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wahaha99 (此方不可長)標題 Re: [新聞] 無故被盤查 李永得:台北戒嚴了?時間 Mon Mar 20 11:06:35 2017
一直有人想帶風向
除了袒護警察外順便酸所謂的覺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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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點實際的
你說警察不能盤查 那怎麼預防嚇阻犯罪
警察可以在任何地點任何時間主動詢問
但除非符合警察職權行使法
不然任何人也都可以不鳥你的詢問
這次適用哪一條? 6之幾? 說說看啊
絕對不是公共場所那條 那條要經過指定
如果你想說6-1合理懷疑這條
那你的合理不等於我的合理
誰說了算? 你覺得警察說了算?
警察說了算的國家跟警察國家有87%像
扯什麼看個身分證而已
你告訴我國民走在馬路上有攜帶身分證明的義務的法源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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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 有人說警察的錄影有表明那邊有經過指定 適用 6-6
那這樣問題更大了
為什麼
因為你必須要能證明有指定
至少現場要有指定者、指定的範圍的公告公文
不然你說指定就指定
那6條其他都廢掉就好
以後警察在公共場所盤查 只要說有指定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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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帶風向了
這麼喜歡威權
可以去中國住
至於北韓這種豪華版的要看對方收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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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主題文章:
03-20 10:25 kawazima8869.
Re: [新聞] 無故被盤查 李永得:台北戒嚴了?
03-20 11:06 wahaha99.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1:07:23
問一下當然OK啊
問題是如果不想配合呢?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1:08:03
→ solsol: 也可以去美國住啊2F 03/20 11:07
推 Tattoo: 垃圾覺青,法律人4F 03/20 11:08
帶駕照是有交通條例規定 駕駛要帶的喔
你不爽可以去叫立法院修法
叫國民上街有帶身分證明文件的義務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1:09:21
推 skullno2: 就說官都是横著走 跟林益世87像7F 03/20 11:08
警官也是官 對老百姓來說
噓 flysonics: 你理解Frisk和Search的差異嗎?8F 03/20 11:09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1:10:07
噓 dogdudu: 還好之前保防法沒過,不然不配合大概就gg了。12F 03/20 11:09
→ valorhu: 現在不用帶,只要報身份證字號就好了14F 03/20 11:09
噓 hosen: 美國警察表示:我們都直接掏槍盤查15F 03/20 11:10
喔 美國好棒棒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1:12:14
推 aarzbrv: 奇怪怎麼還有這麼多邊被米國洋腸抽插邊上網的ㄈㄈ尺們,17F 03/20 11:10
推 violetking: 不然就修明確一點 不要一對模糊的文字~~~18F 03/20 11:10
推 phoenixhong: 就您的高見,請問在什麼地點和什麼時間,警察可以盤查人民的?台北轉運站不行,總統府就可以?願聞其詳19F 03/20 11:10
推 aarzbrv: 拿米國洋腸種族針對性的盤查行為,約束台灣人民?22F 03/20 11:11
上面這麼多人 講這麼多
到底有誰講得出來
這次警察是依照六之幾盤查的?
這麼喜歡被盤查你可以挑管制區裸奔試試看
奇怪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1:13:46
推 gee89: 幹嘛不配合檢查一下而已 不然通緝犯哪裡找,罪犯都不要開24F 03/20 11:12
推 aarzbrv: 相信這些甘願被米國洋腸條子抽插的本站ㄈㄈ尺們,哪天在25F 03/20 11:12
→ gee89: 車騎車,不半夜出門就好26F 03/20 11:12
推 souter: 沒帶可以提供身份證字號啊!28F 03/20 11:13
推 aarzbrv: 米國被條子打死前,還會含淚感激被洋腸打死吧?29F 03/20 11:13
→ kissung: 戶籍法第56條,打臉原Po31F 03/20 11:13
打個屁臉
那條法律沒有罰則
所以要回過頭看警察職權行使法
上面就有寫了
我這次就是在問到底依照六之幾盤查的
沒有一個答的上來
這樣也能袒護警察
這不是理盲濫情什麼才是理盲濫情
噓 lineaaa: 非法外勞走在路也不能盤查,我現在沒犯罪~32F 03/20 11:13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1:15:46
推 aarzbrv: 通緝犯全部都會穿拖鞋去便利商店喔?那麼,所有生殖器官33F 03/20 11:14
推 aarzbrv: 發育正常的人類,都有性犯罪之虞是吧?35F 03/20 11:14
→ mow1982: 今天kmt政府,你就不是這樣說,雙重標準。36F 03/20 11:15
那KMT政府我該怎麼說?
推 aarzbrv: 台灣警界傑出楷模盤查非法外國人只限非白人呀,對於這些台灣警界傑出楷模而言,非法白人是用來諂媚的。37F 03/20 11:15
推 wangxiv: 都不要查,警察撤出公共場所,自己人身安全自己負責39F 03/20 11:16
找不到適用六之幾
就變成要退出公共場所?
因噎廢食也不是這樣搞的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1:17:23
噓 flysonics: 美國法對警察權分四層次的強度也是這樣看啦 純屬臆測40F 03/20 11:16
→ flysonics: 就是只能作背景調查
這案例你拿去美國告也不會贏42F 03/20 11:16
不要再拿美國的劍斬台灣的人了
推 aarzbrv: 來自美國的Frank抱怨,他的菲律賓朋友必須排好隊伍,一個44F 03/20 11:17
噓 Minegun: 原po那警察不盤查 去泡茶可以嗎QwQ 雙贏的局面45F 03/20 11:17
你說的上來符合六之幾就可以
在這噓我也不會符合六之幾
推 aarzbrv: 個拿出證件檢查,但「因為我是白人,從來沒有警察檢查我46F 03/20 11:18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1:18:59
推 ffaatt: 這樣警察幹嘛巡邏 連問一下都在罵47F 03/20 11:18
推 aarzbrv: 的證件。」這些台灣警界傑出楷模們跟米國白人警察們,49F 03/20 11:19
推 MadMagician: 公共場所一定就可以強制盤查 非指定必須合理盤查
*一指定50F 03/20 11:19
六、行經
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瞎扯很好玩嗎?
推 aarzbrv: 還真是無縫接軌呀。52F 03/20 11:19
噓 flysonics: 你前面說喜歡在權威國家住 後面給你美國判斷標準你又講53F 03/20 11:20
美國在民主指數評定也只是部分民主的水準而已
你以為美國多民主? (笑)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1:21:37
→ Minegun: 警職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的合理懷疑只要30%就ok惹 從55F 03/20 11:20
→ Minegun: 一開始的眼神飄忽不定快步離開就可以推定57F 03/20 11:20
眼神飄忽不定只是主觀感受而已
你說合理就合理? 我說不合理
推 aarzbrv: 還在米國米國的,大概以為目前被洋腸抽插時,就已經變成59F 03/20 11:21
推 r89556: 戶籍法56條 要帶身分證60F 03/20 11:21
我再回應一次
那條法律沒有罰則
所以要回過頭看警察職權行使法
上面就有寫了
我這次就是在問到底依照六之幾盤查的
沒有一個答的上來
→ flysonics: 有人反駁論述的能力只剩下洋腸兩個字了嗎61F 03/20 11:22
推 aarzbrv: 有盤查豁免權的白人形狀了吧?真有趣啊,拿一個種族主義62F 03/20 11:22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1:23:16
推 aarzbrv: 、犯罪率奇高、監獄人滿為患的國家當成典範,不知道這些63F 03/20 11:22
→ flysonics: 2016民主指數 美國第21 台灣第33 你以為台灣多民主(笑65F 03/20 11:22
推 aarzbrv: ㄈㄈ尺們是否因為邊抽插邊上網而造成理智減弱呢?66F 03/20 11:23
沒有
新聞只寫他說那邊是執行要點
也就是重點區域
重點跟指定的差別應該不難理解吧
要然後什麼?
