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一個法盲兼理盲,葷食者拿『虐狗違法』這種事,以『每個生命都該被溫柔對待』來譴責,就邏輯事理不清了。
屠宰動物有其合法程序與標的,違法者違反的不是『每個生命都該被溫柔對待』這種宗教精神,而是立法與執法的程序正義性,這是民選議會通過的法律,僅此而已。
基本上原PO的字裡行間,看不出來『他認為虐狗違法是假掰』。
會這樣認為『虐狗違法是假掰』的人,腦袋真的有問題了,請先問問自己容不容許死刑,各國都有若干殺人行為是合法的:正當交戰的軍人、正當防衛、執行死刑的法警...
都認同人都可以合法殺人,在法律之下,當然有合法殺動物和違法殺動物的區別。
你要挑戰這種基本邏輯的人,可以上街去挑戰,當警察為了要保護市民把你像豬一樣槍殺之後,你就會懂殺人有合法、違法的區別,殺動物當然也可以有。
到時才叫嚷人和動物不同的蠢貨,就原形畢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