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okozo (阿土伯)標題 [問卦] 醫界有多恨法界?時間 Tue Jun 7 23:03:09 2016
昨天跟幾個醫學系朋友吃飯 他們都狂罵法官
例如 法官推翻醫審會的見解 自創醫療常規 連維生素B1都強迫醫師做抗敏測試
不知道以後醫院給病人送飯 白米飯要不要也做抗敏測試!
或是胡亂引用消保法認為醫師接生沒有過失 但是提供的商品(新生兒)有瑕疵
所以醫院要負損害賠償一百萬........
連醫審會三次鑑定沒有疏失 傅世慧醫師還是判賠四千多萬
判決書的理由是說[以結果論.....氣切還是太遲了]
還結果論咧....事後諸葛亮好厲害!
而且法官幾乎都是文組 沒什麼邏輯概念 只會死背.....
連在冷氣房吹著冷氣慢慢翻卷宗都會判錯 判錯還有上訴審可以修正
就算真的把人槍斃 事後發現判錯了也都是國家賠償全民買單
反觀醫師都是在一瞬間就要做出決定 醫療又有不確定性
這一秒的病情跟下一秒差異甚大 變化萬千
結果那些文組的法官在那邊事後諸葛亮 批評醫師行為時怎麼不用更好的治療方式
還說有另外好幾種更好的治療方式都不用
請問醫師在短短1-2秒就要決定急救方式 如何考慮這麼多?
小蛇聽的津津有味!
某位醫師還說[你知道醫龍之所以為醫龍 就是因為他違反醫療常規
如果醫療全部按照醫療常規 醫療永遠不會進步!]
然後講到最近李明鍾醫師 全部的醫學生跟醫師都很憤慨
他只是沒有放一個腦壓檢測器
這是有些醫師會放 有些不會放 因為還有其他可以判斷腦壓的方式
結果醫審會以事發之後才編纂的參考急救規則 認定李明鍾醫師有醫療[疏失]
所謂醫療[疏失] 也僅僅代表李醫師沒有符合[醫療常規]
也就是沒有符合[多數]醫師的治療方式 並不代表李醫師有醫療[過失]
例如有些中醫會以毒攻毒 也完全不符醫療常規 但是那是人家的[獨門秘方]
但是也不能說那位中醫有醫療[過失] 畢竟治療方式沒有固定!
法官也不一定按照[通說]判案 光是個[實質影響力說]跟[法定職權說]就各有支持者
那為何醫師一定要依照醫療常規治療病人?
最後放大絕招:[法官自己是文科生還敢推翻醫審會的決議!]
看見醫界這麼恨法界 有無其他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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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james732: 理組的top跟文組的top戰爭 Q_Q1F 06/07 23:03
推 kopiayu: 那開放醫生自己當法官來審醫療糾紛的案件你覺得如何?4F 06/07 23:04
→ chink5566: 反了吧...法界多恨醫界 我也搞不懂為什麼5F 06/07 23:04
推 akway: 就沒有醫療常識的文組 能指望他們有判斷力嗎?7F 06/07 23:05
→ IHD: 大概是在法官面前 沒有人有專業吧 只剩醫界還嚥不下去而已吧?8F 06/07 23:05
→ IHD: 法醫也有可能被法官推翻吧 哪有選邊的問題 根本不專業10F 06/07 23:05
推 IDfor2010: 超恨 你只要去醫院說認識法官或檢察官 絕對沒好臉色13F 06/07 23:06
→ akway: 不少法官活在法匠象牙塔 有的連一般生活常識都不足 常作出15F 06/07 23:06
→ hoggart: 美國有幾件醫師濫開止痛藥導致病人死亡及肝腎出問題的16F 06/07 23:06
→ akway: 違反常理判決17F 06/07 23:06
推 s87623: 我只知道你好像很恨法界啦18F 06/07 23:06
→ xxx60133: 沒聽過笑話嗎 法官老了 也是要看醫生20F 06/07 23:07
推 papawalk: 醫生的確最有資格嘴法官,因為醫生比法官難考22F 06/07 23:07