→ flysonics: 有沒有排名後面的國家在質疑前面國家多民主的八卦XDDDD69F 03/20 11:23
台灣排名在後面不就是各位鄉民的態度造成的
→ akway: 難怪一堆人監聽王金平合理 顆顆 奴性久了 司法人權低落70F 03/20 11:23
台灣人不意外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1:25:54
推 aarzbrv: 如果是球員兼裁判自己做的指數,那還真有公然自慰能力呀71F 03/20 11:24
→ chivalry70: 未經查獲之槍毒黑相關人員也可以拒絕盤查呀…74F 03/20 11:24
→ akway: 說隨身帶身分證更好笑 平常沒用到放在家裡 帶身上掉了你要75F 03/20 11:25
→ flysonics: XDDDDDDDDD 開始懷疑英國經濟學人幫美國公然自慰了嗎76F 03/20 11:25
→ akway: 負責?78F 03/20 11:25
推 aarzbrv: 有些人是不是把洋腸權誤當成普世人權了呢?79F 03/20 11:25
→ metal521: 爵卿就是喜歡沒事靠杯威權,活在當下好嗎80F 03/20 11:25
推 aarzbrv: 精擠洨人也是洋腸主持的,我有點擔心ㄈㄈ尺們會不會正被洋腸的有毒體液侵蝕至腦神經中樞了呢?84F 03/20 11:26
推 hh800315: 台灣稱之奴隸之國 跟他們說人話聽不懂啦= =86F 03/20 11:27
推 Minegun: 其實這就是人權跟治安的選擇題而原po選擇人權 但是你的選擇卻可能造成罪犯無從逮捕而造成其他人權益的損失88F 03/20 11:27
→ hh800315: 要奴還要別人跟你一起奴 媽的滾去中國好嗎?92F 03/20 11:28
→ chivalry70: 不能搞得跟女權自助餐或是可愛動物保護聯盟一樣93F 03/20 11:28
推 aarzbrv: 除了米國還拿想拿陰國約束台灣人,這些ㄈㄈ尺們顯然長期96F 03/20 11:28
推 anchime: 任何人公開討論據理力爭OK的,國民黨就背後來暗的。97F 03/20 11:29
→ peterhuo: 美國警察動輒被告起訴被停職,台灣找個打人警都找不到98F 03/20 11:29
推 aarzbrv: 以活在被洋腸抽插的威權體制為榮,祝福這些ㄈㄈ尺們能夠99F 03/20 11:29
→ Minegun: 原po我問你如果一群8+9聚集在巷口也無法盤查的話 而後造成周圍住戶生命財產的危險該如何處置101F 03/20 11:30
我相反的說
如果這些人都乖乖出示證件了
警察又還能怎樣?
難道出示過證件 就不再構成住戶的危險了?
你們真的太適合去住警察國家了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1:33:37
推 aarzbrv: 早日獲得陰國米國的條子濫權濫殺犧牲的殊榮,是這樣嗎?103F 03/20 11:30
→ flysonics: 你被臨檢不爽可以填民眾異議紀錄表 絕對不會找不到警察104F 03/20 11:31
→ peterhuo: 脫離了法條跟邏輯就是看不起自己智商105F 03/20 11:31
→ flysonics: 太陽花那種例子拿來跟這種普通臨檢扯在一起講?106F 03/20 11:31
推 aarzbrv: 一群愛國同心會聚集都放水了,還指望條子找8+9?這些良民真的很天真,說不定反而被那些台灣警界楷模當成台灣鯛。107F 03/20 11:31
→ peterhuo: 好好笑,這時候就這麼相信警察當周處除自己喔,哈哈哈109F 03/20 11:32
推 akway: 巷口有8+9聚集 有人檢舉可以查阿 問題是"無故"盤查111F 03/20 11:32
噓 v92210: 下去500112F 03/20 11:32
→ aa1052026 …
→ aa1052026: 穿拖鞋拿著提袋 就被拿來跟8+9相提並論 好棒棒113F 03/20 11:33
→ isu0911: 之前難民新聞,不是也報法國警察專查外國人嗎?115F 03/20 11:33
→ aa1052026 …
→ aa1052026: 那下回要不要手上刺個字也被盤查一下懷疑是黑道算了116F 03/20 11:33
→ opmikoto: 無故被盤查就兩種選擇 舉法條不配合 那就麻煩帶著走118F 03/20 11:34
推 waqw: 腦袋清楚,推121F 03/20 11:34
→ opmikoto: 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 願意配合 就看看馬上走123F 03/20 11:34
→ Minegun: 人家8+9只是人多一點站在巷口 去盤查也回答你的主觀不等124F 03/20 11:35
推 rahim03: 一直講美國是對美國有多熟 上次美國不是有警察隨機盤查125F 03/20 11:35
→ Minegun: 於我的主觀XDD126F 03/20 11:35
→ rahim03: 車子遇到一個律師 還不是GG127F 03/20 11:35
→ aa1052026 …
→ aa1052026: 沒做壞事怕什麼盤查 那沒做壞事怕什麼監聽?128F 03/20 11:35
推 akway: 馬王政爭時 一堆護航監聽都用 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 顆顆129F 03/20 11:35
推 peterhuo: 理盲趕快鬼隱
說難聽點啦,護航警察的多做點功課再來屁130F 03/20 11:36
噓 druu: 就6-1啊 經驗為何不能當作理由? 遇到很鎮靜的犯罪者怎麼辦?路人一對偏偏查你 不就是依據經驗來判斷的132F 03/20 11:37
那樣「看你叼根菸」「手上有刺青」也都可以是理由了
當然警察不一定會這樣濫用權力
但國家法律給予他門們這樣濫用的可能性
我不明白為什麼不正視這個問題 訂定更好的制度 避免少部分警察濫用
而是要拼命護航警察
→ aa1052026 …
→ aa1052026: 根據經驗 台灣警察十個有十二個垃圾136F 03/20 11:38
推 rahim03: 合理懷疑要講出理由啊 有講出理由嗎137F 03/20 11:38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1:41:30
→ Minegun: 若出示證件或報身分證字號 用小電腦查甚至可能是通緝的不就可以當場逮捕了嗎 就算不是通緝有前科也可告誡他別鬧事138F 03/20 11:39
→ rahim03: 不如去問一下為什麼台北市警察有團體聚集打人都沒事141F 03/20 11:40
→ rahim03: 卻去懷疑一個穿拖鞋的人啦143F 03/20 11:40
推 aarzbrv: 不知英美犯罪學權威flysonics如何解讀rahim03的實例呢?144F 03/20 11:40
→ rahim03: 講出理由要能服人啊 不然你說了算喔145F 03/20 11:41
噓 srxteam0935: 支持盤查就是支持監聽咧 那反對盤查是不是支持吸毒隨便你扣爛帽子的喔?146F 03/20 11:41
→ isu0911: 難道米國警察天天查到律師?還不就跟臺灣這次情況一樣?查別人可以,查我不行148F 03/20 11:41
噓 qscNERO: 拿監聽譬喻看一下身分證...這邏輯好棒。151F 03/20 11:41
在這個討論點上
同樣都是要有法源、公權力依法才能做的事情
差別只有侵害程度不同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1:43:44
推 hernest01: 鄉民又知道自己沒做壞事了?哪天自己因穿拖鞋被帶到分局152F 03/20 11:42
推 cons: 9.2最愛被人管153F 03/20 11:42
推 violetking: 原來要講出服人的理由才可以盤查 只要回警察不服就好155F 03/20 11:42
→ ryanwen: 影片感覺就是路過,警察就要他出示身分證件,這有合理?156F 03/20 11:42
推 yinwi: 明明就是反對無故盤查 又扯到吸毒 科科157F 03/20 11:42
→ aa1052026 …
→ aa1052026: 奇怪了 沒犯法怕什麼盤查怕什麼監聽?心裡有鬼屁眼有屎?158F 03/20 11:42
推 aarzbrv: 除了9.2還有志願被陰國米國洋腸殖民抽插的ㄈㄈ尺呀!159F 03/20 11:43
→ isu0911: 警察盤查的對象哪個不是路過?160F 03/20 11:43
→ ryanwen: 斜眼瞄人也算?那以後看到警察都要正眼用力看是嗎?161F 03/20 11:43
噓 bluevirus: 法條看清楚,警職法第六條第六款查身份,無身分證明依同法第七條處理162F 03/20 11:43
我真的希望你看清楚
這裡不適用警職法第六條第六款
既然不適用就沒有適用第七條的事情
→ ryanwen: 既然每個都是路過,那路過可以當成盤查理由?164F 03/20 11:44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1:45:33
推 aarzbrv: 法條看清楚是吧?那遇到非法白人要不要發揮台灣鴿的魄力167F 03/20 11:44
推 anendfox: 懷疑駐版警察都出來護航 沒做壞事不代表應該被問168F 03/20 11:45
→ bluevirus: 如有侵權行為請依第29條救濟程序169F 03/20 11:45
推 aarzbrv: ,用台灣本地的語言跟他解釋清楚警職法,否則帶回呢?170F 03/20 11:45
→ isu0911: 問題在是否查到違法,就像薛丁格的貓一樣,如果只是要爭171F 03/20 11:45
推 lkksppet: 事實是目前的盤查完全建立在警察的自由心證,和警察國家有87成像172F 03/20 11:45
→ isu0911: 有沒有資格查,警察的所以臨檢,盤查工作都要取消了174F 03/20 11:45
噓 mussina001: 為什麼警察不盤查他旁邊的民眾 答案顯而易見175F 03/20 11:46
推 aarzbrv: 駐板的那幾個警專第24至25期的台灣警界楷模們,通常都會176F 03/20 11:46
啊是有多可疑?
你說可疑就可疑?
這個案子挺警察的是不是都很喜歡"我說了算"?
