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標題 [新聞] 頂樓加蓋失火燒死人 竟因11戶共用1插座時間 Wed Aug 3 07:04:29 2016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真要命】頂樓加蓋失火燒死人 竟因11戶共用1插座
3.完整新聞內文: 2016年08月02日20:26 (更新:新增動新聞)
北市南港區興中路一棟公寓前年12月28日凌晨發生火警,
4樓頂樓加蓋整層違建付之一炬,一名房客來不及逃生被燒成焦屍,
當時華姓房東竟怒罵消防員:
「你們救火太慢了!」
不料火災鑑定報告顯示,起火點是4樓華男住家後陽台的延長線,
這條延長線又連續接了7、8條延長線至頂樓加蓋,
11戶房客10多年來竟共用同1個插座,才因負載過大釀災。
士林地院今依過失致死罪判華男9月徒刑。
不過華男始終不認罪,供稱他熟悉電學,知道如何接電,
才會用延長線連到頂樓加蓋使用,當天是因為其中一名房客用電磁爐煮食物才會釀災,
且華男在法庭上仍不斷堅持,剛開始火勢不大,幾乎所有房客都成功逃生,
是消防員救火太慢,加上蔡姓房客喝醉才會被燒死。
當時不幸罹難的蔡姓房客平日以打零工維生,有睡前飲用啤酒的習慣。
有房客稱,事發當下曾到死者房間敲門大喊提醒「失火了!快跑!」,
死者當時還有回答:「喔」,
沒想到最後蔡男卻沒有逃出來。
士林地院認為,華男當時雖然已經上樓呼叫房客逃生,但他是最清楚房客總人數的人,
逃出火場後卻沒有確定是否所有人都已逃出,且華男私自接電是事實,
也沒有證據顯示當時有房客煮食,才導致電線走火,害死一條人命,華男確有過失,
依過失致死罪判他9個月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事發時警方調查發現,火警疑似從4樓陽台處起火,再延燒至4樓頂樓加蓋的違建,
當時住在4樓的房東夫婦發現失火後,雖然趕緊撲救,火勢仍越燒越大,
夫婦倆才趕緊跑上樓通知房客逃生,但蔡男仍因逃生不及,被活活燒死。
當天警消人員緊急將火勢撲滅後,華姓房東竟怪罪消防人員:
「現在問題是你們救火太慢了,才燒成這個樣子啊。」
華妻也跟著抱怨:「現在人如果還沒下來的話,就變成烤雞了啦。」
檢方查出,失火的頂樓加蓋有30坪的面積,華姓房東自行改建,
以木板隔成10間雅房出租,當時整層共有11人入住。
同棟大樓住戶表示,該處頂樓加蓋為民國84年前的改建,
但屋內隔間皆由華姓房東自行施工,且建物不斷向外延伸,
甚至還自行架設瓦斯管線,根本就是危樓。
法官認定,先前早有住戶向台北市府檢舉,建管處也有行文該處為危樓,
但華姓房東卻撕掉公告不理會,應為房客被燒死負責。
(顏凡裴/台北報導)
出版時間 16:29
更新時間 20:26
華姓房東事後怪罪消防人員救災速度太慢,才會導致火勢蔓延。資料照片
http://imgur.com/a/UGjZR
4樓加蓋的鐵皮違建,經過大火後已全部燒毀坍塌。資料照片
http://imgur.com/a/pOZFJ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60802/920492/
5.備註: 租房子要小心,生命比租金便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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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ta: 9個月~好 棒棒~違建不用拆?1F 08/03 07:05
→ Workforme: 我以為台北違建都被柯P拆光了耶 原來還有喔?2F 08/03 07:05
→ jennykam …
推 jennykam: 如果電線夠粗 十一個人用也夠吧??4F 08/03 07:06
推 kutkin: 30坪住10間
扣掉公共區域 一間才兩張床大6F 08/03 07:07
→ kutkin: 前年 那就是柯P剛上台 柯P請下台10F 08/03 07:09
推 sd09090: 是多大啊,頂加隔十一間12F 08/03 07:09
推 higger: 你不能要求人民都高水準~但84年~公權力也太不專業了吧~13F 08/03 07:10
→ sd09090: 看到四隔四間我就不想看15F 08/03 07:10
推 kutkin: 9個月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17F 08/03 07:11
推 shinywang: 前年=2014年12月28日 就任第三天違建全拆光?18F 08/03 07:12
推 koxinga: 沒人性一間才不到三坪19F 08/03 07:13
推 sd09090: 現在巿長不想違建當政績,21F 08/03 07:13
推 PPPGGG: 跟電線粗不粗沒關係 你的插座最多就是15A23F 08/03 07:14
推 blackacre: 賺錢要緊,公共安全什麼的,都不重要~~24F 08/03 07:14
推 CNseven: 台北兩坪的雅房一堆 3坪可以偷笑了25F 08/03 07:14
推 egg781: 還沒拆完出事了,這一定得出來說明了啦,你不說明也會被拿這個質詢26F 08/03 07:15
→ egg781: 看到這新聞王世堅都高潮到射了吧29F 08/03 07:16
噓 meloxxl: 11戶房客?無良房東賺這麼大國稅局還在睡?31F 08/03 07:16
→ stta: 牢房有幾坪啊...32F 08/03 07:17
→ Syd: 加蓋是違建?33F 08/03 07:17
→ chivalry70: 藍綠兩黨議員:柯文哲的政績又添一筆,快狂打34F 08/03 07:18
推 kutkin: 加蓋一直是違建....只能蓋1.4M以下35F 08/03 07:18
推 hqu: 姓華。一定是高級外省人。36F 08/03 07:18
噓 hamel: 外省房東??
