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arrenwu (為了蔚藍澄淨的希洽)標題 Re: [問卦] 為了吃而殺貓狗, 該被譴責嗎?時間 Wed Aug 17 15:59:20 2016
※ 引述《Pujols56 (普神瘋56)》之銘言:
: → preisner: 那你可以移民去合法的國家啊! 08/17 14:04
: → gomi: 不爽還要道理? 不然你也可以說殺人是為了要吃 為何不能殺 08/17 14:15
: → cake10414: 國外也是有人為其他生物發聲啊 被做成皮草的動物 08/17 14:15
: → tinabobocha: 所以 有人把犬貓當家人啊 有人幫他們爭取權利阿 08/17 14:33
這議題好久沒有戰了,果然又冒出一堆法治觀念跟對岸人民沒兩樣的人。
「XXX沒有沒差啊 我日子還不是過得好好的」
當XXX = 言論自由的時候,大家在笑對岸人民
當XXX = 吃貓狗肉自由的時候,大家又覺得很中肯
只能說我國法治教育以及自由的概念其實也沒有領先對面多少
想站狗肉議題的就來吧
Q1:台灣可以吃狗肉嗎?
A: 吃狗肉在台灣不犯法,犯法的是宰殺跟販賣。
所以「你可以吃狗肉,但不能宰殺狗」。這種敘述,連小學生都覺得好笑。
Q2: 先進國家不是都不能吃狗肉嗎?
A: 先進國家也是有在吃狗肉的
1. 瑞士可以宰&吃(有販賣限制)
http://tinyurl.com/nbf7gnq
狗肉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狗肉,即是狗的肉,做為食用用途的狗肉在中国某些地區稱香肉或地羊。在部分说粤语地区也叫三六香肉。吃狗肉此一行為的合宜性與合法性在各個時期、不同地區有不同的見解。 ...
2. 最強國家─美國有44個州可以宰&吃(有販賣限制)
http://tinyurl.com/ppvqncr
3. 南韓可以吃也可以賣
我這些舉例只是想表達擁有 吃狗肉的自由 不算是落後國家的象徵而已。
Q3: 想吃狗肉的人是不是都仇狗?
A: 一堆人在吃豬肉,他們仇豬嗎? 從吃狗的人角度想,你仇你的食物幹嘛?
Q4: 可以吃狗肉,那為何不能吃人肉?
A: 這是假議題。
除非你不同意我國 (1) 不能殺人 (2) 不能勸人自殺 (3) 不能見死不救 的規定,
否則討論能不能吃人肉根本沒有意義。
Q5: 現在資源那麼豐富,有需要吃狗肉嗎?
A: 不需要,就好像我們也不需要吃牛肉。那國家可以限制我們不准吃牛肉嗎?不行
另外,我們選擇吃什麼東西是因為不吃會活不下去嗎?
Q6: 可以吃狗肉,那為什麼不能吃海豚?
A: 因為是保育類動物。保育是為了維持生物多樣性。
如果有人能大量養殖海豚,海豚肉就沒啥問題了
Q7: 狗的換肉率低,作為食物很沒有效益吧?
A: 現代人吃東西講究的不是能量效益了。況且換肉率可以透過育種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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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8: 狗兒很有靈性,你怎麼捨得吃?
A: 有各種研究顯示,豬的各項與人互動能力&智能不下於狗,還不是吃爽爽。
實際上也已經有人在養寵物豬
Q9: 開放狗肉的話,我家的狗不就可能會被偷來吃?
A: 現在開放豬肉,你會去偷別人家的豬肉吃? 去旁邊餐廳吃風險小多了,又不用自己殺
Q10: 狗對人類有很多用處,導盲、緝毒等等功能,為什麼要拿來吃?
A: 沒有人說要吃那些狗,而是會有專門被養來吃的肉狗。
以前牛主要是用來耕種,現在還不是拿來吃。
馬本來就是育種作為工作用,現在也一樣可以吃 (野馬已經絕種)
這邊有一個重要的概念是 肉狗 & 寵物狗 就像 肉豬 & 寵物豬 一樣地不同。
如果某一隻豬是被人養來當寵物,我也覺得不該吃牠。
Q11: 吃狗肉並非必要,那限制狗肉的食用有什麼關係?A: 核心原因是因為狗肉限制牴
觸了憲法保障的自由(22條)。
憲法第22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我國憲法保障的自由概念是「沒有必要限制的事情你都可以做」,而不是「沒有必要做的
事情你不可以做」
Q12: 動保法沒有禁止你吃狗肉不是嗎?你可以吃啊
A: 對,動保法第12條禁止的是為了實用而屠宰狗&販賣其屠體。
如果說這個不算限制的話,同時對豬雞牛羊鴨放上同樣禁令,
不准你宰豬雞牛羊鴨,但你可以吃,這也沒有限制以吃這些肉囉?顯然不是
這就又回到了飲食自由議題。
實際上動保法第12條立法沿革過程也寫明是認為「禁食狗肉」會違憲,所以才改成禁止屠
宰和販賣
Q13:以前很多老一輩的人也不吃牛啊,不就跟現代人不吃狗肉一樣嗎?