→ hoggart: 案例被判二級謀殺罪和天價賠償 可以參考一下26F 06/07 23:08
→ papawalk: 台灣法律爛再一堆教授指說理論,不食人間煙火28F 06/07 23:09
推 ybz612: 別說啦 法律系教授才是最喜歡嗆法官的人33F 06/07 23:09
推 wands: 你不知道法律學科凌駕一切專業之上 看到法官是要下跪的34F 06/07 23:10
噓 hoggart: 某樓看不懂中文嗎?35F 06/07 23:10
→ papawalk: 文組讀書讀輸人,只好搞一些制度,把大家搞得不是人36F 06/07 23:11
推 deitly: 台灣法官是公務員,自然也是毒瘤之一沒什麼好意外的39F 06/07 23:11
推 momomom: 鍵盤司改會又來了XDD44F 06/07 23:13
推 akway: 有的法官一輩子鑽研法條 鑽研到連常識都沒有 不然一堆離譜45F 06/07 23:13
推 abc881216: 有對手很好呀,不然雙方不就沒天敵了…46F 06/07 23:13
→ akway: 判決那裡來 陪審團制度還比較好一點47F 06/07 23:13
推 baiweilo: 法院是最後一線能檢視醫生有沒亂搞的地方48F 06/07 23:14
推 papawalk: 問題是台灣沒人能檢視法官與檢察官有沒有亂搞49F 06/07 23:14
→ baiweilo: 前一線是核刪,看醫界對兩者的態度就知道50F 06/07 23:15
→ abc881216: 聽說柯p以前很喜歡跟法律系老師討論哲學問題,但人家常常嫌他煩…,XDD51F 06/07 23:15
→ Tattoo: 垃圾法官不意外53F 06/07 23:15
→ baiweilo: Papawalk我純討論醫療行為54F 06/07 23:15
推 kiwidragon: 法院真的唯一能擋醫界的,太容易無限上綱了。55F 06/07 23:15
→ baiweilo: 不受監督的專業是很可怕的逆56F 06/07 23:16
→ abc881216: 法官的天敵就是學界呀~(理想狀態)www58F 06/07 23:17
推 BoatLord: 屁類,哪個判決法官對醫生適用消保法的,60F 06/07 23:18
新竹馬偕醫院肩難產案 歡迎估狗 維基百科也有!
→ bj45566: 查查這 ID 就知道了,超像司律考試萬年落榜生的 www63F 06/07 23:18
我只是要轉學的小大一 法界太黑暗 黑訴一堆
還有司法官親口告訴我 他當法官染了一些不好的惡習 當了四五年之後 馬上轉任律師!
推 baiweilo: 醫界絕對不會提有多少爛醫生在法院現形64F 06/07 23:18
→ silentence: 現在腦部受創都會建議安裝腦壓偵測器(自費一萬多)就是判賠3000萬那個案子後開始的65F 06/07 23:18
推 akway: 醫師不是神 需要法界擋 但法界也不是神 誰來處理亂判的法官67F 06/07 23:19
推 kevinken: 法界絕對不敢提爛法官每天都在現形69F 06/07 23:20
噓 b03012002: 在座各位都能考上法官!快去改變司法把,別鍵盤嘴砲哦^70F 06/07 23:21
推 baiweilo: 我也認為司法改革迫在眉梢,但文組沒邏輯這種講法令人71F 06/07 23:21
推 cerwvk: 外行管專業. 怎麼想都不會正常.72F 06/07 23:21
→ baiweilo: 汗顏。好像高中理組真的有多強調邏輯似的76F 06/07 23:23
→ bj45566: 事實上根本沒存在一個確定的醫糾判決是判賠三千萬的(那78F 06/07 23:23
推 ahlolha: 說個笑話:台灣法律79F 06/07 23:23
→ bj45566: 只是一審的終局判決,二審就砍到兩百多萬了),且九成多82F 06/07 23:24
二審是砍到五百多萬 有很少嗎? 鳩咪..........