頂加都拆一拆吧,真的危險38F 08/03 07:20
推 badguy227: 電磁爐那種瞬間高耗電的,一般都220獨立電在用,敢用在44F 08/03 07:25
推 tokyoto: 11戶共用1插座真是誇張 別說電磁爐了 連用吹風機都有危險45F 08/03 07:25
→ badguy227: 同迴路使用不是常跳電就是沒裝nfb了46F 08/03 07:25
推 p34133668: 照片是什麼雞歪的嘴臉,根本只擔心沒錢收而已
房客被燒死了好像跟他一點關係都沒有一樣47F 08/03 07:26
噓 desk90147: 加蓋自行施工隔成11間...台北炒房的真的過太爽49F 08/03 07:27
噓 khkhs: 熟悉電學!?拜託回去從國中開始讀好嗎??50F 08/03 07:27
→ dlevel: 這麼缺德,是不是生兩個兒子華安華武52F 08/03 07:28
推 tom11725: 這樣還能撐10年其實蠻屌...55F 08/03 07:30
噓 andy02: 這樣9個月...收租收幾年了?
這樣有嚇阻效果嗎= =59F 08/03 07:33
推 skyeyskald: 這是2014年的事 當時柯才剛上台幾天 柯有去現場看 後來柯規定頂加只能隔兩間 並有後續列出拆除名單 前面有些推文是記憶力有限還是看不懂文字?62F 08/03 07:40
推 sgpx: 是因為這間燒死人才強力拆違建的?!65F 08/03 07:41
推 chivalry70: 臺北市議會的議員只會記得素人參政必需死,其他?!66F 08/03 07:43
→ Anvec: 就是這件事 所以柯P才重視違建的呀67F 08/03 07:44
→ wondtty: 20q4年到現在,北市的頂加違建不見了嗎?柯p有抬頭看了嗎?69F 08/03 07:46
→ skyeyskald: 84年前頂加本來就無法拆 因為陳水扁任內就地合法了
除非原結構有變動才能拆
事發時根本沒人罵柯 因為才剛就任三天 反到是柯馬上列出全北市待拆名單把外界嚇到73F 08/03 07:50
→ winiS: 熟悉電學還接到用電磁爐就燒?78F 08/03 07:59
推 skyeyskald: 基本上就是頂加只能隔兩間 超過兩間不是屋主自行拆牆就是市府拆 這原則從柯就任以來到現在都一樣 郝龍斌時期是沒這規定的80F 08/03 08:00
→ bident: 狂接延長線說懂電學...83F 08/03 08:00
→ wondtty: 就已經是違建了,還限制只隔兩間就ok,已經知道砍人是違法的,規定只砍兩刀的沒關係?85F 08/03 08:04
推 godbar: 那臉一看就是高級天龍9.2的臉87F 08/03 08:04
→ VVizZ: 用costco組合倉庫就不用拆88F 08/03 08:05
推 yinrw: 重點是9個月89F 08/03 08:05
→ wondtty: 所以當時公布的226間違建,拆了嗎?90F 08/03 08:05
推 reil: 違建沒人敢拆,是在怕啥?91F 08/03 08:06
→ skyeyskald: 屋主自行拆隔間 拿到建管處簽名 當然不用拆 會拆的都是期限到又不動作的
剛說過了 84年前的本來就不能拆 除非屋主更動過違規93F 08/03 08:08
推 akway: 南部 不意外96F 08/03 08:09
推 elaine2376: 柯黑、9.2: 不一起說是柯P的錯就是理盲!柯粉!97F 08/03 08:10
→ skyeyskald: Wondtty 那你要去問阿扁市長為何讓84年前頂加合法 合法化了怎麼拆100F 08/03 08:11
推 chivalry70: 柯文哲大巨蛋跟遠雄演戲,違建不拆,搜刮民財下臺!102F 08/03 08:11
推 ccucwc: 這完全是房東的錯吧!103F 08/03 08:11
推 chivalry70: 歷任市長誰這樣搜刮民脂民膏還驕傲的稱為改革105F 08/03 08:12
推 chivalry70: 人行道擴建想到就蓋不好又拆,取消敬老金逼死長者109F 08/03 08:13
→ skyeyskald: 違建認定是看有沒有更動結構和超過隔間數 不是看到頂加就是拆 很多人搞不清楚110F 08/03 08:14
推 chivalry70: 五萬戶貧窟被英明的藍綠議員合力擋下守護居住品質112F 08/03 08:15