A: 老一輩的不吃,是他自己不吃。現在是一堆人自己不吃還不准別人吃。
Q14: 現在台灣人幾乎不吃狗肉不是嗎?
A: 現在大多數人也都不講閩南語,難道是因為本來就沒人講?還不是母語禁令的緣故
以前是有人在吃狗肉的,但下了屠宰禁令之後自然就少人吃。
再說,就算沒人吃,也不該放禁令在上面。
Q15: 狗目前的換肉率低沒效率所以不應該吃呀,難道我們不缺食物就應該浪費?
A: 我不會說「應該」浪費,但這不構成「限制飲食」的理由。
如果這理由足以限制飲食,那豬雞牛羊鴨挑一個換肉率最高的,其他都得禁了。
Q16: 我對狗有感情,吃狗肉讓我覺得受不了,這是偽善嗎?
A: 這當然不是偽善。以「自己對狗的喜好譴責他人吃狗不對」的人才是偽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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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直與可愛的正是拉姆喔!」
~拉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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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usim: 就是立法跟習俗文化還是有一定程度關聯1F 08/17 16:02
差超級多啊 因為憲法裡面已經講得很清楚,你如果要限制是要有理由的
你沒有發現你們講了半天理由就只有「我看了不順眼嗎?」
→ liusim: 多數人像你這麼想那就一定會過關了
但不同意最後一句 那些情感的糾結糾紛都是真的3F 08/17 16:02
你有糾紛跟偽善不衝突啊
我根本沒有興趣討論什麼萬物平等不平等的問題,因為這是假議題
→ liusim: 善不善都是看你用什麼角度而已~6F 08/17 16:03
推 Mayinggo: 現代人不吃狗肉是因為香肉店被動保害到關起來
有開香肉店好吃就會有人吃 沒有什麼不吃狗肉問題
另外 狗的實用性 豬都可以取代 憑什麼豬可以吃狗不行7F 08/17 16:03
→ liusim: 他們放大情感的投射跟連結 沒有虛偽的問題 或許有矛盾在但不覺得是假10F 08/17 16:05
放大情感的投射沒問題啊,你可以大聲的說你不喜歡別人吃狗肉,毫無疑問。
但說別人吃狗肉不對就有問題了
推 probsk: 最後一項有點弔詭 我不殺人所以我譴責殺人也是偽善嗎?12F 08/17 16:05
最後一句的邏輯並不是你不做所以不能說別人不可以做
→ liusim: 有問題不代表他虛偽 有矛盾邏輯不通不代表他假14F 08/17 16:07
偽善本來就不是在說人說謊
推 Mayinggo: 拿殺人跟吃肉比會不會太呵呵一點15F 08/17 16:07
→ bernicellu: 以前,遇到一個對岸人士,還說吃過貓肉,然後貓肉很酸16F 08/17 16:07
→ bernicellu: 舊約中上帝也是喜怒無常,用情緒來當判准,人才需要法18F 08/17 16:08
→ tinabobocha: 違不違憲應該不是你說的算吧,不然不當黨產條例...19F 08/17 16:08
我如果說了算那我就是大法官了XD
不過動保法第12條那個你可以去看沿革過程,網路上面有寫得相當清楚
→ andytaso: 豬表示:為什只殺我?? 牛表示:為什只殺我?? 羊表示:為什?20F 08/17 16:08
→ bernicellu: 在台灣,獨厚貓狗的原因,只是因為都會化之後,現在又少21F 08/17 16:09
推 probsk: 我是看不出有多大差別 倒不如說人本來就是偽善的 而偽善也22F 08/17 16:09
你譴責殺人的原因是因為你覺得殺人不好,不是因為你不殺人吧?