→ LoveSEP: 自己看過少數重大過失的醫療行為後就知道有多扯了83F 06/07 23:24
→ LoveSEP: 然後醫醫相護,死老百姓想舉證要多難有多難。85F 06/07 23:24
→ flybow: 毛治國、張善政好像也是理組的是不是??86F 06/07 23:24
→ bj45566: 都是醫師勝訴(鑑定請的專家幾乎醫師)…87F 06/07 23:25
你文盲阿? 我文章不就有說 傅世慧醫師賠四千多萬?
醫審會三次鑑定完全無疏失 法官推翻醫審會見解 自創醫療常規 事後諸葛亮!
李明鍾醫師案也是 醫審會只有鑑定李醫師有無依照[醫療常規]
沒有鑑定他有無[過失]
噓 akway: 這樣邏輯更不對 你說醫師會亂看病 法官就不會亂判 那江國慶怎麼死的89F 06/07 23:25
推 PolarWood: 還好啦 能告贏醫方的也不多 只是一旦告贏代價過高
法官還好 更智障的是一堆訟棍91F 06/07 23:26
推 IDfor2010: ICP Monitor自費兩萬多吧 而且有些不用放也放93F 06/07 23:26
推 JackTheRippe: 遇到江國慶案 要說"那是他自己白木啊 像我以前當兵blablabla (下略千字)"94F 06/07 23:26
推 baiweilo: 醫生會亂看跟法官會亂判是兩回事,又不是在比誰清高96F 06/07 23:27
→ bj45566: 大家為了一位疑似司律萬年重考生戰成這樣,原 po 應該很98F 06/07 23:28
推 silentence: 原來這案子進度到這了 這就謝bj45566補充 (_ _)m99F 06/07 23:28
→ starfile: 台灣用陪審團制 看完新聞台就可以判了 挺方便的100F 06/07 23:28
→ starfile: 也不用舟車勞頓到法院聽 應該推廣104F 06/07 23:29
推 akway: 陪審團制度早日建立 才是健全 不然法官一人判決定生死 誰知道有沒有問題 每年醫療糾紛很多 但每年誤判改判決也不少105F 06/07 23:29
推 LoveSEP: Jury也不是萬靈丹啦..109F 06/07 23:30
噓 darren444: 可以告訴我怎麼當法官當四、五年轉任嗎?? 根本唬爛110F 06/07 23:30
他是20年前的事囉.......印象中當不到十年 可能4-5年也可能7-8年
推 baiweilo: 醫醫相護是常態啊,大家和氣生財呀112F 06/07 23:31
→ Ecclestone: 我不是說法律系的邏輯是垃圾 而市文組的邏輯.....113F 06/07 23:31
[依其情節] 應注意而未注意
前面四個字你有看見嗎?
請問醫師如何在急救手忙腳亂的情況下[依其情節]注意呢?
所以手忙腳亂之下 還要把急救指引拿出來翻閱 依照指引急救 才沒有過失嗎?
推 mu178: 最妙的是 江國慶案是軍法官判的 還有人可以拖出來講115F 06/07 23:31
噗噗 原來軍法官不是法官? 那鄭性澤 蘇建和 徐自強 呂介閔 這是誰判的?
杜氏兄弟又是誰判的? 什麼都想推給軍法官也真是幽默!
→ LoveSEP: 文組..,原來法律系不用讀法學方法論啊?116F 06/07 23:32
→ mu178: 此發文id 不意外 不知道一直貼這類文章是要進行什麼計畫117F 06/07 23:33
→ bj45566: 臉書「一起讀判決」有篇(社團成立後不久發佈的,要拉到尾)關於歷年醫糾判決的統計報告,醫師讀法律在職碩班的也有好幾個以此為碩論題目,有興趣的盡可去翻…118F 06/07 23:33
推 brokenXD: 兩邊都有好人爛人 但裁判權掌握在法界那邊 有案例是法122F 06/07 23:34
推 aa874125: 因為審醫療案的法官根本不懂醫療啊123F 06/07 23:34
→ mu178: 印象中是不是也有在李茂生臉書一直po相同文章啊124F 06/07 23:34
→ brokenXD: 官不採用委託鑑定醫師判斷的結果自由心證 加上賠償金額大多很驚人,媒體誇大 長期下來對立居高不下125F 06/07 23:34
→ LoveSEP: 看到樓上白字解釋過失,不忍心噓了..128F 06/07 23:36
法官連醫審會的決議是醫療[疏失]而非醫療[過失]都不知道 腦洞也真是開的很大.....
