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Hyuui (修)標題 Re: [新聞] 《電業法》五大質疑 能源局長林全能火線時間 Tue Aug 9 14:33:5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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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全能親上火線 卻坐實對電業法的質疑》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208905129041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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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帶一提,今天下午的開放台電會議,由郝明義率領人馬御駕親征。畢竟讓郝明義團隊不
斷索取台電經營電廠的資料,和強推電業法修法圖利財團,是一整套劇本嘛。
趁著寶可夢新聞蓋掉質疑聲浪,趕快來加速進度囉!
8/9開放台電會議文字實況串:
https://www.facebook.com/hyuui/posts/10208905350287000
※ 引述《jenlei (大帥哥)》之銘言:
: 風傳媒
: 《電業法》修什麼?》《電業法》五大質疑 能源局長林全能火線釋疑
: 經濟部力拼8月送出《電業法》修法草案,但3場公聽會開完,民間的疑惑和擔憂有增無減
: 。究竟開放電力市場是否真的是圖利財團、分拆台電?經濟部能源局長林全能親上火線接
: 受《風傳媒》專訪,回應目前各界對《電業法》的五大質疑:
蔡英文政府強推「假電業自由化之名,行圖利財團之實」的《電業法修正草案》,引起各
界的批評聲浪。經濟部能源局林全能局長被逼得親上火線回應,但他在媒體專訪中透露的
情報,反而坐實了外界對電業法修法的質疑。
: 質疑一:電業自由化會漲電價?
: 台電指出,台電的營運績效在全球名列前茅,未來市場一旦自由化,一件事1人做變成一
: 件事3人做,成本勢必增加。此外,現在發電成本較高的綠能都是由台電負責收購,未來
: 若太陽能、風電業者都來賣電,電價一定會比現在高。
: 林全能:電價若上漲 和《電業法》無關
: 林全能表示:「我敢說電價因《電業法》大漲這件事是錯的!」影響電價的主要因素是燃
: 料和經營成本,在發電燃料配比相同、國際上燃料價格也沒有變動的前提下,經營成本在
: 競爭者加入市場後會有精進空間。若經營成本下降、燃料成本又不變,電價說不定還可降
: 低。很多人舉很多德國電業自由化後電價大漲的例子,但那是因為當時德國的再生能源佔
: 比增加太快所導致。
: 未來要發展再生能源、燃料配比改變、國際燃料價格增加,電價當然有可能會漲,但不應
: 完全把電價上漲一事跟電業自由化連在一起。
問題是,未來就是要大幅增加天然氣和再生能源的發電配比,而且國際燃料價格不可能永
遠低迷,
現實和前提完全相反,故林全能其實暗示了電價必漲無疑。
另外,林全能也承認了德國電價大漲的原因,再生能源佔比增加太快,正好就是蔡英文政
府未來的能源政策:在十年內設置20 GW的太陽光電和3 GW的離岸風力,再生能源發電占
比將提高至20%。這種速度遠超過具備深厚工業實力、更有歐陸電網全力支援的德國。德
國的電價已經上漲到出現數十萬戶繳不起電費而被斷電的家庭,台灣的未來可想而知。
: 質疑二:電業開放圖利財團?
