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作者 Laiwah (Laiwah)標題 Re: [新聞] 高雄新崛江傳槍響 警抓賊當街開4槍時間 Sun May 7 21:31:40 2017
我是原PO
他媽的
我的蘋果在完全未知會我、且未經我的同意之下
使用我的照片作為其新聞封面及內文
http://i.imgur.com/OId813u.jpg
甚至還說是蘋果自己提供的耖
http://i.imgur.com/qe1EZBm.png
http://i.imgur.com/veNcLl5.png
在我剛看到的時候已經逾千人點閱數
http://i.imgur.com/Asd5mG3.jpg
在未經我都同意、允許之下
將我的照片盜用至其網站上賺取點閱數以及廣告收益
這種情況能不能開吉?
求助
吉成功下面一百推我各發一份雞排
更新
壹週刊已經把整片報導全數刪光
但是我已經備份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14.64
※ 文章代碼(AID): #1P3o6-OY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4163902.A.622.html
→ hiinnlive …
噓 hiinnlive: 快告阿 每天一堆人喊告 真正能告贏的有多少 一堆沒出過2F 05/07 21:32
請問有沒有出過社會跟照片被盜用之間有什麼聯繫呢?
求法律諮詢
※ 編輯: Laiwah (223.138.14.64), 05/07/2017 21:34:10
推 vicmeng: 告不贏啦 網路公開圖片 採訪新聞盜圖 就道德面觀感不佳感謝蔡正元11F 05/07 21:36
→ pigofwind: 網路公開圖片不代表你可以未經原作者允許拿去使用好嗎……13F 05/07 21:36
推 SEEDA: 拜託快告好嗎 別拖戲15F 05/07 21:37
先問問勝率
他們用我的照片賺錢(廣告費)
我還不討回公道?
___
http://i.imgur.com/xmaWg8P.png
我已經聲明了一個多小時了,照片仍未撤下
點擊數達到3xxx人
推 roygg: 卡位21F 05/07 21:38
※ 編輯: Laiwah (223.138.14.64), 05/07/2017 21:39:24
→ tllpp …
推 tllpp: 蘋果水準正常表現啊22F 05/07 21:39
我可以理解聲明不能轉載的重要性
可是他是未經我同意用我的照片取得利益呢?
然後上面有篇已經聲明快兩個小時了,還沒撤下,這總行了吧?
推 song6: Push36F 05/07 21:43
推 e65947: 卡位快吉垃色霉體42F 05/07 21:44
後面又說圖文均來自蘋果
※ 編輯: Laiwah (223.138.14.64), 05/07/2017 21:45:17
推 wgadv: 可以吉吉看 ...46F 05/07 21:45
徵求懂這塊的大大或是律師rr
推 iAmPtt: 告死抄襲的記者50F 05/07 21:47
※ 編輯: Laiwah (223.138.14.64), 05/07/2017 21:47:47
→ Wand …
推 Wand: 吉吉復吉吉52F 05/07 21:47
噓 ftiger: 圖片沒有什麼創作性,不具智慧財產權,你又公開在網路上,應不受著作權法的保護54F 05/07 21:48
一個五月的溽夜,夜晚竟傳出槍響,
定睛一看,卻發現一人倒臥在地,
四周民眾逃竄,此時卻有一位看似見過許多市面的紅衣先生叼著煙,駐足在路旁,
倒臥的傷者、竄逃的民眾以及處變不驚的先生,顯現的對比著實反差極大
便把這幕攝下
這是我的拍攝理念,請問我這樣費盡心思的構圖能夠被著作權保護了嗎
推 Yaask: 卡63F 05/07 21:49
推 h7558h: 我要大大雞排69F 05/07 21:51
→ shenguan: 蘋果一定會有專門的法律顧問 就算告的贏 陪那一些錢他73F 05/07 21:51
推 LOLI5566: 可以 你拍的圖片就有著作權 無須可以創作78F 05/07 21:53
