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bulcas (神火)標題 Re: [新聞] 接手大巨蛋? 銀行團:北市府別鬧了時間 Fri Jul 8 12:09:34 2016
前幾天板上還有一堆人在戰說國文到底重不重要。
現在看來非常重要阿
甲方:北市府
乙方:遠雄
讓我們來看看條文:
第13.3 融資機構進行接管
乙方於興建營運期間,如有施工進度嚴重落後、工程品質重大違失、經營不善或其他重
大情事發生,
融資機構經甲方同意後,
得於一定期限內自行或擇定符合法令規定之其他機
構,暫時接管乙方或繼續辦理興建、營運。
這條約用的是「
得」。
這條放到現在就是說銀行團(融資機構),經甲方(北市府)同意後,「
可以自由選擇要
不要」自行或找第三方機構接管。
懶人包:要不要接管是銀行團說了算,給誰接管要給北市府同意。
但是裡面沒有說的是萬一融資機構也裝死,那球換誰踢
***法律小百科***
【法律小百科】法律用語 「得」與「應」之差別
以正式之法律用語而言,「得」應讀為「ㄉㄜˊ」,表
非強制性之義務,行為人
有選擇作
為或不作為之自由。
反之,如要表達強制之意時,正確之用語為「應」。
資料來源:
立法院全球資訊網
http://goo.gl/G17I8V
********************************
第19.4.2
乙方屆期未改善或改善無效時,甲方
得為下列處理,並以書面通知乙方及融資機構:
1.由融資機構於甲方所定期間內
自行或擇定符合法令規定之其他機構,暫時接管乙方或
繼續辦理興建及營運。
你漏掉第 2.3 兩項沒講。
第二項是中止乙方興建及營運之一或全部
第三項是終止本契約
這條文用的還是「得」。
它說的是北市府如果遇到遠雄裝死不甩,他有以下三個選擇:
1. 讓銀行團選擇要自己接管或找第三方來接管
2. 停建
3. 終止契約
銀行團(融資機構)從頭到尾都沒有義務要接管甲方或乙方的爛攤子,北市府
也沒有權利要求融資機構必須要接管。
條文從頭到尾用的都是「得」,沒有半個「應」。
所以:
※ 引述《tel5149 (唉....)》之銘言:
: 看來又有人來帶風向 請銀行團去看大巨蛋契約
到底是誰想要帶風向 ?
: 合約已經清楚載明 遠雄工程落後或是施工有重大問題 應先由融資機構接手
: 然後北市府再做後續的接管
人家從頭到尾用的都是「
得」,你偷天換日換成「
應」?
要馬你國文很爛,小學生都分的清楚「應」跟「得」的差異,你分不出來。
要馬就是你試圖帶風向。
請老實承認你是哪一個 ?
: 自己當初放款放很爽 結果現在要出面幫貸款人收拾爛攤子 卻不想認帳
: 這篇帶風向的受訪銀行 可以先把你們公司的法務叫出來罵一頓再說嗎
你先去找你的國文老師道歉,不要找錯了喔,要找國小的國文老師,知道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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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念,就是從記憶深處傳來的熟悉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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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pujos: 幫訂正...沒有權“力”4F 07/08 12:13
→ momo1244: 快拆一拆啦 不是說今天是最後期限?8F 07/08 12:14
推 swommy: 打臉文 啪啪啪 快開賭盤 對手撐多久刪文9F 07/08 12:14
推 gyman7788: DPP+KMT資方奴才黨工:不管啦~柯p跟時力貪污當財團走狗11F 07/08 12:15
推 hihi29: 柯粉:為了讓台北市更進步 得應不分 很重要嗎12F 07/08 12:15
→ andersontom: 這系列本來就假新聞了 還有人當寶似的
除非台北富邦台北市的董監事還是kmt人馬 不然有差嗎?14F 07/08 12:15
推 pujos: 台北富邦公股才幾趴而已,你當其他人白癡嗎16F 07/08 12:16
推 swommy: 富貴要人幫 好像沒參貸耶17F 07/08 12:16
推 caserchen: 智障柯粉不懂不易外阿 重點是柯P也不知道阿18F 07/08 12:16
→ andy02: 本來就沒期待銀行接手了 聯合一個假靶打得很開心19F 07/08 12:17
噓 winlaplace: 顆p:市長四年我省了一百億(可拆大巨蛋花了300億)20F 07/08 12:17
→ pujos: 北市府持股還不到15%...這有屁用?21F 07/08 12:17
推 lwt501cx: 說好今天決定然後又延後兩個月,兩個月後又延後兩個月,都拖兩年囉22F 07/08 12:17
推 orinsinal: 柯粉 這樣被打爆 你太狠了 柯粉去市府面壁思過啦25F 07/08 12:18
→ andy02: 2年是怎麼算的阿?26F 07/08 12:18
推 swommy: 誰可以提供完整145億銀行團參貸名單?再從中找是誰發言27F 07/08 12:19
