甚麼企業了?
且我根本沒有反對其他公有財產加入一樣限制
問題是,限制的還沒有
就先推修正案
人民有疑慮啊
聽不懂?
→ magamanzero: ok 我懂了 tcpic的意思是你不能因為他有那能力
就當作他依定會去做?96F 10/04 11:32
→ tcpic: 因為如果說有能力=會做 其實跟 阿扁有實質影響力 所以要關98F 10/04 11:33
→ tcpic: 是同樣的事情100F 10/04 11:34
你不必用不類之比了
問題就很單純
你法律素養好像很好
麻煩你告訴我
到底多加一條限制
有甚麼適法性的問題?
到底在法律制定上有甚麼窒礙難行之處?
或者是反憲疑慮?
→ tcpic: 不信任我不覺得是壞事 但是要能夠盡力去分辨 我覺得比較好102F 10/04 11:35
→ tcpic: 比方說台電沒有電廠這個描述 那水力怎麼辦?104F 10/04 11:36
→ tcpic: 我也可以說 路上那人看起來就是壞人臉 所以先關起來?106F 10/04 11:36
可沒說先關
只是說不能賣,要賣要經立法院同意
跟刑法的自由刑你甚麼樣的神祕法學素養
認為可以等量齊觀?
→ tcpic: 同樣的問題我還是可以打回去 為甚麼不在所有行為法上面108F 10/04 11:37
→ tcpic: 全部加上 相關設備財產不得轉售?110F 10/04 11:38
回你第三次了吧
可以啊
我‧沒‧意‧見!!!
但你行為法搞出來了嗎?
還沒?
那你在說甚麼毛線?
等這個行為法修正完成後再來搞電業法吧
→ magamanzero: 因為現在人民對這有疑慮阿 這理由不足嗎?
所以不能只對這case訂?111F 10/04 11:38
→ tcpic: 你要不要搞清楚 現在我給你的東西是行為法還是組織法...113F 10/04 11:41
我也說了
管他哪條法
就算不是要在電業法之中附加
也必須要有其他法律條文來規定
你都沒在看......
→ tcpic: 看起來你應該不是中文系的 應該是音樂系114F 10/04 11:41
推 lsh77: 八卦版容不下講實話的人116F 10/04 11:41
→ tcpic: 我是認為法律有普適性的問題 所以我也給一條很簡單的路
"如果認為應當加上限制 請集體對立法委員施壓"117F 10/04 11:42
→ tcpic: 比方說寫信 打電話 傳真 像之前1408做的那樣120F 10/04 11:44
→ tcpic: 而不是單純的發文而已 你有看到哪一篇是 號召傳真的嗎123F 10/04 11:45
→ tcpic: 不客氣(?)125F 10/04 11:48
其實不用你提點
反對者老早就這樣幹了
聽不聽就看DPP自己
所以說到底
1.台電電廠還是可以賣
2.修正案後提供很多利多,吸引財團購買台電電廠
3.現在無任何法規阻止不能賣
4.國營電網業還是沒有電廠可以補貼
浪費這麼多時間
結果你甚麼論點都沒有推翻
你到底來幹嘛的呢?呵呵
※ 編輯: hamasakiayu (1.169.205.156), 10/04/2016 12:00:29
推 Galm: 抹黑台電多年等的就是這一刻啊~~127F 10/04 11:59
推 sggs: 推129F 10/04 12:18
推 ETTom: 幫你推 政府不敢在電業法裡明確補漏洞130F 10/04 12:19
→ vitalis: 推文很有趣,一直在打高空131F 10/04 12:37
推 Probie: 想靠電網營利?支持者有點天真133F 10/04 12:40
→ YMSH205: 法條明明就有競合關係,特別法優於普通法,本來就可以增修134F 10/04 12:47
推 junkol: 推,財團磨刀霍霍,Dpp餓八年了136F 10/04 12:54
推 wesiy: 財團吃飽飽 呵139F 10/04 13:43
→ hoks: 打什麼太極……明明有漏洞不堵上在那轉移別的141F 10/04 14:46
→ justice2008: 那個yrrh根本故意的 我現在就是針對他講
電業法每次都跳針護航 別人點破之後又繼續跳針142F 10/04 15:40
推 k8543: 奇怪 一直在拉別的救援 好像跳針別人也能闖紅燈 怎麼只釘我145F 10/04 17:13
推 kolinru: 護航電業法的沒一個能打 只能用跳針大法好146F 10/04 17:13
→ traipse: 黃土條懂一點電就專挑對自己有利的講 一堆宅傻傻被帶風向土條這麼正義的話怎會硬說洪慈庸一個小女生能押台電人員?147F 10/04 19:40
推 ubcs: DPP餓慘了 等不及吃人民血肉大餐了149F 10/04 19:46
推 kolinru: 聽說那個小女生是立委耶150F 10/04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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