→ gomi: 既然「沒有必要限制的事情你都可以做」為何屠宰豬雞牛羊鴨23F 08/17 16:09
推 Mayinggo: 人家都說會改成禁止屠宰販賣是因為禁吃違憲了24F 08/17 16:10
→ bernicellu: 子化,所以養寵物狗,寵物貓的風氣很興盛,把貓狗當親人26F 08/17 16:10
我對於某些人對貓狗的偏好沒興趣,就好像我沒興趣知道某些人有多喜歡高嶺愛花一樣
→ gomi: 沒被限制 只有狗被限制?27F 08/17 16:10
你講到一個重點了! 所以我覺得這條是可以去爭取的,因為確實沒啥道理
→ probsk: 是維持人類社會功能的必要因素28F 08/17 16:10
→ kalestorm: "有自然死去的狗屍體肉",也有"自然死掉的人屍體肉"。31F 08/17 16:10
→ bernicellu: 所以,連續發生虐狗貓事件,民眾情緒反應才如此激動噴發36F 08/17 16:11
推 probsk: 所以我覺得殺狗不好就可以譴責殺狗了 這有什麼差別?37F 08/17 16:12
我覺得這條是可以爭取的 因為真的滿奇怪的
→ bernicellu: 當然,法律某方面的定義,和社會文化有關,但那不一定是39F 08/17 16:12
推 Mayinggo: 玩不贏動保啦 他們仗著自己夠大聲加上立委也不敢得罪40F 08/17 16:12
推 kenyun: 人肉議題應該放在遺囑來談(?) 死者願意接受那干別人屁事41F 08/17 16:12
→ bernicellu: 真理,只能說合乎台灣這個社會的道德和共識,較利貓狗42F 08/17 16:13
→ Mayinggo: 歐美的主流價值就是不吃貓狗 台灣這麼崇CCR43F 08/17 16:13
參考上面連結,美國有44個州是可以宰&吃狗肉的
你不吃沒差,不要管別人就好了
→ bernicellu: 但,個人還是比較想用虐待過程和虐待動機來討論44F 08/17 16:13
→ probsk: 到最後人類不也都是憑自己的觀感和喜好來決定是非的45F 08/17 16:13
我同意你的講法啊 所以我這篇講的是我國法律的最高標準─憲法
→ kalestorm: 我只是強調"吃狗肉不犯法"這敘述是正確的。46F 08/17 16:14
→ bernicellu: 就算是經濟動物,也不能殘忍虐殺,要減輕其痛苦47F 08/17 16:14
→ gomi: 所以我會才說禁止屠宰狗 是多數人共識覺得開心的選項48F 08/17 16:14
→ bernicellu: 人不是上帝,切不能自以為義,就算上帝也不能自以為義51F 08/17 16:15
→ gomi: 簡單說就是多數人爽 沒甚麼大道理53F 08/17 16:15
多數人爽跟法律要怎麼訂不全然有直接關係,尤其是這條有很強的違憲嫌疑
→ bernicellu: 認為我就是真理,放下那個很自我中心,或許討論空間較大54F 08/17 16:15
推 probsk: 的確沒什麼道理 單純就是一個自我感覺而已55F 08/17 16:16
推 ienari: 推取消限制56F 08/17 16:16
推 Mayinggo: 我想知道 台灣解禁的話會不會被歐美主流價值譴責57F 08/17 16:16
→ Mayinggo: 你也知道這種禁止沒什麼道理就只是迎合歐美價值觀而已59F 08/17 16:16
當然如果貓狗的權益入憲法的話,整個議題就又不一樣了
→ scarbywind: 自由可以被比較,牴觸自由時有夠強的基礎(法律 習慣60F 08/17 16:18
→ tinabobocha: 反正看看大時代演進阿 當初動物還被宣稱沒有感知能力61F 08/17 16:18
→ scarbywind: 並且犧牲的權益是可以接受的時候並不會構成違憲65F 08/17 16:18
比較明確的講法是要滿足限制的條件
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