推 mu178: 但這類案例很少 可能還不到3趴 但只要有一件 就會被記住129F 06/07 23:36
推 aifor3: 法界本來就是一群死讀書的130F 06/07 23:37
→ bj45566: 這 id 專戰法官,google 就知道其豐功偉績,還有一大堆連讀過學分班都會笑死的高明法學見解 www131F 06/07 23:37
你的法學見解最強 沒交裁判費都能開庭 還主張民訴沒有明文規定不行開庭阿 噗噗
那刑法12條明文規定[依法令之行為 不罰]
為何歡樂法官還把人家苦主的告發狀跟答辯狀判加重誹謗
這又是什麼神奇又歡樂的見解阿?
大家有興趣搜尋我前面文章喔 真的會笑死 法界的程度低落 還能當上庭長XDDDDDDD
→ JasonTea: 現在法院實務有在用消保法判醫療行為?134F 06/07 23:38
推 aifor3: 以前有個法律系妹子跟我說法界很反對死刑是因為很怕誤判幹……給你那麼多時間就是要好好審啊135F 06/07 23:39
推 mu178: 實務上甚至比較值得討論的是 絕大多數法官對醫事鑑定結果照單全收 但我們似乎沒有人認為這樣可能是另一個極端137F 06/07 23:39
推 bseiqwkbk: 法官:你醫好的話,還會落在我手上嗎?139F 06/07 23:40
推 silomin: 不就為了塞法律條文判例進腦袋 犧牲了理性邏輯判斷力阿140F 06/07 23:40
噓 darren444: 根本不是這樣 是去探討有沒有注意義務的存在 並討論y142F 06/07 23:41
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
你不認識字?
推 bj45566: E.g. 民事訴訟法有明文規定未繳訴訟費者不得開庭審判--當時追問了半天他拿一個法律事務所的「助理」寫的網路貼143F 06/07 23:42
→ darren444: 有沒有注意義務的違反 我們的法律本來對於每個職業的人145F 06/07 23:42
→ bj45566: 文當證據,笑得牙都軟了 www146F 06/07 23:42
噗噗 文字遊戲魔人 請問哪一條法律有說[只有]大法官能解釋憲法?
照你這麼說也沒有法律有明文規定[只有]大法官才能解釋憲法
所以八卦版鄉民通通通能解釋憲法了?
連刑事庭庭長把人家苦主告發狀跟答辯狀都判加重誹謗
刑法第12條明文規定[依法令之行為 不罰] 我才笑得牙都軟了!
民訴總有明文規定 沒交裁判費 審判長應命原告補正了吧
結果審判長忘記補正 原告在言詞辯論之後自己發現跑去法院櫃檯繳費
然後原告跟櫃台都不知道要交多少錢 盧來盧去 這樣最有行政效率!
噗噗!!! 哪一條法律有規定醫療適用[消保法]? 腦洞真的開得很大喔....
推 mu178: 軍法官真的不是法官啊 你拉其他人救援 也不能改變這點148F 06/07 23:43
重點是普通法官也很爛阿XDDDDDDDDD
→ darren444: 就其職業課予較高的注意義務 去判斷有無過失 醫審會不149F 06/07 23:43
→ bj45566: 馬上又亂解刑法 www150F 06/07 23:44
→ darren444: 是法官也不懂什麼叫過失本來就不是由他來判定 而是藉由151F 06/07 23:44
→ mu178: bj兄說的這次 我有參與 頗呵152F 06/07 23:44
→ darren444: 有無違反醫療常規來判斷有沒有違反應盡的注意義務153F 06/07 23:44
醫療常規僅是大多數人的治療方式 沒有強迫醫師一定要這樣治療
否則一旦引進進步的新治療方式 豈不是通通違反醫療常規而有[過失]
希望這句話你看好看滿!
