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giads51
你搞錯了,這七天假日對於不能周休二日的人來說「可以挑」日子放(彈性休假),
勞團現在正在替那些「一例一休跟他們無關」、「可是卻被砍七天假」的輪班人員爭取,
別忘了,實施「一例一休」的代價是砍「七天假」,
但是對於許多科技廠輪班人員「做六休三」、「做四休二」、「做二休二」等勞工,
他們不但無法享受「一例一休」彈性的加班紅利(姑且算是好處),卻還要被砍七天假,
也就是說,這些勞工是絕對的「弱勢」,好處沒拿到,壞處先得到。
勞團先替他們發聲並沒有錯。你覺得不痛不癢,因為你不屬於這個弱勢群族。
所以這個「彈性休假」比所謂沒放完會被歸零的「特休」對於勞工更有益處,
而且特休還會因為年資深淺有所差異,但是國定假日的「彈休」就一律平等,
所以砍了七天假就是直接砍了七天薪資,怎麼會是「畫餅充飢」,那是實實在在的餅。
我記得勞動部有統計,有享受到七天假的勞工,不管是「當天放」還是「彈性放」的勞工
有四成左右,這並不是小數目。
反而很多人對於現在放假制度因為複雜而搞不清楚狀況(這個Disp就一堆人不懂),
而沒有警覺到自己的利益正在流失,甚至以為自己不痛不癢。
丟一篇文章你有時間看看吧,算是很詳細。
http://www.eventsinfocus.org/news/817
另外,我說廢的人不是你,是原po,希望你不要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