→ kalestorm: 政府用法律禁止即使解禁, 也不代表社會規範會消失66F 08/17 16:19
你這講法沒有什麼問題,但我是不覺得狗肉店市場有那麼小就是XD
現在各個地方都還是有違法營業的狗肉店
推 bernicellu: 古中果人戰禍的時候,還會易子而食,誰能說多殘忍68F 08/17 16:19
推 probsk: 所以殺狗沒什麼道理 不殺狗也沒什麼道理 沒什麼好討論的69F 08/17 16:19
不是這樣的,是以我國憲法的規範來說,禁止屠宰狗食用很奇怪
這不是你爽就好,因為憲法23條有寫到什麼條件下可以限制
→ kalestorm: 就好像即使廢死成功,"殺人犯還是被認為該死"唷。70F 08/17 16:19
→ liusim: 其實議題本來就都可以討論 大麻、安樂死~一直在「迎合」71F 08/17 16:19
→ bernicellu: 餓到發慌了,一個人餓到發慌不吃自己孩子是天性72F 08/17 16:20
→ liusim: 什麼迎合西方 能不能別那麼簡單啊 全球西化主流價值的反思73F 08/17 16:20
→ probsk: 支持者多的一方就會變成對的 完全是一個浮動標準75F 08/17 16:20
→ bernicellu: 吃得下別人小孩就是普通人..通通不吃,寧願餓死就聖人76F 08/17 16:20
→ liusim: 或俱進 都很正常啊 討論也是77F 08/17 16:20
→ bernicellu: 理念的確崇高,但社會文化是有彈性的,也有時代背景78F 08/17 16:21
推 Mayinggo: 如果不是迎合西方主流價值 沒有道理吃狗肉的地方要被禁79F 08/17 16:21
→ gomi: 憲法也是一種共識的結果吧 反正都是人訂的80F 08/17 16:22
是,所以我沒說憲法不能改,但沒修改之前他就是最高綱領。
→ bernicellu: 如果有上帝,應讓人類不發生戰禍,而非苛責人類生存81F 08/17 16:22
→ liusim: 像先前還有科技雞肉在募資 人道精神被發揚到極致或許也是82F 08/17 16:22
→ liusim: 文明演化的必然 如果世界末日沒先來的話85F 08/17 16:22
推 probsk: 沒有共識 只有多數決86F 08/17 16:22
就是因為怕大家常常共識亂飄,才會有個最高綱領不是嗎?
→ Mayinggo: 文化的演進? 那應該是讓潮流使香肉店消失
我看到的是動保囂張的樣子逼香肉店消失
有時候我覺得動保跟黑道沒兩樣87F 08/17 16:23
講黑道是太誇張,比較像護家盟
噓 jacvky: 純噓你大部分人不講閩南語..你有統計?90F 08/17 16:24
→ tinabobocha: 動保一堆黑道阿,最黑的是在流浪動物跟繁殖場那塊
但事實就是文化演進 如果主流思想不支持 也不會成功91F 08/17 16:24
你講的這些跟我講的完全無關 我強調的是法治精神
推 Mayinggo: 所以下個禁說台語令 然後不會講台語 主流支持講國語這樣94F 08/17 16:26
另外,我覺得M大的意思是如果不是那看起來沒道理的禁令,吃狗肉的人會比想像中多
噓 shimo: 覺得法律不好快推動修法啊,選幾個支持建立食用貓犬產業的立委出來啊96F 08/17 16:28
不急啊 我現在人也不再台灣
1. 我並不是社會運動者 2. 現在台灣的議題太多了 這沒有很急
喔同樣的,我也不覺得動保議題有什麼特別討論的價值就是 因為也不急
推 probsk: 主流思想就是來自文化 而現在的主流思想就是不准殺狗 懂?99F 08/17 16:29
→ kalestorm: 保護特定生命型態像護家盟,那廢盟也像護家盟囉...100F 08/17 16:29
不一樣啊,因為我們的物種是人,這也是為啥憲法保證的都是人的權益
推 Mayinggo: 以前香肉店路邊就有 跟開餐廳一樣稀鬆平常
我小時候還有的東西 怎麼可能文化演進這麼快 騙肖101F 08/17 16:29
→ bernicellu: 但,其他動物難道不可愛,難道被結束生命時無感105F 08/17 16:30
