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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ssiping
作者
jubel
(木亟缶夬金戔)
標題
[新聞] 行人最大?穿越馬路被撞死 求償200萬敗
時間
Fri Oct 14 10:40:52 2016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行人最大?穿越馬路被撞死 求償200萬敗訴
3.完整新聞內文:
2016年10月14日08:21
不要以為人被車撞到了,對方一定得負責,還是得視肇責而定!
《聯合報》報導,蔡女去年8月深夜騎機車載女友人,沿高雄市三民區中華路慢車道往左
營方向行駛,不慎撞上
違規走在慢車道
的陳男,對方送醫延至同年11月中死亡,家屬提告
過失致死罪嫌並求償200萬元。蔡女表示並未超速,是對方突然出現,才煞車不及撞上。
法官調閱路口監視畫面發現,當時天色昏暗,陳走在慢車道上靠近分隔島,
多數機車都快
速閃過或擦身而過
,蔡女因右方緊鄰一輛機車,閃避不及而撞上,可見陳案發時有穿越慢
車道行為。
法官認為,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行人應在人行道或靠邊行走,禁止穿越設有劃分島、護
欄的路段;陳深夜違規走在慢車道上,讓一般駕駛人難以預料,
依信賴原則,遵守交通規
則的蔡女無罪,並駁回死者家屬附帶民事求償
,可上訴。(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1014/967741/
行人最大?穿越馬路被撞死 求償200萬敗訴 | 即時新聞 | 20161014 | 蘋果日報
(更新:新增影片)不要以為人被車撞到了,對方一定得負責,還是得視肇責而定! 《聯合報》報導,蔡女去年8月深夜騎機車載女友人,沿高雄市三民區中華路慢車道往左營方向行駛,不慎撞上違規走在慢車道的 ...
5.備註:
明理的好法官不多了...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9.211.189
※ 文章代碼(AID): #1O04Mvmf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6412857.A.C29.html
推
qqq87112
: 行人3寶
1F 10/14 10:41
→
jennykam
: 爽耶
2F 10/14 10:41
推
joe10337
: 沒有斑馬線 活該,然後高雄水準不意外
3F 10/14 10:42
推
op111925
: 看標題以為是國外案例
4F 10/14 10:42
推
qmaper
: 在斑馬線上就逆轉了
5F 10/14 10:42
→
roger840410
: 被山豬撞怎麼辦
6F 10/14 10:43
推
ynd
: 早該如此
7F 10/14 10:43
推
g8330330
: 法官英明 爽
8F 10/14 10:43
推
orfan
: 法官判角度不是因為行人違規 是找不到機車閃得過的證據嗎
9F 10/14 10:43
推
sai1268
: 少數正義良心的法官
10F 10/14 10:43
→
wellsc
: 幹下標題的他媽白癡嗎? 你走慢車道是要大三小啦幹
11F 10/14 10:43
→
orfan
: 萬一今天沒監視器 旁邊車輛少卻撞上了 那機車不一樣gg
12F 10/14 10:44
推
ChungLi5566
: 如果在斑馬線上 結果就相反了
13F 10/14 10:44
推
victciv
: 法官英明
14F 10/14 10:44
推
darksol
: 切車道不是斑馬線是在大什麼大...爛標題
15F 10/14 10:45
推
lupin513
: 終於看到好的判決了。
16F 10/14 10:45
推
handaway
: 沒班馬線~失敗
17F 10/14 10:45
推
crazylag
: 法官英明
18F 10/14 10:45
推
skyoo00
: 這次三寶獲勝
19F 10/14 10:45
推
sonja66325
: 行人家屬不該賠償騎士的醫藥費修車費嗎?幹
20F 10/14 10:45
噓
meredith001
: 北七記者想亂帶風向喔 死者又不是走斑馬線
21F 10/14 10:46
噓
fbiciamib123
: 結果二審過失致死重判2年定讞
22F 10/14 10:46
推
tsmcprince
: 終於有正常一點的交通庭法官了
23F 10/14 10:46
推
darkcurrent
: 英明
24F 10/14 10:46
推
eflove43
: 就事論事 自己要冒險就不要怪人
25F 10/14 10:46
推
jeter17
: 上次新聞不是說高雄馬路能隨意穿越嗎?中華路就是推薦之
一哦不穿越別說你來過高雄
26F 10/14 10:46
推
yeary2k
: 斑馬線真的是無敵星星,沒斑馬線就GG了
28F 10/14 10:47
推
rockyegg
:
29F 10/14 10:47
推
Chia2323
: 那如果人行道一堆違停機車被迫走外面是誰的錯?
