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競天擇所以有後代才是優良的物種? 那無法生育的也不能結婚了?人類只有生育的價值?
又不是修個法人類就會滅亡? 你擔心修法成功另一半就不會愛你還是你會愛上同性?
你知道生物界也很多同性戀動物嗎?
領養之前會由法官等各機關評斷,如果該領養方不好,自然不會判給他們。
如果要說公平,那一開始原生父母不要棄養就不會有領養了,
再者,你的小孩也不一定想當你的孩子啊,那對他來說是否公平?
還是你的公平是建立自我價值觀。
能保護小孩的就是消除各方歧見,例如有人覺得同性戀跟你一起上男廁就會性侵你一樣。
或是被同學說:你家庭有兩個爸爸或是媽媽就是物競天擇下被自然界淘汰的異類。
今天同性婚修法有什麼需要限制? 他只是想跟異性戀一樣有一樣的婚姻法律義務,
完全不影響異性戀,你愛異性你就去愛你的,他愛同性就讓他愛他的,
你們兩者的市場需求又不會重疊,你怕什麼?
既然你說尊重,那你就讓兩個想要結婚的人享有結婚的義務與責任,成人之美,不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