推 aarzbrv: 挑風向有利時,才一起跑出來的,這幾年看多了。178F 03/20 11:46
→ isu0911: 甚至酒駕也不用測了,只要沒聞到酒味你就沒資格要我酒測179F 03/20 11:46
→ aa1052026 …
→ aa1052026: 同理 警察為何不敲別人頭要敲那人頭 是不是那人是罪犯180F 03/20 11:47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1:48:10
推 aarzbrv: (幾年前還有警界楷模寫信要我道歉否則吉,到今天都沒吉)181F 03/20 11:47
因為警察覺得他可疑啊
但現在就是在爭議這件事 --
警察可以只憑自己覺得可疑 就任意盤查人 然後稱之為合理嗎
是不是應該有所縮限、要有更明確的定義
很難懂?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1:49:50
推 aarzbrv: 台灣警察的自由心證就是只要是洋腸就無犯罪之虞是吧?184F 03/20 11:48
噓 jaeschen: 既然認為那不是好理由 那你說個更好制度出來啊185F 03/20 11:49
→ isu0911: 盤查本來就亂槍打鳥,什麼叫不查其他人只查我....那不就186F 03/20 11:49
推 peterhuo: 原來是警察走狗啊,哈哈哈187F 03/20 11:49
→ aarzbrv: 的確吃飽太閒啊,台中第一廣場每個菲律賓人都查,遇到188F 03/20 11:49
→ isu0911: 印證查其他人可以,查我不行?189F 03/20 11:49
噓 srxteam0935: 所以不能100%確定是酒駕就不能盤問,放他上路害人?190F 03/20 11:49
第 8 條
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得予以攔停
並採行下列措施:
一、要求駕駛人或乘客出示相關證件或查證其身分。
二、檢查引擎、車身號碼或其他足資識別之特徵。
三、要求駕駛人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
警察因前項交通工具之駕駛人或乘客有異常舉動而合理懷疑其將有危害行
為時,得強制其離車;有事實足認其有犯罪之虞者,並得檢查交通工具。
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 <= 一般指動力車輛
所以基本上法源的確授予了警察幾乎是可以攔停任何動力車輛的權力
推 aarzbrv: 白人都放過啊,我在這篇先前的推文有引述。191F 03/20 11:50
→ aa1052026 …
→ aa1052026: 所以老蔣時代條子為何不抓受難者家隔壁住戶要抓他 是不192F 03/20 11:50
推 ftsn: 更明確的定義是什麼?可以請教一下嗎?193F 03/20 11:50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1:54:28
推 iqnine: 對一些素質差的警察來講 執法遵守規定真的很難195F 03/20 11:51
→ mussina001: 難道要敲鑼打鼓 我要盤查囉~~~~~~~~~~~~~~~~~~~~~~~197F 03/20 11:51
噓 srxteam0935: 扯三小蔣中正殺人魔 現在執政還是同一個殺人魔王嗎198F 03/20 11:51
推 aarzbrv: 怎麼某些護航的台灣警界傑出ㄈㄈ尺不曾質疑為什麼被盤查199F 03/20 11:51
推 jasonyeh: 鄉民就崇拜警察威權國家阿,什麼都嘛要配合警察200F 03/20 11:51
推 turbomons: 立委覺得有必要限制就修法 針對基層員警能幹嘛 要特權?201F 03/20 11:51
推 aarzbrv: 的人要針對某些警察而不是所有警察呢?203F 03/20 11:52
推 steve1012: 聞到酒味不是無故盤查啊 邏輯有問題喔207F 03/20 11:52
推 aarzbrv: 但是如果是遇到非法洋腸,許多ㄈㄈ尺認為警察要配合洋腸208F 03/20 11:53
噓 mussina001: 那還需要巡邏喔 ~~~趕快提議警察不需辛苦輪班巡邏了209F 03/20 11:53
推 ftsn: 快點搬去警察都不做事的地方最好 !!! 看要哪一國都可以210F 03/20 11:53
→ steve1012: 穿拖鞋是啥理由講來聽聽啊 通緝犯看到警察就得跑的會穿拖鞋?211F 03/20 11:53
推 aarzbrv: 請問英美犯罪學權威flysonics是否要默認rahim03的實例?214F 03/20 11:53
推 d60917: 所以說,穿拖鞋去買飲料可疑在哪?鄉民晚上去買宵夜都穿布鞋喔?216F 03/20 11:54
噓 Minegun: 紅明顯。其實如果要法律明確性的話應該要改成構成哪些行為警察才可以盤查 但警察目前依靠警職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盤查你也不可以說警察違法盤查吧218F 03/20 11:54
說的好
問題就是這次的案例 6-1都沒法讓鄉民有共同心證了
所以護航鄉民也不敢拿出來護航
那是不是可以檢討6-1了?
推 qoo580: 有些人真的奴性很重 笑死221F 03/20 11:54
推 aarzbrv: 這幾天陰國米國公共場所恐怖攻擊的都穿夾腳拖是吧?然後愛國同心會都穿皮鞋是吧?222F 03/20 11:54
那你下次讓我盤問一下好了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1:57:12
推 rahim03: 現在就是有法律啊 只是不遵守而已225F 03/20 11:55
推 myeason: 這戰力很讚 中華人崩潰226F 03/20 11:55
→ rahim03: 警察職權行使法跟大法官解釋都有了 還要凹什麼?227F 03/20 11:56
推 aarzbrv: 回rahim03:有些人還可以拿陰國米國的濫權範例說嘴呀。229F 03/20 11:58
噓 srxteam0935: 我他媽的就覺得接受盤問沒問題你說可不可以盤問我?230F 03/20 11:58
→ isu0911: 要查酒駕總要設點吧?你查了十幾臺車,搞不好只查到一臺酒駕,那前面十幾臺車,你都要吃一次投訴嗎?231F 03/20 11:58
推 ftsn: 大力支持警察都不做用事 反正法律沒規定臨檢 盤查 巡邏是必233F 03/20 11:58
噓 mussina001: 警察就乖乖在警察局納涼就好啦 出來幹嘛 空空234F 03/20 11:59
推 rahim03: 都有團體直接打人也沒在幫忙蒐證了235F 03/20 11:59
→ ftsn: 法律只寫警察負責抓嫌犯 其他拜託不要雞婆 測速更是非必要236F 03/20 11:59
→ rahim03: 法律也定在那也不想遵守237F 03/20 11:59
→ enixl: 影片裡警察說是大隊指定238F 03/20 11:59
哇~原來是喜歡給警察盤問的朋友呢~
→ ftsn: 警察都閒晃 坐在辦公室就好 大家都開心 不用怕240F 03/20 12:00
推 Windk610i: 又在美國blablabla 無言241F 03/20 12:00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2:01:28
噓 crazylin924: 呵呵 這個問題多少年了 就只有臨檢到高官才蹦出來 人權問題?少笑死人 顏色問題才是242F 03/20 12:01
講的好像警察不是民進黨執政下的公務員似的
還是你心中默認警察就是國民黨開的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2:02:21
推 rahim03: 沒有只遇到高官才蹦出來啊 之前批踢踢有人類似問題還不是上新聞244F 03/20 12:01
你確定警察看到他們就會覺得有問題、上去盤查?
你確定盤問到就有用?
不要這麼一廂情願
出社會沒有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2:03:38
比起生病寧願打針
某種角度上來說的確是喜歡被打針(勝過生病)沒錯
推 ftsn: 請問原po住那一區? 真的強力建議 那區警察都不要盤問 真的248F 03/20 12:03
依法、不要濫權的盤查很難嗎
一定要搞到就不盤查嗎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2:04:53
推 repast: 推 還有人扯乾脆不用帶行照駕照 本來就不用帶啦 廠廠249F 03/20 12:04
推 rahim03: 我覺得0935提的問題 應該是要建議進捷運站要搜身
X光機掃瞄才能解決 你應該強力建議進捷運站搜身252F 03/20 12:04
噓 mark31326: 鳥毛長齊再來嗆別人出社會沒 滾邊去喝奶255F 03/20 12:05
哇~是擅長嗆聲的朋友呢~好厲—害!