→ ubcs: 沒人發現是前年的事情 又賴給柯屁救援啊?113F 08/03 08:15
推 chivalry70: 雙城論壇曖昧不明,要中共錢不要中共遊客矛盾至極115F 08/03 08:16
噓 impact999: 消防員還真難為 面對一堆理盲濫情的愚民116F 08/03 08:18
推 joeii0126: 號稱要拆違建喊得比誰都大聲,現在破功了齁118F 08/03 08:18
噓 tttjjj: 阿匾不用負責?122F 08/03 08:24
→ este1a: 一條命才九個月123F 08/03 08:26
噓 runa: 垃圾房東126F 08/03 08:33
噓 fcz973: 自己錯了還怪人不就是台灣鯛的寫照?請還羅瑩雪一個公道127F 08/03 08:37
推 killla: 我以為是大陸新聞勒! 扯翻天了130F 08/03 08:45
噓 tin123210: 操你的,燒死人了才判9個月,這房子應該直接打掉131F 08/03 08:46
→ p20162: 所謂的垃圾應該就是這種東西吧135F 08/03 08:49
→ ronin728: 熟悉電學的人會把線接成那樣?V=IR沒聽過嗎..136F 08/03 08:49
推 lilyriza: 這事該鬧大點 把全台違建都拆一拆137F 08/03 08:50
推 liudwan: 姓華的應該是華北或華中人138F 08/03 08:50
噓 ms0303700: 老男人最喜歡怪東怪西 幫消防員QQ140F 08/03 08:51
噓 XXXXSOW: 一條命9個月 砍警察30萬 幹你娘142F 08/03 08:56
推 kylm: 敗類143F 08/03 08:56
噓 tttjjj: 判9個月146F 08/03 09:00
推 BIGBBB: 真的是相由心生 看那嘴臉150F 08/03 09:01
推 doranako: 才9個月,9間月收入起碼有13萬156F 08/03 09:13
推 tsming: 30坪可以分割成十間?!159F 08/03 09:17
推 tulacu: 延長線不能二次延長的基本常識都沒有,還說會電學?呸160F 08/03 09:18
→ gn00063172: 電線夠粗可以阿,跟電線桿那種一樣粗再來說。
家用電線又不是專用電纜165F 08/03 09:24
推 Icezone: 無良的是房東吧 關柯P啥事169F 08/03 09:28
噓 tello: 我詛咒頂加房東全家不得好死171F 08/03 09:32
推 RLH: 爛房東173F 08/03 09:32
推 uligo: 頂樓加蓋還租人還好意思出來講話
頂加房東也是社會亂源175F 08/03 09:33
→ qmaper: 房客這樣也要租~是多不重視自己生命阿178F 08/03 09:37
→ qmaper: 之前租房子 至少頂加要多多看一下環境180F 08/03 09:38
推 CJhang: 該違建才9個月 嘖嘖嘖182F 08/03 09:39
噓 CHERRYCOLA: 違建拆光?2樓是瞎了還是聾了?真拆光柯P肯定是到處說嘴~柯P現在對違建屁都不敢放就知道要混水摸魚過日子183F 08/03 09:43
噓 evawang: 9個月?難怪臺灣是犯罪天堂186F 08/03 09:51
推 headcase: 垃圾房東 哪間學店畢業的啦 某些推文跟這房東一樣蠢187F 08/03 09:53
推 rick789j: 9個月出來換名繼續當包租公 ,這不是跟誰一樣嗎189F 08/03 09:57
推 geige: 千錯萬錯都是消防人員的錯190F 08/03 09:59
推 fakeking: 火災前年12月的事,近日才判決191F 08/03 10:08
推 westwood0402: 過失致死法定刑最多兩年,要不就修法改成過失致死最輕本刑10年以上
或者過失致死唯一死刑吧194F 08/03 10:14
推 wwwqoo: 之前的政府都就地合法了 柯屁是要怎麼拆 哈哈 科黑又來抹197F 08/03 10:16
推 aghgna: 這種的還能留喔…198F 08/03 10:18
→ hate56: 告 死 他 啦200F 08/03 10:19
推 anendfox: 燒死人了 違建意外嗎?