30F 10/14 10:47
就事論事
這一件是走在靠近分隔島的慢車道
也就是他的左邊是分隔島 右邊是慢車道
這邊本來就不該走
要就走上分隔島還比較安全
推
raepopo
: 法官有腦 爽
31F 10/14 10:48
推
f124
: 照規則走還要賠錢那幹嘛定規則 幹
32F 10/14 10:48
推
coolp77
: 少數有腦的法官
33F 10/14 10:48
推
kakashi71
: 其實明理的法官是大多數…
34F 10/14 10:48
推
cul287
: 還是需要文組維護正義阿
35F 10/14 10:48
推
augustues
: 真的是難得的清流判決!
36F 10/14 10:49
→
lingsk
: 後面寫"可上訴" 這還有得打
37F 10/14 10:49
推
Becuzlove
: 這種被撞死根本活該死好呀XD
38F 10/14 10:49
推
chon34
: 違規沒走斑馬線大個刁
39F 10/14 10:49
※ 編輯: jubel (114.39.211.189), 10/14/2016 10:51:32
推
ImMACACO
: 推這位法官
40F 10/14 10:50
噓
zzxcasd
: 幹你娘慢車道不是給智障走的
41F 10/14 10:50
推
DVW
: 走在車道被撞死不是很正常嗎? 車道給車走的啊!!!
42F 10/14 10:50
推
fingerhead
: 爽啦
43F 10/14 10:50
推
Jin63916
: 蔡女載女友
44F 10/14 10:51
推
zeldalin
: 少數有腦子的法官
45F 10/14 10:51
推
kevabc1
: 推法官
46F 10/14 10:52
推
awdxabc295
: 水哦 這種智障撞死一個算一個
47F 10/14 10:52
推
jefflin413
: 送啦
48F 10/14 10:53
推
artyman
: 斑馬最大
49F 10/14 10:54
→
louis5265
: 家人也一副三寶樣,最好全家都死光
50F 10/14 10:55
→
machiusheng
: 法官最大
51F 10/14 10:56
推
dcshoecousa
: 斑馬線才有無敵條款
52F 10/14 10:57
推
InMontauk
: 說行人不該走車道的 大概不知道台灣一堆沒人行道路邊
還一堆違停的路吧
53F 10/14 10:58
推
Hirano
: "靠近分隔島"
55F 10/14 10:59
推
LemonUrsus
: 這種好法官 請多加表揚
56F 10/14 10:59
推
qqq87112
: 違停的路 也是要走白線內
57F 10/14 11:00
→
Hirano
: 違停到讓你走上分隔島的話 車都過不去怎麼會被撞死
58F 10/14 11:00
推
lmc66
: 自殺行為還要求償
59F 10/14 11:02
→
louis5265
: 所以有腦殘在那邊護航,結果邏輯不通,也是個北七三寶
60F 10/14 11:03
推
brokenXD
: 被三寶撞死 爽
61F 10/14 11:03
推
otld
: 死好
62F 10/14 11:04
推
qqq87112
: 對阿 違停到走分隔島 應該連機車也沒辦法過
63F 10/14 11:04
推
Tieniu
: 現在改絕對責任了,不是受傷最大
64F 10/14 11:05
→
protess
: 沒斑馬線,拜
65F 10/14 11:06
→
ppc
: 哈
66F 10/14 11:06
推
beer3541
: 本來就是這樣啊
67F 10/14 11:10
推
mengche
: 死者家屬再上訴,恐龍法官會搬帝王條款來拯救的
68F 10/14 11:11
推
NUMB43
: 正義
69F 10/14 11:12
→
ctwt
: 陳男家人應該立即收押迅速槍決 爛透了
70F 10/14 11:13
推
andyssfresh
: 推
71F 10/14 11:13
→
WLR
: 爽
72F 10/14 11:13
→
airtsubasa
: 沒監視器就陪定了
73F 10/14 11:14
→
asf78609
: 廢話 不然一堆假車禍要怎麼辦
74F 10/14 11:14
→
ila9970
: 就跟你說南部啊
75F 10/14 11:14
推
loaw
: 最鳥的判決就是應注意未注意
76F 10/14 11:16
→
konemsnq
: 你知道那邊車流量多大嗎..走那邊叫找死
77F 10/14 11:16
推
bilibo
: 這應該算自殺吧 是想賠什麼?