→ ftiger: 樓上,還是要有一定的藝術價值啦,我有實務經驗80F 05/07 21:53
推 dehua: 吉他85F 05/07 21:54
推 m2015: 推87F 05/07 21:54
※ 編輯: Laiwah (223.138.14.64), 05/07/2017 21:54:47
推 JingYun: 有些記者臉皮厚到子彈打不穿 吉,都吉89F 05/07 21:55
推 dioib: 蘋果不EY93F 05/07 21:55
推 ariadne: 著作權法翻一下好嗎?新聞報導有除外條款 快去看看95F 05/07 21:55
→ ftiger: 所以著作權的案子本來就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啊98F 05/07 21:55
→ ftiger: 但一般來講不是隨便一張爛照片就受保護101F 05/07 21:56
推 maltum: 吉好吉滿。109F 05/07 21:56
推 maesww: 你高雄大二生? 有為青年110F 05/07 21:57
→ ftiger: 不是你說有價值就有,要法官認定,你這種一定被打槍112F 05/07 21:57
推 ccvs: 機排+1115F 05/07 21:57
推 ogcman: 你可以去問 林錫淵118F 05/07 21:58
推 ariadne: 你在照片上加上『新聞媒體引用請付稿費若干』浮水印 上法庭還可以爭論 引用就是默認要付稿費 這還有點搞頭 XDD121F 05/07 21:59
→ ftiger: 要構成著作還是要有一定的創作性啦,不然小孩的塗鴉也可以主張著作權了132F 05/07 22:03
推 Mmoesp: 你可以當下傳給蘋果當週第一有兩萬 傻傻135F 05/07 22:04
→ gourmand: 光是有商業價值(點閱率-周邊廣告)就夠了 快吉140F 05/07 22:05
推 misthide: 可以告 我朋友有告過最後和解賠償144F 05/07 22:06
推 a1551: 吉了喇147F 05/07 22:07
推 crazylin924: 支持 快吉 垃圾媒體智障記者過太爽 沒吉成 也要鬧大148F 05/07 22:07
→ muzik: 吉154F 05/07 22:08
推 AUwalker: 告,幹你媽的你拍的還要說不能轉才能保護自己?156F 05/07 22:08
推 APC: 大吉大利!!157F 05/07 22:08
推 jayway: 霉體又忘了自律了162F 05/07 22:10
→ kerkyky: 豁免條款你要吉啥?173F 05/07 22:11
推 oftisa: 這種有商業利益的盜圖,絕對要告,一定要賺一筆才可以
拿別人的東西賺錢,非常惡劣175F 05/07 22:13
推 david213: 是說這位記者我認識耶,但是我不好意思轉告他180F 05/07 22:15
推 CGZB: 吉!183F 05/07 22:16
推 lahabala: 不是藝術價值是要有創作性蘋果都引用了怎麼還會沒創作性185F 05/07 22:16
推 qxpbyd: 止兀之前盜一堆圖 大家罵得半死 這也同理186F 05/07 22:16
→ lahabala: 而且引用要註明著作人姓名 這是著作人格權最基本要求188F 05/07 22:17
推 tvv: 我要雞排190F 05/07 22:17
推 MZVC: 推194F 05/07 22:17
推 wtfconk: 快吉好嘛,每次這類的都雷聲大雨點小,上次三立那個記者也是,都嘛喊喊就沒下文了,為什麼?因為你們自己也知道告了除了爽度外得不到啥好處...195F 05/07 22:18
推 are329: 吉啊~等什麼204F 05/07 22:19
推 kenccc: 吉它 隨便排雞排 高雄+1210F 05/07 22:20
推 zxcbrian: 快吉!幫他們捍衛新聞道德 www212F 05/07 22:20
推 yuhurefu: 聯合趕快出來呼籲媒體道德啊216F 05/07 22:21
小弟大學生 沒在賺 還在媽媽10塊
吉個萬把塊對我來說很多了
還沒釐清勝率之前誰會馬上衝去吉?