→ rahim03: 盤查預防效果很差 除非他是通緝犯256F 03/20 12:05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2:06:14
噓 Shxt: 所以最後李先生不鳥警察,順便公審一下警察阿哈哈257F 03/20 12:05
→ rahim03: 懂了嗎 你應該建議進捷運站搜身才對259F 03/20 12:05
推 aarzbrv: 不盤問機率就是零的,可能除了盤問以外就沒有其他的方法,光靠盤問就能破案榮昇警政署長吧?261F 03/20 12:05
→ rahim03: 盤查效果很差是不懂逆 大部分盤查抓到的都是通緝犯264F 03/20 12:06
→ Shxt: 威權時代的盤問是附帶後面一堆危及你人生安全的衍伸行為266F 03/20 12:06
→ rahim03: 身上有危險物品他也不會告訴你 警察也沒權力全部查268F 03/20 12:06
→ isu0911: 你說的依法到最後都是自由心證了,要介定標準跟本不可能269F 03/20 12:07
那你應該要主張學中國
搭地鐵還要先過X光機
超棒der不是嗎
→ isu0911: ,針對特定對象不就叫歧視?272F 03/20 12:07
→ Shxt: 現在的盤查純粹是警察顧及社會安全考量的行為 這差別懂?273F 03/20 12:07
→ rahim03: 這樣應該要搜身才對內 王景玉沒進捷運站更慘啦274F 03/20 12:07
→ rahim03: 建議要到處設點 看到的人就搜身276F 03/20 12:07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2:08:37
→ rahim03: 就跟你說盤查無法解決你說的問題好嗎277F 03/20 12:07
推 aarzbrv: 支持只靠盤問就能維護社會的網友們,有些該不會是目前正278F 03/20 12:08
→ Shxt: 盤問只是一環阿,又不是任何東西無法完全解決問題 就不作279F 03/20 12:08
推 aarzbrv: 被非法犯罪集團洋腸抽插邊上網的ㄈㄈ尺們?因為許多的280F 03/20 12:08
→ srxteam0935: 無限上綱來囉 我也來 乾脆警察徹掉比較符合你們期望281F 03/20 12:08
中國真的有設X光機喔
你要不要先贊成一下
→ recycling: 這題好難,看了整篇感覺兩邊都有理282F 03/20 12:09
→ isu0911: 既然盤查效果差,就不要只是說說,禁止警察盤查的權力不就好。Dpp肯嗎?283F 03/20 12:09
修正, 不是禁止
→ Shxt: 勞檢也無法完全解決勞工待遇問題,所以我們先設法不勞檢好了285F 03/20 12:09
推 aarzbrv: 台灣警察很會盤查台灣人民,但是遇到洋腸不但不查,還會286F 03/20 12:09
推 rahim03: 無線上綱的不知道是哪一邊呴287F 03/20 12:09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2:10:18
→ Shxt: 勞檢根本就是迫害善良的資方,造成善良的資方困擾288F 03/20 12:10
→ rahim03: 禁止什麼 現在法律就規定在那邊是通不懂逆
聽不懂289F 03/20 12:10
推 aarzbrv: 由分局長帶領搶拍照呀。291F 03/20 12:10
→ rahim03: 對穿拖鞋的人盤查 可以無限上綱的防止鄭捷292F 03/20 12:11
→ isu0911: 所以還是能查?那標準誰定?你dpp定?這就沒針對性?293F 03/20 12:11
像是 6-2 ~ 6-6 基本上都沒什麼人抱怨
所以處理的問題就是 6-1
至於誰訂 當然是立法院訂
看怎樣滿意再來討論
(你確定要在這邊長篇大論嗎)
→ rahim03: 說叫你建議要搜身和X光機剛好而已啦294F 03/20 12:11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2:13:53
噓 srxteam0935: 所以別國沒有警察所以撤掉警察比較符合你們期望不是295F 03/20 12:12
→ rahim03: 0911不會去看一下大法官釋字535和警察職權行使法喔296F 03/20 12:12
推 aarzbrv: 犯罪學大師srxteam0935所說不盤查機率不就是0%,是不是也298F 03/20 12:12
推 aarzbrv: 可以被任何人合理懷疑為把盤查無限上綱呢?300F 03/20 12:12
→ rahim03: 講到DPP就漏餡了啦 哈302F 03/20 12:12
噓 IQ120: 台灣會這麼亂就是因為有你這種87303F 03/20 12:12
.. 我好像可以吉喔
→ srxteam0935: 沒有盤查 所以透過盤查能抓出來的罪犯機率不就是0%304F 03/20 12:13
→ isu0911: 就像刺青等等在過去被認為是黑道,但時代在變,現在的世代,你標準要怎麼拿?又是dpp說了算?305F 03/20 12:13
→ rahim03: 就跟你說盤查沒有用啦 又不能搜身 也沒X光機307F 03/20 12:13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2:14:36
推 aarzbrv: 如果wahaha99看到IQ120以上的留言,可以趕快備份,有些人308F 03/20 12:14
→ rahim03: 你要無限上綱到鄭捷 只能叫你去建議搜身和X光機檢查啦
以為警察權力無限大的威權比現在還不亂喔?309F 03/20 12:14
推 cemin: 提美國真好笑,美國警察對黑人怎麼查的網路上都有影片,黃311F 03/20 12:14
推 devilsaber: 幫srxteam0935翻譯: 警察只會違法盤查312F 03/20 12:14
→ cemin: 種人只會更歧視啦313F 03/20 12:14
推 aarzbrv: 可能需要參觀地檢署周邊苦無機會。314F 03/20 12:14
→ rahim03: 根本什麼都不懂...315F 03/20 12:14
這還真不好說
只要他出示證件、當下沒有其他乖張行為
警察也沒法搜他的身、檢查他帶了什麼
你該不會不知道吧....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2:16:27
→ rahim03: 帶兩把刀怎麼被盤查出來你講一下
不是說只要出示身分證 反正也沒前科啊
所以建議你去要求給他們無限制搜身和X光機320F 03/20 12:15
→ devilsaber: srxteam0935的意思是 你還支持違法搜身??324F 03/20 12:16
推 job5786: 現在警察高中畢業就能考 你能期待啥325F 03/20 12:16
噓 ddabc1234: 又沒搜你身上你銬,只是要借你身份證看看。警察認真維326F 03/20 12:16
這麼認真那也麻煩認真遵守警察職權行使法 感恩
不要老是拿6-1當擋箭牌
上面3也順便喔
→ rahim03: 不然你以為拿個身分證 刀子就會掉出來喔329F 03/20 12:17
噓 flysonics: 還在喔 為什麼像6-1這種東西不定死你知道嗎330F 03/20 12:17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2:19:02
→ rahim03: 大部分盤查主要是抓通緝犯啦 不能搜身是能幹麻331F 03/20 12:17
推 aarzbrv: 有些被判拘役或罰金的輕罪,恐怕前科的電腦紀錄連警察都332F 03/20 12:17
→ flysonics: 臨檢這種東西本來就是吃警察的經驗判斷 美國也是因為這333F 03/20 12:17
→ rahim03: 知道什麼? 為什麼要有釋字535和6-1的限制你知道嗎?334F 03/20 12:18
推 aarzbrv: 查不到,不知犯罪學大師們意見如何?336F 03/20 12:18
推 sggs: 警察不用遵守警察職權行使法,就是9.2心中的大同世界338F 03/20 12:18
推 ScarYao: 警察可以用那些不用證據的藉口強迫配合,還有人支持?!?!339F 03/20 12:18
→ flysonics: 樣刻意留一條警察的自由裁量權這種不寫清楚又可能跟憲341F 03/20 12:18
推 devilsaber: 所以srxteam0935的意思是 看到刀子不算合理懷疑?343F 03/20 12:18
→ flysonics: 法對著幹的理論 反正有問題拿到法院上大家來決定344F 03/20 12:19
→ rahim03: 講美國真的笑死人啦 美國也不是想怎樣就怎樣345F 03/20 12:19
→ isu0911: 今天不就是查dpp才有這問題?你覺得警察說出我懷疑你身上持有非法物品的下場是什麼?這根本不可能辦到,還不如直348F 03/20 12:19
推 aarzbrv: 請問6-1是英國或美國的法律嗎?英美犯罪學大師flysonics350F 03/20 12:19
→ rahim03: 然後一堆歧視 歧視被法院釘 然後違法濫權一堆351F 03/20 12:19
→ kalpacoda: 警察真可憐,做事也被罵,不做事又要被酸米蟲,先幫QQ354F 03/20 12:19
→ rahim03: 美國警察根本沒比臺灣水準高多少 很多都碼虎你的355F 03/20 12:19
