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堆自己奴就算了,別人在爭取合理化權益時在扯後腿,
什麼叫做合理懷疑? 我看你不爽就是合理懷疑???
路邊隨機攔查,就是亂槍打鳥,寧殺錯不放過算什麼依法??
犧牲人民的權益造就警察的業績,這樣還有人稱讚?! WTF!!!
說什麼警察權? 那警察應盡的義務呢?
第4條(出示證件表明身分)
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應告知事由。
警察未依前項規定行使職權者,人民得拒絕之。
我今天是怎樣讓你懷疑,警察不開始先說我怎麼知道你是不是看我不順眼?
那我也是依法得以拒絕之,至於說什麼有權帶我回去調查,
標準作業程序SOP的START都沒做好,就想直接跳END...這不是濫權是什麼。
說個笑話,婊子要其他女生不要介意他的婊,然後大家一起婊。
奴民不要其他人介意的他的奴,然後要大家一起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