: 「核能流言終結者」成員黃士修認為,當未來只開放特高壓用戶、也就是大企業有用電選
: 擇權,讓企業能在電力批發價低時向一般售電業買電,批發價高時再改向電價受管制的公
: 用售電業買電,等於總是能享有低電價。更甚者,財團還能自己成立一般售電業賣電給自
: 己,又不用承擔供電義務。
: 林全能:企業用電 應考慮外部成本
: 林全能回應,未來業者在籌設電廠時會被要求一定的燃料配比,燃氣要佔50%,燃煤30%、
: 再生能源20%。所以業者絕對無法只蓋成本低、污染高的燃煤電廠,因此業者到時候發電
: 成本應該跟台電差不多,所以即使能去向公用售電業買電,兩邊價格應該也不致於差太多
: 。
: 另一方面,國際上開始關注生產過程中的外部成本,未來溫室氣體減量、產品碳足跡標示
: ,都會給企業很多壓力,在這種狀況下大公司不會笨到去買排放很多污染、很便宜的電,
: 也就是說大用戶買電時除了考量成本,還會想要買綠電以達成環保要求。
: 小用戶購電選擇權不是不開放,只是先開放高壓用戶,因為高壓用戶多是企業,比較有專
: 業能力判斷電價和能源配比的差異,在面對國際市場又有減碳目標,因此先開放他們選擇
: 想要的供電來源。而小用戶相較之下沒那麼多時間關注、或做出很好的判斷;加上政府不
: 確定市場開放後的複雜程度,即使要設立電業管制機關,也必須先有段「試營運期」累積
: 經驗。因此目前計畫先建立公共化的電網、開放比較能掌握狀況的高壓用戶購電選擇權,
: 再視運作狀況逐步開放給低壓用戶。
問題是,
林全能無法否認市場上就是存在便宜的煤電、核電、水電,而且只有大用戶有購
電選擇權,與要求業者籌設電廠符合能源配比無關。
另外,國際減碳壓力通常是由政府承擔,對商人來說唯一的壓力只有價格。大公司買綠電
是為了企業形象,而且買的只是綠電容量認證,現實中無法純由不穩定的再生能源供電。
能源局日前的說法是會對燃煤業者收取較高的能源基金,將外部成本內部化。然而,除非
能源局敢把燃煤的成本拉到比燃氣更高,否則無法改變燃煤就是比燃氣便宜許多的事實。
林全能同時承認了,大用戶才有專業能力判斷電價和能源配比的差異,因此當然會利用購
電選擇權選擇便宜的電,剩下比較貴的電才留給平民老百姓。
: 質疑三:設下能源配比,對業者還有誘因嗎?
: 未來民間要設電廠必須經過未來的電業管制機關審查,發電的燃料配比若不是百分百綠能
: ,就要以燃氣要佔50%,燃煤30%、再生能源20%的比例來設置。有人質疑,限制燃料配比
: ,還會有人想要進來設電廠嗎?
: 林全能:開放電力市場 非開放能源政策
: 電廠的燃料配比和國家能源政策有關,而國家的能源政策是不會開放的。現在執政團隊明
: 確要達成非核家園的目標,業者自然不能再去設核電廠,也不能只設高污染的燃煤電廠,
: 而是要依國家政策方向設立不同燃料配比的電廠。
: 許多外商在投資時會需要知道經商確定性,若政策定了,業者就能掌握競爭方向並評估。
: 能源政策訂定了,大家就有遊戲規則,自然就會吸引業者加入。
: 上位能源配比出來後,業者要籌設電業要先向電業管制機關申請。在這種狀況下,業者不
: 一定要自己設再生能源,而是可以從市場上買到一定比例的再生能源,也就是說不同發電
: 公司可相互躉購。在這種狀況下,一個蓋燃煤電廠的業者就必須要提出自己未設綠電、但
: 在市場上買到綠電的證明,完備後電業管制機關就會核發給他許可。
: 另外在價格方面,業者要賣電給一般售電業,價格可自己談;賣給公用售電業就會有電價
: 公式保障合理利潤,業者也可以再透過效率化經營壓低成本,應該會有合理利潤。林全能
: 說:「我預估初期業者可能會觀望市場狀況,相關電廠投資可能不會馬上出現,兩三年後
: 應該會有比較多人願意加入。」
顯而易見,「開放電力市場,但不開放國家能源政策」又是被發明出來的文字遊戲。燃煤
電廠已經是千億元等級的投資,要求燃煤業者再符合燃氣和綠能的配比,唯一的方法就是
向其它業者買電,最後每家業者的發電方式組合趨於一致。政府的手伸得比國營事業時期
更深,世界上有哪個國家會將此稱之為自由化呢?
林全能所謂「能源政策訂定了,大家就有遊戲規則,自然就會吸引業者加入」更是極大的
諷刺。工總早己發表白皮書呼籲能源政策必須轉向,中鋼、台積電等企業也多次表示擔心
缺電。美國、歐洲、日本的在台商會,甚至華爾街日報,都公開質疑台灣政府的能源政策
。能夠獲得國內外各界的一致批評,也算是不簡單的成就。
: 質疑四:電業管制機關到底在哪?