→ flysonics: 然後這個自由裁量權還壓在最低權限 只准你進行身分盤查356F 03/20 12:19
推 aarzbrv: 應該要多用英國或美國的法律吧?357F 03/20 12:19
噓 ajm10411: 喔 所以拿槍在路上走才叫「合理懷疑?」358F 03/20 12:19
噓 mussina001: 叫法匠放假時間去教化他們也不要 雞雞歪歪的359F 03/20 12:20
我都搞不清楚哪邊才是法匠了
是拿6-1無限上綱的 還是主張不得濫用6-1的
→ rahim03: 才會遇到律師就踢到鐵板360F 03/20 12:20
→ ajm10411: 警察做不做事都被錶,衰小~361F 03/20 12:20
→ flysonics: 只要你要進一步搜索扣押 對不起沒門362F 03/20 12:20
噓 chanceiam: 不喜歡,你可以去美國啊,反正他們一定不會開槍對吧!363F 03/20 12:20
為什麼老是有人要拿種族歧視問題嚴重、人民可以合法擁槍的美國救援啊
下次再拿美國救援的要不要先支持開放台灣人民擁槍啊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2:22:12
→ devilsaber: kalpacoda的意思是 警察除了違法盤查以外什麼都不會?所以不能違法盤查 = 不做事364F 03/20 12:20
推 MSmax: 行照駕照是有發源依據 身分證哪一條?馬的 一堆智障台灣人368F 03/20 12:22
推 aarzbrv: 濫權的條目,大概被本站英美犯罪學大師所不屑看吧?369F 03/20 12:22
噓 flysonics: 理論都提一堆出來了還廢噓 推文的有幾個在認真論述的?370F 03/20 12:22
→ isu0911: 如果說出懷疑理由,今天討論的搞不好就是歧視了....規定371F 03/20 12:23
推 aarzbrv: wahaha99可能還漏說高犯罪率與監獄人口密度,甚至未成年372F 03/20 12:23
→ isu0911: 上是一回事,實際執行面上很困難,卻對基層猛打,你做長官的就法修一修啊373F 03/20 12:23
你真的說到點上了
噓 kaosps2: 一堆垃圾鴿跟9.2都跑出來了375F 03/20 12:23
推 aarzbrv: 被監禁罪犯的密度。不過對於本站這麼多ㄈㄈ尺而言,他們377F 03/20 12:23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2:24:22
推 aarzbrv: 可能已經在米國有豁免權了吧?378F 03/20 12:24
噓 smalltalker: 不能當警察關心人民嗎? 不就問他幾個問題而已 後來不就放他走了 是有怎樣嗎?379F 03/20 12:24
認真說
台灣的人權的確這幾十年來有長足的進步
但我們仍然要確保持續的進步、或至少不致退步
所以在這邊討論這個問題
→ flysonics: 來啦 wiki那個連結有哪個案例有適用這次的情況的?381F 03/20 12:24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2:26:10
推 devilsaber: isu0911的意思是 警察違法盤查真正的理由 是歧視?383F 03/20 12:25
推 gotohikaru: 馬囧時期 有類似新聞的話 八卦幾乎一面倒罵警察
看來除了支那人工作很努力外 DPP這陣子真的很爛XD384F 03/20 12:25
噓 bbb1564: 這種主題就是要長篇大論,尋求通案,而盡量不以個案為追386F 03/20 12:25
推 aarzbrv: 如果rahim03的親身實例與英美犯罪學大師flysonics的理論387F 03/20 12:25
→ bbb1564: 求。而今天就是因為個案所以有疑議,妳有更好的想法你就提出來或者寫信給邱議瑩,而不是在這刻意引戰。畢竟我也388F 03/20 12:25
推 oberatri: 推,一堆小警總住腦裡的很愛無故被盤查又說不出所言然390F 03/20 12:25
→ devilsaber: smalltalker 警察到最後不敢硬是盤查到底391F 03/20 12:25
→ bbb1564: 有沒看你針對六之一有啥建設性的意見,只有打臉不熟法律的網友,請問你又在帶什麼方向?392F 03/20 12:25
推 ryohgi: 幫srxteam0935 QQ,你完全沒看懂原po想講的394F 03/20 12:25
推 aarzbrv: 不符,該不會親身體驗者要跟大師道歉吧?395F 03/20 12:25
嗯
推 Basara5566: 那個 我想提問一下 所以是警察只要不能違法 就只能擺爛了嗎398F 03/20 12:26
說真的今天如果警察盤問的人手上拿著球棒+全身刺青在那閒晃
想護航民人的都護不起來不是
所以本質還是6-1可能被濫用的問題
牽涉到自由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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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我也沒提建議
那合理懷疑可以用施行細則訂定
好比持有棍棒刀械等可以致傷的械具
多少人在什麼類的場所聚集多久不散去 又沒有聚集的顯然理由
發生大聲喧鬧對峙的狀況
等等
之類的方向去修正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2:31:51
→ isu0911: 本來就是,一直罵警察莫名其妙,該負責的是修法的人,再400F 03/20 12:27
推 tw88: 犯罪天堂401F 03/20 12:27
→ isu0911: 說一次,今天就是查到dpp才再那裡猛打,警察難道第一次402F 03/20 12:27
推 sanji719: 奴性很高的智障很多 不意外403F 03/20 12:27
推 devilsaber: isu0911的意思是 白色恐怖沒有一開始就被抗爭推翻
就表示白色恐怖是對的?405F 03/20 12:27
推 scratch01: 台灣是成文法國家結果一堆人狂拿英美法來比 科科408F 03/20 12:28
→ devilsaber: 違法盤查沒有第一次就被電爆 就表示違法盤查是對的??410F 03/20 12:29
推 Oakland: 中肯。如果是一般人,只能任由警察做無理的要求。甚至有的警察會趁機問私密問題,像電話、住家。說沒關係的人很多根本沒被警察搜索,臨檢過!不可否認還是有認真守法的警察,但警察的素質就是參疵不齊,沒有法條限制只會造成411F 03/20 12:29
推 a34567: 近年批踢踢的使用者獨立思考能力真的有下滑的趨勢415F 03/20 12:29
→ Oakland: 權力被無限制擴張!416F 03/20 12:29
推 scratch01: 之前就有這種問題了,只是沒人重視,也有某律師常被盤查也去告過警察好嗎?417F 03/20 12:29
→ isu0911: 我是說今天警察說出盤查理由,卻查不到違法事證,對照53419F 03/20 12:30
噓 sazdj: 沒帶身分證又沒怎樣 跟警察說沒帶就好420F 03/20 12:30
噓 dkchronos: 國外警察要盤查你你拒絕當場電擊槍下去421F 03/20 12:30
還有的國家當場開真槍的喔
電擊槍弱掉了
→ isu0911: 5的實行規定?你警察憑什麼懷疑我?怎不懷疑其他人?今天吵的內容,搞不好就變成歧視。"穿拖鞋上街也有錯?"422F 03/20 12:30
推 aarzbrv: 國外?哪個國?還是自己的親身體驗?424F 03/20 12:30
推 devilsaber: 所以isu0911的意思是 警察的盤查理由就是穿拖鞋 ??而且isu0911覺得這是合理懷疑 ???426F 03/20 12:31
推 aarzbrv: 本站許多喜歡扯外國的網友們,如果上網時,請不要一邊被428F 03/20 12:31
噓 ccrhalp: 某人真的是一直拿國外的劍斬台灣的民...429F 03/20 12:32
推 aarzbrv: 洋腸抽插一邊打字,這樣可能會分心出錯,感恩。430F 03/20 12:32
→ sazdj: 如果有個路人意圖犯罪 經過警察詢問 就不敢做了 預防犯罪431F 03/20 12:32
→ sazdj: 你不喜歡啊 ?433F 03/20 12:32
噓 kogorou: 懶的看了先噓再說434F 03/20 12:32
希望你考試前沒有這樣
→ isu0911: 你知道某律師故意做那種打扮引警察注意嗎?對照535號,我才說這規定窒礙難行435F 03/20 12:32
推 aarzbrv: 罪犯穿拖鞋可以跑得很快,甚至超過世界紀錄保持人,甚至437F 03/20 12:33
→ devilsaber: 所以 isu0911 支持警察看人穿拖鞋就盤查 ?438F 03/20 12:33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2:34:08
→ isu0911: 你先去看一下535號...439F 03/20 12:33
推 aarzbrv: 連維安特勤都追不上穿拖鞋的罪犯,沒錯吧?441F 03/20 12:33
推 rupcj: 不管啦 顏色不對就是要查啦442F 03/20 12:33
→ antivenom …
