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ipipwrong (Guess)標題 [新聞] 小開狂砍女176刀遭判死 最高檢提非常上訴時間 Mon Mar 13 10:24:57 2017
17年前,新北市淡水區發生一起震驚全台的單戀情殺案,建商小開王鴻偉因追求遭拒,竟
將年輕女子撞昏後塞入後車廂,再將她砍殺176刀後棄屍,事後還企圖取巧脫罪因此被判
處死刑,最高檢認為這起死刑案件,最高法院特別排除被告有無「教化可能性」之事證調
查,違反歷年判決死刑的慣例,以及平等及比例原則,因此在今天提起非常上訴。
2000年8月,當時20歲的張雅玲經友人介紹認識王鴻偉(33歲),兩人曾一起出遊,但因
張女拒絕王追求引發爭吵。同年9月26日張女出門上班時,發現王開著白色賓士車等在家
門口,張女因拒絕上車激怒王,王於是開車撞昏張女,並將其抱上車放進後車廂開車離開
途中王一度停車開後車廂察看,發現張女甦醒,王竟持西瓜刀猛砍張女頭、頸部4刀,然
後關上車廂繼續開車。後來王到淡水商工路旁草叢打算棄屍,發現張女還有呼吸,於是再
度拿刀朝其頭、頸部狂砍96刀,張女脖子幾乎被砍斷,王才停手駕車逃離。
全案纏訟9年,經最高法院於2009年5月14日,以王鴻偉行兇手段兇殘為由,判決死刑定讞
,當時張女父親得知判決結果後說:「好啊,判死刑就好。」
不過最高檢檢察官在調卷研議後認為王鴻偉是因突遭情變的刺激而殺人,與有嗜血、謀財
、性癮或其他卑鄙動機,且事前預謀的蓄意殺人有別,且王也沒有無故意無端虐殺、滅門
、接續殺人或在公共場所無分別殺人的「其他極端嚴重的殺人罪刑」的情形。
檢察官也認為,這個死刑判決,違反歷年最高法院為死刑判決的慣例,特別排除被告有無
「教化可能性」的事證調查,與平等原則及比例原則有違。再者,王鴻偉在案發後不久,
經其母勸說下自動投案且自白犯罪,在看守所期間與父母接見,也不斷表示悔意,請求家
人設法賠償死者家屬並且已賠償 816 萬元,因此認為王男並非毫無倫常、泯滅天良、窮
凶極惡、罪無可逭之人。
檢察官認為,原判決竟認定王鴻偉從無悔意,顯然與卷證內的資料不相符,另外,又將他
蒐集證據的防禦權行使,誤解為犯罪後無悔意的心證理由,因此認為量處死刑,顯然有判
決理由不備及矛盾的違法,而全案經檢察總長顏大和核定後,已正式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
上訴。
-------------------------------------------------
http://tinyurl.com/hhrtqed
台灣法官跟檢察官腦袋都非常優秀~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5.131.150
※ 文章代碼(AID): #1OnWByTX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89371900.A.761.html
※ 同主題文章:
[新聞] 小開狂砍女176刀遭判死 最高檢提非常上訴
03-13 10:24 ipipwrong.
※ 編輯: ipipwrong (123.195.131.150), 03/13/2017 10:27:20
噓 XP1: 這小開,應該不帥。追求不成,惱羞成怒。不帥,人氣-15F 03/13 10:26
→ k44754 …
→ k44754: 87%是垃圾檢O官的問題7F 03/13 10:26
噓 akway: 台灣司法不改革 台灣不會好8F 03/13 10:26
推 Krishna: 你知道為什麼是176刀不是177刀?就是因為他可教化9F 03/13 10:26
→ Killercat: 我倒覺得1.有賠2.家屬認為可不判死 就可以了
其他什麼有沒有教化可能那些都是多講的10F 03/13 10:27
→ MeowDeLay: 恐怖情人都可以當司改委員了,這會奇怪嗎?12F 03/13 10:27
→ TKOSAYA: 竟然無教化可能性! 人本快出來救援喔13F 03/13 10:27
噓 mj2124: 司改委員不意外啊,同類人16F 03/13 10:27
推 solsol: 要維護殺一個不會判死的鐵律啊17F 03/13 10:28
→ mj2124: 沒交往也可以情變18F 03/13 10:28
推 moecao14: 好久囉~那時棄屍在半山腰。放學時因為SNG車太多,塞車19F 03/13 10:28
噓 ndr: 八嘎板千古名言:腦殘沒藥醫!20F 03/13 10:28
推 xsexyx: 搞什麼啊?他還活著21F 03/13 10:28
→ Heiken: 台灣的司法要改變,感覺像是不可能的事情嗎22F 03/13 10:28
噓 seabox: 司改會有個砍女友幾十刀的人渣23F 03/13 10:29
→ xsexyx: 台男真是U質24F 03/13 10:29
→ seabox: 建議這個小開也納入司改會25F 03/13 10:29
→ heat0204: 廢死真的會下地獄 這樣折磨家屬很造孽26F 03/13 10:29
推 yanli2: 有教化可能 U質27F 03/13 10:31
→ drigo: 有殺人律師當司改委員後,死刑都轉彎了28F 03/13 10:31
推 andy2011: 所以說為什麼台灣人對司法沒信心29F 03/13 10:32
噓 ndr: 別人的小孩死不完啊!大概要等那個檢查棺小孩被砍176刀時30F 03/13 10:33
→ ndr: 那檢察棺才會開始用大腦想吧32F 03/13 10:33