→ darren444: 另外請不要拿什麼20幾年前 好像45年好像78年的幽靈抗辯這年頭唬爛都不用錢~154F 06/07 23:45
→ bj45566: 應該是今年司律初試快到崩潰,又來丟人現眼 www
mu 兄握手,最後他拿法律事務所助理的提醒當證據真的讓我笑到睡不著,好像也是這時段? www156F 06/07 23:45
看見法官連告發狀跟答辯狀都判苦主加重誹謗 我才笑到睡不著
每天睡前我都要看一次判決書
既然你們這麼懂法律 怎麼會把人家告發狀跟答辯狀都判加重誹謗阿?
通過司律考試 怎麼會連告發狀都判加重誹謗?
程度連小大一都不如喔XDDD
與其這樣 我倒是希望大家都不要通過考試 通過考試之後會變成法盲 哈哈!!!
→ likeselina: 所以你到底是有多討厭法官啦XD憑良心說啦!建築界、醫160F 06/07 23:55
※ 編輯: okozo (1.163.103.181), 06/07/2016 23:59:13
→ likeselina: 界或是車禍鑑定,我反倒多半遇到法官基本上都完全採信鑑定報告的,會完全做出相反判決的很少,那這樣到底是161F 06/07 23:55
噓 darren444: 本來醫療上就有一套醫療常規sop作為準則 你要有新的醫163F 06/07 23:57
→ likeselina: 好是壞?不採說法官不尊重專業?完全照採又會說法官昧165F 06/07 23:57
→ darren444: 醫療方式ok 那也需要經過一定的臨床等實驗研究 還是你166F 06/07 23:57
推 herced: 台灣某些法官真的悲劇167F 06/07 23:58
→ darren444: 你自己生病的時候也希望被當成實驗品 被試試看沒有經過168F 06/07 23:58
→ likeselina: 於事實,無自己的法律判斷。自己最近剛結束一個車禍169F 06/07 23:58
→ darren444: 測試的 沒有sop沒有醫療常規的"新醫療方式"??170F 06/07 23:58
→ likeselina: 案件,三次鑑定報告都判被告有一半過失,結果法官依171F 06/07 23:58
→ likeselina: 對方所提的數據資料反證推翻,然後判對方無過失,我方一毛錢都拿不到?我也是認了,你說這名法官漠視專業嗎我倒覺得他滿認真的,很少有法官為車禍案件到現場履勘的,但他就去了,那他跟其他完全照鑑定報告判的法官誰認真?而最近剛結案的一個醫事案件,倒是完全照醫審會鑑定,判我方勝訴了,認定我們被告無過失。但原告還是173F 06/07 23:59
推 bj45566: 樓上你跟這 id 扯認真的只是浪費時間啦 XD179F 06/08 00:02
→ likeselina: 一直嚷嚷這種"明顯"違反醫療常規的行為,當然是有過失醫審會報告偏頗,背離經驗法則云云的。但其實我不曉得如果這件案子如果拿到鄉民眼中,到底是會認為法官依照181F 06/08 00:03
噓 darren444: 推likeselina大 我最近也結一件照抄醫審會判原告敗訴事實根本就不是這樣 哀...184F 06/08 00:04
推 brokenXD: google這ID 我不應該認真的lol 早知道在旁邊看戲就好186F 06/08 00:05
→ chihchuan: 明明法院就會請第三方醫療鑑定==187F 06/08 00:05
→ likeselina: 醫審會決定,判的好;還是認為醫審會醫醫相護,明顯有188F 06/08 00:05
推 bmandheling: 法界一堆人在醫院發名片啊,煽動病人告醫師 這種人天天都看得到189F 06/08 00:05
→ chihchuan: 醫療不用sop? 柯文哲當醫師當假的?193F 06/08 00:06
→ darren444: b大 你那個應該是司法黃牛吧或無牌訟棍 一般律師是不會這樣的~195F 06/08 00:06
→ chihchuan: 說實話 恐龍各界都有 希望仇法的鄉民不要遇到恐龍醫師再來哭爸197F 06/08 00:07
噓 chloeslover: 考到心煩應該是去戰寶寶部長喔 不過心煩當然隨便戰吧199F 06/08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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