推 antivenom: 23樓說不需要警察是反串的啦 還放金日成大頭貼XD443F 03/20 12:34
推 revive25: 我是覺得要看警察有沒有惡意 不是故意找麻煩配合就好444F 03/20 12:34
噓 ether4615: 既然都叫身分證不就是證明身分的東西,那你不帶在身上445F 03/20 12:34
我沒事沒有自證是誰的義務啊 => 所以要回歸警職法6
不要都這麼多推文了又讓我重述一次好唄
→ sazdj: 民進黨不敢給警察盤問 很合理啊 跟中國高層交流的文件 怎麼448F 03/20 12:34
→ sazdj: 敢曝光450F 03/20 12:34
噓 kogorou: 這篇帶風向操作成功451F 03/20 12:34
推 FinnF: 推453F 03/20 12:34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2:36:20
→ revive25: 如故意找麻煩 回家叫老婆私下故意找那員警麻煩不就好了454F 03/20 12:35
→ devilsaber: 看到扯民進黨的 就知道那些人根本不在乎違不違法了455F 03/20 12:35
推 RITABAO: 駕照已經不用帶了,報身份證號就好456F 03/20 12:35
推 aarzbrv: 警察對於非法白人都沒有惡意的,不但不會盤查護照是否有457F 03/20 12:35
→ sazdj: 做事正大光明 還怕警察盤問?做了虧心事 會怕警察吼 呵呵459F 03/20 12:36
推 aarzbrv: 有過期,也不會盤查是否沒有工作證,台灣的警界傑出楷模460F 03/20 12:36
推 revive25: 阿他就是沒做虧心事卻被攔再不爽阿 扯甚麼怕警察462F 03/20 12:37
噓 mussina001: 警察巡邏看到可疑人在逗留,詢問原來是沒飯吃 掏錢請464F 03/20 12:37
推 aarzbrv: 們應該非常符合flysonics與srxteam0935兩位犯罪學大師的465F 03/20 12:37
→ mussina001: 他, 網友:挖 好溫馨喔 警察好帥喔 戀愛了467F 03/20 12:37
推 Ladesai99: 還好斜眼看的是警察 要是看的是小屁孩 ...469F 03/20 12:37
推 opwin: 今天是林益世被盤查 你會出來力戰群雄嗎470F 03/20 12:38
→ mussina001: 警察巡邏看到可疑人在逗留,拒絕盤問 網友:警察該死怎麼可以亂盤問 鬼島 無誤471F 03/20 12:38
推 aarzbrv: 台灣警界傑出楷模們以穿拖鞋為由盤查,甚至沒有理由,473F 03/20 12:39
噓 Saimmy: 是容易崩潰的朋友呢475F 03/20 12:39
推 aarzbrv: 甚至打人還遮住號碼,所以台灣警界傑出楷模最光明是吧?477F 03/20 12:39
噓 o760823: 有這文章難怪警察越來越難當了,出事了才怪警察都不管478F 03/20 12:40
推 aarzbrv: 很多喜歡說別人崩潰的,說不定就是從小參與霸凌的共犯唷479F 03/20 12:40
推 devilsaber: o760823 的意思是 警察除了違法盤查以外 什麼都不做?480F 03/20 12:41
推 aarzbrv: 原來對有些人而言警察只有靠盤查,否則叫不管,該不會只用盤查就能使犯罪率為零,讓自己榮昇警政署長吧?481F 03/20 12:41
推 a6444long: 為啥要跟人權與法律觀念低下的吵架?時間寶貴呢!483F 03/20 12:42
推 efzfzn: push484F 03/20 12:42
推 gary10636: 一堆鄉民搞不懂臨檢點、指定場所,然後就在那邊戰原po我也是醉了。485F 03/20 12:42
推 horseinwine: 他被攔也被查了 但他有犯罪嗎 沒有嘛 他會不爽人之常情488F 03/20 12:43
推 aarzbrv: 這篇所說的警察,應該是認為洋腸都不會犯罪吧?490F 03/20 12:43
所以穿個拖鞋是 8.7% 還是 30% 還是 87% XDDDDDDD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2:44:40
推 Basara5566: 那個還是沒人理我的問題 所以只要警察不能違法就無法執勤了嗎492F 03/20 12:44
噓 lin900117: 警察國家還能讓這麼多人撻伐,責罵。
我也是醉了494F 03/20 12:44
推 gg0720: 很多人整天喊法治國家卻沒有法治概念啊496F 03/20 12:44
推 g89566: 一堆美國 為什麼我記得海洋法系的警察才是完全不能盤查497F 03/20 12:45
推 Boris945: 這種明確的東西也能戰,台警就是素質差便宜行事慣了498F 03/20 12:45
推 aarzbrv: 台灣警界傑出楷模們經常在八卦板呼朋引伴談法治,但是遇499F 03/20 12:45
真der 所以你身分證借我看一下嘛 >//<
推 aarzbrv: 到在台非法洋腸罪犯,倒沒聽過向這些洋腸理直氣壯地主張501F 03/20 12:46
推 sorryboy: 認真執勤跟有無濫權是兩件事502F 03/20 12:46
推 aarzbrv: 自己在警職法的權利,真是洋腸們的保母!503F 03/20 12:47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2:48:12
推 aarzbrv: 應不應該最重要,誰管法不法系。504F 03/20 12:47
推 u9161031: 一堆連法條都不會查的也能凹這麼多?505F 03/20 12:48
→ IHD: 洋人就是高級啊 現在故意加強中文 才能有租界感啊 英語威壓506F 03/20 12:49
推 aarzbrv: 米國沒有身分證,那英美犯罪學大師flysonics怎麼辦?507F 03/20 12:49
噓 poplc: 這種爛文 果然是因為顏色對了就爆了508F 03/20 12:50
一直在講顏色的
是真的直接把警察當藍的?
不然不都是民進黨執政下的公務員?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2:51:13
推 aarzbrv: 台灣警界傑出楷模遇到洋腸犯罪還要考慮懂不懂對方的語言喔?那等那些台灣警界傑出楷模出國被該國的警察刁難時,509F 03/20 12:50
推 Scapeland: 樓上一定知道警察是依據6之幾盤查der512F 03/20 12:51
推 aarzbrv: 大概不知道該怎麼辦吧?514F 03/20 12:51
→ csss22221041: 所以如果沒有身分證件那是不是警察可以帶回派出所?話說我出門都沒帶身分證健保卡耶……515F 03/20 12:51
推 aarzbrv: 是奴性重的呆灣ㄈㄈ尺,成天拿根本沒發身分證的國家的517F 03/20 12:52
推 ms893030: 推,沒明顯事證,怎可以隨便盤查518F 03/20 12:52
推 blueman1025: 這篇就是說要明訂出具體內容以免被濫用,一堆反對的519F 03/20 12:52
推 aarzbrv: 法律,來約束善良的呆灣郎。520F 03/20 12:52
噓 LiaoPP: 覺青:警察出去!黑道來了,覺青:警察保護我 ><522F 03/20 12:53
→ blueman1025: 人只想到「警察會保護大家,所以支持警察自由心證」523F 03/20 12:53
推 aarzbrv: 對了,wahaha99,今天天黑後你可以等著看看這篇接下來524F 03/20 12:54
推 minimulti: 這個問題以前就吵好久了,記得之前還有個律師抗爭到底526F 03/20 12:54
推 aarzbrv: 這篇又有多少警專第24至25期的警界楷模們來洗風向了。527F 03/20 12:54
推 Shuoger: 推文一堆華奴下限。 XDDD528F 03/20 12:54
→ minimulti: 後來不知道結果怎麼了,不過我想應該是沒什麼用ㄏㄏ529F 03/20 12:55
→ flysonics: aarzbrv你有看過我國大法官535號解釋嗎?530F 03/20 12:55
→ flysonics: 裡面引美國統一逮捕法有具體型文解釋美國沒身分證該怎麼作盤詰的行為532F 03/20 12:56
推 aarzbrv: 犯罪學大師如果遇到英美法沒有的,又要跳回台灣的法律,535F 03/20 12:56
→ flysonics: 自己沒看過資料就算了 拿什麼英美犯罪學大師來酸有看過536F 03/20 12:57
推 aarzbrv: 果然要會選自己有利的風向,才能成為犯罪學大師,不知537F 03/20 12:57
推 MAXcafe: 要盤查至少要說出有啥嫌疑吧?偷竊?還是通緝?538F 03/20 12:57
推 MAXcafe: 緊張是啥洨根據!?541F 03/20 12:57
→ NingK: 他不理會阿,不理會就沒了阿,他有被壓制還是帶回嗎542F 03/20 12:58
推 aarzbrv: 英美犯罪學大師flysonics意下如何?抱歉喔,小的才疏學淺543F 03/20 12:58
→ flysonics: 英美法沒有的? 都跟你講了統一逮捕法了你還在鬼打牆?544F 03/20 12:58
→ NingK: 真正的權威是帶回去就回不來了耶546F 03/20 12:58
