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沒搞清楚這法案就簽這法案?沒有感覺到為什麼只有國民黨簽的異常嗎?
這個修正案,就是完全站在資方的立場的惡法,要迴避公告行業不得實施責任制的法令。
這個法案一通過,以勞方在台灣的弱勢,以後資方在公司實施責任制,就看資方高興,政府無法介入(架空政府勞動部的命令,政府的公告就等於笑話)。
開始怕被這次事件的颱風尾與價值掃到?台灣要告別過勞,無限加班責任制,壓榨勞工還是合理的惡性循環。
我就不相信他當時不知道簽下去會產生的後果,就算真不知道也會有黨團同志告訴他這是做什麼的...
知道後簽,你跑去會場做什麼?
不知道後簽,你立委是怎麼當的?
傀儡?還是說和之前質詢三台線立委一樣,連法案目的都不知道人家說簽就簽?
尚書大人真是有夠會看風向der,國民黨團快堅持自己的「善良與正直」,不要撤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