78F 10/14 11:17
推
aj7dfe86
: 還好有監視器拍到 不然就用應注意未注意告死你
79F 10/14 11:17
推
stu25936
: 難得的好判決
80F 10/14 11:18
推
zero00072
: 被違規還被叫三寶,違規的陳男反而不稱三寶,好棒棒。
81F 10/14 11:21
噓
MetalRose
: 紅明顯,台灣除了台北市之外,都沒有正常的人行道可走
82F 10/14 11:22
→
Merkle
: 讚讚讚讚讚 家人也好意思出來要錢 果然是三寶
83F 10/14 11:23
→
xj65lm3
: 這是特例才會上新聞,一般法官會判賠
84F 10/14 11:24
推
yuxiang
: 爽,法官讚
85F 10/14 11:24
推
st2913sbck
: 推
86F 10/14 11:24
推
yfk8591116
: 推
87F 10/14 11:25
→
momfof
: 機車刮到還要跟他要賠償才對
88F 10/14 11:26
推
bomda
: 還好法官有帶腦
89F 10/14 11:26
推
vul3vmp4
: 爽 撞死好 自以為是行人最大 現在是死者為大 死好
90F 10/14 11:27
推
CJhang
: 推
91F 10/14 11:28
推
sionxp
: 讚
92F 10/14 11:30
→
Daface
: 高雄不意外
93F 10/14 11:30
推
wateryou
: 推
94F 10/14 11:32
推
howl1475
: 推
95F 10/14 11:34
推
nicayoung
: 推
96F 10/14 11:35
推
vikingman
: 爽
97F 10/14 11:35
推
XDDDpupu5566
: 這個判決正確,自己走在車道
98F 10/14 11:35
推
ImCasual
: 幹der豪啊
99F 10/14 11:41
→
rudy30832
: 好法官:)
100F 10/14 11:42
推
m6vujo3
: 媽的台灣一堆行人不看號誌被撞又在那理直氣壯要錢
101F 10/14 11:44
推
newinnovate
: 爽推
102F 10/14 11:44
推
TinWay
: 終於有正常法官了 應該很年輕
103F 10/14 11:45
推
tungchia
: 爽拉
104F 10/14 11:47
推
XXXXSOW
: YA 死好
105F 10/14 11:47
推
toto0202
: 幹英明
106F 10/14 11:50
推
kissa0924307
: 三寶 夕鶴
107F 10/14 11:55
推
leinru
: 爽
108F 10/14 11:56
推
caity
: 那是沒有遇到應注意而未注意的法官,根本就在人判ㄟ
109F 10/14 12:02
推
klagalas
: 爽 三寶滾
110F 10/14 12:03
推
catalase
: 終於沒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鬼話了
111F 10/14 12:06
→
bassmaster
: 哈哈哈哈哈哈
112F 10/14 12:07
推
selfhu
: 早就該這麼判了,還要外加倒賠給騎士
113F 10/14 12:10
推
qscNERO
: 推法官
114F 10/14 12:10
推
fujkokwj
: 真相就在此 需要就是這種明理的審判
115F 10/14 12:13
推
gogoegg
: 斑馬線上才無敵 其他地方被撞死可能連一毛都要不到
116F 10/14 12:14
推
wangray1769
: 智障三寶 死好
117F 10/14 12:18
推
david7112123
: 難得的法官
118F 10/14 12:19
推
bingreen
: 難得!
119F 10/14 12:19
推
beryll
: 斷糧囉!
120F 10/14 12:20
噓
serendipity
: 人死為大!
121F 10/14 12:21
推
MOSMOSQQ55
: 南部有交通規則喔? 長知識
122F 10/14 12:21
推
sid3
: 這是我見過最明理的法官
123F 10/14 12:22
推
yonmi
: 是三寶被撞死,不是被三寶撞死,做三寶事的是陳男不是蔡女
124F 10/14 12:22
噓
FiveKVN
: 八月撞到十一月死亡 我想到了九品芝麻官
125F 10/14 12:23
噓
CenaSucks
: 怎麼不用應注意而未注意了
126F 10/14 12:33
推
Dalaia
: 行人要走在斑馬線上才有帝王條款
127F 10/14 12:38
推
TommyWu1991
: 爽啦
128F 10/14 12:41
推
fifi0828
: 法官讚
129F 10/14 12:44
推
jupiter165
: 三寶
130F 10/14 12:47
噓
kennylan
: 新聞標題是想亂帶風向?
131F 10/14 12:47
推
qwejoezxc33
: 三寶飯
132F 10/14 12:48
噓
fraser0136
: 一堆只會講行人路權的呢?
133F 10/14 12:58
推
taiki39
: 法條規定是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少說一個差很多..
.
134F 10/14 12:58
→
fraser0136
: 路權再大,撞死了還是沒用啊
136F 10/14 12:59
推
tingvictor
: 人行道? 台灣什麼時候有這種東西? 我只看到一堆車子
137F 10/14 13:06
推
cbr0627
: 好法官
138F 10/14 13:08
推
Bewho
: 內文是說慢車道不是快車道喔,慢車道是最中間安全島旁邊那
條喔,少扯甚麼沒有人行道,會走到那邊去根本就是喝ㄎㄧㄤ
139F 10/14 13:14
推
yannicklatte
: 法官太神啦!