新聞故意講前年不直接打日期202F 08/03 10:25
推 miletian: 一戶用電300W就好,11戶就3300W,大部分延長線才15A怎麼可能不過載206F 08/03 10:32
推 after1: 我還以為是九年咧 原來是九個月209F 08/03 10:45
噓 KKB: 幹你老師才判9個月210F 08/03 10:49
噓 lbowlbow: 垃圾房東,這樣才判九個月?211F 08/03 10:52
推 evie1204: 9個月太輕了…怎麼不燒死自己212F 08/03 10:55
噓 westwood0402: 就算判到最高法定刑2年大家還是會不滿意,請立委修法將過失致死法定刑提高到死刑或無期徒刑吧214F 08/03 10:56
→ Demenz: 違建還該屁216F 08/03 11:00
推 ul6na: 7.8條延長線...219F 08/03 11:13
噓 bbq0806: 如果他是女的 你們是不是會不意外221F 08/03 11:16
推 slrmbenz: 一個迴路10個人用10年蠻厲害的222F 08/03 11:19
推 abccq: 吹風機耗電比電磁爐更高吧...224F 08/03 11:27
噓 rhox: 柯文哲下台負責阿226F 08/03 11:48
推 skyeyskald: 柯任內對頂加管理是歷任最嚴了 還要被愚民酸只能說令人心寒 乾脆別管了 這間失火的是柯2014上任才三天發生的 也要負責呀?231F 08/03 12:19
噓 soyjay: 救火太慢 你以為打game滑鼠點一點火就滅了?234F 08/03 12:20
→ skyeyskald: 說漏拆的真聰明 是上任兩天就要找到房子拆?235F 08/03 12:23
推 mopigou: 九個月這麼少,難怪違建一堆,不怕判刑236F 08/03 12:26
推 sid3: 死不認罪才9個月239F 08/03 12:41
噓 henrylin8086: 還說懂電,我看他根本沒估用電量跟線徑,違建還死人只判九個月。太扯了吧.......241F 08/03 12:44
推 Kenqr: 一條人命只值九個月...247F 08/03 13:18
噓 hank11431: 上面假理工一堆
什麼v=ir,p=iv好嗎250F 08/03 13:36
推 rayonwu: 高調 11戶共用1插座252F 08/03 13:42
推 elcatel: 鐵皮屋加蓋,住的人是不是也要檢討。259F 08/03 15:01
推 LMakoto: 熟悉電學咧,功率都不會算261F 08/03 15:21
噓 pase139: 還好有柯P 不然這類混蛋還要繼續賺黑心錢不顧人命263F 08/03 15:43
噓 DK0405: 這種敗類什麼時候可以消失264F 08/03 16:06
推 klyuch: 所以房客看得出來嗎?有法可管嗎??以後要如何預防才能避免再次發生266F 08/03 17:19
推 legendrl: 違建出事,只要9個月?鼓勵犯罪嘛268F 08/03 17:25
推 skyeyskald: Klyuch 這件事發生在2014 12/28 就是上任第三天 事發後柯就規定頂加隔間不能超過兩間 也才有後來的226間名單269F 08/03 17:44
→ dudee: 有理有據,講得好像罪很重,最後9個月272F 08/03 22:42
推 Addidas: 幹你娘這應該檢察官用公共危險吧 三小過失致死?274F 08/04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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