推 missin: 沒有罰則的"應"也是假的28F 07/08 12:19
→ orinsinal: 這篇b大 我看打到柯粉的午餐都要吐出來了
樓下柯粉要來轉移 去怪條約誰訂的囉 午餐吐了嗎 柯粉30F 07/08 12:19
→ Anvec: 銀行團也會評估怎麼做 才符合他們的利益 如果北市府贏面大32F 07/08 12:21
→ crocker: 北市府如果選1 銀行就要選擇自行接管或找其他機構接管33F 07/08 12:21
噓 HBK66: or你高潮了喔.....36F 07/08 12:22
→ Anvec: 遠雄輸面大 銀行團一定會要找人續蓋 至少還有殘值37F 07/08 12:22
推 pujos: 北市府選一,發文來銀行團直接撕掉39F 07/08 12:22
推 appoo: 這篇正解,假新聞只是在帶風向41F 07/08 12:23
→ pujos: 有啥好選...43F 07/08 12:23
推 JayReed: 反正柯粉最後還是會推給前任簽的合約44F 07/08 12:23
→ crocker: 19.4.2的第1選項沒有"得"或"應"45F 07/08 12:23
19.4.2 第一項說銀行團可以自行接管或擇定第三方接管,但是他並沒有說北市府有權利
要求銀行團必須去做這件事情。
也就是說第一選項的選擇權完全在銀行團手上。
還是那句話,要不要接管,決定權在銀行團手上。
→ Anvec: 北市府選1 銀行在期間內不選自行接管或找人接管會怎樣?46F 07/08 12:23
→ Anvec: 答案是不會怎麼樣48F 07/08 12:24
→ twpost: 本來比較有意願接手的中信金... 然後... 就被查了....49F 07/08 12:24
→ appoo: 一堆柯黑熊粉看到假新聞說銀行團拒絕的高潮,但干銀行團屁50F 07/08 12:25
※ 編輯: bulcas (111.251.199.1), 07/08/2016 12:27:43
推 swommy: 誰可以代表主辦行及參貸行發言?還用銀行團表示 快現身51F 07/08 12:25
→ appoo: 事52F 07/08 12:25
→ twpost: 這個台灣... 還是那個形狀... 好自為之....53F 07/08 12:25
→ Anvec: 這不是誰黑誰的事 是連合約都可以看成這樣 出社會怎混54F 07/08 12:25
推 orinsinal: 國泰世華銀與土銀、合庫、台銀、彰銀、一銀、華銀、台55F 07/08 12:26
→ hihi29: 辜家大少爺自己幹的鳥事 推給政治迫害 我也是醉了56F 07/08 12:26
→ orinsinal: 企銀...柯粉期待富邦 我看又要落空了57F 07/08 12:26
→ crocker: 所以前朝很會訂合約啊 罰款上限 沒有罰則等等58F 07/08 12:26
推 kkjjrtlym: 為惹護航連法條都更改 哀 暑假真ㄉ到惹59F 07/08 12:26
推 swommy: 沒人可以代表銀行團發言除非已議決不然都只是個人意見60F 07/08 12:27
→ crazy0228: 柯屁就是沒能力處理大巨蛋,免護航了62F 07/08 12:28
推 xan1053: 銀行團接管後再委託遠雄繼續興建好了 問題解決了63F 07/08 12:28
推 swommy: 假新聞是在柯黑柯粉三洨 沒人名 沒代表性 吵屁阿64F 07/08 12:29
→ airhon: 國小沒有國文老師,只有國語老師65F 07/08 12:30
推 mike158: XD 這篇真是專業的很嗆 要下面怎麼回66F 07/08 12:30
推 swommy: 聯貸要議決才能對外發言 議決內容記者不知道 用編的喔69F 07/08 12:33
→ x6urvery: 本系列居然還沒看到某VV 今天放假沒上班 難怪72F 07/08 12:34
推 imiller: 幾百年前就說過了,終止契約是唯一解。73F 07/08 12:34
推 duvw: 柯粉的智商,辛苦你了,不過我還以為『得』、『應』是嘗試呢!今日見證帶風向低能柯粉,把權力、義務方倒置,真是大開眼界。
常識75F 07/08 12:37
推 orinsinal: 這串幾個搞不清楚法律的柯粉 去找柯P面壁思過啦
搞臭柯P支持者就是有你們這群不圖思考的瞎挺份子81F 07/08 12:44
推 sid300: "得"這個字在契約裡面很常見 連這都不懂是還沒出過社會吧83F 07/08 12:47
推 tcboy: 黨工臉痛痛84F 07/08 12:48
→ sid300: 如果是必要履行的 就會用"須"或"應"字85F 07/08 12:48
推 Rune: 假如我是該篇作者 我就自己想辦法聲請禁治產了 還想參與公共86F 07/08 12:48
→ Rune: 討論? 完全沒資格
漏洞個頭 各國bot ppp合約大概都這樣訂 粉粉不要只會嘴88F 07/08 12:49
推 orinsinal: 有些柯粉可能社會經驗還不夠 學生柯粉多 不是假的90F 07/08 12:50
→ Rune: 國外契約也是 step in "rights" right是什麼意思懂嗎?91F 07/08 12:51
推 chivalry70: 所以沒漏洞...沒黑箱更改或修正,沒誇張偏頗,腦挺?誰在跟你講得,應,須,可,如果或許大概可能....