推 darkdixen: 恐怖情人都可以當司改委員了,這會奇怪嗎? +133F 03/13 10:34
→ HwaSIn …
推 HwaSIn: 好奇幾刀怎麼算了34F 03/13 10:34
→ darkdixen: 哪天委員一字排開 比誰砍比較多刀 砍斷多少部位 我都不意外35F 03/13 10:34
噓 g8330330: 煩不煩 正常人一刀都砍不下去37F 03/13 10:35
推 iung: 撞昏又準備刀砍人叫沒預謀喔?是我認知太奇怪還是法官太奇怪38F 03/13 10:35
推 seon520: 現在法官判死刑,檢察官覺得判太重的意思嗎?39F 03/13 10:37
推 mnb1234: 法官都判死了 這次變成檢察官來亂?40F 03/13 10:38
→ jonahlin: 追求被拒絕怎麼會是情變 法官對情變的定義是什麼41F 03/13 10:38
→ andy2011: 不跟我統一就武力解放台灣也是遭刺激不得已可教化42F 03/13 10:38
推 hkcdc: 受刺激 殺人 所以可教化43F 03/13 10:38
推 seon520: 讚成死刑的應請立委修法,把法官及檢察官的裁量權收回44F 03/13 10:40
推 ndr: 高中時老師就說過她的鄰居是個法官,完全100%不食人間煙火的45F 03/13 10:40
→ jonahlin: 對 沒有虐殺只是砍了176刀 以前凌遲殺千刀還要分三天46F 03/13 10:40
噓 wateryou: 在台灣殺一兩個人 國家還會養你耶47F 03/13 10:40
噓 ndr: 連八嘎板眾都懂的事,法官竟不懂??? 是靠啥當到法棺的?48F 03/13 10:42
噓 hw1: 可以加入司改委員了 恭喜49F 03/13 10:42
噓 ndr: 那法棺爛到連被罵幹的資格也沒有吧52F 03/13 10:45
→ jonahlin: 目小看錯 這是檢察官提非常上訴的理由53F 03/13 10:46
噓 jeter17: 狗屁啦之前記仇燒機車燒死六人都判死了這個動機更可惡54F 03/13 10:49
噓 wyvernlee: 恐龍:砍死的不是我家人,有教化可能。55F 03/13 10:49
噓 cvnn: 這檢察官是原告 還是被告 現認清自己角色 當自己是收錢的律師?56F 03/13 10:49
噓 koyuri: 這位小開不是有叫家人不要賠錢給對方?免得人財兩失,這種58F 03/13 10:50
→ andy2011: 機車六人這個一人所以可教化啦59F 03/13 10:51
→ koyuri: 人可教化個屁!176刀都被剁成肉醬了還不夠凶殘?60F 03/13 10:51
噓 peine: 呵呵,用我們的稅金,養了這畜牲17年了嗎61F 03/13 10:51
噓 ndr: 這些廢渣恐怕連想申請去台科大門口要飯的資格也沒有!63F 03/13 10:53
→ koyuri: 原來小英的司革就是要讓殺人犯都可以不用被判死的司改!幹64F 03/13 10:53
→ andy2011: 砍176刀時是森七七了不能算故意啦65F 03/13 10:54
噓 yuyun0724: 誰他媽的跟你情變,女的根本不理他就被幹掉了66F 03/13 10:54
噓 XSZX: 白痴智障檢查官!67F 03/13 10:56
推 neilisme: 想也知道檢察官哪有那麼無聊 應該是廢死的小瑛去施壓的68F 03/13 11:01
噓 g8330330: 根本沒必要上訴 反正又不會執行死刑70F 03/13 11:05
噓 uini: 教化個屁71F 03/13 11:05
噓 EvilPrada: 張女因拒絕上車激怒王 <= 以前都是狗法官用這條來認定兇嫌非預謀而是臨時起義 現在換狗檢察官在用這條 糙72F 03/13 11:07
噓 lom0120: 賠錢就是有悔意 幹去死好嗎74F 03/13 11:09
→ LaHu: 女方似乎從頭到尾都拒絕男方追求 男的仗著有錢就強來75F 03/13 11:11
推 Tattoo: 這檢察官有點怪怪的76F 03/13 11:12
噓 xxxg00w0: 情變你娘啦 都直接拒絕了哪來的情好變?77F 03/13 11:13
→ LaHu: 要不是廢死運作 依照那時風氣早就解決了 我猜捐不少78F 03/13 11:14
→ LaHu: 最讓人生氣的除了砍很多刀外 就是發現沒死還砍第二次81F 03/13 11:19
噓 dimmy1001: 希望未來受害者都是廢死和廢死的家人,這樣才有天理85F 03/13 11:27
→ rapnose: 最可怕的是,在廢死的眼中,挺死者比殘暴殺人犯還不如。86F 03/13 11:28
噓 akiyamatt: 王鴻偉當時25歲,現在42歲;記者連這都搞錯...87F 03/13 11:41
→ piece1: 改判就快可以假釋了!88F 03/13 12:08
噓 lodosskiss: 因為死改裡有個殺死情人只判12年的大律師在啊89F 03/13 15:15
噓 kixer2005: 台灣司法就是個破麻
只要你有錢都可操台灣司法 看你要正面來還是後面來90F 03/13 15:37
噓 okwep: 情殺砍100多刀還說可以教化,這檢察官沒救了,浪費司法資源92F 03/13 18:19
噓 frankochris: 你帶你小孩去教化這畜生啊,浪費司法資源,非常上訴勒96F 03/14 07:13
噓 Ahao: 有顏大和在,台灣這種事只怕會越來越多!97F 03/14 07:36
噓 Tachiman: 去看看那篇輔導牧師的訪問,看完超火大。98F 03/14 07: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