推 Kylol: 有點難度222F 05/07 22:22
推 philip571: 著作權是創作的當下就受保護,跟有沒有藝術性無關好嗎?況且有沒有藝術性你說了算?225F 05/07 22:23
※ 編輯: Laiwah (223.138.14.64), 05/07/2017 22:23:43
推 Baby: 推,你快告229F 05/07 22:26
推 gimyhsiou: 下次要貼圖到網上,先上浮水印:盜圖死全家230F 05/07 22:26
推 arthur0919: 蘋果這樣不對 支持告 讓他知道不能這樣做!!231F 05/07 22:26
推 yinrw: 蘋果跟中天就同個水準啊 只是顏色稍為不同232F 05/07 22:29
推 kiki95: 有一定機率勝訴吧畢竟未取得同意233F 05/07 22:30
→ yinrw: 報導有署名啊 我看直接吉這個記者比較有效率235F 05/07 22:30
推 zcmin: 吉吉看!等雞排!237F 05/07 22:30
推 fuxdk: 大吉大利239F 05/07 22:31
推 whhw: 吉死他243F 05/07 22:32
噓 oiolo: 認真 公開在公場合之圖像基本不可能贏245F 05/07 22:33
網路上的攝影比賽也可以隨意盜用他的圖片來盈利也沒問題的意思嗎
很清醒
推 JayceYen: 吉死蘋果 台灣媒體都垃圾247F 05/07 22:34
※ 編輯: Laiwah (223.138.14.64), 05/07/2017 22:35:27
推 gpctv: 加油啦250F 05/07 22:36
我在PTT有發爆文
我敢打賭記者絕對不是從我的fb下載相片的
※ 編輯: Laiwah (223.138.14.64), 05/07/2017 22:39:14
推 tadshift2: 你有著作權,蒐證後,找智慧財產警察報案不要找一般警察255F 05/07 22:39
推 gan171819: 台霉真的無下限耶 有夠悲哀的 都無法可管了嗎259F 05/07 22:40
推 MAXLX: 推261F 05/07 22:40
※ 編輯: Laiwah (223.138.14.64), 05/07/2017 22:41:21
推 hhc0246: 去詢問你家附近的議員或法律服務社團試試看267F 05/07 22:42
推 polo8052: 吉!!不用管少數人的酸言酸語,從小事開始教育大眾何謂269F 05/07 22:43
推 jonor: 推~~快吉270F 05/07 22:44
→ polo8052: 彼此尊重才是目的所在,挺你!271F 05/07 22:44
推 KLroro: 記者就不能多點職業道德嗎 被罵被酸真的不是沒原因273F 05/07 22:45
推 symeng: 放在PTT不算公開嗎?274F 05/07 22:45
推 GEANS: 吉!282F 05/07 22:49
推 ScarYao: 證明只有你能取得該照片角度,絕對能吉293F 05/07 22:52
推 ccucwc: 支持提告啦!記者就是學不乖295F 05/07 22:52
推 elyoje: 吉下去啦!296F 05/07 22:53
→ ccucwc: 突然又沒職業道德了?298F 05/07 22:53
推 x168o: 快吉303F 05/07 22:54
噓 soyjay: 你到底哪來的信心相信媒體有新聞道德啊?305F 05/07 22:55
→ pttnew: 記者沒道德你現在才知道?306F 05/07 22:55
推 amudi: 推308F 05/07 22:56
推 osk2: 雞排312F 05/07 22:56
推 j1300000: 是新聞的話還要考慮公益性,個人權利不一定會比較大314F 05/07 22:57
推 gink: 嘿,上週聽到一個笑話:記者有新聞道德318F 05/07 22:58
→ pttnew: 高雄報導319F 05/07 22:58
推 twnuu: ?323F 05/07 23:00
噓 trtcool: 明明頻果合理,各位瘋狂亂推是在秀自己多好帶風向嗎? 新330F 05/07 23:03
→ trtcool: 聞刊登在頻果日報所以寫由頻果日報提供,新聞網站本來就可以放廣告,紙本報紙不也都是廣告?332F 05/07 23:04
推 dogpampam: 去政府機關的網址找判決,看看之前告媒體的有沒有賠,輸還贏。334F 05/07 23:04
推 goodat: 新聞媒體為公益之目的,有轉載權利,不受著作權約束346F 05/07 23:10
噓 E6300: 二次創作 懂?347F 05/07 23:10
推 seven7th: 律師費幾萬塊 可以花花看349F 05/07 23:12
推 aresa: 吉得堡361F 05/07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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