推 aarzbrv: ,所以看到很多與英美犯罪學大師flysonics意見相反的資料看來是吸收了不少非英美洋腸的毒素吧?547F 03/20 12:58
→ flysonics: 美國本來也有聲音疑慮自己是不是越來越往警察國家靠攏549F 03/20 13:00
推 aarzbrv: 哇!拿統一逮捕法約束台灣人民,就像拿明朝劍斬清朝官,果然英美犯罪學大師的思維境界真高呀!550F 03/20 13:00
→ flysonics: 你拿資料出來講大家就好好講 不然像這篇直接酸某邊不爽可以住北京 有比較高尚囉?552F 03/20 13:00
→ flysonics: 美國可以容忍不同聲音 這邊提反論就得去住北京 這樣嗎?555F 03/20 13:01
推 aarzbrv: 小的在這篇有給很多連結啦,不過犯罪學大師因為比較權威556F 03/20 13:01
推 dimw: 有人說什麼一定要帶身分證在身上嗎 先說人帶風向的自己才是558F 03/20 13:02
推 aarzbrv: ,所以可以不用給連結吧。
身分證這麼重要,每天隨身攜帶在身上,萬一不小心遺失了559F 03/20 13:02
→ flysonics: aarzbrv你在這邊也就給了兩篇連結 而且我還回過了561F 03/20 13:03
噓 srwhite: 6-1阿 你沒遵守戶籍法56條 雖然沒罰則但你違法阿562F 03/20 13:03
噓 james1539: 如果今天是KMT官員,你會po這種文嗎?呵564F 03/20 13:03
推 aarzbrv: 或是個資被某些警察盜用,很麻煩的。565F 03/20 13:03
→ flysonics: 我問你你給wiki那篇連結跟這次案例的關係在哪你沒回我566F 03/20 13:03
→ srwhite: 這樣的基礎下我合理懷疑你還有犯其他法不行嗎567F 03/20 13:03
推 AATM1999: 原po的意思是法條有問題吧,改成可以隨時隨地盤查不就好了。568F 03/20 13:03
→ flysonics: 然後另一篇是跟種族歧視有關的 請問這案例種族歧視在哪570F 03/20 13:04
推 a13561356: 幹機掰以後買東西倒垃圾都要穿西裝打領帶穿皮鞋不然還571F 03/20 13:04
推 oldmoon: 笑死,還可以拿戶籍法出來講xD572F 03/20 13:04
→ a13561356: 要被盤查還要被一堆神經病嗆沒做虧心事怕三小 操有病573F 03/20 13:04
→ flysonics: 兩篇連結我真心看不懂跟本案關聯 請aarzbrv解釋一下574F 03/20 13:04
推 aarzbrv: 拿沒設身分證的國家約束我國人民,還嫌別人案例不貼切,575F 03/20 13:05
噓 goodgodgd: 本來就是警察覺得合理懷疑就是合理懷疑,不然你要罪犯自己坦承自己很可疑膩?576F 03/20 13:05
推 aarzbrv: 嫌他人經歷不合自己的理論,大師的權威領教領教!578F 03/20 13:05
→ flysonics: 都查驗身分 沒身分證國家就是姓名地址 有的就看身分證579F 03/20 13:06
推 usoko: 連自己的權益都不要 活該被當狗管580F 03/20 13:06
→ flysonics: 目的是相通的 請問這兩者不同處在哪裡?581F 03/20 13:06
推 aarzbrv: 對於愛護洋腸的ㄈㄈ尺而言,只要提到陰國米國,就一定能適用其他地方,一定有關連,這種洋腸威權思想,真卓越!582F 03/20 13:06
推 Taizu: 幫推584F 03/20 13:07
噓 q5h67z: 下次毒販 槍砲通緝犯在路上晃也可以拒絕盤查啊586F 03/20 13:08
→ flysonics: 真的喔 我還可以提日本的警察職務法 現在換成舔日腸了?589F 03/20 13:08
推 sw22: 推你591F 03/20 13:09
→ flysonics: aarzbrv大概也覺得歪國法律是參考不得的 參考了就舔腸?592F 03/20 13:09
→ q5h67z: 以後在路上被人開槍打死不要哭哭怎麼沒有警察喔 會讓人想笑593F 03/20 13:10
推 aarzbrv: 從陰國米國換成了東瀛唷?該不會犯罪學大師同時也身兼595F 03/20 13:10
推 oopalmoo: 以阿嘉騎摩托車被警察攔為例就知道警察的自由心證選擇性597F 03/20 13:10
推 aarzbrv: 陰米日的在台殖民長官職務呀?598F 03/20 13:10
→ flysonics: 算了 除非你拿其他東西出來 不然我不回了 你開心就好599F 03/20 13:11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3:15:19
推 a2881105: 重點是官在靠北啊,警察後來放走了不是嗎?報個身份證就601F 03/20 13:11
→ a2881105: 好了啊,都要搞到那麼極端是不是U病603F 03/20 13:11
推 homosecret: 推你 今天是李委員 如果是無名小卒不一定這麼簡單了事604F 03/20 13:12
→ winter0723: 原來對護航者來說,路上不會被開槍打死都是臨檢的功勞啊605F 03/20 13:12
推 aarzbrv: 不照單全收就叫不參考的話,那還真是傷了權威的心呀……607F 03/20 13:12
→ flysonics: 我對歐陸法系對這塊的見解不熟 還希望有強者能補充一下609F 03/20 13:12
推 a13561356: 所以以前那些被流彈誤擊的一定可以告死警察 他們沒出來靠北臨檢啊警察他媽是不是在混吃等死等下班辦事不力嘛610F 03/20 13:12
推 keyman0806: 說的好這種威權政府不倒不會好 大家下次投票來好好的教訓這種政府612F 03/20 13:13
噓 xtt: 支持公安614F 03/20 13:13
推 lingahong: 結論說 盤查發現罪犯>警察GJ 盤查後對方無罪>警察擾民615F 03/20 13:13
噓 bluevirus: 想問一下確認不適用警職法第六條第六款的理由?616F 03/20 13:14
我補充了 UPDATE
給你參考
推 aarzbrv: 還要被法系約束喔?該不會是看風向選邊站消滅自我吧?617F 03/20 13:14
→ Rucca: 敢說台灣是警察國家?現在是dpp執政耶618F 03/20 13:15
推 aarzbrv: 所以cbr0627與xtt是殊途同歸是吧?620F 03/20 13:15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3:16:19
→ winter0723: 警察不臨檢還有何用!沒有臨檢,臺灣每60秒就有一個槍擊犯逃走,每10秒就有一個無辜者在路上被打死!!都是沒有臨檢的錯!都是因為你們這些刁民要人權要自由的錯!臺灣人就是太自由了!621F 03/20 13:16
推 aarzbrv: 第六款下面還有第二項,所以有些人是不是故意隱瞞?625F 03/20 13:17
推 CGZB: 重點在於會不會有心人利用警察職做壞事吧?
我覺得警察臨檢可行,就公開判斷可疑的過程受公評627F 03/20 13:18
→ CGZB: 拒絕被有心人士/政府利用631F 03/20 13:19
噓 akpipnlge: 就你在帶風向啊 萬一今天真的有問題 你還這樣講? 結果論啊634F 03/20 13:21
推 aarzbrv: 洩漏個資貪警20萬交保 竟賴在法警室不願辦保636F 03/20 13:21
推 winter0723: 對,所以問題不在臨檢本身,而是使用臨檢的狀況對不對,很多警察臨檢是靠自由心證,這樣就很糟糕637F 03/20 13:22
推 g007: 推你639F 03/20 13:22
推 CGZB: 監控過程全程錄影放在網路上啊,這樣不敢沒憑沒據找碴吧?640F 03/20 13:22
→ g007: 走在路上看你不順眼,安個神色慌張。麻煩乖乖掏證件配合642F 03/20 13:23
→ lapis1999: 所以到底是要誰說可疑才能查身份証?643F 03/20 13:23
推 aarzbrv: 監控過程全程錄影放在網路上的話,前一陣子好像很多警官644F 03/20 13:23
→ g007: 什麼?趕時間,我懷疑你身上有屎想繞跑?把手舉起來。646F 03/20 13:24
推 aarzbrv: 為了怕被自己人婊,所以想辦法阻止甚至想下公文禁止。648F 03/20 13:24
推 beyonf: 推啦 跟沒腦袋的酸民認真就輸了649F 03/20 13:26
→ azuel: 根本來說你把查驗身分當成不當行為本身就是很奇怪的事情
如果要說不當拘捕那是另一回事,身分查驗要滑坡滑這麼遠嗎654F 03/20 13:28
→ winter0723: 查驗身份本身沒問題,問題是你用什麼判定這人該查?因為你憑直覺認為這人可疑?憑什麼?657F 03/20 13:29
推 aarzbrv: 許多志願被洋腸威抽插的ㄈㄈ尺們,會討厭帶風向的覺青,659F 03/20 13:30
推 NUBABA: 就看個證件而已,婉拒三洨660F 03/20 13:30
推 aarzbrv: 該不會是因為覺青不支持被洋腸抽插吧?661F 03/20 13:30
→ blowchina: 不是報身份證字號就可以嗎扯什麼帶證件義務?而且警察662F 03/20 13:31
→ azuel: 既然你提出這種"憑甚麼"的問題,那你是不是可以條列式寫出663F 03/20 13:31
→ blowchina: 讓當事人離開了阿,你是不是也在帶反風向阿= =664F 03/20 13:31