: 根據能源局的計畫,未來政府要增設一個類似金管會的電業管制機關,負責管理公用售電
: 業電價、核發電業籌設許可、要監管電力調度、還要執行各種處罰等,責任之大、業務之
: 多,但到目前為止這個管制機關卻還是「撲朔迷離」,讓人質疑它真的能解決電業自由化
: 後的各種問題嗎?
: 林全能:地位可能和經濟部平行 由行政院決定
: 未來電力管制機關只要設計適當機制、權力,的確能在需要時發揮功能,但事涉組織籌設
: ,而《電業法》是作用法而非組織法,因此一開始沒有詳細寫在草案中。現在蒐集各界意
: 見後,接下來會把有關電業管制機關的形式及內容、職權寫在條文說明欄中。
: 未來機關的行政地位可能和經濟部平行,因此需要由更上級的行政院來決定。管制機關基
: 本上會有兩個常設委員會,一是電價委員會,一是電力調度委員會,編制可能會仿效美國
: 加州電業管制機關百人以上的規模。
: 至於電業管制機關的確切工作,像未來發現供電不足、或是發電業刻意不賣電等狀況,管
: 制機關就會跳出來處理。此外,電業管制機關的重要工作,是模擬未來5、10、20年的電
: 力需求情況,並分析規劃電源開發,讓業者可以來申請設電廠。如果沒有人申請,電業管
: 制機關就會找現在現有的電廠來溝通,或是引進國際電廠。
林全能此話證實了能源局其實完全沒有對於電業管制機關的具體規劃,總之一切由行政院
說了算。
: 質疑五:電業法是不是要拆分台電?
: 《電業法》中規範台電必須在修法通過後4到6年內進行廠網分離,也就是把台電分割為「
: 發電公司」及「電力網公司」,且不得交叉持股。台電擔心員工權益將受影響,更質疑分
: 割台電後下一步就是要讓台電民營化。此外,台電也認為,未來他們還是要承擔供電義務
: ,卻又得迎來競爭者,完全陷台電於不利地位。
: 林全能:講拆分太冷冰冰 絕對沒有要民營化
: 林全能表示,《電業法》中開宗明義講說電業改革不是要讓《台電民營化》,是要開放競
: 爭。台電要不要民營化是公司內部的決策,自己要視環境做最適當選擇,我們會做的只是
: 不要在政府法制環境下限死。而且我們還有國營會,他們目前也沒有要讓台電民營化。
: 林全能說:「講我們要分拆台電是有點冷冰冰,我們是把電力網開放出來。好比我在某地
: 生產很不錯的產品,結果物流被掌控,沒有人幫我把產品賣到消費者手段,這樣大家會願
: 意出來競爭嗎?如果電業法修法是要營造公平競爭環境,那這塊一定要釋放出來,把電力
: 產品公平的輸送到用戶手中。」
: 現在把電網公共化、獨立出來,台電可能會擔心員工本來一家分開後會越來越陌生。林全
: 能認為,如果維持國營,福利都沒變,無論是台電發電公司還電力網公司福利也都是一致
: 的。台電的權利義務沒有任何改變,唯一是你要面對大家公平競爭。依台電過去的經驗,
: 競爭力一定比別人強。
: 至於台電要不要設控股公司,在《電業法》母法裡不會把他綁死,如果限死,未來競爭環
: 境變成控股會把台電害死,那台電不是慘了嗎?
: 台電可能也擔心要當公共售電業會發生像以前電價被凍漲的情況,但到時候會有電價公式
: 依燃料成本、利潤等來計算電價,每半年一調,所以我們給台電電價管制,用另一個層面
: 思考也是在保護他。
但電業法條文就是要拆分台電,而且只有輸配電業為國營、核能和大水力為公營,並沒有
限制原台電的火力電廠的歸屬。經濟部目前的確沒有讓台電民營化的打算,只是為台電民
營化埋下伏筆。別忘了,台電累積上千億元的虧損,也還沒認列核四近三千億元的投資為
損失,被拆分出來的輸配電業和公用售電業,還得承擔許多不公平的義務,試問台電要用
什麼方法填補虧損呢?
: http://www.storm.mg/article/150812
至此,我們看到能源局官員重覆講述著自己也不相信的鬼話。畢竟這部電業法修正草案明
顯是被上頭壓著,匆促且強硬地推動,主要目的也不是真的要推動電業自由化,而是為了
裂解國營事業、圖利財團。林全能不能?我們再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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