141F 10/14 13:20
推
peterandwolf
: 推
142F 10/14 13:24
推
l4511760
: 死者最大
143F 10/14 13:24
推
e1q3z9c7
: 應該要跟行人求償吧
144F 10/14 13:28
推
f890139
: 水啦
145F 10/14 13:29
推
basslife
: 真的真的超多三寶都不看路的 最近有感
146F 10/14 13:31
推
knight0123
: 公理正義,想死後撈一筆嗎
147F 10/14 13:32
推
ding0725
: 高雄路況不意外 一堆廢物用路人
148F 10/14 13:34
推
chenjasen
: 爛標題 等走在行人穿越道的敗訴再來發新聞
149F 10/14 13:35
推
GHowPan
: 判決還行,再判死者賠償修車費會更好
150F 10/14 13:36
噓
ChangetheWay
: 鄉民別高潮,特例才會上新聞
151F 10/14 13:39
→
CS5566
: 深夜違規走在慢車道上,讓一般駕駛人難以預料
152F 10/14 13:39
推
BlackLocker
: 不得不推
153F 10/14 13:40
→
WenliYang
: 讚!
154F 10/14 13:45
→
aiguo
: 大太棒,南部一堆靠這賺錢
155F 10/14 13:49
噓
relio
: 高雄根本就是違規停車天堂,根本無政府狀態
156F 10/14 13:50
噓
keepwild
: 判得好,起訴的檢察官是智障嗎
157F 10/14 13:51
噓
chaohsin
: 男女這次怎麼不上色?
158F 10/14 13:51
推
urdie
: 走在斑馬線上才是無敵 這種判敗訴算正常
159F 10/14 14:03
推
hojoe
: 幹 原來台灣還有明理的法官 違規穿越馬路活該
160F 10/14 14:05
推
icexfox
: 蔡女才需要求償吧,心理陰影誰負責啊
161F 10/14 14:08
→
wanderchang
: 讚啦
162F 10/14 14:08
→
Arronomy
: 法官明察
163F 10/14 14:20
噓
adifdtd
: 其實違規停車才是重點..高雄很多路都不得以要走慢車道
164F 10/14 14:21
噓
Liszt1025
: 還沒定讞
165F 10/14 14:34
推
bon362
: 真不敢相信這是臺灣~~
166F 10/14 14:55
噓
Recard109
: 爛法官一個 他媽的考駕照的時候路權最大就是行人
167F 10/14 15:06
推
BJ0912
: 爽 舒服
168F 10/14 15:07
推
Freeven
: 讚,清流
169F 10/14 15:10
推
guestno1
: 台北很多汽車直接違停上人行道逼行人走到路中央
像這樣
http://imgur.com/hdJ23iO
170F 10/14 15:20
img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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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RainCityBoy
: 清流法官給推,雜碎闖馬路應該死好。
172F 10/14 15:31
推
modjo
: 推法官
173F 10/14 16:23
推
gfneo
: 行人路權最大也要行人走在他能走的路上
174F 10/14 16:30
推
Zsir24865
: 終於有好判決
175F 10/14 16:40
推
m4tl6
: 法官英明!
176F 10/14 16:44
推
focus78612
: 可上訴 還有的吵
177F 10/14 16:49
推
Jcoray
: 這種法官太珍貴了
178F 10/14 17:04
推
MoneyDay5566
: 爽 帝王條款該修一修了
179F 10/14 17:23
推
billabcddog
: 家屬還敢求償,操
180F 10/14 17:30
推
saccharina
: 水啦!!!!
181F 10/14 17:44
推
suliba2006
: 爽
182F 10/14 17:55
--
→
u9785878
台灣 10-14 12:00
還以為每隻法官都是來自恐龍進化的?
原來這位法官真的是人類啊?!
相當罕見人類擔任法官呢!~~~
→
tgi0256
台灣 10-14 12:28
···
慢車道不是給車走的嗎?
→
qazw73613
台灣 10-14 12:35
反觀新北
讚
nagame3148
台灣 10-14 12:35
法官英明
→
fatzai
台灣 10-14 12:40
高雄不意外
→
chuang
台灣 10-14 13:54
行人最大也是有條件的,在馬路no...在斑馬線上yes(無論燈號誌為何)。
→
Pig9876
台灣 10-14 14:05
要車輛注意禮讓行人,是為了保護行人。但現在卻被曲解成行人最大,無視車輛存在。尤其是綠燈要右轉時,常會遇到一些龜行般速度在走的人,甚至有些行人還會瞪著我看,一副就是你非得讓我那種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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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ding
台灣 10-14 14:45
有擔當的法官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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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ek3019
台灣 10-14 17:33
什麼智障標題? 是在暗示行人也可以自由走車道的意思嗎? 有這種智障媒體難怪台灣素質越來越低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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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12345678
台灣 10-15 02:03
常看到智障 路人闖紅燈慢慢走 叭他 也只是若無其實照樣慢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