推 aarzbrv: 如果NUBABA是台灣警界傑出楷模的話,歡迎把自己盤查非法665F 03/20 13:31
→ azuel: 來你認為應該要盤查的可惜情況,試著寫寫看能不能完善?666F 03/20 13:31
噓 cyi930: 真的可憐667F 03/20 13:31
推 aarzbrv: 洋腸的影片放上網,看看與自己的推文是否言行一致。668F 03/20 13:32
→ winter0723: 法律是說,你要有客觀判定他可疑,還要告訴對方被盤查的原因,但都沒有,你是當玩戳戳樂嗎?669F 03/20 13:32
推 f124: 冉吱各種凹 就是不認自己雙重標準 水準真夠671F 03/20 13:33
→ azuel: 你信不信就算警察說了原因,你不認可原因還是會說心證672F 03/20 13:33
噓 SAKUHIRO: 問一下對方不願意也沒怎樣 我看是爆出來的人想炒新聞吧zzz673F 03/20 13:34
→ azuel: 有沒有說明理由,在這個案例裡面是不願意被盤查的人的說法675F 03/20 13:34
→ winter0723: 你看ott,不過當時都在笑他沒幾個人反思對錯啦,畢竟老百姓,警察想搞你多容易678F 03/20 13:35
推 ads80531: 我覺得要修法 但警察沒錯 而有些人真的一直喜歡無限上綱 覺得是權威國家 垃圾不分藍綠680F 03/20 13:36
→ azuel: 這還是滑坡理論啊,查身分就被直接導向"要搞你",是不是682F 03/20 13:36
→ ericsyyang: 所以這次受檢人沒出示,警察最後把人帶走了?683F 03/20 13:36
→ azuel: 當然沒有直接認同哪一造說法啊,這時候看有沒有紀錄啊686F 03/20 13:37
→ azuel: 但你同樣也不應該直接單方面從受檢人角度來解讀整個事情吧688F 03/20 13:38
→ winter0723: 我說被搞的是ott啊,不接受臨檢,直接就被當犯人銬走了耶,印象中影片還被制服壓在地上689F 03/20 13:38
推 QQandy: 配合看一下花的了什麼時間?沒做虧心事根本就沒差好嗎 帶風向op691F 03/20 13:38
推 CGZB: 應該訴諸於機器學習,讓機器去判斷一個人有沒有潛在風險694F 03/20 13:39
→ winter0723: 警方就是說對方「行動倉促、瞄警員、穿拖鞋拿紙袋」,所以覺得可疑,完全是新聞報導的喔695F 03/20 13:39
→ azuel: 不然呢?如果行為模式符合特定徵兆又放走了結果真有嫌疑呢?697F 03/20 13:40
→ CGZB: 這樣就不會受人的主觀意識影響,不過你也說不出為什麼要查698F 03/20 13:40
噓 coiico: 很簡單 今天是臨檢到綠色的 所以馬上有人跳出來699F 03/20 13:40
→ azuel: 身分詢問原本就是用來排除這方面的疑問而用的作為吧700F 03/20 13:40
噓 nicayoung: 盤查可疑的人也不行,不知道該說什麼703F 03/20 13:41
如果沒有辦法定義可疑
那就會變成任意盤查可不可行的問題
→ coiico: 如果當事人是一般百姓 還會有這新聞和跟風的嗎?704F 03/20 13:41
一般百姓話語權小 的確難炒熱
但態度至少我會一致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3:42:56
推 ericsyyang: 不根據新聞報導的評論我要怎樣...在現場還是作夢夢到706F 03/20 13:41
→ azuel: 這需要觀落陰嗎,你是要咒被查的人怎麼樣嗎707F 03/20 13:42
推 kmtlikeslave: 什麼特定徵兆穿夾腳拖又看警察一眼哦?
大概每個穿夾腳拖的看到警察臨檢都會多看一眼吧708F 03/20 13:42
→ winter0723: 護航的言論都差不多啦,沒有人要正視為什麼大法官釋憲都這樣說了,警方的行為不符規定,就是有人要拿大義和假設來護航710F 03/20 13:43
→ whhw: 盤查可疑可行阿,但可疑你說了算?715F 03/20 13:44
推 shinway: 公共法律教育不能等
716F 03/20 13:44
→ azuel: 你不也在拿各種假設來主持你的大義嗎 xD718F 03/20 13:44
噓 wwtop: 這樣也能吵,真無聊,不覺得台灣人太多嗎?721F 03/20 13:44
→ winter0723: 原來對你來說,符合穿拖鞋拿紙袋,路過警察多看一眼,行動勿促就是徵兆喔?我還以為觀落陰得出的結論呢722F 03/20 13:45
噓 lin900117: 違反釋憲有刑責嗎?既然這問題吵那麼久也有爭議,立委豬公應該推動修一個更明確的法條,人民賦與你的權力就是做這些事,上臉書上電視討伐警察幹嘛呢,顯的沒品罷了。724F 03/20 13:46
推 aarzbrv: 鄭捷王景玉也穿拖鞋拿紙袋,路過警察多看一眼囉?731F 03/20 13:47
推 Windk610i: 根本不用加認為可疑兩個字,支持者就是認為警察有任意盤查的權限阿732F 03/20 13:47
→ lin900117: 說警察違法的,那警察應該受處分或刑罰,政府公然不作為嗎734F 03/20 13:48
→ Leon0810 …
→ Leon0810: 台灣警察就是有權力沒專業的一群人。養成的過程讓他們只736F 03/20 13:49
噓 relio: 警察加強巡邏守望沒有不對!難道要警察不作為?737F 03/20 13:49
噓 sk3s: 給警察看證件我認為不算過份738F 03/20 13:49
那就乾脆修法嘛。以後警察有權在任意公共場合檢視民眾證件、
民眾有義務攜帶證件出門否則有罰則
如果這樣做有符合多數人對於人權保障的標準,
這樣修也不是不行(雖然我不認同)
你在說三小... 警察有透視眼看的到你的證件?
證件是盤查時要拿出來的啦 orz
推 winter0723: 拜託……警察不是一般人耶,這不是有沒有刑責的問題吧741F 03/20 13:49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3:52:12
→ winter0723: ?而是某些人使用公權力,卻違反憲法,這???742F 03/20 13:49
推 ktoaoeex: 警察要有作為也要照流程來阿 別再拿這跳針了745F 03/20 13:51
噓 LUB5566: 笑死人,基層員警被欺壓成狗就是有你這種整天靠北警察濫746F 03/20 13:53
→ LUB5566: 權違規才要酸不抓通緝犯抓啥交通違規的好覺青748F 03/20 13:53
基層員警被欺壓成狗是因為長官跟民意代表
交辦太多跟職權不太有關垃圾事、表面工夫好嘛
大家都知道吧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3:57:20
噓 tung780413: 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請問原PO"指定"是加在哪?當作後面名詞共同擁有(例:指定公共場所指定路段 制定管制站),還是單一只加在第一個接續的名詞(例:指定公共場所 路段 管制站)?這樣子法規解讀是否有差別?749F 03/20 13:57
當然是 指定公共場所 指定路段 管制站
不然你覺得這法條授權警察在所有的通行道路上任意實施盤查?
※ 編輯: wahaha99 (1.171.43.140), 03/20/2017 14:00:26
噓 BJkiN: 跳針整晚的真人NPC...754F 03/20 13:58
推 volts1549: 幹 真的笑死 一堆黨工跟看顏色帶風向的 反過來是9.2主子被查一定呼天搶地755F 03/20 13:58
噓 hohohoha: 經驗法則嘛 鴿子看嫌疑犯比較專業 只是這次看走眼757F 03/20 13:59
推 angel0328: 可疑 覺得合理 原來法治國家的法條可以這麼曖昧喔759F 03/20 14:00
→ hohohoha: 正常人頂多證件給看一下也就過了 某人就想耍什麼官威760F 03/20 14:00
推 winter0723: 中國式思考,無故盤檢(無故:沒有充分理由懷疑的意思)=為了人民好,抓嫌疑犯,寧可錯殺一千,不可放過一百761F 03/20 14:00
→ hohohoha: 鴿子就整天待警局就好啦 別一堆事情都要警察處理764F 03/20 14:00
→ angel0328: 如果今天路上遇到警察大喊 現場所有人排隊查證件
「我覺得你們都很可疑」 不知道還有多少人挺警察765F 03/20 14:02
推 ken8687: 推你 真的看到推文一堆奴阿 也難怪慣老闆這麼多 因為奴性真的很強768F 03/20 14:07
推 ccl007: 一堆人喜歡 那以後加強陳抗執法好了:-)771F 03/20 14:07
噓 Ryuce: 來吉我啊 你吉不了我啦 哈哈哈 真是可憐 阿就不敢嘛772F 03/20 14:08
推 ojo32: 支持原po 合理懷疑在臺灣形同沒有底線。一堆鄉民還傻逼說那一下證件又不會怎樣 兩碼子事773F 03/20 14:11
推 ccl007: 不會 現在警方碰到陳抗突然間變成人權鬥士跟維護者了 ^ ^777F 03/20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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