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相尊重? 先拋開公眾人物的光環,先來整理一下整件事情。
滿天星以個人觀感去歧視反對同性戀,有人(4X)看到他們開慶功宴於是以他們為背景來自拍,被這些人(滿天星)發現後咄咄逼人,要求刪掉照片並且限制其行動自由。
而這個人(4X)被一群人(滿天星)包圍威脅,因不同意刪除照片後為求自保開啟直播,此時有路人(路人A)看到有人(4X)被包圍威脅後拿起手機蒐證,因此觸怒包圍者(滿天星),其中一位包圍者(滿天星小姐)阻止蒐證時「搶走」該蒐證者(路人A)的手機,並且任由其他成員誣賴該蒐證者(觸碰胸部、抱腰)。
最後警察來了。
警察A:互相尊重,一定要講這麼白嗎??、互相尊重做不到嗎?、我再請你互相尊重(指)
警察B:你先拍人家的才被限制自由啦!!
警察A:人家這是這裡是「公眾場所」是營業場所,你們肆無忌憚。有沒有法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