→ Mayinggo: 拜託 廢死不會去賞人巴掌 逼人道歉 差那麼多106F 08/17 16:30
→ tinabobocha: 動保非世界主流? 難不成還流行動物=物品那套思想?107F 08/17 16:30
→ bernicellu: 只是,如果揮拳去打虐待貓狗人士,那會讓愛心蒙塵108F 08/17 16:31
→ bernicellu: 本來,社會文明到一個地步,除不獨親其親之外,會擴大解110F 08/17 16:32
→ tinabobocha: 激進動保=暴民 全部動保=暴民 跟現在對穆斯蘭一樣111F 08/17 16:32
→ bernicellu: 釋,或許,盡可能做得到尊重各種生命形態,才是終極目的但別人不尊重的時候,如果不是虐待行為,要尊重別人選擇112F 08/17 16:32
推 probsk: 你去殺隻貓或狗 來這版上看是推多還噓多就知道是不是主流114F 08/17 16:33
推 GPX2000: 兔子換肉率比較高,建議吃兔肉116F 08/17 16:34
推 gomi: 按照你的說法 當初制定這條法律既然能想到禁止吃狗違憲118F 08/17 16:36
→ gomi: 怎麼不會覺得禁止屠宰狗違憲120F 08/17 16:37
這原因有很多,因為沒有寫在沿革過程裡面我也沒辦法跟很確定的說。可能是
1. 有人覺得這樣名目上可以說沒有限制你吃狗肉的自由
2. 當時網路不發達,知道這件事情的人也少
推 tree1314: 可以不要吃高麗菜嗎 我覺得高麗菜超可愛der121F 08/17 16:37
推 probsk: 你覺得沒有用 世上大多數人都覺得高麗菜可愛就會有菜本124F 08/17 16:40
推 RLH: 水噢125F 08/17 16:46
噓 gaddafi: 自稱在美國的原po長期關心臺灣能不能吃貓狗肉 恨狗貓法師128F 08/17 16:47
這講法就不對了,我並不討厭狗跟貓。對狗的好感還多一點
噓 gaddafi: 我是指恨動物保護法的意思 垃圾&人渣都會討厭動物保護法129F 08/17 16:51
我哪時候又說我恨動物保護法了XD 我反對人為了看動物痛苦而虐待動物啊
推 bernicellu: 如果把殺害動物的法律位階,提高和殺人一樣,會有根屬性的法律問題,一個精神不濟的遊民,餓到發慌,旁邊跑出一130F 08/17 16:51
→ bernicellu: 條狗,他把狗宰了,他認為宰殺過程不殘忍,但狗本會崩潰阿,但,他如果殺得是一條魚呢,去骨,放血,正常程序阿
那為何殺魚沒罪?,殺狗有罪?,為何狗不是經濟動物?
講白的,就心是偏的,只對貓狗有真感情134F 08/17 16:53
推 ym951305: 我記得兔子的換肉率還不錯 繁殖速度也快 感覺可以發展兔肉138F 08/17 16:55
推 wiydluck: 完整論述 給推 可惜很多人邏輯並不好141F 08/17 16:56
推 cy4v: 推142F 08/17 16:58
→ bernicellu: 人類因保障其他物種,(原則上)不滅絕,訂定動保法145F 08/17 17:00
推 s211275: 野生海豚肉有毒啊 重金屬什麼的146F 08/17 17:01
→ N7000: 飲食自由那麼好用喔…147F 08/17 17:06
→ N7000: 那某人想吃特定種生物,為何要受到是否為保育類或者有沒有大量繁殖的限制?飲食自由欸150F 08/17 17:09
為了維持基因多樣性,這滿足 增進公共利益 的敘述
基因多樣性的用途生物課本已經寫得很淺顯易懂了。
而維持基因多樣性目前只有保育這方法可行而已
→ N7000: 物種滅絕每天都在發生,人類一樣繼續發展啊,憑什麼拿來限制人類的飲食選擇權?拿生物課本出來就low了154F 08/17 17:16
沒有人說不維持基因多樣性人類就會滅亡啊@@"
限制的原因就是因為滿足 增進公共利益 的敘述,當然這也有比例原則的考量。
而且物種滅絕每天都在發生跟我們維持基因多樣性有衝突嗎?