遠雄後臺真的很硬,如果是柯收賄判刑之類的新聞
應該兩年了還在打,不像大雄八仙過海連余文都不用92F 07/08 12:51
推 Rune: 實務上大家都是這樣定 銀行借錢給你還有接手的義務誰要幹?96F 07/08 12:54
→ chivalry70: 臺灣人真的很挺資方,還有 包工程誰不送錢這種挺法97F 07/08 12:54
→ Rune: 台灣會亂就是太多這種素質低落的粉粉
趙藤雄行賄被抓都多久 你覺得這是解約依據就快去解啊98F 07/08 12:55
推 skyringcha: 某柯黑每篇都有你在噴汁還叫大家跟你一樣 XDDD100F 07/08 12:56
→ mkiWang: WH表示:不管啦,我說得是必須就是必須102F 07/08 12:56
推 KeynesGG: 只好由忠心的柯粉們來接手了 相信它們不會拒絕103F 07/08 12:56
→ chivalry70: 哇操...講這麼明白了還在糾結得應哦!別鬧了104F 07/08 12:57
→ Rune: 那個地方是對是錯誰決定?連權利義務都搞不清要決定對錯?105F 07/08 12:57
推 b642897: 反正借錢的是遠雄106F 07/08 12:57
噓 qqq0103: 不接管,打掉不是更好107F 07/08 12:58
→ Rune: 什麼叫糾結得應 簡直是法治國家的奇譚 還是快搬去中國吧
專制國家就不用糾結在那些地方 黨要你接你就接 超爽109F 07/08 12:59
推 orinsinal: 笑死了 柯粉法律不懂 還在講得應 是漏洞 滾去北韓中國喔 習近平要你勞改就勞改 不用得應 直接上車112F 07/08 13:01
推 chivalry70: 到底誰講得應是漏洞了...自由心證嗎?
故意講得應是漏洞還在這篇文下面說難道是反串?
說的好!臺灣許多合建案一向是民主法治國家的奇談
回饋越少越好,耐用公安隨便就好,圍標錢來就好116F 07/08 13:05
推 DICB: 你好壞歐!!不過那個台開我之前在猜是銀行團找去的,不知道是大雄不同意還是北市府121F 07/08 13:10
推 Rune: 台開自己狀況也不是很好 銀行團找台開幹嘛 台開自己刷存在感吧123F 07/08 13:12
推 fisikiki: andersontom 這不是假新聞這是副市長鄧家基說的 連新聞畫面都有 6/16日的 別在駝鳥心態了125F 07/08 13:14
噓 Oxhorn: 這個國小不會教 法律用詞概念 我看出社會都很多人不知道127F 07/08 13:16
→ wind0710: 幫銀行團翻譯, 銀行團不收垃圾128F 07/08 13:22
推 oldchang1205: 柯粉怎麼挺柯廢挺到會亂改亂解讀合約內容? 另外 主辦行是兆豐 拉台北富邦有用嗎? 還有台北富邦台北是能叫得動?
柯粉還在鬼扯那個公安 無形之牆原來這麼重要129F 07/08 13:22
→ zainc: 柯粉已經很少了別再打的那麼用力....135F 07/08 13:50
推 tin989: 可能他的「得」是用破音字解釋法,唸成「ㄉㄟˇ」141F 07/08 14:19
推 ohfulow: 感恩柯屁屁讚嘆柯屁
柯屁德政!無知9.2不要亂說||143F 07/08 14:46
推 RLH: 契約簽得有學問145F 07/08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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