※ 編輯: arrenwu (67.194.226.28), 08/17/2016 17:18:52
→ N7000: 憲法揭櫫的價值和權利內涵本身就需要再論述,實際上也是隨著時代的演進有所不同,沒有那麼理所當然...157F 08/17 17:19
推 cher1: 推!寫的非常清楚。狗本,兔本,貓本等都太情緒化了。159F 08/17 17:19
推 sk3s: 好文161F 08/17 17:20
→ N7000: 這些憲法名詞拿來直接用就是打高空而已...162F 08/17 17:20
推 veyth: 樓上提到吃兔肉的之前有間餐廳要賣被弄到不賣了163F 08/17 17:23
噓 gaddafi: 狗本崩潰了 垃圾人渣敗類毒瘤廢物就高潮了164F 08/17 17:27
推 DICKASDF: 憲法如果不適 就是推動修法 而不是在那鑽漏洞
這篇真的看出台灣很多人法制跟邏輯不是爛而已165F 08/17 17:40
推 ericeric91: 養殖跟寵物要分開啊,觀念問題
因為外觀或是喜好來覺得能不能吃真的很詭異168F 08/17 17:44
噓 brad84622: 動保是主流就不會有人殺狗殺貓還會有這篇文了
真是主流今天考試科目就會多一科動物保護170F 08/17 17:46
噓 antigidu: 人類為了滿足舌頭的口腹之慾 殺害多少眾生172F 08/17 17:46
→ brad84622: 不支持動保=當成物品 什麼鬼二分法173F 08/17 17:46
→ antigidu: 欲知世上刀兵劫 但聽屠門夜半聲
少吃一餐肉 其實是在救自己174F 08/17 17:47
推 ck901372: 支持 有人硬扯虐殺和食用的差別178F 08/17 17:55
推 Cishang: 你講的太清楚太明白 是不會被推爆的 幫QQ180F 08/17 18:07
推 ericeric91: 說起來兔子換肉率很高,是很幫的養殖動物啊182F 08/17 18:12
推 STimmy: 推 邏輯很好 。但是很多事情並非適合這時候推行 ,文化是演進的,不知道哪一天,大家對於這些事能更有寬容時,才能有效推動這些想法,當然也包含同性婚姻 廢不廢死等其他延伸185F 08/17 18:18
推 mnnraku: 正妹表示:不管啦不管啦><///190F 08/17 18:27
推 soyjay: 問為什麼不能吃海豚是不知道海豚肉有毒?196F 08/17 18:38
推 qwe777: 很好理解推,反而是推文我看不太懂197F 08/17 18:40
推 a001223: 推這篇 觀念正確 一堆法盲會崩潰198F 08/17 18:59
推 a001223: 馬上就有例子替大家示範了,呵呵, 法律上人就是比動物高等也奉勸法盲們去翻翻其他國家法律,法律上,人地位高於動物200F 08/17 19:02
推 gjo3i: 其實問題是那些吵著要吃狗肉的人身上,以及動不動就認定別人是X本的那群害的。如果法律無法明確定義及說明為何禁止宰殺,那麼這就是我們不需要的法律。目前的問題就在法律上太模糊不清了
還有動不動就說別人是X本的人,其實某方面來看,根本就是在引戰。樓上某樓,隨便罵人廢物?還想推廣吃狗合法化?你這樣的態度,誰會想要相信開放後對自身無害?202F 08/17 19:06
推 ericeric91: 根本問題是邏輯啦,我們教育希望人們不會思考209F 08/17 19:14
推 zxcbrian: 狗本就別吃肉,狗比較高尚嗎 www213F 08/17 19:45
推 drapetomania: 為了食用某種程度你是感激的
但是虐待根本就是不必要的行為 有啥好類比215F 08/17 19:59
推 beryll: 邏輯!!!!217F 08/17 20:07
推 gjo3i: 原po針對法律問題去討論,這才是正確的方向。因為無理由的限制是違憲的行為,至於虐狗貓部份,應該強化動保法規定,而且不該僅針對貓狗,而是所有動物都能是適用對象219F 08/17 20:22
推 qazedc: 喵本要來撮眼睛惹!!222F 08/17 20:26
推 kudo0930: 推你 不過狗肉很騷 比羊肉味道還重 喜歡的很喜歡 不喜224F 08/17 20:36
推 m4tl6: 就是有群虛偽的人225F 08/17 20:36
→ kudo0930: 歡的應該難以下口啦 口味重226F 08/17 20:37
→ m4tl6: 玩弄生命與食用目的不能混為一談..就算今天玩死的是隻豬
難道因為牠是食用肉品酒可以允許嗎?228F 08/17 20:39
推 kudo0930: 修法後不是殺狗也要罰錢了嗎?230F 08/17 20:42
推 sggs: 只限狗根本就科科,豬羊雞魚怎麼不禁止232F 08/17 20:56
推 yumika: 能不能禁是你說的算歐233F 08/17 20:57
推 IceCococaca: 那個崩潰的真的好好笑,原po用邏輯而不是嘴砲把人弄到崩潰,推一個XDDD234F 08/17 21:10
推 yumika: 我就是覺得吃狗肉不好 可以嗎
補236F 08/17 21:12
推 Taizu: 觀念清楚242F 08/17 22:02
推 waynelaio: 如果每個人的觀念都像你一樣就好了245F 08/17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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